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个很聪明的人,自然知道我对他抱着什么样的心思。
只不过他一直当作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在某条边界线心照不宣地和我一起演兄妹相亲相爱。
虽然十六了,但我好像还是小女孩一样,撒娇让我哥买花边繁杂的洋装、花里胡哨的中古装饰品,收藏各种年代的古董——并不是多么喜爱这些东西,只是想找个借口恃宠而骄。
其实我用不着撒娇,这点小女孩的爱好对我哥就像是买一根糖一样简单,但我知道他爱看我毫无顾忌的要各种东西,爱看我长不大似的跟他闹,所以我有时其实不是那么乐意撒泼打滚,多数时间是为了满足卜千秋的恶趣味,才把自己雕琢成了这般蛮横无理的样子。
他不怕我不成器,不怕我惹事,不怕我花天酒地,我哥只怕我会不会不开心,会不会难受。
哥在我印象里,永远是神明一样的人。
我记得小时候卜盛辉喝醉了酒抄起凳子往我身上劈头盖脸地砸,我哥放学进家门的时候看到了,半大的少年人一秒都没犹豫,拎着书包往自己亲爹头上扔,拽着他的衣领往墙上撞,一下又一下。
十几岁的孩子,为了保护妹妹和自己的父亲殊死搏斗。
我记得那天天气不太好,下着雨,我哥收起伞进门,下一秒书包就砸到亲爹身上。书包的主人把我挡在身后,沉声道:“我允许你打她了?”
他身材偏瘦,可能是因为少年期间操心太多,焦虑的事情太多,刚满十八岁那年带着我搬出去,整天忙学校和家里的事,年纪轻轻额角愣是生了一片白发。
我属于那种特别早熟矫情的孩子,从小就一身的无病呻吟文艺细胞,看了不少闲书,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一夜白头。
我给我哥写过不少东西,小时候写蹩脚的词句,学着名家写散文随笔,后来大了一点,又写过很多关于我哥的事情,只不过依旧拿腔拿调。
哥跳级,十六岁读完了高三,保送留英,学的是计算机,潜心研究自己的项目。
谈起这些陈年旧事,我不禁有点想笑,电视报纸上每天报道那么多辍学少年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学,我们这种狗血剧情居然没人发现。苦难的人那么多,除了我哥谁顾得上理我这种自轻自贱的神经病。
儿时的我对于自己有清晰的认知,几乎带着一种成年人的刻薄审视皮囊之下自己小小的灵魂。那时候我其实特凉薄,对于谁都是一副无所谓样子,有时候翻看起那时的照片,震惊于**岁的自己为什么这么恶毒,又庆幸于**岁的自己幸好这么恶毒。
小女孩穿着层层叠叠的蕾丝裙,花边和蝴蝶结缀满,直直地盯着镜头看,脸上流露出某种讥讽又淡薄的神色,与小小的身形相比有种割裂感,脸上好像写着“我是傻逼”四个大字。
当年的傻逼看到现在我混成这个样,应该也算满意。
关于我,能说的不多,不太想赘述;关于我哥,那就是说来话长,如果哪天某个人问:“你哥怎么样?”,我能慢条斯理地给他沏一壶茶,拉着他大聊个三天三夜。
我有想过哪天给自己写自传,动了笔,发现一共一千字,**百字是我哥,不写了,干脆改成我哥的传记。
我哥这个人,“卜千秋”这三个字,贯穿我的一生,揉进我的血脉,不得不提。
我们身体里流着彼此另一方一半的血,照镜子时发现自己是对方的影子,我们血脉相连密不可分,犹如树藤纠葛不分。
我哥身上那层薄薄的肌肉其实是打出来的。托我妈的福,他读的是国际学校,那时卜盛辉不过一个普通的卜家分支,成不了什么气候,他儿子在学校自然免不了被欺负。
他几乎每周都打架,带血的校服扔在洗衣机里————我哥那时候总不记得妈走后已经没人帮他洗了,所以当他发现校服没洗时,立在洗衣机前难堪又酸楚,神色几乎可以用脆弱来形容。
后来卜盛辉不知抽什么风,突然做大了企业,这种打架的情况才好一点——当然,那时的哥哥已经不怎么穿带血的校服了,因为没人帮他洗,所以小小的少年想赢的**格外强烈,我没见过他打架,也想象不了,一想只觉心疼,心里的某个地方像被针扎了一样细细密密的疼,酸软一片。
这是我哥的青春期,像下过雨后潮湿的跑道,空气里翻涌出泥土的清香和铁锈气,他没得什么中二病,也没经历过什么家庭温情,自然也不知道考得好被奖励是什么滋味,但是这些东西,别人有的,没有的,他都给我了。
我哥的青春期和我的童年一样,是阴暗的,潮湿的,我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像碎玻璃一样散了一地,又被502胶水紧紧粘在一起。
我们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我们像最密不可分的爱人,最无话不谈的好友,最亲密无间的家人,因为这世上只有这么一个哥哥。
我爱闹着让哥在睡前陪我,他脱去西装换上家居服,棉质的面料靠在上面很舒服,有时我们聊天,有时他会哄我似的给我讲故事,或者什么都不说,他靠在我床头看书,我眯着眼睛听歌。
只有这个时间是属于我们的,世界好像都变成了静音。
卜千秋和我一直没大没小,我也不会特别尊重他,但是我从小一直叫他哥,哥哥。我们默认,他在前面走,只要我喊一声哥,他永远会回头。
我哥经历过那样的青春,他自然不可能让我再经历一遍,我的童年,是一支烟按灭在潮湿的夜。不过青春期倒算得上是活泼生动,就算我穿着校服趴在课桌上睡的昏天暗地,抬头看窗外也是碧绿的梧桐树,往前看就是前桌的姑娘扎着马尾辫记笔记,耳边风扇嗡嗡转,睡够了我睁眼摸出桌洞里的武侠小说,在后排看的入神。
这节英语,从小耳濡目染,我的英语水平还是够看的,看小说看的心安理得。
英语老师叫Lily,二三十岁,她上课第一天我扫了一眼她的包,A货,因为姜灵韵有一模一样的。
我不怎么喜欢我的英语老师,开学第一天她把我叫到办公室,话里话外离不开我哥和教师节,摆明了让送礼,别的老师我都送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钱,但我就是不舒服,送了她浑身难受。
做事自己舒服最重要,所以我没送。
她看不惯我,碍于面子又不好直接说什么,只得以不好好听课为由让我滚出教室。
我晃晃悠悠滚到后门,还拎着本小说。
靠着门框,左边的身体在教室内,读书声郎朗,右边的身体在教室外,蝉鸣声阵阵。
倒也算悠闲自在。
下午的英语连上两节,没有课间,老师在讲台上讲卷子,底下的要么认真听课,要么直接摸出手机,两极分化严重。我拿着本破了皮的纸质小说,显得略微格格不入。
不过我不在意,扫了一眼书皮,随手摸摸出来了本射雕英雄传。这本书是我哥的,曾经他应该也有武侠梦,如今延续到我身上。
正看到郭靖报仇,注意到后排的女生小心翼翼的抬头,问怎么了,她怯弱地开口:“卜苍声…你是卜家的人吗?”
卜这个姓本就不多见,被认出来也在意料之中,我索性承认:“是,有什么事吗?”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她的名字,好像叫什么秦祺雅,我最近看姓秦的都不顺眼,她不是例外,但看这样子倒也不想要跟我攀关系,那她来干嘛的?
秦祺雅挤出一个小心翼翼的笑:“我妈…知道你要来,让我给你东西…”
秦祺雅?秦明月?秦祺雅她妈?这么贱?
我自觉踏进了狼窝,联想到秦明月,给不了她什么好脸色,心中也猜了个七七八八,于是我装高冷,抱着手臂靠着门上,看她翻箱倒柜地掏出一个袋子。
袋子是某知名品牌的,我大眼一扫就认出是姜灵韵挺喜欢的那家,秦明月她妈能这么好心?真好心假好心我管不着,但我没有没骨气到接小三的礼物,秦祺雅情商不高,还是把袋子往我的方向递:“我妈送你的礼物,你们…认识吧?”
我没好气的冷哼一声:“不认识。”
看着那深黑色的精致礼袋,又瞥见秦祺雅几乎谄媚的笑,我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不接让这小姑娘怎么办?僵着,然后让周围同学再意识到点什么,最后把我塑造成什么青春疼痛文学女主?
罢了,我忍着恶心接过来道了谢,随手放在座位上。
秦明月她妈得感谢我给她闺女面子。
世界欠我一个道谢。
不过既然秦明月回来了,秦祺雅怎么办?一个在枫竹一个在朗桥,怎么想都不可能吧,除非…
除非秦明月已经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转来了朗桥。
为了验证我的猜想,下课我就拉着姜灵韵到操场:“秦明月是不是来朗桥了?帮我查查。”
姜灵韵吃了一惊,边掏手机边问我:“你怎么知道?谁告诉你的?”
我买了瓶水,拧开瓶盖:“咱们班那个秦祺雅,上着课莫名其妙说她妈送了我东西,我猜了一下,你帮忙打听打听。”
天气已经转凉,我拿的是冰水,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瓶身淌着水珠,我仰头喝了一口,冰冰凉。
那边姜灵韵打了个电话,挂断后笑了:“你这么能猜?真来了。”
真来了?够贱的。
我也笑了,本来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见面礼已经给过她了,我够仁至义尽了,既然她找来,那没必要进行什么人道主义了。
秦明月转来朗桥,我哥最近正查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故意瞒着我,我生气了。
放学。
等我哥回家,我指着他控诉:“哥,为什么不告诉我秦明月来朗桥了?”
我哥先愣了一下,随即笑:“果然什么都瞒不住笙笙,聪明劲都用在这了?”
我恶狠狠地塞了一口蛋挞:“少转移我注意力!为什么不说?”
“本来呢,是不打算告诉你的,想让你在学校开心点。不过现在知道了,那就随你来吧。姜家的地盘,秦明月也干不了什么。”
我哥又笑,笑得像妖精,把人七魂六魄都勾走了:“生气了?”
看在他长得好看的份上,我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然后他问:“那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我选择…
靠。
最终我很没骨气地妥协:“我选择原谅你。”
晚上睡觉,我穿着睡衣躺在床上,一日三省,我想想今天有什么疑问。
为什么秦明月要来犯贱?为什么我哥瞒着我?为什么我哥笑起来那么好看?为什么我要来朗桥?为什么我哥……
最后千言万语化作两个字——我哥。
哥哥这两个字像一道魔咒,封印了我的魂魄,但凡我想干点什么,总有一道名为我哥的锁链锁住我。
我和我哥相依为命,大概是书中说的命中注定?不对,不贴切,那么多书都读进了狗肚子,我还是个文盲。
那为什么我哥读成了如今的人模狗样?
今天思考的东西已经超出我的承受范围,我困了,沉沉的睡过去。
得过且过,三省只是睡前仪式,今天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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