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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弃狗效应

又名爱人错过,破镜能重圆其实就是镜子没破的梗

妖精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误)

1.

我一直坚信城市和人一样是有八字的,而八字不合的城市在你到达它的那一刻,自然环境就会从各个方面积极的给予提示和佐证。

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周一直在下雨,入职新公司的那天还被门口打滑的台阶绊了一下,实现了自高中以来第二次的平地摔跤。手里花一块五毛钱买的早餐华丽丽摔了出去,听声音一阵钝响,然后是一声压抑的低呼。

完了,砸到人了。

一双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停在面前,我的脸到鞋面的距离应该只有五厘米,不抬头都能闻到上面应当是今天早上刚擦好的鞋油味道。

我十分抱歉九分羞愧地从地上爬起来,后悔第一天就该戴口罩上班,这样同事对我的传闻就只是一个高冷不好接触的新人,而不是那个刚来第一天就在上司面前实现平地摔、疑似想要通过拙劣手段来吸引对方主意的神经病。

对方半蹲下来,我撑着胳膊起身时不小心撞到他伸出的手指。

这一切剧情都太像劣质短剧,我实在没胆子把手放进对方手心里。

我有点狼狈地爬起来,扯了扯衣服试图把自己整理得看起来人模人样,深呼吸了好几口才强打精神扯出一个最为人畜无害的微笑,想对面前被我泼了一身豆浆的人说句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抬眼的那一瞬笑容却僵在脸上,嘴唇像是被502粘住,刚刚酝酿的友好寒暄腹稿堵在嗓子里,怎么都说不出第一个字。

我没带镜子,但猜也能猜到自己的笑应该特别难看,就像是新租的房子里面风化的塑料墙纸,不仅干瘪,还摇摇欲坠。面前的人一头银白短发,带着金色单边耳环,却不再像当年一样追求时尚穿潮牌,而是像这座城市里任何一个职业妖精一样穿着一身西装,面无表情地捏着自己的手机,从肩膀处到腰部,一大滩白色液体还在滴滴答答地往下流。

不管怎么样,还是道个歉吧。我上前一步伸出手:“对不……”他在我做出动作时忽然后退了一大步,眼神警惕,嘴角紧抿,一言不发地转身快步走远了。

喂。我的手还半尴不尬地伸在半空,在旁人看起来,这一幕是真的很像皆逆荒冷傲退骚扰。

混蛋啊。我捏紧了拳头,眼睛有点发涩,使劲儿眨了眨才缓过那股劲,看热闹的人已经三三两两地散去,我的脸颊发烫,不知道是因为羞耻还是因为伤心。

应该不是伤心。我一向看得很开的。我呼出一口气,定定神,不就是遇到前男友了吗,我不在意,一点儿也不在意。

遇到前男友并不是我在这个城市中经历过的最糟糕的事。新人入职开会,皆逆荒坐在长桌上首,歪坐在转椅上,一眨不眨地盯着做入职汇报的我。我目不斜视,眼睛直直盯着桌子上一个印着花开富贵的纸杯,仿佛那是我的再生父母。

我已经逐渐开始接受有时候人的倒霉是有惯性的,有时候一旦开始倒霉,霉运就会像鬼一样缠上你。

比如现在,我蹲在租住的房子外面,不知道该先哀悼自己交出去的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还是该站起来拍拍裤腿上的灰在附近找个酒店先住下来。

公司不提供住宿,我跟着中介白天黑夜看了不少房子,最终才确定了这套。本以为自己被幸运眷顾,找到个租金地段都合适的房子,却没想到命运的馈赠往往已经在暗中标好了无良二房东的名字。

房东赶人,二房东是个人高马大的妖精,我一个小姑娘,又是深夜不好扯皮,决定先找个地方对付一晚上,明早再折腾这件事。今天一整天都因为皆逆荒的出现心神不宁,房子又出了大问题,接二连三的倒霉事压在眼前,我蹲在楼道口轻轻呼气,缓缓吸气,感觉动作稍微大一点都会惊扰泪腺里面蓄势待发的液体。

没关系。只是有点倒霉,否极泰来知道吗?我这么安慰着自己,扶着膝盖站起来,一只手凭借直觉向后摸,想去拉我的行李箱。行李箱没摸到,摸到一只略有些冰凉的手。

“啊!”我一边尖叫一边转身,另一只手先一步飞了出去,身后传来男人的闷哼,我这才看清我抓的居然是皆逆荒的手。现在他一只手被我抓在手里,一只手捂在自己脸上,那里刚被我扇了一巴掌,没收力气,白皙的脸上立刻浮现一片红。

天地良心,其实我刚刚只是条件反射性的防御,根本没想过自己会打这么准。我在看清是他的时候就迅速放开了手退开两步,他原本揉脸的手忽然顿了顿。

“搬家?”他看着我,语气平淡,好像随口与路人寒暄。说真的,现在的皆逆荒,和我记忆里的他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记忆里的皆逆荒不会如此拒人于千里之外地说话,他总是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吵得我头痛;或是强制性的把自己的手指挤入我的指缝,没骨头似的靠在我肩膀上。

我意识到自己在无端对比曾经和现在的他时立刻紧急刹车,连亲人都没办法要求对方始终如一,更何况现在连朋友都不算的我。他完全没有理由对我友善,我甚至应该感谢他事不关己而不是刻薄我两句如今的境况。

我垂下眼睛,慢吞吞消化着我不会是谁的特例的事实。虽然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很多年,但面对和想象总是有所差别。

他见我没说话,有些烦躁地摸了摸脖子,啧了一声,脸色又差了几分,整张脸就写着一句话:“离开哥你就过的这种日子”?

人生最倒霉的不是入职前男友的公司,而是在最落魄的时候发现对方过的比你好。皆逆荒穿着高定西装,外套微微敞开,手腕上也不再叠戴皮带和柳钉手链,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看起来很贵的手表。

难看。

但再难看,也没有现在的我难看了。

我垂下脑袋,怕一抬头看见他的风光我就羞愧的无地自容。

他又加重了语气啧了一声,我心里原本被骗的恼怒,无处可去的恐惧和对以前事不便说明的难过,全都揉在一起闷在胸腔变得又酸又涩,他啧啧的声音加重我的郁气,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皆逆荒还没发现,他似乎耗尽了耐心,不再等待我的回答,直接走过来扶住我的肩膀:“你知不知道说话不看人很没有礼……哎,哎哎哎,你你你你别哭啊!”

他手忙脚乱地在自己的口袋里面翻找纸巾,意料之内的一无所获,最后只好笨拙地翻开衣袖内衬凑过来给我擦脸,我的理智暂时被情绪压倒,火气上头,也不管什么上司不上司的了,一巴掌拍开他的手:“你少假好心!”

他一副受伤的表情:“我怎么假好心了,夜里风大,眼泪不擦的话会吹得脸疼你不知道啊!”

“脸疼也不要你管!”我恶狠狠抬起袖子胡乱擦了两把,粗糙的布料擦过后脸上火辣辣的,没猜错的话应该红了。皆逆荒的手半抬不抬了好几下,最后偏开头哼了一声,再转过来时又恢复到刚才事不关己的样子。他轻轻用皮鞋尖踢了踢我的箱子:“你现在没地住了。”

凭语气判断他在说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皆逆荒有些习惯性插兜,但忘记自己还穿着那身高定西装,揣了半天也没有地方放,只好撸了撸袖子。我被他这一连串动作搞得有点迷糊,还没等到我开口询问,他忽然开口道:“有个地方能住,你来吗?”说话时他略侧过目光避开我的眼睛,声音轻得像是立刻就能被风吹走。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像是过了那个别扭的点,他嗤笑一声摇摇头,深深看了我一眼,二话不说拉着我的箱子直接向前:“我说跟我走。”

跟皆逆荒走,我是不怕的。当年他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拉着我去废弃体育仓库要“干点出格的事”,结果自己紧张得连手指都在抖,尝试了好几次才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贴近我。我尝到他嘴巴里薄荷糖的味道,应该是来的路上偷偷吃的。

但,这也是以前的皆逆荒了。我走在他身后,看着他似乎和以前别无二致的背影。还是有所不同的,似乎比以前更瘦一点,一定是我的错觉。富贵养人,妖也一样,没道理越过越差,说不定人家家里都有专门的营养师调理身体,自己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所以……我是不是做了个错误的决定?我站在马路边上,皆逆荒坐在车里朝我挑眉:“上来啊。”

他原来开的是摩托车,那辆车被他像宝贝一样爱护,车身上面还有我留下的贴纸,是一只黄色小狗。我说像他,他说一点儿也不像,他比狗拉风多了。我噗嗤一声笑出来,你怎么还真比啊。

也许所有当年的所谓宝贝,作用时效都只留在当年了。我知道我没什么资格置喙,现在我们俩的关系甚至比不上能坐下来聊天的普通同学,只是单纯的上下级而已。

也许还会有新的关系,在皆逆荒告诉我提供给我的住宿其实是他家主卧之后。我拉着箱子要走,他挡在门口脚卡住我行李箱的车轮,一只手撑在门框上拦住我的去路:“我家有什么不好啊!离公司近,房租又低,我给你的还是主卧哎,主卧带厕所的!”

我试图推开他又不太好下手,要是还在恋爱期,我肯定要上手揪他的脸:“我不想住。”

“为什么不想住啊。你又不是没住过……”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暗了暗,有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其中一闪而过:“要是因为我,你就当没看见,我平时也不怎么在家。”

这算怎么回事。我瞪着眼睛看了他一会,见他还没有放开手的意思,先拍板做了决定:“那你先把箱子还给我。”

住就住吧,他还能半夜溜过来偷偷打我呀。

我洗漱完躺在床上,恍惚间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很多年前,不同的是,当时皆逆荒还在我身边。

大概所有物种都喜欢在深夜回忆前尘往事,我也不例外。房间里许多布置都还没变,床头柜上翻放着一个相框,背后的黑色支架微微外翘,我想要伸手翻看,却始终没有那个勇气。

我怕是我们,又怕不是我们。

我拉过被子盖在脸上,满室寂静中,泪水一点点渗入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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