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忱坐在餐桌边,无言地看着桌上的丰盛餐点。
澳洲和牛菲力、拉明顿蛋糕、法式红酒焗勃艮第蜗牛、奶油龙虾汤……
据说龙虾用的还是当天从日本空运过来的伊势龙虾,肥美无比。
这些菜本该是一道道上的,但林家向来习惯摆满一桌,然后再开始吃。
餐桌上摆着银色的烛台,不知何时还有人在桌边拉起了小提琴。
金发碧眼的厨师安德烈将最后一道菜摆上桌,微笑着对主人鞠了个躬,动作十分优雅。
林忱的手边没有放红酒,却放着一杯比大部分红酒更贵的老班章,散发着比茶香更浓郁的金钱味道。
准确来说,这一桌都是金钱的味道。
本该是十分动人而有情调的画面,动听的音乐,精致的美食,都令人心旷神怡。
然而,林忱不知道怎么吃。
他瞪着自己面前的三幅刀叉,如同O坦尼克号里第一次和富人吃西餐的杰克,懵了。
而且……
五分熟的菲力牛排上还残留着血丝,鲜嫩的焗蜗牛上冒着可怕的汁水。
林忱看着这些东西,胃口全无。
上完菜的厨师安德烈站在林忱身旁,微笑看着他,想等他吃两口再退场。
安德烈对着林忱微笑。
林忱也对着安德烈微笑。
安德烈:“???”
怎么光笑不吃。
我做的饭这么难吃吗,少爷都不屑于吃?
安德烈屈辱极了。他以前好歹也是国外高级餐厅的大厨,不过前几天被林家重金聘来。
本来来到异国他乡满腔志气,谁承想主人却一口都不吃他做的。
虽说身为人家的厨子,本不该对着主人指手画脚,但厨师认为人格更重要,他的尊严受到了侵犯!
于是安德烈操着蹩脚的中文对霸总开麦了:“seek撒,book辱!”
士可杀不可辱!
“叽哩哇啦不啦不啦!”
你为什么不吃我做的饭,我做的不好吃吗?
也不知这个安德烈是哪国来的,林忱听不懂他的鸟语,迷茫地看着他。
安德烈又急又气,手舞足蹈。
林忱又慌又忙,手足无措。
听不懂啊。
还有,谁能教教他怎么吃饭啊?
又不好直接问,否则霸总壳子里换人的事不就露馅了吗。
餐桌对面的叶慬之倒是看起来游刃有余,优雅地拿起杯子喝了口茶。优雅地叉起蜗牛,优雅地塞进口中咀嚼,优雅地十分欣赏般点了点头。
看起来比林忱更像个霸总。
这些东西对于叶慬之来说是基本操作了,他从小在叶家长大,参加这样那样的宴会酒局,对于此类流程驾轻就熟。
林忱:“哕……”
怎么吃得下去的……
叶慬之和安德烈齐齐看向他。
林忱及时止住,打了个嗝。
安德烈敢怒不敢言地看了林忱一眼,大步走向叶慬之。
他紧紧握住叶慬之的手,大赞这就是他的知音,对于食物的鉴赏十分有品位!
林忱以为叶慬之也和他一样听不懂,谁知叶慬之嘴一张,竟用和厨师一样的鸟语流畅地沟通了起来!
什么时候学的!
两人相谈甚欢,安德烈还俯下身,十分愉快热情地拥抱了小娇夫一下!
林忱:“!”
这熟悉的逼王气息!
叶慬之为什么会懂这些外语,为什么会对于吃西餐的繁复流程这么熟练?
他的某种猜想刚冒出头,便听叶慬之解释:“这门语言是我高中时学的,当时家里需要用钱,我就参加了相关比赛,最后拿了第一名的奖金。”
哦,为了奖金,倒也合理。
他知道小娇夫家很穷,小娇夫其实也很聪明。他读书时成绩其实是很不错的,学会一门语言完全不成问题。
只是他们家实在太穷,即使成绩很好,也因为没钱连大学都没能读上,最后还和霸总这个渣攻结了婚。
“以前总是吃不饱饭,所以现在看见什么都想吃。”叶慬之笑着,还有点不好意思。
林忱心疼了。
难怪,连这些反人类的东西也吃得下。
林忱摸了摸他的脑袋:“哎,吃吧吃吧,瞧给孩子饿的。”
林忱自己是真吃不下去,餐具也不大会用。
餐品虽然丰盛,份量却实在少得可怜。
他干脆随便吃了两口觉得能吃的蛋糕和奶油汤,将一杯老班章一饮而尽,便去公司上班了。
安德烈看着霸总离去的背影,愤愤地蛐蛐他:没品味的家伙!
.
林忱去了公司,叶慬之则呆在家,饿得肚子叽里咕噜叫。
他其实也不是很喜欢吃不太熟的牛排和蜗牛,只是看厨师无能狂怒实在有点惨,才吃一两口捧个场。
而且这些西餐的份量实在太少,叶慬之根本吃不饱。
他试图问安德烈能不能给他做点中餐,然而这位国外厨师只会做顶级西点,却对中餐一筹莫展。
家里也没有别的厨子。
上午十点,彻底消化完早餐后,饥饿的叶慬之试图在霸总家里翻箱倒柜地找零食。
然而这么大个林家竟比他的恋爱史还干净,什么零食都没有。
叶慬之:“……”
他瘫在沙发上。早上吃的那一点鸟食早就消化完了,现在饿到头晕眼花。
也许是太饿,发生的事情又太多,他突然有点想念曾经习以为常的生活。
大学里的五个食堂,天空下的篮球场,勾肩搭背的那群舍友,回宿舍的那条坑坑洼洼的林荫路。不过一天,他熟悉的一切都离他远去。
还有高中时期的另一个篮球场、另一群人、另一段青春。
还有……那时的教室里,位置在自己左前方的那个背影。
高三安静的晚自习,随堂测验。叶慬之写完试卷,无聊间环顾周围,看见穿着白色校服短袖的林忱,低着头写题,笔头一下一下点着额头,似是为难题微微皱眉。
夏夜的蝉鸣漫长聒噪,晚风掠过教室,风扇吱呀吱呀转着。落日余晖落在少年身上,投下一片浓重的阴影。
他好像真的很瘦。
叶慬之看着林忱的背影,不知不觉出了很久的神。
他就是和眼前这个人,交锋了足足十年。
从小学到高中即将毕业,横跨了他们的整个青春。
不对……林忱怎么还没写完试卷。
……靠!他肯定在检查第二遍!
生怕被林忱超过、第一名不保的叶慬之紧张兮兮地再次翻起卷子,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交卷才肯罢休。
交卷后,他状似不经意地往林忱那边走,看见他的草稿纸上,堆满了铅笔画的Q版小人,似乎还是眼熟的动漫角色。
就他看的这一会功夫,林忱又涂了一个。他皱着眉,似乎对刚刚画的不太满意,抬头看见叶慬之站在旁边,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过头去。
叶慬之:“……”
原来这人刚刚一直在草稿纸上画小人。
他刚刚在卷个什么劲儿!
林家,小娇夫叶慬之在沙发上发了半天呆,几乎以为自己被饿到出现了死前走马灯,灯里还特么全是林忱。
他回过神,感觉自己实在饿得不行了,才终于想起除了等人喂饭,还可以自己做饭。
当了半天的小娇夫,就真忘了自己会做饭了!
叶慬之撑着茶几站起来,只觉得腿软发抖,眼前阵阵发黑。
他的胃都要饿到没知觉了。
叶慬之和父母关系一般,高中都是独自出来住的,自理能力相当强。
来炒碗蛋炒饭吧。
他凭借着仅存的毅力走向大冰箱,从里面掏出几个鸡蛋。
又找出几颗小葱,一块肉,玉米粒,和一大碗隔夜饭。
带着战利品走向厨房的时候,他路过了几只摆在窗台上的盆子,很是精致,里面栽着纤细漂亮的鲜花。
盆子很大,花很小,空了一大片泥土。
太浪费了,如果能在里面栽葱多好,绿油油,美观又能吃。叶慬之遗憾想道。
他来到厨房,挽起袖子,把小葱和肉洗干净,分别切成葱花和肉丝。
接着起锅烧油,然后下入鸡蛋,打散。
热油发出滋滋的声音,浓郁的香味传出,锅中一片金黄的颜色,诱人极了。
叶慬之咽了口口水,继续往里面下肉丝、玉米粒和饭,加生抽和盐。
叶慬之是南城人,嗜辣,所以又想往里面加干辣椒。
顺带一提,《暗玫》中主角生活的城市正好也叫南城。但此南城非比南城,这座城市口味尤其清淡,和粤城有得一拼,叶慬之翻了半天才从角落里找出一包。
辣椒能很好地激发食物的香味,让本来就香的蛋炒饭更加香气扑鼻。
叶慬之想往锅里疯狂倒着辣椒,恨不得把所有辣椒都放进炒饭里,把这个锅子腌入味,让霸总以后吃的所有饭都有辣味,辣不死这个老登。
可刚放了一点点,呛人刺激的气味又让他莫名其妙想起林忱——他是说现实中那个林忱,身为南城人却吃不了辣。
南城的吃辣程度普遍很高,小孩子从小被父母耳提面命要学会吃辣,否则在饭局上就没有菜吃。
可林忱天生受不了辣。七岁那年,林爸为了让他学会吃辣,往他的饭里倒辣的小炒肉汤,让他必须吃完,否则不让他喝水。
当时叶慬之正好去他们家玩。叶慬之从小就很能吃辣,看着林忱被父母压着,一边哭一边吃那碗拌了辣汤的饭,自己则面不改色地吃更辣的菜,还一边嘲笑林忱不行。
那天林忱哭得不行,和叶慬之打了一架,打坏了一个绒毛枕头。
也不知道是被辣哭的还是气哭的。
至于最后自己是输还是赢,叶慬之也已经不太记得了。
此时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小林忱被辣到红扑扑的脸,半张着通红的嘴唇,和眼里不知是被辣出来、还是因委屈流出的泪。
小林忱就用那样的表情看着自己,气鼓鼓的,嘴里说着一些咒骂的话,是那个年纪的林忱能说出最恶毒的语言。
却因他的这副表情而变得软绵绵的。
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却让人更想欺负他,想听听他还能再骂出些什么来。
叶慬之不知为何,对这个场景印象深刻。
也许是因为这两天突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完全陌生的环境,唯一熟悉的就是这个从小到大的死对头。
谁让林霸总长着和林忱相似度极高的脸,所以想到林忱是很正常的事情。
叶慬之这样说服了自己。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小林忱被辣得可怜兮兮的神情。
他犹豫片刻,还是停下了继续往锅里加辣椒的手。继续翻炒片刻,加葱花,一碗蛋炒饭就出锅了。
一大盘蛋炒饭色香味俱全,每一颗米饭上都裹着蛋,一片金黄上点缀着葱花和辣椒,漂亮极了。
快饿死的叶慬之哐哐吃。
林家的佣人们闻到香味暗中观察。
新来的少夫人看着娇弱,胃口确是真大啊,炒了这么大一盆蛋炒饭。
而且别人家少夫人亲自下厨好歹都是做西餐甜点,谁家少夫人炒蛋炒饭?
这么大一盆,他吃得完吗?
.
叶慬之吃不完。
半小时后,他摸着肚子,瘫在饭桌旁的椅子上,看着桌上的空盘子,忍不住打了个嗝,叹了口气。
吃不下了。
叶慬之穿书前,一餐吃下两盘蛋炒饭不是问题。
毕竟他年轻,个子高,又健身,新陈代谢快,消耗量大,自然吃得也多。
他按自己以前的饭量炒了饭,却忘了小娇夫这具身体,全身上下没几块肌肉,饭量是真的小。叶慬之努力塞下一碗,就彻底吃不下了。
叶慬之看着锅里剩着的那些,华国人骨子里反对浪费的传统美德令他如坐针毡。
怎么办呢?
他叹了口气,忽然想起早上,林忱似乎也没吃多少早饭,便忙着去上班了。
他那么大的个头,现在也该饿了吧。
叶慬之脑袋上亮起一个灯泡。
他可以把这些饭打包送给林忱!
不仅不用倒掉,还能刷霸总好感度!
.
华联集团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四周都是落地窗,能让人将整个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
装饰华美,派头十足,采光充分,十分适合霸总站在窗前眺望,再来一句天凉王破。
一切看上去富丽堂皇,十分有气派。
突然,林忱的肚子叽里咕噜叫了一声,响彻整个安静的办公室。
正在汇报却听到老板肚子叫的助理,保持了面无表情的专业素养:“……”
林忱很饿,他早饭没吃几口,其实也不仅是因为吃不惯西餐。
还因为他的舌头被咬的伤口长口腔溃疡了,痛得什么都吃不下去。
没错,昨天他刚穿进来吻小娇夫时被咬了一口,到此刻已彻底发展成了口腔溃疡。
林忱又痛又饿呆了一个上午,助理接过一个报告:“总裁,公司门口有人找您。”
林忱正饿着呢,不想说话:“是谁?”
“不认识。”原著里林忱和叶慬之结婚这事没多少人知道,林忱的助理根本不认识叶慬之。
林忱觉得大概是什么不重要的角色,于是挥挥手:“让他走。”
助理:“是,总裁。”
他提起对讲机和公司前台说了什么。
想了想,又说道:“不过那人自称是总裁夫人,手里还提了一盒蛋炒饭,大概不是真的。”
因为平日里自称少夫人的小流氓太多了,而且蛋炒饭实在不像总裁夫人作风。
所以助理下意识以为这又是一个发癔症,乱说自己是林总老婆的。
不过前两天似乎听少爷偶然提起过结婚二字,助理想了想,还是说了出来。
瘫在椅子上的林忱下意识直起腰背。
“那人还说,他叫叶慬之,我和总裁您说一声,马上就赶他走。”
谁知,听到叶慬之名字的林总腿一软,又直接跪下了。
“等等,别,”在助理惊恐的眼神中,林忱伸出尔康手,“快放他进来……快!!”
其实叶慬之小时候他也不太能吃辣
他吃的时候装出气定神闲的样子,实际上耳朵都要辣冒烟了
但他太装,只好忍着,都不敢吸气,装到自己都不记得那个时候是装的(只记得老婆被辣哭的样子)
——
预收《上帝视角》
我会一直注视着你……注视着你……直到永远。
.
江彻死在十七岁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
方霁尘成了他的遗物,独自长大。
离开家乡,去往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十年的人生被喧嚣和繁忙的日子吞没,远离了少年时清晰明朗的记忆,成为了一只疲惫而平平无奇的社畜。
直到有一天,他在娃娃机里抓到了一只同样平平无奇的小熊娃娃。
从那天起,一切开始不对劲了起来。
他开始感觉自己一直在被什么注视着。
他把小熊娃娃放在床上,却发现它在深夜里痴迷地注视着自己的背影,独自哼唱一首多年前流行的童谣。
邻居家的小金毛,会不停地舔舐他的手,一边用狂热的眼神注视着他。
就连对他心怀不轨的上司也会死死盯着他,从最高的楼顶直挺挺向下坠去,化为一滩血红。
一切都在注视着……包括镜子里的他自己。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这样注视着他扬起了嘴角,然后整个镜子裂开,化为无数碎片。
而且,他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在狂热地注视着碎片里的自己。
也无法控制脑海里有人发出的声音:我好想你……好爱你。
别怕我,行不行。
.
死后的第十年,江彻感受到了久违的光亮。
在万千只眼睛里。
他拥有了通过任何有眼睛的物体视物的能力,却唯独没有自己的眼睛和身体。
——他拥有了上帝视角。
所谓上帝视角,是他藏在小熊娃娃的眼睛里,一刻不舍地盯着爱人的那张脸。
是在金毛的眼睛里,享受着爱人的抚摸和倾诉。
是亲手结束那个对爱人心怀不轨的上司的生命,让他痛苦地、却又无法自控地坠下高楼,粉身碎骨。
是躲进爱人的身体,用他的眼睛看着他的脸,在他的脑海里告诉他,我好想你,我好爱你。
不要害怕我,行不行。
——
阴湿男鬼攻×清冷社畜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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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04.蛋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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