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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朗华的母亲谭女士是尤其爱笑的,每次她回打锣巷,人还没到,老远就先传来那标志的笑声,爽快欣悦,让听的人也高兴起来。

“哎呀,今天发稿费,请表哥表嫂去后祠坡吃一品海参,巴适得很!我们幺儿最喜欢适中楼的醪糟鸽子蛋了。”

“妈,还有叶儿粑!”朗华只有在母亲面前才会显得像个半大的孩子。

温琰和秋意并肩路过,被揪住。

“你们两个天天巴到起(粘在一起),要结婚吗?”谭女士用夸张的语气逗小孩耍。

秋意说:“我们已经结过了。”

“啊?”

温琰指着朗华:“他是我们生的娃娃。”

谭女士大笑:“放你龟儿的屁,他是我生的!”

温琰和秋意对看一眼,不吭声。

谭女士忽又变得语气温和:“过家家嘛,好耍不。”说着剥开手里的广柑,把果肉分成几瓣,塞到他们嘴里:“来我莽(喂)!”

重庆人热情仗义,秉性如火,谭女士更是如此,她从不消沉,身上仿佛积攒着无穷的希望和斗志,强大的生命力如同树根扎入大地,颇具魅力,让人觉得可靠。

1927年3月底,谭女士死于通远门下的打枪坝,从此朗华真正变成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那天起,重庆陷入白.色.恐怖的阴霾,收留朗华的表舅一家连夜搬走,打锣巷的孩子被大人关在家里禁止外出。

温琰不敢确定自己是否听见了那天的枪声,从十一点到下午两点,屠杀持续近三个小时,从外面回来的人都吓疯了,在巷子里大喊:“杀人啦!通远门那边杀了好多人!”

“打枪坝!他们在打枪坝开大会,还有好多学生娃娃在啊!”

为了抗议英美军舰炮轰南京的暴行而聚集起来的各界群众遭到了军阀的镇压,大会刚开始,混迹在人群里的士兵和团丁突然毫无预兆地开枪扫射主席台和平民,他们用铁棒和大刀追杀毫无防备的百姓,混乱中更有不少学生孩子被踩踏在地。死了一百多人,受伤一千多人,尸横遍地,血染会场。

朗华的母亲在他面前中枪身亡。

年幼的温琰搞不明白,为什么要杀害同胞?尤其这种时候,外来入侵的敌人还没赶跑,那些列强如同臃肿恶心的寄生虫扒在华夏大地敲骨吸髓,而我们竟然还要被自己人残杀,为什么?

人心惶惶,恐怖的杀戮和全城搜捕让大家不敢出门。

几天后温琰才从大人们私下的谈论中听到朗华母亲被害的消息,还有一位戴眼镜的叔叔,她曾有过一面之缘,才不到三十岁,因为叛徒告密被捕,军阀将他割舌挖眼断手,抛尸在佛图关下。

温琰每天晚上都哭,她想去打枪坝给朗华妈妈收尸,而且朗华也已经好几天不见踪影,她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死了。

对面那间房子人去楼空,黑黢黢,死沉沉,悄无声息。

凌晨三点,更夫走远,打锣巷的狗突然警觉地叫起来,必定有人接近,但不是生人,所以狗只叫了两声,很快没了动静。

温琰这几天担惊受怕,小小年纪竟有了浅眠的毛病,她下床走到窗前,往外探头,正好看见青蔓挂在二楼窗台,双手一松,燕子似的跃了下去。

温琰不敢跳窗,蹑手蹑脚离开屋子,小心翼翼打开门,摸黑走进对面开着门缝的房子。没有灯,月光微弱照明,堂屋的四角桌前趴着一个人,脸颊埋在胳膊里,背脊微拱。

“朗华哥哥。”

秋意悄悄唤了声。

那人抬起脸,看见朋友们都来了,紧抿着嘴,说不出任何话,随后又沉默地趴了下去。温琰和秋意坐到左右两侧,将他抱住,青蔓也伏在他背上,四个孩子像树枝缠绕在一起。

朗华清瘦的身体在发颤,他手里攥着一只银镯子,是逃命的时候从母亲手腕上扒下来的,什么都没了,她死了,遗体带不走,唯有留下这只蒜头镯……

许多年后温琰常想,为什么朗华会走上与他父母截然不同的路,其中很大的原因,正是他从十二岁起就不得不学着讨生活,想方设法养活自己。他那颗年幼惶恐的心被惊涛骇浪拍打,就像孤身一人乘着简陋的木筏漂浮在汪洋大海,其恐惧无助不是同龄孩子能够体会的。

青蔓不愿朗华从此失学,主动提出帮他补课,将自己在学校所学倾囊相授。可朗华总提不起兴致,每回被青蔓抓去学习,要么百无聊赖地托腮看着她,要么敷衍应对,急于结束。

有一次青蔓好像生气了,闷闷地问:“你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朗华吊儿郎当翻两页书,“嗯”了声。

青蔓绷着脸,点头说:“好嘛,我自作多情了,确实没得意思。”

朗华见她神情不对,立刻收起懒散的腿,乖乖坐在桌前,笑说:“没有,你教的东西我都记下来了,昨天背那个诗,”他煞有介事地清清嗓子,朗诵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菊花少一人。怎么样?”

青蔓听着觉得不对劲,拧起眉头:“插啥子菊花,插茱萸!”

“啊?”朗华满不在意,偏歪着脑袋询问:“重阳节不是跟菊花有关吗?我记错啦?”

青蔓瞪一眼,懒得理他,收拾书本就要走。

“喂,”朗华叫住,问:“你明天还来不?”

青蔓低头想了想,忽然就原谅了他,正要开口回答,却听他说:“我明天有事,不在屋头,你……”

她脸色一沉,抬脚直接走了。

秋意十二岁生日,依照往年的习惯,陈小姐会带他去照相馆拍照。这次他把温琰也捎上了。

位于左营街的留真照相馆,三层楼房的临街门面,老板曾留学日本学习摄影,为追求艺术质量与风格,多次赴上海参观学习,依照闻名的王开照相馆规模建造,摄影设备全部从国外进口。

温琰和秋意坐在红木布沙发里傻笑,脚下铺着印度地毯,一旁摆着柜式留声机,背景早已不兴亭台山水的配画,而改成巴洛克风格的帷幔。那小圆桌上盖着丝绒桌布,还放了一台电话,陈小姐坐在另一端的西式但丁椅上。

温琰偷瞄过去,心里十分羡慕她时髦的波纹烫发。

照完相,几天过后,陈小姐把相片取回来,给温琰也送了一张。不巧,倒是被她的继母看见,不太高兴。

自从温先生娶妻再婚,温琰越发的不爱回家了。继母带来的小儿子也讨厌得很,才不到五岁,犹如混世魔王,毫不见外地跑到她屋里乱翻东西,这下把照片翻了出来,继母本就不喜欢她和隔壁的陈小姐亲近,看见三人合照,随即阴阳怪气地笑说:“哎哟,陈小姐好有闲钱哦,照相还带起你,啷个不把弟弟也喊去沾光诶?”

温琰面无表情,夺回相片,转头警告小男孩:“不要乱动我的东西,听到没有?”

弟弟朝她吐舌头。

继母心里不舒服,恰好见她头发半长,立刻寻来大剪刀,把人拽到凳子前,要给她剪短。

温琰十分抗拒。

“你莫要乱动,等下把你耳朵剪了,不关我的事哈。”

温琰又害怕又生气,死扭着双脚,两手揪住衣裳,憋得双眼通红。

后母剪完,心满意足:“学生娃就该留短头发。”

温琰感觉后脖子光秃秃的,预感很不好,她咬着唇跑上楼,一照镜子就哭了,嚎啕大哭。

太丑了!哪里像女学生,完全是没人管教的臭男孩才会有的头发 ,乱七八糟戳着脑袋瓜,实在太丑了!

温琰断断续续地哭了一个钟头,哭完纹丝不动地趴在枕头上,变成呆子。

直到秋意进来叫她名字。

温琰心里还在难过,理也不理,只是有气无力地自言自语:“我再也不想出门了,真的,一步都不可能出。”

秋意坐到床边,笑说:“喂,你看我。”

她眼珠子瞥过去,倏忽愣住,直坐起身,惊恐地盯着他光溜溜的脑袋,问:“你头发呢?”

“刚刚出去剃光了。”

温琰想问为什么,话到嘴边没有出口。

秋意抓起她的手放到自己头顶,给她玩。

那触感无比怪异,他突然没了头发的样子也很震撼,琰琰把手缩回来,有点畏怯。

秋意拿过镜子和她一起对照。

两个人丑到一块儿去,温琰总算开怀。

秋意问:“高兴了哈?”

“嘿嘿。”

“还哭不?”

温琰摇头,又说:“你敢不敢走街上转一圈?”

“敢啊。”

于是他们顶着丑脑袋跑出去玩儿,秋意为了讨她欢心,在集市买了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鸡送给她。温琰喜欢极了,用小盒子装着捧回家,放到自己房间里,打算当做宠物养。

谁知又被弟弟看见了,非要来抢。

温琰见小鸡娃被他攥在手中,爪子乱蹬,喳喳叫唤,那声音孱弱,直叫得温琰心碎。

“你不要弄它!松开,还给我!”

弟弟的胳膊被用力拍了两下,霎时发怒,对小鸡的喜爱变作仇恨,于是扬手往窗外扔了出去。

温琰惊恐大叫,气急了,一把推倒弟弟,扑到窗边往下张望,看见那只小黄鸡奄奄一息,动弹不得。温琰的眼泪一下飙出来。

弟弟被她推得撞到桌角,摔坐在地上,额头肿起一坨包,哇哇大哭。

傍晚温先生下班回家,继母添油加醋告状,温琰被罚站在家门外,不许吃晚饭。

秋意和青蔓把鸡娃埋了,想劝琰琰到自己家去,但她无动于衷。这时温先生说:“给弟弟道歉,承认你错了,就可以进来。”

温琰不说话,紧抿着嘴,黑黢黢的眼睛盛满倔强。她不认错,打死都不认。

弟弟张开大嘴又哭起来:“她打我!”

继母一边哄,一边冲外面骂:“他还这么小,就算把你得罪了,你也不该打人噻。”

温先生对她很失望:“你个人好好反省,想通了再跟我说。”

温琰瘦小的身体裹在宽大的旧棉袍里,长着冻疮的手从袖口垂下,她的头发像被狗啃过,一张圆脸在深秋黄昏的残影中白生生的,眼睛是湖水里洗出的宝石,黑而明亮。

秋意坐在门槛望着她。

陈小姐回来,看见儿子头发没了,当即惊呼:“陈秋意!你脑壳咋回事?!”

秋意把今天发生的一切全都告诉了她。

陈小姐听完,笑着点点头,拐进家门,问张婆婆:“饭做好没有?”

“马上好了。”

陈小姐又说:“多加副碗筷。”

张婆婆问:“有客人吗?”

“不是客人。”

陈小姐放下手袋,脱下大衣和手套,扭头走到巷子里,昂首挺胸,大声唤道:“温幺妹,来我屋头吃饭!”

温琰不动。

陈小姐拉她的手,高声笑道:“傻姑娘,你妈妈要是看到你天寒地冻站在外面饿肚子,还怕不心痛死啊?我都看不下去,好寡毒哦,欺负你妈妈不在,今天不准吃饭,明天就可能把你卖咯!”

继母听得窝火,扔掉筷子冲出来吵架。

“你啥子意思?你说哪个寡毒?今天给我说清楚!”

陈小姐两手叉腰,眉梢飞扬:“我决(骂)的就是你,死婆娘!这么明目张胆的虐待娃娃,你这个后妈歹毒得很!”

她故意吵得街坊们都来看热闹,温先生赶忙劝架,没想到陈小姐骂他骂得更凶。

“你算个锤子男人,给我爬!”

这一晚鸡犬不宁。

夜深了,温琰蜷缩在床上,怀里捂着两年前母亲从上海寄来的信件,鼻子眼睛发酸。

她是包办婚姻的产物,母亲生下她不到一年就离开重庆,乘渡轮去上海闯荡。听说上海是纸醉金迷的天堂,号称东方巴黎,远东明珠,十里洋场不夜城。重庆地处内陆,虽已开埠数十载,但繁华远不及它,许多心怀抱负的年轻人跃跃欲试,期望能在大城市干出一番名堂。

温琰看到人人趋之若鹜,心中好奇又疑惑,那地方真有那么好吗?

母亲在信里说:琰琰,我的心肝儿,幺幺,妈妈走了几年,每天都想你,盼望我们能够早些团聚。你一定要乖,一定要努力读书,平安长大,等我挣到足够的钱就去接你,妈妈会让你过最好的日子。我爱你,我的女儿。

九岁的温琰把信纸贴在脸边,听见父亲和继母在楼下房间传来争执,弟弟又哭了,仿佛家里一切不愉快都是她造成的,她真多余。

于是温琰难过地想:妈妈怎么还不来接我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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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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