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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嫂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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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风收到兄长身亡的消息时,正在听李夫子讲解不久之后科举考试的策论如何破题。

张春风一双眼盯着桌上的书本,心思却半点不在书本上。早上起得晚了,匆匆吃了几口馒头,没有喝水,嗓子里干的冒烟,现在她只渴望赶紧下课,赶紧科考,离开这穷乡僻壤的鬼地方,去京城中过悠哉日子。

脑子这么想着,她一撇头就看到教习室外面探头探脑一个同乡,正在讲课的李夫子走了出去,片刻后回来将张春风叫了出来。

“你兄长今早上山采药从山上跌落下来,已然身死,我允你两天假期,回去安置一番快点回来。”李夫子伸出两根苍老的手指。

张春风低着头,似乎在想自己兄长是谁。

李夫子叹口气,以为是自己给的假期太少,“你兄长本就痴傻,活着也是一种痛苦,死便死了,你切莫耗费心神在这上面,要知道女帝才开女子科举,你又接连中秀才举人,此次上京赶考定能高中状元,万万不可被这等事儿耽搁。”

或许是“痴傻”二字提醒了张春风,对,自己还有个哥哥呢,一个比自己大了十岁的痴傻哥哥张春天。

李夫子叹口气,伸出手拍拍张春风的肩膀,“莫要伤心”。叮嘱完最后一句,闪身进了教习室。

原本低着头的张春风忽然扬起脑袋,没有表情的脸上染上浓重的**。

哦。哥哥死了。

那嫂嫂是不是以后就要跟着自己了?

咕嘟。

张春风感觉口中更渴,死命咽了一口唾沫,赶忙去收拾自己的东西,跟着同乡人往家里赶。

张春风家贫,世代务农,爹娘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种,所以才能给傻子哥哥取名张春天,给张春风取名张春风,这种毫无营养,完全是按照出生季节来划分的名字。

爹娘愚钝但好事做尽,哥哥痴傻却也一身蛮力帮村里人干活,可能就是父辈们做多了好事,勉强向上天赚的些许福报。张春风一出生不仅生的肤白貌美,眉目如画,还天资聪颖,过目不忘,五岁的年纪只不过站在学堂门口停了一节课,就能将先生说的倒背如流。

爹娘欣喜过望,当即省吃俭用让张春风入了学堂。张春风的确争气,两年前女帝开了女子科举,张春风先中秀才,后中举人。按理说,考中举人后就可在县衙做官,可惜女子科举阻力过大,女帝只给上京赶考的状元榜眼探花,分官做。于是张春风入李家学堂,准备今岁的秋闱。

李家是镇子上有名的财主,为张春风这种穷酸学子提供衣食住行,说白了就是在做一笔投资,赌你日后能高中状元,然后百倍千倍的返还回来。

李家学堂距离张春风家的张家寨有几十里路,光是靠两双脚走,得走小半天。今日张春风心里只有嫂嫂,一路走的风风火火,还没到中午就赶到了家中。

这些年为给张春风赚取学费,张家一直没来得及修筑房子。三间土房,房顶上稀稀拉拉盖着干枯的茅草。

还未走进院门,张春风就看到了四处飘着的白色布条,耳朵里听到稀稀拉拉的哭声。

真是吵得讨厌。

张春风皱皱眉,快走几步,一个穿着白色丧服,跪坐在灵堂前的男子身影就映入张春风眉眼之中。

李秀满。自己的嫂嫂。

没错,嫂嫂是个男人。当今世道,女子可以为妻,男子也可以为妻。只是女子终究有生育能力,富有人家只娶女子为传宗接代,只有像是张春风家这种贫困至极的,才会娶个不能生育的男妻,当作另外的劳动力。

李秀满便是张家用三个铜板换回来的。

当年张春天娶李秀满,因为张春天脑子痴傻走路走一半都会不自觉的流出口水。父母商量让张春风代为娶亲。

于是那日,火红的鞭炮一放,张春风一身红色喜服,明眸善睐,长身玉立,就算□□骑着隔壁借来的未成年小毛驴,也阻挡不住仙人之姿。

一路从张家寨跑到了李家村,风风火火赚足了看头,将嫂嫂李秀满迎了回来。

这光景是三年前的年岁。

张春风想起还是觉得似在眼前。恍惚中只觉得嫂嫂掩映在红盖头下那双干净透彻无比的眼睛就在面前。恍惚中记起自己牵起嫂嫂的手,一步步走回家门。恍惚中记起自己掀开盖头时,嫂嫂那绯红的脸颊。

然后。。。

张春风就被爹娘推出了卧室,反而将流着鼻涕的张春天拉进了只有李秀满在的房间里。

张春风记忆力惊人,三年前的恨意与爱意全部尽数不落的刻在心头。

当初因为见不得张春天舔着脸趴在李秀满身上,张春风当即就跑回学堂,中间除却爹娘死的时候回来两趟,再也没回来过。

可如今,只是看到李秀满影影绰绰的背影。

张春风只觉得心中泛滥起无数柔情。

刚刚的厌烦在顷刻一扫而光。

尽管眼里死活挤不出眼泪,张春风努力将嘴角撇得更靠下,做出一副悲痛至极的状态。

零帧起手,脚步凌乱,声音嘶哑,冲着灵堂就跑过去。

“哥哥!”一声嘶吼过后。

没带一点犹豫,张春风一把扑进跪着的男子怀中。

“嫂嫂,嫂嫂。”张春风连叫两声,鼻尖全是嫂嫂李秀满的气味,原本空荡荡的心在瞬间像是气球一样彻底填满。

好香的嫂嫂。

脸上仍旧挤不出眼泪,张春风只能将一颗脑袋往李秀满怀里拱,一边搂着李秀满的腰,一边声声啼叫。

任旁边的人看了也感慨一声:“真是可怜,三年前死了父母,如今又死了哥哥,只剩下嫂嫂和小姑子相依为命。”

哭的眼睛红肿的李秀满一听旁人这般说,心中更是悲痛至极,反手搂住张春风,手掌不断拍着张春风瘦弱的脊背。

完全没料到怀里的人如同饿了一辈子的人刚吃了一碗带肉的粥,眼角眉梢全是心满意足。

而这心满意足随着李秀满不断安抚的手掌又变成了贪得无厌。

真想现在就把嫂嫂吃干抹净。

就在此刻,就在此地,就当着傻子哥哥遗诏的面。

一定很刺激吧。张春风眯着眼睛,手指死死扣进李秀满的白色丧服中。

两人抱着哭了一会儿,李秀满将张春风拉起来。

“饿不?早上吃了不?”李秀满问。

李秀满生的高大,肩宽腰细腿长,当初张家就是看中,李秀满这身力气是一把干活的好手,才给了李秀满三个铜板埋葬了李秀满已经放的尸体发臭的娘亲,将李秀满娶回。

李秀满没上过学,同样不识字,但脑子正常,自从他过来后,家中的大小事务都由着他操持。

当初和张春天刚成婚一年,张春天的爹娘就死了去,从那之后,李秀满就承担起照顾痴傻张春天的责任。

谁料一个没看住,还是让张春天跑到山上摘药给摔死了。

李秀满为人单纯善良,只觉得这全是自己的责任,倘若看住了张春天,就不会有这丧事发生。

因此,一双眼哭的像个核桃一般。

张春风摇头,怕被嫂嫂看出嘴角的笑意,故意低低头。她伸出手去抚摸李秀满哭肿的眼睛。

李秀满生的白净,是那种每日扛着锄头去田地里干活,仍旧脸皮白净像个面团一样的白净。

如今这面团上因为哭泣夹杂了点粉红。

口渴,口渴,口渴。

只是看嫂嫂一眼,张春风就觉得自己嗓子要冒烟了。

“嫂嫂莫要过度伤心,别坏了身子,哥哥身死,日后还有我和嫂嫂作伴,莫要哭了。”

大拇指指肚一点点在李秀满眼角摩擦。

当年李秀满和哥哥成婚第二日,张春风曾无意撞见李秀满在夜里冲洗。夏季的夜,月色很好,空中又有星星。就算李秀满特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冲洗,迎着一层月光,张春风仍旧看到李秀满浑身如披月色,光华流转,银光熠熠,美不盛收。

眼前人浑身都美,但张春风最爱李秀满那双清澈透明的眼睛。

不止是眼睛美,而是这双眼神里蕴含的东西很让张春风着迷。李秀满的眼神永远清澈,单纯,充满爱意,似乎他这辈子都不会恨一个人,讨厌一个人一般。例如同样是对待自己那个傻子哥哥,张春风就恨得将傻子哥哥的脑袋扭下去,这样的人早死早超生,活着又是为了恶心谁?

可李秀满眼里不仅没一点恶心,时常怀着温柔至极的目光给张春天擦拭快流到嘴里的粘稠鼻涕或者在泥土里滚了半天的双腿脊背。

张春风长得乖巧,实际上脑子里总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例如走在路上会突然想从地上捡起石头砸一下前面人的脑袋,例如在学堂里统一用餐,路过正在埋头吃饭的同学,她会突然想伸出手将对方脑袋死死按在碗里,然后想象这人像头猪一样,一边嘴巴鼻子里全是米饭一边哼哧哼哧挥动着手臂,这画面只用脚趾头想就搞笑的厉害。毕竟饱读诗书,张春风也发觉自己这行为不可取。

所以当初察觉出自己对嫂嫂有点特殊的感情,张春风还是利索的悬崖勒马,跑回书院。

理智告诉她不可以对李秀满有特殊心思,但之后在书院里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夜里,李秀满那双永远温柔的眼睛,总是如鬼魅一般出现在张春风面前。

张春风很难表述自己对嫂嫂的感情,似乎是喜欢,但也似乎只是占有,更似乎是...

张春风一直幻想善良如自己嫂嫂这样的人,如果有一天变成个杀人不眨眼的恶人是如何场景?

把一张白纸涂黑,和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一样充满趣味。

大拇指指肚传来的温热,让张春风兴奋的后槽牙都是舒适。

更令她舒适的是,自己潜藏在心里的龌龊念头,李秀满一点看不出。

听到如此温暖的言语,李秀满竟然感动的眼泪啪嗒啪嗒往下落。

“嗯,嫂嫂会好好待你的,以后嫂嫂供你念书。”李秀满伸出手将比自己小近六岁的张春风抱在怀里。

在李秀满眼里,男妻就算是听着不好听,但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张家给了三个铜板,将自己娶进门。

既然已经拜堂成亲,苍天大地为鉴,李秀满生就是张家的人,死就是张家的鬼。

他本就是没上过学的人,听闻自家小姑子先中秀才又中举人,早已是仰慕至极,在李秀满眼里,张春风就是神女降世,这一年的学费就算要他去卖血卖皮肉,他也会掏空自己尽数拿出来。

一想起学费,李秀满赶忙问:“夫子给了你几天假期?是不是马上要科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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