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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做饭

姜丽萍将自己的新裤子新鞋换下,穿上母亲的旧裤子旧鞋,这才不情不愿地去地里。

姜丽云见姐姐走了,继续搞卫生。

人都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她上辈子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也就越来越爱干净。

她家现在脏乱的环境,让她有些难以接受。

但她再收拾,家里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这时候,村里一些先富裕起来的人家,已经开始盖两层的砖瓦小楼了,还会用水泥铺平地面,但她家住的还是平房。

这房子的墙是泥打的,地面也是泥地,以至于再怎么打扫,家里也脏兮兮的。

她家甚至还没有自来水!

电倒是通了,但他们家就只有两个电灯,别的电器一概没有。

说起来,在这时候的农村,谢祖根的家庭条件,是真的好。

谢家所在的村子距离镇上近,他们那个生产队的队长又会来事,卖了一块地给镇上……七十年代末,他们生产队就已经通了自来水。

他们的自来水是跟镇上连一起的。

谢家还有两把电风扇一把吊扇,以及一台黑白电视机,哪像她家,夏天屋里太热,他们全家只能睡门口晒场上。

她那个姐夫家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家电器更多,还有个洗衣机。

当然单说钱,谢家肯定比她那个姐夫家多。

只是谢家的钱来路不正,他们也就不敢露富。

她上辈子嫁到谢家好几年,都生了孩子了,依旧不知道谢家的家底。

一直到谢祖根赌钱的事情暴露,她才知道她公公原来那么有钱,到九十年代的时候,竟然已经存下二十几万。

当然,那些钱都被谢祖根输光了。

姜丽云停下了收拾的手,用篮子装了家里的脏衣服去河边洗。

她父亲买菜去了,至于她母亲……她母亲严重贫血,稍微蹲一会儿就头晕,以前就出过去洗衣服,洗完起身的时候晕头转向,一不小心一头栽河里的事情,幸好村里一个男人瞧见了,把她母亲从水里拎了出来。

她哥在砖瓦厂上班平常都不回来,她姐已经出嫁,小雨跟她母亲一样瘦……

这些活,只能她干。

上辈子她是不爱干这些的,不过今天不一样。

脚踩在泥地上的感觉,真的太好了!

他们家门口是一大块自留地,再往前则是一个池塘,池塘边种了一片细杆大叶子的箬竹。

这种竹子的叶子叫箬叶,他们这里的人,会用箬叶来包粽子。

箬竹挺矮的,最高的也只长到姜丽云胸部,它还长得非常茂密。

她记得,冯易小时候挨了打,就喜欢钻进去躲起来。

也不知道现在冯易在做什么……

这会儿天还不是很冷,姜丽云来到河边踩进水里,任由略带凉意的河水冲刷自己的双脚。

跟她姐相比,她黑了很多,糙了很多。

但现在的她很健康!

深吸一口气眺望远方,姜丽云清晰地认识到,她是真的重新来过了。

这一次,她不会再嫁给谢祖根,这一次,她要好好赚钱,让自己身边的人过上好日子。

这一次,她要好好享受自己的人生。

她的上辈子,真没什么让她留恋的。

她最后也算是事业有成,但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她是有个儿子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她来说,她儿子都是她最重要的人。

这是她生命的延续,是她千辛万苦生下来的珍宝。

她一度想把自己童年缺失的一切,都补偿给自己的儿子。

所以,在她最难的时候,都没有亏待自己的孩子。

她重视孩子,冯易爱屋及乌,对孩子也很重视。

但这个孩子,并不把他们当回事。

这孩子读小学的时候,就嫌弃他们,觉得他们开小吃店丢了他的脸。

但那只是一所镇上的公办小学,她儿子同学的家长怎么样的都有,有些家长下岗后在街边修自行车,有些家长在菜市场卖菜,有些家长靠骑三轮车载人赚钱。

别的孩子可没嫌弃家长,隔壁铺子老板夫妇的女儿,就天天在铺子里做作业,还会给父母帮忙。

她很无奈,以为孩子大了就好了,最后等来的却是变本加厉。

这孩子上初中之后,就开始跟她要这要那,他一个人花的钱,比她跟冯易加起来都多。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觉得是不是自己没文化,才没教好孩子。

这孩子成绩一直不好,高中就是她花钱买上去的,高考的时候自然考不上本科,就读了个大专。

她自己小学都没毕业,自然不会嫌弃,她给这孩子买房买车,又帮他操办婚事。

也是那时候,冯易的身体不好了。

当时的她已经不缺钱了,但冯易生病住院,有很多事情都要家里人操持,她行动不便,就让自己的儿子帮忙。

结果这孩子一点都不上心,让他帮忙去医院缴费处交个钱,都要三请四请。

她想让这孩子在医院照看点冯易,这孩子更是上来就说:“他又不是我爸!”

当时她心都凉了。

冯易没孩子,一直都是把这个孩子当亲儿子看的。

她跟冯易在一起的时候这孩子刚小学,冯易来回接送他,给他洗衣服做饭,带他出去玩……

早些年这孩子做阑尾手术的时候,冯易担心得几天没睡好。

就连这孩子读大学,都是冯易开车,大包小包送他去。

而且这些年,这孩子一直都是喊冯易“爸”的。

冯易做得比这世间大部分父亲都要好,结果这孩子一点都不领情。

那之后她就不喊这孩子帮忙了,这孩子也厉害,那之后竟然都不来医院了。

冯易死前惦记这孩子,想跟这孩子说说话,她才给这个孩子打电话,但这孩子依旧没来。

更可笑的是,冯易去世后,这孩子竟然想让她跟已经出狱的谢祖根复婚。

谢祖根将她撞到瘫痪,她儿子竟然让她跟谢祖根复婚!

谢祖根其实挺没良心的,她那对公婆虽然防着她,但对谢祖根掏心掏肺好到过分。

谢祖根呢?赌钱就算了,为了抢钱,他甚至打自己的父母。

谢祖根出狱后,更是啥也不干,让七十几岁的老父亲老母亲扫大街养活他……

她的儿子,像极了谢祖根。

这样的儿子,要来干什么?

那之后,她就不给这孩子钱了,也不见这孩子,就连她的家产,她也立下遗嘱,决定在死后全部捐出去。

她最初的时候,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好日子,别像自己一样缺吃少穿,这才开始努力的。

但这个孩子不值得,既如此,也就没道理还能享受她和冯易拼命赚来的钱。

她不欠这孩子。

她将他养大,供他读书,给他买房买车……她已经尽心尽力。

这孩子既然觉得谢祖根好,那就去跟着谢祖根过吧,别来找她。

她这人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改。

哪怕她儿子在她面前又跪又哭,她也不为所动。

不过那时候,她当真看了不少好戏,也是那时候,她才知道她儿子背着她儿媳妇,在外面养了小三,小三都怀孕了,还是冯易重病的时候怀上的。

这样的儿子,她宁愿没有。

她将自己的遗嘱的内容公开,又收拢手上的生意,雇了好些人照顾自己。

她要是死了,她的保姆护工就没钱拿了,他们照顾她的时候,称得上尽心尽力。

但这些人再怎么用心,也远不如冯易。

姜丽云对自己上辈子为之付出了很多年的儿子没有丝毫留恋,倒是冯易……她真的很想他。

姜丽云洗完衣服回到家,见姜丽萍已经回来了,她父亲则坐在门口摘毛豆荚。

毛豆就是没成熟的黄豆,可以连着豆荚一起水煮,也可以剥出豆子做菜。

姜丽云去世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去世很久了。

她母亲去世后,她父亲愈发寡言少语,没几年就跟着没了。

今年,她父亲算实岁,已经五十五岁,他头发花白,嘴里没什么牙齿,瞧着已经完完全全是个老人。

在她年少时,一直觉得五十岁的人,就已经老了,死了都正常。

但从八十年代开始,大家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很多这个时候她眼里的“老人”,之后二三十年都没什么变化,村里很多跟她母亲差不多年纪的人,在她去世的时候,都还好好活着。

她的父亲和母亲都去世太早了,以至于没享到什么福。

姜丽云询问自己的父亲:“爸,你今天买了什么菜?”

姜父小时候摔断腿没得到医治,就成了个瘸子。

那年头的孩子本来就没个正经名字,他瘸了之后,大家开始叫他姜瘸子,叫着叫着,这就成了他的名字。

后来新中国成立,这名字还被写到户口本上。

至于姜母,她是春天出生的,姓吴,叫吴小春,村里人都叫她“小春”。

姜瘸子见二女儿问自己,咧嘴一笑:“我买了一块豆腐,切了半斤猪肉。”

听到“豆腐”两个字,姜丽云没忍住笑了笑:“我去做菜。”她爸去镇上买菜,必买的就是豆腐。

她大哥结婚之后,家里不好只吃地里蔬菜,她爸就天天去买菜,偏又买不起肉,就每天打一块豆腐回家。

她那个大嫂因为这件事还闹过,说是见了豆腐就想吐。

但这真的没办法,这年头肉还是奢侈品,他们家吃不起。

她上辈子愿意嫁给谢祖根,就有谢家伙食好的缘故。

常年吃不饱吃不好的人,对食物,尤其是对肉的渴求,是一直能吃饱吃好的人难以想象的。

她上辈子刚嫁去谢家的时候,见谢家天天有荤菜,一度觉得这是再好不过的日子,以至于浑身上下充满了劲儿,再多的活儿都愿意干。

后来离婚自己开了小吃店,手上有了钱,她更是天天吃肉,米饭一顿要吃两大碗。

别看她现在挺瘦的,被谢祖根撞瘫痪的时候,差不多有一百四十斤,要不是冯易力气大,都照顾不了她。

刚重生就有肉吃,还挺好的。

姜丽云掂了掂手上的猪肉,又去看那些蔬菜,琢磨等下要做的菜。

这时节地里菜蔬很多,姜丽萍一点不客气,弄回来不少。

姜瘸子在剥的黄豆就是她弄回来的,原本是她在剥,后来看到姜瘸子回来,她就说上面有刺毛虫,让姜瘸子帮她剥。

这会儿见到姜丽云,她又道:“丽云,你帮我把芋艿刮一下,我不会。”

这会儿芋艿刚长成,拿来炖肉红烧都是很好吃的。

这东西是实打实的碳水,姜丽云重生前都是拿来当饭吃的,但这时候的人都拿它做菜,这样的话,就要把皮刮掉。

农村人一般都是用镰刀来刮,这是需要一定技术的,这也就算了,有些人刮芋头的时候,手还会痒。

这样的活儿,姜丽萍自然不愿意干。

姜丽云道:“不用刮,姐,你拿回去整个蒸熟,之后剥了皮再做菜就行了。”她懒得帮姜丽萍刮芋头。

“还能这样?”姜丽萍问。

“能。不刮皮的话,芋头可以放很久,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姜丽云道。

这样做确实是可以的,不过农村人还是习惯先刮皮。

姜丽萍不再多话,开始收拾那些蔬菜。

她婆婆得知她要回娘家,话里话外说农村的菜新鲜,还说现在的芋头和番薯好吃……这不就是暗示她要拿点菜回去?

姜丽云又道:“姐,我要做饭了,你给我烧火。”

姜丽萍道:“让妈给你烧吧。”

“妈身体不好。”姜丽云道,直视姜丽萍。

姜丽萍对上姜丽云的目光,讪讪地笑了一声,去灶台后坐着烧火了。

姜丽云又好气又好笑。

她父母是没脾气的,她哥哥姐姐小毛病不少,但也都欺软怕硬。

长此以往,她也就习惯了在家里做主。

姜丽萍一边烧火,一边跟姜丽云说镇上的事情,说她平日里吃什么穿什么,话里话外全是炫耀。

姜丽云跟姜丽萍算不上多亲密,但她们到底是亲姐妹,姜丽萍出嫁前,两人一直是睡一张床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大哥都是跟她们住一个屋的,姜丽萍长到十四岁开始发育了,她大哥才搬去了她爸妈房间住——他们家总共就三间屋,一间拿来做饭吃饭,剩下的两间则当卧室用。

说着说着,姜丽萍从火塘里拿出铁质的烧火棍,对姜丽云道:“丽云,你要不要烫头发?我给你烫,保管好看!”

这个时候,港城明星已经开始进入他们的视野,卷发也开始流行。

不过大部分农村人没钱去理发店烫卷发,一些爱美的姑娘就会用烧火棍自己烫头发。

姜丽萍没结婚之前就这么干,不过现在,姜丽萍的头发是在理发店烫的。

“我不要,会伤头发。”姜丽云道。

姜丽云不介意烫头发,但这么烫还是算了。

她记得以前姜丽萍每次趁着做饭用烧火棍烫头发,屋里都有一股头发被烧焦的味道。

她没必要这么去折腾自己的头发。

姜丽萍还年轻,一点不重视自己的头发:“头发过段时间就长出来了,烫坏了又没事。”

姜丽云没去管姜丽萍,继续做饭。

他们家以前只有一口锅——早些年铁很紧俏,他们家买不起第二口锅。

但这几年条件好了点,她爸就买了一口小锅回来。

大锅拿来做饭,顺便把嫩黄豆和芋头蒸上,那口小锅就拿来做菜。

姜丽云已经很多年没做过饭了,但她年少时没少在家里做饭,后来又开了几年小吃店,做饭还是会的。

半斤肉只有很小一块,好在他们家养了鸡,存着一些鸡蛋。

姜丽云将肥肉切下来熬猪油,瘦肉一半切肉丝,一半剁成肉末。

那肉末其实就一点点,她打进去八个鸡蛋搅和匀,等猪油熬好,用勺子舀出一些之后,就将鸡蛋倒进去煎熟。

肉丝她拿来做了榨菜肉丝汤,再加上红烧芋头、红烧豆腐和咸菜蒸毛豆,饭菜也就很体面了。

姜丽云重生前不缺油水,但她现在拥有的年轻的身体,对食物充满渴望。

闻着炒鸡蛋的香味,她有种一口气吃上两大碗饭的冲动。

年轻真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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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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