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单随确实是一颗好头。
它好像什么都知道,当谭如今带着它出现在魔巢城外时,它能准确说出他们所处的方位——魔巢南城区外面的焦土,如果背对着魔巢前进,他们前往的方向就是焦土外围,也就是魔巢居民认知里的“无人区”——并根据环境特征,告诉她这里本来都寄宿着什么样的异界怪物。
……哦,不对,也不是全都知道。
“无人区有什么可靠的组织么?”谭如今问。
单随微妙地沉默了一下:【有一个人类聚集地。】
谭如今从它的语焉不详里意识到了,这家伙的常识储备里不包括人类。
明明在焦土,熟知哪里有可靠的人类组织以便获得补给也非常重要,单随却一副完全不了解的模样,了如指掌的反而是其他与人类无关的、会带来威胁的事物。要么它是个纸上谈兵的书呆子,才能作为一个百科全书随时分析情况;要么是当曾经的它踏足焦土时,它无需为了供给中断而烦恼。
她对单随的身份隐隐有些猜测,与此同时,她又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啊,名字。】单随干巴巴地应声,【你说得对,我该如何称呼你呢?】
谭如今和它说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又好奇地问:“你是人类吗?”
单随:【我想我应该是。】
谭如今想,我也觉得我是个人嘞。
焦土并非一个安全的地方,哪怕据单随所说,这一区域——非常广阔的一片地带——的异界怪物都“离奇身亡”了,她也无意在此研究自己的身体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异。
幸好,随着她活动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对身体的掌控程度也愈来愈高,甚至,在偶尔的情况下,她能够有意识地复现抓住空气和黏地移动,而不是像攀爬运输通道那时必须完全交付给本能。
谭如今嗯了一声:“发现其他人类的时候告诉我。”
单随困惑地问:【你喜欢吃新鲜的?】
谭如今:“……”
她诚恳地反问:“虽然在你眼里,我大概是个怪物,但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当了十八年的人类,会在变异后立马变成一个食人魔?”
【人类在异界怪物的食谱上占据着重要份量,其中,无面人皮和拟态鬼丝偏向食腐。】单随的常识显然不包括“正常人类该如何思考”,认真地回答,【在面前摆着那么多尸体的时候,你却能忍住。你的毅力令我钦佩。】
——如果我之前杀死的无面人皮和拟态鬼丝都拥有和你一样的毅力,那它们的威胁等级能提升到最高。
出于某种直觉,它明智地咽下了后面这句话。
谭如今难以置信:在你眼里,掉进尸堆的我,就像老鼠掉进了米缸?
无面人皮和拟态鬼丝究竟是什么见鬼的异界怪物?她可不想当无人区野人,但显而易见,要是城市巡逻卫队的眼光都和单随一样毒辣,那她绝对没法回到魔巢,并且会在暴露身份的第一时间就被原地清理,变成一块死掉的垃圾。
谭如今深吸一口气。
好吧,想太多无益,当务之急是先找到落脚的地方。
单随提醒道:【在你的……右前方两百多米的位置,有人类在活动。】
谭如今嘀咕:“这么快就遇到人了?”
单随:【这是你第三次碰到焦土遗民了。】
谭如今:“……”
很好,看来这家伙前几次突然提示她转向,是为了避开其他人,亏得她还以为是附近有什么漏网的怪物在磨刀霍霍呢。
从外表上看,谭如今是没什么异常的,人模人样,除了走路时会有肚子里空荡荡的感觉,她觉得自己这波诈尸堪称完美,就连身上的衣服也完完整整,哦,甚至工厂的狗牌都还挂在胸前呢。
早在远离清理站那片区域的时候,她就简单确认过自己的模样了,看上去和之前一样,真不知道单随的眼睛是怎么长的,竟然能一眼看出她的本质。
谭如今不是个蠢货或莽夫,她对自己当前的状态有数,首先排除正常人类,因此单随的定论绝不是无的放矢。
她摘下狗牌,又理了理自己卷边的衣角,拎着单随的脑袋——这是单随要求的,它说在焦土,独行者的行事风格不能太拘谨。谭如今已经不想去细想它所谓的拘谨是什么意思了——向前走了过去。
活人。食物。住所。
我来了!
*
“滚啊!”陈寸手忙脚乱地撕扯着自己的脸皮,“救命——队长,救救我!救救我!”
他的脸皮被扯成又薄又长的一大块,透过那层皮,还能看到黏着的皮肉,乍一看就好像他硬生生撕下了自己的脸皮。可实际上,只有陈寸自己才知道,他正在扯拽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脸,而是一个异界怪物!
——无面人皮。
无面人皮的攻击性较低,在异界怪物的食物链中属于中层偏下,一般而言威胁性不高。它们以尸体为食,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面人皮只会出现在腐烂已久的尸体附近,而不是主动狩猎。
陈寸不知道自己的运气怎么会这么背,第一次离开地下城,竟然就碰上了万中无一的意外。
一个会主动狩猎的变异无面人皮。
无面人皮看起来像是一张展开的人类皮肤,它的狩猎方法是一点一点地把人类包裹在自己体内,堵住人类体表每一个可以呼吸的孔洞,直到人类窒息而死,在它的“怀抱”里逐渐腐烂,无面人皮才会慢慢享用尸体的血肉。
我不想死。
陈寸在心里尖叫。
盯上他的无面人皮是一个非常幼小的个体,能覆盖的面积有限,包裹住成年人类的三分之一身体已是它的极限,因此陈寸能和它僵持住,不至于第一时间沦落为它手里等死的口粮。
但僵持并非一件好事,这意味着,陈寸能细致地感受到无面人皮是如何覆盖在他的体表,把自己变成他的第二层皮肤。从他的左手指尖开始,窒息的感觉一点点地蔓延开来。
他就好像一个站在水里的人,水面在上涨,挤压着他的存活空间,他却无法从水里离开。
哦,你问他为什么不跑去寻找他的队友?
当然是因为陈寸跑不了啊!
他所在的队伍遭遇了一次意外的袭击,副队长当场身亡,队长带着几名队友前去追踪袭击者,剩下的人则被要求立刻返回地下城。但是,备选队长急功近利,认为队长的指示是准备独吞功劳,于是表面同意回城,其实暗中带领剩下的队员跟踪了袭击者留下的另一条痕迹。
之后的情况显而易见,他们遇到了处于狩猎状态的异界怪物,三分之一的人变成了它们的食物,三分之二的人成功逃跑。
陈寸就是这个处于“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之间的倒霉蛋。
他既没有死,也没能跑走。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可求生的可能也很渺茫。
他中了毒,变成一个跑不了路也拿不了枪的累赘,于是被其他人抛弃在原地,接着被游荡而来的无面人皮看中,视为自己的猎物。
僵持就像一场没有尽头的拔河比赛,最终比拼的是耐力和力气。人类的耐力和力气怎么比得过异界怪物呢?
无面人皮在他身上蠕动着,它判断出最影响人类存活的孔洞在人类的脑袋上,于是让自己的肢体向上延伸,缓慢攀附在陈寸的面孔上。
不管陈寸再如何费力地反抗,属于异界怪物的肢体仍旧黏住了他的左耳、左眼和一半的鼻子,还堵住了他的嘴。
完了,我要死了。
陈寸绝望地想。
“完蛋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活人,他是要死了吗?”
有个声音同时喊道。
声音属于一名年轻女性……是谁?队长吗?
陈寸迷迷糊糊地想。
接下来好像有人说了什么,但陈寸没有听见。因为缺氧和吸收了太多毒素,他的意识早就变得昏昏沉沉,只通过本能推断出,声音一定是得到了某个人回应。
因为那声音又说:“你说得对,我应该尝试一下。”
……尝试什么?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陈寸就感到身上一轻,有什么东西被外力扯走了。
没有了无面人皮支撑着身体,脱力的陈寸立刻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姿势扭曲地瘫在地上,瞪着眼,看到一道人影站在黑暗里,静静地注视着自己。
焦土的天色一向更加昏暗,陈寸仰视着那个人影,根本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仅仅凭借自己的经验,判断出对方约莫是魔巢的居民,她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魔巢工厂的制服;视线往下,啊,原来还有一双眼睛在幽幽地注视着自己,是死人的眼睛。
他的恩人手里还提着一颗脑袋。
陈寸被吓得一个激灵,浑噩的意识彻底清醒了。
“谢、谢谢您救了我。”他忙不迭撑起虚软的身体,从地上爬起来,脸上扯出一个微笑,只是笑得像要哭出来,“我是地下城的拓荒者,我叫陈寸。”
站起来了,陈寸才发现,恩人格外年轻,深灰色的眼睛透明度很高,稍微有点光线就亮得惹眼,不是魔巢老居民所特有的浑浊眼球。
恩人点了点头。
她没说话,陈寸摸不准她的意思,只好小心翼翼地问:“您是要去地下城吗?我可以为您带路。”
谭如今一只手拎着单随的脑袋,一只手背在身后。
在陈寸视线看不到的地方,被她抓在手里的无面人皮一点一点地溶解,乍一看就好像她的手掌正在吞食一张切割下来的人皮,诡异又荒谬。
“好啊。”
谭如今微笑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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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窒息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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