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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卖给谁?丧尸吗?

网络的另一头,家里蹲的李小花面前支了两台平板,一个看蓝凌直播,一个追剧,嘴里还咔嚓咔嚓嚼着刚拆的薯片,忙的不亦乐乎。

这部剧节奏实在拖沓,一到灌水的地方,李小花就瞄向另一台平板的直播,正好看到蓝凌蒙头嗦粉。

深藏在嗅觉记忆里,螺蛳粉臭香臭香的气味迅速被调取,恍惚间薯片都吃出一股螺蛳粉味儿····

突然就感觉手里的薯片不香了····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蓝大师吃东西会特别有食欲,那种对食物百分百的投入,总让人觉得在吃什么顶级珍馐。

李小花都快馋出幻觉了,隔着屏幕看蓝凌狼吞虎咽的嗦粉,一个劲儿狂咽口水。

好想也来一碗啊····虽然中午已经吃过了,但该馋的一点也不耽误啊·····

唉·····家里好像没有存货了

李小花很遗憾,寻思待会儿就点个螺蛳粉外卖。

正想着,眼睛一瞟,发现右下角有个小黄车疯狂跳动闪烁。

她记得这直播间以前没上直小黄车啊·····

顺手点了进去,里面只有一件商品,正是画面里被大嗦特嗦的螺蛳粉。

臭宝宝螺蛳粉····没怎么听过,不过看蓝大师吃的头都来不及抬,应该味道不错吧!

出于对蓝凌的喜欢,李小花几乎没什么犹豫就直接下单了10包。

虽然蓝凌大师没有做任何推荐和广告,但大师直播间都挂上链接了,想必是希望大家去买的吧·····

有不少网友也发现悄摸出现的链接,在弹幕里开始讨论:

【哎?直播间上架螺蛳粉链接了】

【还真是,和大师吃的是同款吧】

【应该是,你看大师座位旁边露出来的一截包装袋,跟链接里一样都是红色】

【大师吃的是真香啊····买了!】

【大师简直有毒,每次看到她吃东西我就饿!】

【啊!兜比脸还干净!不要勾引我下单啊!】

【快递站老板现在看到我就烦,哎,我也不想买的啊····谁让手有它自己的想法···】

大约是算命类别太过特殊,直播间网友对蓝凌态度两极分化严重,信服她有真本事的很愿意花钱买单,那些有幸被抽中和线下被算过的人更是无条件信任。

一看到上了链接,库库就是下单。那些不相信,单纯来吃瓜凑热闹的人保持观望,或者干脆出言嘲讽:

【这不是个综艺嘛怎么还开始带货了】

【宇宙的尽头是带货····】

【露出真面目了吧!找一堆演员线上连线博眼球,热度拉起来就开始带货变现,我就知道最后是这样!】

【就说这么年轻的丫头片子哪懂什么算命,全都是为了带货整的剧本!】

骂的人多,下单的人也不少 ,短短2分钟卖出了近300包!这还是蓝凌没有做任何正面推广的前提下,网友们自发带动的销量。要知道这数据已经能和不少大主播相提并论了。

·······································

上京市

姬越一下飞机就看到李牧发来的合约,扫了眼没什么问题。

正要回消息,突然想起昨天李牧兴冲冲的跟他提了一句,节目接到赞助商投广告了。

对于艺人做广告这件事他向来是比较谨慎的,轻则名誉形象受损,重则涉嫌虚假宣传被追责,得不偿失。

直接找到艺人身上的代言合作他倒是好把关,怕就怕节目中途插进来的未知赞助商有暴雷风险。

如果艺人跟节目组提前约定保留广告筛选权利,那么录制中,可以拒绝为某些有暴雷风险的品牌做宣传。

如果没有,按照正常情况需要听从节目组的安排。

以蓝凌纯新人的身份和这节目的草台配置,李牧显然不会提前想到这一层。

他可能都没想过还能有冤大头投广告进来······

回到公司,姬越把合同打印出来准备盖章,突然犹豫了···

要不要跟李牧提出保留广告选择权利,虽然极大可能没什么用,但出于律师的职业病,他对有潜在风险的合同总有些强迫症。

姬越也知道,抠一些跟现实情况相去甚远的细节很招人烦·····

特别是在娱乐圈,这个行业协议合同的什么的向来都不怎么规范。

他入行后一直努力强迫自己适应······

想了想了,觉得还是先了解一下赞助商情况情况。

这个节目很快就能结束,不出意外后面不会再有别的赞助商进来。

他联系王淼问了赞助商信息,一听是好滋味旗下的食品,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还好是多问了一句!

半年前,跟律师圈朋友闲聊时听到关于好滋味的案子。

具体原由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这家公司现在食品质量问题比较多,那个案子好像就是食品安全纠纷。

这广告,接不得!

抬眼看了眼办公桌上的电脑屏幕,画面里,蓝凌刚正在吃螺蛳粉

姬越:·······

姬越有点无语,又是火锅又是螺蛳粉,这家伙完全没有一个身为艺人的自觉·····

再看弹幕,有人讨论什么螺蛳粉链接,姬越这才注意到右下角冒出的小黄车,已经上架好滋味商品了!

姬越眉头下意识皱起眉,接广告为什么要上链接?这性质不就变成带货了?

一旦从直播间卖出去的东西有质量问题,蓝凌首当其冲会受影响·····

画面里,蓝凌从碗里挑出来一个什么东西,姬越凑近看清是什么后彻底坐不住了,赶紧拿手机拨李牧的电话!

主播或代言人不为产品质量问题负责的前提是,推广中没有夸大事实虚假宣传。

或者可以证明自己对产品质量问题毫不知情。

但现在,蓝凌当众从上架产品里吃出蛆,虽然没有专门做广告推荐,但已经形成被大众认可的宣传事实。

按照法律逻辑,代言人明知产品有问题还进行推广销售,一旦被人举报必得承担连带责任!

‘嘟嘟~嘟嘟~’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该死!李牧这是把手机扔厕所里了吗?!

·····················································

蓝凌现在很难受···

非常难受!

她把挑在筷子头上的白蛆尸体怼到王导脸上,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上辈子流落街头的时候,发霉的馒头、泔水桶里烂菜叶子、馊了的米饭····什么垃圾她都吃过。

因为饿过肚子,所以对食物有异于常人的渴望,吃饭的时候总像饿死鬼投胎,这个习惯直到获封王爵也没改过来。

就她个人而言,碗里吃出条死蛆的暴击倒是没那么严重,毕竟生出活蛆的肉她都吃过。

但今时不同往日,能享福谁还愿意吃苦?

况且现在食品卫生有部门专管,出现这种东西明显涉及产品质量问题!

李牧被突然怼到脸上的筷子吓一跳,离远了些才看清是什么东西。

他大惊失色,宗师级表情管理能力差点破功,顾及着镜头还在拍,硬生生把即将崩掉的表情拉了回来。

连忙不着痕迹的抽走蓝凌的筷子,压低声音急切道:

“正直播呢!这是要做广告的!有点眼力介儿啊大姐!”

一旁的舒瑶也看清楚了,想到蓝凌吃进去那么的生过蛆的粉,当即生理性干呕了一下····

蓝凌眼神不善的瞪着李牧,就这种质量的东西还要她们做广告?!

你的良心不会痛吗李导?!

丝毫没有避讳镜头,蓝凌凉凉道:

“我没见过世面,不知道螺蛳粉什么时候多了白蛆这么别致的配菜。”

李牧都想掀桌了,慌的不知道是该捂蓝凌的嘴,还是捂镜头,桌子底下疯狂扒拉蓝凌衣服,话从牙缝里往外挤;

“你别乱说话啊姑奶奶!赞助商给了钱的!这么整还咋做广告!”

蓝凌抽回自己自衣服,还往另一头挪了挪,浑身写着:

莫挨老子!

她不屑的‘切’了一声,面露嘲讽,尽情开喷:

“这种能吃出蛆的垃圾有什么勇气来打广告?!”

“要卖给谁?丧尸吗?”

“那抱歉了,我只给活人做广告,丧尸超出我的业务范围了。”

蓝凌字正腔圆声音洪亮,保证让每一个字都通过收音设备精准传入网友的耳中。

网络另一头的姬越还在锲而不舍的给李牧打电话,听到直播间里蓝凌的话,心下顿时松了口气。

太好了!有了这句话,后续不管是应对舆论还是真的遭到网友举报,都可以全身而退了·····

李牧像被当头打了一棒,一阵头晕目眩,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

完了!

蓝凌是赞助商指定做广告的人,这是白字黑纸签了合约的,现在广告没做成还疯狂给产品叠负面BUFF。

对方一旦追究起来,刚到手的300万不仅要退回去可能还得倒赔500万违约金!

一想到这数额李牧直冒冷汗。

500万!把他卖到缅北噶掉两个腰子都赔不起!

顾不上别的,李牧直接把蓝凌拉出镜头私聊:

“你不能拒绝做广告,参加节目的艺人有义务配合节目组给赞助商宣传!”

李牧也是急眼了,他向来圆滑会做人,很少直接摆出这种冷冰冰的条款来沟通。

在娱乐圈这个靠人情世故吃饭的圈子,上纲上线摆合约列条款,无异于翻脸。

这话一说出来他就后悔了。

说实话李牧一点也不想跟蓝凌这么强硬的沟通,先不说两人相处的还不错,就凭蓝凌对节目的热度贡献,自己也不能这么对人家:

“这个,主要是赞助商指定要你来做广告,签了合约的,不然得赔不少违约金。”

李牧语气放缓,给自己找补了一句。

姬越看到蓝凌突然被李牧拉出镜头,当即想到,他可能要拿艺人配合节目组做宣传的义务条款说事。

蓝凌这家伙眼里只有吃,哪懂什么法啊,很可能就被唬住了····

立马挂断还在响忙音的通话,直接拨给蓝凌。

直播现场角落,蓝凌抱着胳膊好整以暇的看着急上火的李牧,问出了让他差点心梗的话:

“话说,我,好像还没跟节目组签合同吧····”

他忙忘了,上午发给姬越的合同对方还没回复呢!

‘嗡嗡~嗡嗡~’

有电话进来,是蓝凌的手机。

蓝凌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觉得姬越电话来得还真是时候:

“喂?”

“那个广告你别做,如果李牧拿节目组合同说事让他直接找我。”

他语速很快,像生怕赶不上似的。

蓝凌眉梢微扬,瞥向脸色难看的李牧:

“啊,你稍稍晚了一步,我已经拒绝了。”

“能吃出蛆的东西我实在没法昧着良心夸它好吃。”

“不过李导确实跟我说合约的事了。”

“你把电话给李牧。”

蓝凌把手机递了过去:

“姬越找你。”

李牧接过手机:

“是我。”

“蓝凌和节目组的合约还没签,她可以拒绝做这个广告。”

李牧叹了口气,一脸苦涩:

“我知道·····可是,跟赞助商的合约已经签了,如果不按人家要求追究起来我会赔一大笔钱····”

“我知道,这是我的问题,能不能看在相识一场的份儿上,帮帮我这个忙。”

李牧姿态放的很低,近乎哀求。

于理,蓝凌姬越他们有权这么做,能帮是情分,不帮才是本分。

只是,几人认识也没几天,哪有什么深厚的情分······

电话那头姬越略微沉默,回道:

“我拒绝不是因为故意钻没签合约的空子,好滋味食品的情况我有点了解。虽然是家上市公司,但近两年新开的产品有食品质量问题。”

“这个臭宝宝螺蛳粉就是其中一种。”

“这种明显会暴雷的商品我不能让艺人冒风险去接,抱歉了李导。”

李牧眼中的光骤然暗了下去,蓝凌姬越这边不松口,他只能走跪舔赞助商这一条路了······

“话说回来,你也不一定需要给对方赔偿。”

“什么意思?”

“直播间上了链接产生了商品交易,你和赞助商签的实际上应该算是一份带货协议,带货协议通常都会约束商家对提供的产品做出质量保证。”

“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被委托方宣传方,也就是你,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对方赔偿或者解除协议。”

姬越一口气,说了一大段逻辑关系比较绕的法律阐述,李牧大脑过载,捋了半天才提炼出姬越的核心意思。

他,不但不用赔钱,还可以和对方解除合同甚至索要赔偿!

他赶紧从包里翻出早上刚签的协议,找姬越刚刚说的类似条款。

扫一眼双方权利与义务,没有·····

再扫一眼,还是没有!

继续向后翻,一直到违约赔偿部分,李牧都没有找到类似内容。

他脸色有些白:

"没,没找到·····"

姬越手机开着免提,办公桌上放着两台电脑,一台放着蓝凌的直播,另一台是刚跟律师圈朋友要到的好滋味背调资料。

他推了推眼镜,略微思忖:

“方便的话,把合同拍过来,我之前做过律师,可以帮你看看。”

“那太好了!麻烦你了!”

李牧连忙拿出手机,这才发现姬越给自己打了10个未接电话。

对着协议逐一拍照发送,他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收到了,稍微需要点时间,我建议你还是先把链接下架为好。”

“有什么问题吗?”

姬越瞟了眼弹幕:

“刚才蓝凌挑出白蛆的画面已经被网友注意到,弹幕已经有人在说这事了,我估计过不了多久网上就会有直播截图。”

“先不说舆论影响,如果下单网友拿到东西也遇到食品质量问题,举报节目组审品不严,恶意卖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有先前的截图,一举报一个准。”

李牧:!!!!

字数没够,待会儿还有一小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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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卖给谁?丧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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