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我一直这么觉得。
但真香定律总是来的及时,月末我和我哥就被阴了。
世界上那么多人,所有人都会表面客套,谁也不知道今天跟你握手的人明天会不会把刀尖对准你,谁也不知道今天把刀尖对准你的人暗中是不是又在帮你。商场上鱼龙混杂,我哥刚接手一个大项目,不少人暗中眼红,也有许多仇家蓄谋已久。
都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月考完我哥接我回家,就在阴沟里翻了船。
这个月我可能水逆,一月之内见了两次血——上次七窍流血,这次头破血流。
不知道哪个狗东西这么了解我哥,开着辆破面包车直接往我哥车后半截撞——后半截,一般坐我。
我哥自己伤了他无所谓,我伤了他一定不甘心,那人拿准了这点,趁我住院我哥陪护期间狠劲地整我哥公司。
其实我伤得并不算重,只是惊吓那么一下子,连续发了一周高烧,断了只胳膊,肩膀半边和额头有点惨不忍睹。
毕竟我只是个高中生,那么一场惊吓任谁来都会成为一场阴影——刚月考完回家的路上,在哥哥的车里坐的七歪八扭,褪去一天的疲惫,是最放松最毫无戒备的时候,一辆车横冲直撞从小路创出来,“砰”一声巨响,然后身体一阵疼。
“笙笙!”
昏倒前我只听见我哥喊了这么一嗓子,看见他近乎崩溃地抱住我,节奏紊乱的呼吸打在我的颈侧,我知道我哥快吓死了,可是我好疼,又好害怕,只来得及轻轻叫了一声哥,轻到不知道我哥听见没有。
后来有人打120,我好像听到了急促的鸣笛声,还有我哥不断喊我的名字,脑子一团乱。
醒来后,我第一个见到的就是眼眶通红的我哥,几乎要滴出血来。他见我醒,慌乱地按铃叫医生护士,我看着有点想笑,当年他大学刚毕业一个人在酒桌上跟那几个老油条谈判时候都没这么六神无主,我轻轻握住他的手,哥哥的掌心甚至渗出了汗。
我的手很暖,哥的手凉冰冰的,于是我拽着他的手不放,硬要给他暖手。
我还没退烧,昏昏沉沉的,意识不大清醒,大脑有点延迟,动左手时才察觉到被打了石膏,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断了爪,现在就可以重拾儿时的梦想当断臂大侠杨过。
我哥跟医生确认了注意事项,送走医生才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我的头,叹了口气:“难受吗?”
其实挺难受,我说了声还好,招招右手示意他过来坐到床边,他照做了,我感觉他走路时候腿都是软的。
近看我才发觉他憔悴不少,天不怕地不怕的哥哥就怕我有个万一,从小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每次住院都是走一趟鬼门关,他不怕砸钱,哪怕把家本砸进去,他就怕哪天从鬼门关里捞不出我了。
发烧的人脑子总是不大好,想到哪说哪,我脱口而出:“哥,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一瞬间我感觉我哥瞳孔都缩了一下,似乎格外畏惧“死”这个词和我捆绑在一起,他勉强勾起唇角,恢复到平常的笑容温柔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也不知道,摇了摇头盯着他。
他低头沉默了好一会,不知道在思考还是在走神,我也没说话,靠着他的肩膀闭目养神。
半晌,他终于开口:“如果在我前面走的话,我大概会疯吧。”
“可能会变成精神病,满世界找你,可能会变成变态,把你用过的东西陈列起来,等你回来方便找,也可能会继续给你买裙子,买一千条一万条,然后守着等你回来找我。”
我设想了一下那个情景,想笑,又有点笑不出来:“怎么跟守活寡的小媳妇一样?”
我哥没说话,笑着拍了拍我的脑袋,我头晕,有点不想讲话,靠在他怀里睡觉。
哥的怀抱宽厚温暖,他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衬衫传过来,似乎还有股清苦的中药味,睡着前我听见他低声道:“可不就是守活寡的小媳妇吗。”
哥这一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
公司那边一团乱,我哥毅然决然留在医院陪护,把大部分工作拜托给了他的朋友,哦,就是我一个拜过把子的兄弟——陈栖哥。
不开玩笑,真的拜过把子,桃园三结义那种。
小时候我沉迷水浒传,学了一声匪气,拎着本破书似乎下一秒就要上梁山,暑假硬拉着我哥、陈栖哥来了场桃园三结义。
小小的人儿站在椅子上,举着三根手指头严肃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每每回想起这个场景我都要羞愤欲死,偏偏陈栖哥每次见面都要提,我作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高中生,既不能像霸总一样搞垮他的公司,也不能上去拳打脚踢他一顿。
说起陈栖哥,也是个奇葩。
陈家是中医世家,世世代代学医出身,爱好就是古典文化,偏偏生出陈栖这么一个一身反骨的反叛分子,他不学医,不搞古典音乐,跑去学了考古,全世界转悠,上流圈子这里面提起陈家的二公子,总要调侃一句“倒斗的”。
不过这位倒歪打正着有点商业头脑,古董生意是越做越大,即便如此陈家老爷子见他一次也是胸口疼三天,不怪老爷子封建,陈栖哥整天穿一身唐装带几个不伦不类的朋克耳钉,宣称要搞中式摇滚乐,乡土结合,中洋混血,搞出来陈栖这么一个畸形奇才。
他偶像是温庭筠,整天嘟囔着和温庭筠知音难觅,同样怀才不遇,年少时我问他一个盗墓的为何搞文艺摇滚,他颇为神秘的一甩头,告诉我这是他的精神世界。
小小的我把他的精神世界奉为真理,多亏了我哥才矫正了我儿时扭曲的三观。
把公司交给他,我哥倒是放心,在外日理万机的精致老总此刻坐在医院床沿,拿着水果刀给我削梨吃。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样的日子飘飘然也,叫人欲罢不能,我决心不能这么堕落下去,于是当天晚上拿了本教材上了医院天台秉烛夜读,吹冷风吹到半夜,连续打了五个喷嚏,然后被寒气森森的我哥拎回病房。
我哥准备开口跟我讲道理,我抢答:“医院是你的,我不能乱跑,对吧?知道了,陪我打游戏吧。”
我哥无言以对,又不能用暴力手段取胜,无奈只得强硬揽住我,将被子一层又一层裹在我身上,活像裹蚕蛹。
蚕蛹就蚕蛹吧,总比被我哥抽强。
不过印象里我哥似乎从来不打我也不骂我,最多气急了说几句重话,而记忆中,似乎连重话都没说几句。
我哥真温柔,不知道将来便宜哪个姐姐。
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为什么一定要和与自己灵魂不契合的人结婚呢?这两个问题一直周旋于我的童年之中,前者我哥和我说:
世界上人本来应该四条胳膊四条腿,两张脸,两颗心脏紧紧贴着跳动,后来被分开了,另一个自己孤独的在这世上漂泊,痛苦的高歌,只有找到另一半自己然后结婚才能缓解这份永无止境的悲痛,所以我们要结婚,不能留一个痛苦的自己在远方。
第二个问题我们也没想到答案,为什么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了利益同床共枕,为什么心甘情愿牺牲爱情,为什么留另一个自己在世界上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
有些问题只有到了特定的时候才会知道答案,我哥确实无所不知,但这些东西他不告诉我。
我在书上读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跑去问我哥你以后入坟吗,我哥摸着我的头高深莫测的说大概率不会,因为他和他喜欢的人不能结婚。
什么意思?我哥有喜欢的人了吗?
那不行,我还没同意。
我胡思乱想着,高烧容易分散人的注意力,我的脑子好像被切成十份,每份都在想不同的事情,最后CPU运行过度不堪重负,随着一阵高温和一声巨响脑子就会报废。
我不想让我的脑袋炸开,于是放弃思考,钻进被窝里拉着我哥的手睡觉。
我多想让哥陪我永远,大概哥哥也是这么想的。
我其实比我哥自私多了,我才不想让我哥结婚步入爱情的坟墓,就这样,就这样一辈子就好了,我每年过生日都这样许愿,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我真希望这个愿望能成真。
恍惚间我又想起来小时候桃园三结义的场景,那时我义正言辞,严肃认真,好像今天发了这个誓,明天就永远不会改变。
好吧,我还是希望永远都不会改变。
我是个很贪心的人,希望我哥不结婚,希望我哥和我永远在一起,
最后倒真如童年所说的那句了———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我希望我和我哥没有生离死别和阴阳两隔,我想和他手拉手上黄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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