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醒了?”
林绪从床上坐起来,头疼欲裂,他轻轻摁了下太阳穴。
“晚上九点宴会开始,能去吗?”低沉的嗓音十分温和。
突然醒来,大脑缺血,眼前发黑,四肢僵硬一动不能动,他就愣在那里,半晌,才扭头望向说话的人。
长身玉立,俊美无俦。
对方已经穿戴齐整了,他捻着腕间的玫瑰袖扣,没有看他,凝视着落地窗外。
然而只是一瞬间,林绪却有种如坠冰窟之感,他好像已经死了。
死于…他和他的情人之手。
“季…先生。”
似乎在数天前,久未见面的季何生突然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只有五个字,谈谈吧,赔偿。
林绪第一反应是,分手的时间到了,也许他应该找他说清楚,他并不需要他的赔偿。
其实季何生就算不理他也没关系,从医生那里拿到确诊通知后,他就知道自己没多少时日好活了。
高傲的季先生会将他遗忘,重拾起他失而复得的初恋,与他的白月光携手度过余生。
多么美好啊,与他无关的美好。
林绪选择了应约,比约定的时间提前抵达山顶,他想看南山日出。
早就听说山顶的日出很漂亮,万里层云之外,旭日初升,刹那间金辉万丈,穿透云雾与阴霾,直抵人间。
穿透云雾与阴霾。
林绪知道,该分手了。
日出时,他立在没有护栏的山崖边,其实这里很危险,南山景区工作人员特地交代了,不要靠近。
但他们约在这里,林绪不会失约,更何况,这大抵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来的人将他推下悬崖。
倒下去前,仓皇回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听到了陌生的声音:“你死了,季先生才会安心。”
我想亲耳听他对我说。
林绪闭上眼睛,让季何生亲自来告诉他,他死了,他才会安心。
剧痛持续到现在,身体好像已经散架了,林绪慢吞吞地,躺回去。
天气很好,时间的指针将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回到他们认识三年那阵。
这是他被季何生豢养的第三年,林绪指尖微微颤动,时间的纹路在脑海里愈发清晰。
这时候,他还没死,这时候,他对季何生爱在心底。
但直到两年后,他被季何生派来的人推下悬崖,季先生也从未回应过,来自蝼蚁的爱。
可能,或许,大概,他不配。
季何生回到他身边,在床边的欧式椅子里坐下,随手拿起床头那本《第七天》,慢条斯理地翻阅。
毫无疑问,他是个优雅的人,高贵的出生,得当的礼仪,天神般的皮囊,以及,待人永远不近不疏的态度。
他似乎很少有情绪起伏,总是那么得体、体面,他会游刃有余地安排好一切,再钝刀子割肉似的,吊着每一个对他心怀贪欲的人。
林绪转身背对他,他睡不着。
齿冷。
相遇其实是个意外,研究生刚毕业的时候,因为他的出柜,貌合神离多年的父母,终于忍无可忍的离婚。
父亲不知何时欠下的巨额债务,全都在他名下。
万念俱灰时,以为只有恋人会陪在他身边,全心全意的依赖,换回的却是对方的出轨:“抱歉。”他那么诚实地搂着漂亮的新女友:“我父母不能接受。”
因为负债,谈好的工作婉拒了他,HR能找出很多理由,告诉他,不合适。
其实心里知道,他的校园恋人家中颇有权势,当他们看不顺眼他的时候,有很多办法整治他。
背叛也好,失意也罢,再走投无路的人生,都得自己熬下去。
一次的失败不能将他打倒,他依然努力地想办法,寻求活路。
直到前任的新女友,找了人来将他推下楼梯,撞到了脑袋,很长一段时间,连行动都困难。
为数不多的积蓄即将耗尽,季何生突然出现。
直到现在,林绪都想不明白,季何生为什么要来医院接他:“跟我吧。”
那天下午,和现在一样,阳光甚好,晴空万里,季何生给了他一份合同。
合同上,林绪自愿让渡自己的人生自由,季何生每个月会往他的卡里打一笔赡养费。
但其实,那张卡,林绪从来没用过,他也从来不知道里边有多少钱。
他只知道,自己的初恋情人,恭恭敬敬地把季何生叫做,小舅舅。
其实他应该感谢季何生,没有季先生,他现在大概已经流落街头,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季何生帮他还清债务,在医院照顾了他一个月,又将他接回他的家里,自那之后,林绪就过着被豢养的生活。
没什么不好,但似乎,也没什么好。
他无法确定季何生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要和他上床,恋慕崇拜他的人那样多,季先生从来都有的挑。
他可能是他所有情人里,最微不足道那个。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就像他的前任说的那样,一个小镇做题家,一位跨国集团掌舵人。
“他永远不会爱你,林绪,搞清楚你自己的身份。”宋景阳拉着他的手臂,又松开:“我并非…故意离开你,要整你的人,也从来都不是我。”
是啊,林绪慢吞吞地想着,救我的人也不是你。
撞到脑袋之后,他做什么都慢吞吞的,像只被剥了壳的乌龟,失去了庇护,只能在满世界狂风骤雨时,小心谨慎地前行。
然而终究,他被以同样的方式,丢下悬崖。
为什么要急于一时呢,林绪缓缓掀开眼帘,凝视虚空,茫然地想着,只要再等等,他就死了啊。
何必用他的鲜血和性命,去玷污季先生的手。
季何生让保姆带来热水,放在床头:“喝一点么。”
林绪慢吞吞地坐起来,伸手拿起水杯,他拿的不稳,人很虚弱。
热夏,在花园里闲坐时中了暑,被急忙赶来的保姆发现,赶紧唤来大门处的保安,合力将他带回屋里。
季何生收到消息,很快便回来了,将他从客厅抱回卧室。
空调温度是26,北美海岸的夏天,依旧热得人心里发慌。
这是他在北美的第三年,他在这片广袤的花园,养了三年。
从前是百依百顺的,哪怕思念故土,也会担心惹季先生不悦,所以从未开口。
他每日的功课,就是用脚步丈量季先生的花园有多大,偶尔会碰一下高尔夫,但因为四体不勤已久,每每挥了杆子打出去,球飞不了多远,就像他无法离开这里。
他的脚步总是在大门口停下。
其实也出去过,偷偷的跑出去,在外边迷了路,没有手机,蹩脚的英语和内敛的性格,使他不敢和皮肤颜色不同的人沟通,直到天黑,他都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
那时候,蜷在路灯下,无数小虫子在他头顶盘旋,流浪汉和瘾君子成群结队,有人不怀好意的打量他。
每有人看他一眼,他就会蜷缩得更紧。
然后脑袋埋进臂弯里,想念曾经突然出现在医院的季何生。
季先生还是找到了他,他的黑色宾利停在路边,他穿着宽大的风衣,疾步踏过车辆疾驰的马路,走到他面前,呼吸稍快。
林绪抬起头,季先生拉了他一把,将他抱进怀里,很久很久没有说话。
回去之后,季先生并不责怪,他从来不是喜怒形于色的人,季先生只是问他:“可以不离开这里么?”
林绪满心后怕,怯懦地,点了点头:“嗯。”
窗外夕阳渐渐,海浪声自更遥远处飘荡而来。
他为什么还不走呢?林绪抓住了杯子。
他觉得自己已经很用力了,可五指依然脱力般,他不肯认输,把盛着温水的杯子拿起来。
季何生回头,不轻不重地看了他一眼。
林绪手一抖,杯子落地,温水洒出来,浸入价格高昂的华美地毯中,浸湿了地毯上精致的刺绣。
“对不起。”下意识道歉。
林绪撑着上半身,俯身去捡杯子。
季何生制止了他,他弯身捡起玻璃杯,吩咐保姆换了杯子和水,然后亲自将水杯递到他干枯的唇边。
曾经有段时间,林绪病得很重,饮食无法自理,季何生便纡尊降贵,端了碗筷一点点喂他,任他咀嚼的速度像乌龟,季何生也没有当着他的面,吐露过任何催促或怨言。
季先生是得体的,情绪稳定,客套贴心。
所以对他的喂食,这具身体已经习惯了,并没有太多抗拒,顺从地张开了嘴。
他垂低眼帘,微微仰起下颌,温热的水淌进喉咙,滑过舌尖,略带一丝甘甜。
季何生放下杯子,林绪回头。
季先生高大的身躯靠近他,他附身,绵长的亲吻,唇舌交织,来不及吞咽的温水被他讨走一些,唇边水渍由他一一尽舐。
林绪难以呼吸,密长的眼睫微微颤动,他揪住身下的薄被,十指捏的很紧,因为紧张而小幅度地战栗。
季何生握住他的手,轻轻地,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掰开,然后,与他十指交扣。
林绪感觉滚烫的舌滑过口腔,舌尖软肉被玩弄,舌下口涎不受控制的分泌,他在吞咽不及的狼狈中,被季何生放开。
季先生伸手,他的手指很漂亮,十指修长,骨节分明,拂去他唇边残津。
“脱衣服。”季先生眼神稍暗。
“……”林绪伸手,手指一直在打颤,即便死过一次,即便再次重来,即便明知往后。
他也无法抗拒,因为他的肉.体,比他的意识,更恐惧违背眼前人。
“我…”林绪张了张嘴,嗓音沙哑。
季何生明明已经穿戴整齐,却不嫌麻烦地脱下外套,他坐回欧式宫廷椅中,如同高贵矜持的神明,即将对祷告的凡人降下神谕。
“来。”他低沉地命令。
林绪站起来,如同往常任何床事前一样,慢吞吞地跪了下去。
我对狗血的爱 竟是如此忠诚QAQ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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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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