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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水土不服

张渊盯着季苇一,准确来说,是盯着他的嘴。

他双耳的听力都不好,仅有的陈年老助听器戴在相对较强的那一侧,要识别人声仍比较艰难,听得见却常常听不懂。

对方声音很小,他得靠努力读唇才能勉强理解。

眼前一张一合的两片唇苍白失色,唇的主人整个人都看起来是一副气血不足的模样,有几分缺乏生机的惨然。

——这倒也没什么奇怪,谁去奔丧心情都不会太好。

只是他五官实在精致,越是惨淡,反倒越显得有点不食人间烟火。

就连被高领毛衣压住的脖子上的一根青色血管都仿佛都恰到好处。

张渊想起多年前听过的一句老话:女娲造人时偏心,有人是亲自拿手捏出来的,有人是用树枝甩出来的泥点子变的。

女娲手作转了一下手里的钥匙:“算是有缘,我载你一程吧。”

张渊没听见车门解锁时的响声,但顺着对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不远处酒红色的轿车尾灯闪烁。

他没答话,抖开刚刚用来装助听器的袋子,从桶里装点水,徒手抓两条鱼塞进去。

离水的鱼拍打着尾巴奋力挣扎,冷不丁劈头盖脸溅了季苇一一身。

他平日里被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一楼厨房开火的时候,关门开着油烟机还得嘱咐他不要下楼。

活鱼的洗澡水袭来,他本能地后退了一步。

装了鱼的塑料袋紧跟着递到他眼前:“给你。”

季苇一蹭掉脸上的水渍:“多少钱?”

对方摇摇头:“送给你。”

季苇一愣了愣:“为什么?”

青年站在原地思索片刻,没有回答,把手里的塑料袋口扎紧,放在地上:“给你。”

说罢,提着他的铁皮桶扭头就走。

季苇一想拦他,一句“哎——”字刚出口,一口冷风呛进喉咙里。

他掩着嘴猛咳一阵,咳到弯下腰来撑住膝盖,苍白的脸上都震出红晕。

再直起身时,青年已经走出去挺远。

季苇一远远地喊:“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脚步确实是微微顿了那么一顿,然而终究没有回头。

他迎着朝阳走去,消失在光晕里。

估计是没听见,季苇一想。

忘了他听不见。

塑料袋里的两条鱼你挤我我挤你地乱窜,季苇一俯身将袋子提起来,把自己和鱼一并塞进车里。

暖风扑面,热意一激,季苇一忽然才又想起冷。拿过羽绒服胡乱裹住自己,肌肉的颤抖一时竟难以抑制,仿佛骨头缝里都让寒气浸透了。

这才后知后觉自己好像是作了回死。

他长这么大,总是又怕死,又经常作死。

他把鱼挂在副驾驶的门把手上,狠踩油门,开车上路。

昨夜的积雪被太阳晒化,柏油马路上亮晶晶的。

季苇一驾车趟过去,车轮飞驰,酒红色的车身上溅得到处斑斑点点,淌成惨不忍睹血肉模糊的一片。

他一直开,开到一家殡葬用品店门口。

没有参加白事的经验,挥挥手说让老板看着弄点,捡贵的好的,只管把后备箱塞满为止。

他那辆迈巴赫在小小的桦城县城里实在惹眼,几乎是在脑门上纹着我很有钱几个大字。

店老板抱着富贵主顾一顿猛薅,招呼着店员捡最贵的纸扎元宝往他后备箱里狂塞,边塞边跟报贯口一样给他介绍。

从不知道这东西还有这么多讲究,季苇一立在车旁,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成箱成箱的纸制品塞满后备箱,他感觉自己也在被一股巨大的疲惫填满。

活该他累——

连日开车奔波,这两天他连八个钟头都没睡上。

唯独今天凌晨扛不住在车上打个盹的功夫,冯帆的死讯还猝不及防就来了。

惊得他一颗心脏突突乱跳,冲下车连药带胆汁都吐个干净。

到现在胃里还是空的,水都没怎么喝过。

到底最后一面也没见上,现在倒是不用急了。

冯帆生前最后几天被从医院带回村子里,季苇一没细问,也知道是打算要土葬。

按照当地的规矩,他该赶在今晚守灵和第二天早上出灵之间的功夫去烧纸磕头,去早了也不合适。

季苇一放弃在街上当游魂,拎着青年留给他的鱼找宾馆开了间房。

虽然已经很累,进屋第一件事还是洗澡。

花洒一开,弥散蒸气好像能把眼皮黏住。

季苇一从浴室出来,头发都没来得及吹干,就倒在床上陷入了昏睡。

这一觉睡得极沉,既没有故人入梦,也不见新交叩门。

当季苇一再次醒来时,天已经黑透了。

狭小的空间被暖气片烘烤得很热,他入睡时又盖了棉被,结果发了满身大汗,贴身的睡衣几乎能拧出水来。

体内水分过度蒸发,他口干舌燥,在困倦中摸到酒店赠送的矿泉水,胡乱地往嘴里灌了几口。

冷水落进空了十几个小时没有食物入账的胃里,腹部的肌肉在锐痛中骤然收缩。

季苇一压着上腹倒回床上,不知道到底是胃痛还是心脏不适。

整个身体都跟着绷紧,趴在被子上呜咽了一声。

身体一时痛得无法移动,他摸不到药,只能闭眼咬牙自己忍着。

忍到浑身不可抑制地发抖,刘海都被冷汗打湿。

季苇一窝在床上,少爷脾气发作,在疼痛里升起点没有道理的委屈。

莫说是待在家里人身边,但凡是他听了季津的话让司机跟过来,怎么也不至于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当然也绝不可能日夜兼程,饥一顿饱一顿,睡在县城的小宾馆里。

苦挨也怨不得别人,纯是他自己作的。

季津早说要推了工作亲自来陪他,是他自己执意不肯,别扭了好一阵子。

还是他母亲丛然怕他把自己怄出病来,最后点头同意他自驾出门。

火急火燎地赶两天路,临了临了还是慢了一步。

跑了几百上千公里,只来得及去烧点纸钱。

他把手掌用力压进上腹,缺乏脂肪的保护,几乎感觉隔着薄薄一层皮能摸到里面的器官。

但这办法确实奏效,汗珠在被子上晕开水渍,尖锐的疼痛渐渐化为隐痛。

他攒攒力气爬起来,临出门才想起上午得来的鱼还被挂在门把手上。

塑料袋口被青年扎得很紧,他缺乏生活经验忘了松开,两条鱼已经因为缺氧翻起白肚皮。

死了,不新鲜了。

他心里一阵翻腾:冯帆从没给他吃过不是现宰的鱼。

可他看着鱼的白肚皮,不知怎地忽然想起今早那双漆黑的眼睛。

季苇一叹口气:得了冯叔,这是不知道从哪位嘴里硬抠出来的,兴许黄泉路上还要一起作伴。

别太挑。

他解开塑料袋拎在手里。

出门见风,更觉得手脚发软,掌心冒冷汗。

饿低血糖了。

冬日晚上十点多的镇子上除了路灯几乎没有亮光,目之所及,连一家还在营业的便利店都找不到。

季苇一只好回酒店讨一杯热糖水。

前台小哥翻出一袋冰糖往季苇一掌心倒了两粒:“凑合吃点吧哥们,咱这儿也没后厨啊。”

见他掏出钱包来,很大方地摆摆手:“不用给钱,两块冰糖算啥。”

又瞅瞅他的脸色:“咋着,水土不服啊?给你整点藿香正气水不?”

此物堪称当地人心目中的灵药,中暑腹泻发热都要灌两口。

但是难喝。

季苇一忙冲他摇了摇手,把冰糖塞进嘴里。方形糖块甜得直白发齁,含在舌头上有滑涩涩的痛感。

借着这点宝贵又廉价的糖分,他才勉强把车开到村子里。

冯帆一辈子都在桦城下面的镇上过,季苇一在冯帆身边五年,只在十岁生日的那个冬天跟他回过老家的村子。

时隔多年,小时候的热闹全然消失。

北风吹着小平房,屋里传来二人转班子哭丧的声音,凄凄惨惨寂寥落魄。

季苇一走进去,棺材停在院子里,冯帆的儿子冯成业守着火盆烧纸。

院里还有两个帮忙的亲戚,都是生面孔。

然而估计从衣着打扮和那辆车上猜出季苇一的身份,不加掩饰地斜着眼睛在他身上扫来扫去,窃窃私语。

冯成业倒是急忙站起来,嘴上招呼得很热切:

“小季!你说怎么就没赶上呢!我爸临走之前还惦记着你呢!”

他脸上半滴泪也没有,说这话的时候却强做个哭脸,眼下两块肌肉一紧一紧,活像□□的腮帮子。

季苇一“嗯”了一声,把手里拎着的两条鱼交给他,不冷不热:“冯叔生前喜欢这鱼。”

空出手来,去棺材前绕了一圈。

人已经入殓了,棺材盖子合着,什么也看不见。

季苇一静立片刻,招呼那两个亲戚把后备箱里的东西搬进来。

这一堆纸扎倒也花了不少钱,但纸钱只能给死人用,人民币才能给活人花。

冯成业左等右等,还没等到季苇一要掏钱,眼窝子太浅,这就忍不住。

“小季,你看,你冯叔当年对你也当自己的孩子一样,你这么多年也不常走动……”

季苇一本来专心看他们搬纸钱,听了这话,偏过头来冲冯成业轻笑了笑。

火光照映,光斑爬上他半张脸,晃出喜怒混杂神情莫测,庙里神像一般。

冯成业被他这一瞬的表情骇了一下,本能地后退一步。

皱起眉头正要说点什么,就听见亲戚在叫:“张渊?”

夜色里迈出个人来,瘦高,锋利,提着铁皮桶。

他的自行车停在门口,想必是一路骑过来,桶里的水都结了一层薄冰。

他走过来,停在季苇一面前。

四目相对,季苇一恍然大悟。

世界这么大,桦城又太小。

闹了半天,鱼都是给一个人的。

他于是向青年伸出手来:“季苇一,谢谢你的鱼。”

对方没有回握住他的手,只是眨了眨眼睛。

“我知道你,季、苇、一,”

他以一种异常铿锵的方式念出季苇一的名字:“冯叔说,你是他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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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眼后被殿下送入金屋》

【纯情忠犬皇子将军攻&呆萌混血盲眼画师受】

【又土又甜生子文】

砚清瞎了。

前半生他特别倒霉。

儿时就因为天生异瞳被视为妖邪,承蒙佛寺的画师将他收做徒弟,苦修十年一朝功成,还不等过两年好日子,化明城沦陷,他成了异国祭祀柴房里饱受凌辱的下人。

所以,当那位光复故土的皇子一剑劈开他身上枷锁,请求他为此地绘制一幅祈福壁画时,砚清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

其一,按照他的生活经验,他的人生里碰到这种事最好不要反抗,否则容易更倒霉。

毕竟这将军看着蛮凶的。

其二,他知道自己快瞎了,这辈子还能有幸执笔,恐怕是最后一次。

*

周翊行收复所有城池凯旋当日,年轻的壁画师走出石窟迎接他。

他看到展开的画卷,漫天神佛,庇佑众生。

他看到红日初升布洒金光,照亮混血画师漂亮异瞳。

他看到那画师眼角溢出的血泪,唤了他一声将军。

他丢开手中的长枪,接住了对方软倒的身体。

军医说,这人画画累坏了眼睛,自此恐怕看不见了。

周翊行大惊:是是是是是我把他弄瞎的?!

他看着病重难起整日昏睡的砚清,默默攥拳:这事儿我得负责。

*

砚清被周翊行带回府上。

他觉得这将军有点怪,具体哪里怪,说不上来。

比如:

他被走路没有声音的周翊行惊得烫伤了自己,第二天就发现对方在身上栓了金铃。

周翊行说:他与自己的战马情深义重,这铃铛跟马是一对儿。

比如:

他病重昏迷,醒来时依稀发觉周翊行托着他的脖子慢慢凑近,他挣扎一下,听见对方咕咚一声把药咽下去。

周翊行说:军中同袍皆为他的手足兄弟,他这叫亲尝汤药。

再比如:

皇家祭祀,周翊行硬是拉他一起,还指着什么地方告诉他他母妃的牌位在哪儿。

周翊行说:你天生异瞳长得格外像异族,正好在天下面前彰显大虞皇室的盛世胸襟。

砚清前半生身边只有敌意憎恨和利用,从未见过真心,所以周翊行说什么,他全都相信了。

直到——

某日宫宴,

有心人在周翊行杯中落药,想害他酒后失德惊扰后宫,使他与皇帝离心。

砚清被周翊行夹着酒气的滚烫呼吸笼罩,心道帮他一次倒也心甘情愿。

却听到周翊行一遍遍默念他的名字:

砚清,砚清。

倾心于卿。

*

皇帝说,周翊行身为亲王,子嗣乃是头等大事,怎可与一个男人私定终身。

周翊行说:可是哥,他怀了啊。

1.1V1,SC,日常流生子小甜饼

2.可能存在超出剧情必要病弱描写,问就是个人XP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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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水土不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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