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不住往嘴里倒灌,咸涩的海水终究漫过鼻腔,不断挤压着于归洋肺部残留的空气。为求生存,他早已经丢弃了破损的氧气瓶,用尽一切可能求生的方法。
到此为止了……
窒息感剥夺了他思考的能力,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海面折射的光亮离他越来越远。他挣扎泛起的涟漪逐渐消散在一望无际的南沙群岛海域,一切都变得风平浪静。
意识归于混沌,时间仿佛过去了很久,久到于归洋都快忘记了清醒是什么滋味,一丝迟来的剧痛终于袭上了他。
他猛然睁开双眼,眼睛却被水流刺激得酸涩不已,不得不重新闭上。
等到眼球逐渐适应了海水的浸泡,他才试探着缓缓睁开眼睛。
于归洋不敢置信地观察眼前的景象。
目之所及尽是海水,鱼群穿梭在珊瑚之间,惬意地吐着泡泡。他环顾四周,愕然发现自己正浸泡在海水之中。
这时,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摸了摸自己的眼角。
没戴护目镜。
奇怪,那为什么他的视觉不受阻碍,和他平时戴护目镜潜水一样,甚至更加清晰。
于归洋百思不得其解,结果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又生出了新的疑惑——
对了,他不是淹死了吗?
想起窒息濒死的痛苦,于归洋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作为一名海洋生物学家,他每天都在和大海打交道,也时刻注意做好防溺工作。
但凡事总有意外不是,他也没想到携带的氧气瓶出现了破损,本来只想在南沙群岛考察一番,却把自己的性命交代在了那里。
于归洋叹了口气。
不成想一连串的泡泡从他口中钻了出来。
他从泡泡光滑的膜壁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只见他上身不着寸缕,肌肤不见了常年在海边工作晒出来的小麦色,就连从前手术遗留的伤痕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光滑莹白。
犹如深海里经年打磨的珍珠,经历过沙石和海水的冲刷,最终绽放出莹莹宝光。
于归洋怔怔地看着泡泡中的自己。
皮肤的变化对他不算什么,身体的变异才让他感到触目惊心。他颤抖着手碰了碰腰腹以下,那里本该是大腿,此刻却覆盖了一层暗青泛红的鳞片。
触感冰凉滑润,像极了鱼鳞的手感。
再往下看,鳞片排布紧密,一路蜿蜒至末端,上宽而下窄。尾部延伸出扇形尾鳍,张扬恣意地随着海水浮动。
尾鳍的颜色要比鳞片更显鲜红,冷青色的纹路如同枫叶的叶脉纵横交错。
美则美矣,但对于归洋来说不亚于亲身经历一场《咒怨》级别的恐怖片。
他的腿哪儿去了?
一个荒唐的念头陡然浮现。
他的确溺死了,但又没完全死。现在的他已经变成了一条人鱼——一种在现代海洋生物学基本可以确认不存在的物种。
要放在从前发现海洋新物种,于归洋肯定兴奋得手舞足蹈,但现在他只觉得手脚冰凉。
哦,他现在已经没有脚了。
该死的鱼尾巴!
更让他担忧的是他如今的处境,想想吧,一旦他被发现,等待他的将会是长达余生的监禁和研究。
他愿意为国家海洋生物研究奉献终身,但绝不是以这种方式!
冷静下来的于归洋环顾四周,决定无论如何,他得先生存下来才行。
生存的第一步,填饱自己的肚子。
于归洋拨开海水,尝试在海里游泳。他在游泳这方面下过苦工练习,技术不比专业运动员差多少。
一开始还不太习惯这具身体,待他多次摸索之后,总算勉强适应了拖着尾巴游动。
这个“拖”,完全是字面上的意思。
他做不到像条鱼一样对自己的尾巴如臂使指,鱼尾巴有它自己的想法,根本不听他使唤。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还以为腿变成鱼尾巴以后能游得更快。
可恶,小丑竟是我自己。
于归洋索性不管尾巴了,任由它自生自灭。
只是他负重前行后还不如一条小鱼游得快。
折腾了半天他也累了,翻了个身仰面躺下。
现在的他只是一条抓不到猎物的咸鱼罢了。
肚子好饿。
于归洋挠了挠小腹,鱼尾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摆动,把他身下的沙子搅得飞扬。
他盯着眼前的浑浊,若有所思。
海底和陆地相似,都有着独特的地貌。同样的,通过观察海底地貌,就能大概了解这一片海域所处的地理位置。
于归洋先前就发现这一带的深海砂特别多且厚。深海砂的形成和沙子相似,需要有岩石或珊瑚经过长时间侵蚀作用和沉积才能铺就这么厚一层。
他大胆判断这一片海域是某个大洋盆地,而洋盆的深度基本上都在海底两千米以上。
于归洋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这么深的海底,按理说应该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但他的视觉没有受到影响,不仅看得清周围的景象,也不觉得暗。
由此可见,人鱼的眼睛对光的敏感度很低,分辨不出亮暗的区别。
却也拥有着类似猫科动物的夜视能力,让人鱼在深海生存成为可能。
这个发现对于归洋来说喜忧参半。
好的是人鱼的体质能够抵抗深海的强压,非常适合在深海活动。海洋广袤,只要他稍加注意,仪器探索到他的可能几乎为零。加上人类频繁活动的区域基本在水下百米以内,他完全不用担心被人类发现,成为海洋生物研究的实验品。
糟糕的是他不知道光对他的眼睛有没有不好的影响。一般而言,对光敏感度低的生物例如蝙蝠,都会惧怕强光。
而有的海洋生物习惯在高压强的深海中生存,一旦到了浅海或者陆地就会死亡。
于归洋不了解人鱼的身体构造,他打算将来缓慢往上游,好确认自己活动的范围有多大。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当务之急还是干饭。
他拨开表层的海底砂,手指一捻揪出一只胖乎乎光溜溜的海参。
于归洋拭去海参表面粘着的沙子,仔细打量了一番。
海参也叫海鼠,分为刺参和光参。刺参就是身上带刺,麻麻赖赖的海参。而他手里的这只显然是光参。
无刺的海参饱满圆润,触感Q弹,表皮呈棕褐色。
真可爱啊。
他捏了两下海参,旋即面无表情地掏出海参的内脏。
太残忍了,愿天堂没有像他这样冷血无情的海参杀手。
于归洋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张嘴之前他犹豫了一瞬,毕竟他从来没有生吃过海参。
转念一想大海里哪有火,他想吃熟食除非去陆地。
抱着对美食的缅怀,他咬了一口海参。
未经泡发和烹饪的海参十分筋道,肉质紧实,虽然个头不大,但口感丰富,嚼劲十足。
更重要的是一点都不腥!
于归洋一边吃一边想,大概是因为人鱼的味觉系统和人类也有差异,所以他才感觉不到活海参的腥味。
当然也有可能是水下两千多米的海参各方面指标已经和普通海参大相径庭。市面上卖的海参最多只在水下三十米处捕捞,口感跟他刚吃的这头没法比。
不论如何这是件好事,不然他还要担心吃不惯海底的食物。
迅速吃掉了一头海参,于归洋还有些意犹未尽。
可惜他又找了好一阵,也没找到第二头海参。
倒是从海底砂里面挖出来不少小东西,都是些叫不出品种的深海贝类和甲壳类生物。它们无一例外都进了于归洋的肚子,只是味道都不如最开始那头海参。
勉强吃饱了的人鱼翘着尾巴就地躺下,仰望着无边无垠的大海。看倦了,便合上双眼,沉入梦乡。
睡着之前,于归洋还没忘记吐槽自己的鱼尾巴,想翘个二郎腿都不成。
之后一段时间,于归洋就靠着这个方法填饱肚子,给藏在沙子里的小东西们带来了灭顶之灾。
大多数小家伙味道尚可,这点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甚至他还翻出来一只巴掌大小的鹦鹉螺,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鹦鹉螺在海洋生物史上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存在,它出现在五亿多年前的古生代,在它身上留存着无数自然演变的痕迹,故而被称为海洋中的“活化石”。
可惜再珍贵的宝贝在饥饿的人鱼面前也逃不过变为零食的命运。
于归洋把鹦鹉螺的壳留了下来带在身边,每一次睡醒,他都会在壳上用指甲划下一道痕迹。
海底不见天日,他就把时间的流逝记录在了鹦鹉螺壳上。如此,这海底的“活化石”被于归洋赋予了新的使命。
这天,于归洋在觅食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一只鮟鱇鱼。
深海里的鮟鱇鱼十分显眼,它的头顶延伸出一只“手”,这便是它的头顶附肢。附肢顶端会发出亮光,因其形状酷似灯笼,鮟鱇鱼也有一个可爱的俗称:灯笼鱼。
灯笼鱼虽然长得不好看,但它肉质紧实,味道鲜美。
用生命贯彻“我很丑,但我很好吃”的理念。
于归洋有幸吃过几次,上佳的食材搭配顶级的烹饪手法,那滋味让他现在都还念念不忘。
他拖着鱼尾巴小心翼翼地接近那团光源,灯笼鱼游速不慢,比速度他完全不是对手。
只能搞偷袭。
在深海横行霸道的鮟鱇鱼还不知道自己被人鱼盯上了,晃悠着小灯笼优哉游哉。
它们善于利用生物的趋光性吸引小型浮游生物,然后张大嘴巴一口吞掉。有些懒惰的鮟鱇鱼甚至连嘴都懒得合上,凭借着高超的捕食技巧,在深海,它们鲜有敌手。
一旦遇到强敌,它们就把灯笼含在嘴里迅速逃离。没有了光源,那些想要一尝芳泽的敌人便会迷失方向。
正当于归洋准备下手之时,一道漆黑的黑影陡然降临。
他眼睁睁看着肥美的灯笼鱼被一只长满巨大倒刺的蟹螯夹成两截!
来不及缅怀失去的美食,他赶紧抱着鱼尾巴就跑。
那头巨大的螃蟹一口吞下灯笼鱼的残骸还不满足,挥舞着大钳子朝于归洋追逐而来!
于归洋拼了命地游,却也知道自己怕是凶多吉少。
刚刚粗略一看,这头深海巨蟹的外观和大闸蟹相似,但个头却是大闸蟹的百倍不止。
或许它们几千年前同属一源。
谁知道呢?
他只知道自己快没命了。
眼看着螃蟹追了上来,锋利的蟹螯近在咫尺。
于归洋认命地闭上眼睛,他上辈子死状惨烈,既然他无法抵抗死亡,那就让他死得安详。
都到这个时候了,那条尾巴还有自己的想法,胡乱扑腾。
真叫人鱼头大。
在于归洋没看到的地方,那头深海巨蟹忽然停住不动了。
而那只即将碰到于归洋的巨型蟹螯,居然在一瞬间齐根断裂。断掉的蟹腿漂浮着,一道修长的身影顺着蟹螯游向了于归洋。
大闸蟹断了一臂,竟也生不起丝毫反抗之心,火速逃离了现场。
池渊没有去追,只是微微蹙眉看向眼前的小人鱼。
“啪!”
池渊的脸被鱼尾巴甩得偏向一边,眼底尚留着不明所以的茫然。
接档文《我,萨摩耶,想吃肉》
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汪白,为了拯救一只濒危的朱鹮不慎跌落悬崖。
再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头身处极地的萨摩耶。
可怜的萨摩耶在这冰天雪地中艰难求生,恶劣的环境蚕食着他的求生意志,终于,他再也坚持不住倒在了雪地上。
恍惚间,他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头通体雪白、身强体壮的北极狼。
汪白心想,他的狗生到此为止了。
北极狼是极地顶级猎手,身为狼王的狼末更是狼群中最强的战士。
或许是因为他刚填饱肚子,又或者这是他第一次在贫瘠的极地见到这样娇弱的狗崽子。
鬼使神差地,他把白团子叼回去养着,等食物匮乏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起初,狼末只把汪白当做储备粮,由着他撒欢乱跑,丢了也无妨。
久而久之,他已经习惯了汪白的陪伴,甚至嫉妒上了那些被白团子悉心呵护的小动物们。
终于有一天,醋意大发的狼末把汪白扑倒在地,幽绿色的眼睛泛着狼光。
“真以为我不敢吃了你,嗯?”至于怎么吃,他说了算!
萨摩耶狗崽子爱生活爱野生动物受X北极狼王爱老婆真香攻
食用须知:1、攻受前期语言不通,需要互相学习。
2、暂时还不知道要不要变成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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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成人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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