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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板栗鸡汤

莫家村,离开几个月,房屋内部已落了一层浅浅的灰尘。

“瞳哥儿,去摘几个洋柿子回来,娘给你炒鸡蛋吃。”王桂花立在灶房里,嘱咐莫瞳。家里的鸡都寄养在邻居家,刚莫瞳去拿了几个鸡蛋回来。

天空阴沉沉的,又开始下起了小雨,莫瞳戴上了斗笠。

凉凉的雨丝扑面而来,他抹了一把脸。

洋柿子就是番茄,菜地里,原先稀稀落落的洋柿子经过这段时日的成长,居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累累的果实沉甸甸挂在枝头,多到让人目不暇接,有些已经垂到了地上,圆滚滚的,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与一般红通通洋柿子不同的是,莫家种的洋柿子都是青色的,当地土话叫“贼不偷”,就算成熟了也只是微微泛黄。

莫瞳捏了捏其中一个,已经软了,可以吃了,他一个个摸过去,不停地摘,很快篓里就堆了大半。因为少人打理,一些洋柿子熟后自动脱落,掉进泥地里,已经腐烂了。

拨开繁密的枝叶,莫瞳有了最大的发现,一颗几乎有两个巴掌那么大的洋柿子,简直称得上洋柿子之王。莫瞳把它小心摘下,放在篓里,周围的小洋柿子在它面前像婴儿那么可怜。

莫瞳满载而归,他挪开井盖,打了一桶井水上来洗果吃。

有些洋柿子表皮上有黑色的伤疤,掰开后,能够在青绿的果肉间找到一条淡黄色的小虫。莫瞳拿了一个品相完好的,掰开来看没有东西,才放心地吃了。

新鲜洋柿子又酸又甜,让人口舌生津,莫瞳连吃了好几个,感觉甚是开胃。

回村的第一顿饭是青色的洋柿子炒蛋和稀粥,还有邻居家送的一碟黄澄澄瓜皮。莫瞳的筷子在绿色的洋柿子上逡巡许久,最后才夹起一块,出乎意料,味道相当好。

饭后,王桂花提起县里买来的豚肉也就是猪肉去邻里拜访,感谢他们对自家的照顾。

“瞳哥儿看起来要好啦!”大家见莫家日子要起来了,都纷纷恭维王桂花,“桂花,你家小哥儿生得这么好,女儿又嫁到县里,你以后都不用愁了!”

有几个小哥儿把莫瞳团团围住,七嘴八舌问他:“瞳哥儿,县里好玩吗?”“你有没有见到县老爷?”“听说你在大户人家做工,工钱几何?能不能捎带上我?”

莫瞳不慌不忙,掏出一把饴糖堵他们的嘴,这些孩子顿时对他大有好感,觉得这个年长的哥儿真不错。

“瞳哥儿,”王桂花提了一只肥嘟嘟的老母鸡走过来,“把这个给蔺夫郎送上去,他要是不在,你就放他家门口。”

莫瞳应了,他刚接过手,那老母鸡应激之下,“咯咯咯”大叫,居然撅着屁股下了一个蛋!

雪白的鸡蛋骨碌骨碌滚到莫瞳脚边,母鸡发出得意的叫声,绿豆大小的眼睛瞪着莫瞳。莫瞳低头看了它一眼,弯腰把鸡蛋捡起来,“把这个蛋也带给蔺夫郎吧。”他对王桂花说。

出乎意料,蔺夫郎刚好在家,他躺在树上睡觉,听见莫瞳的脚步声跳下树,“瞳哥儿,你来啦!”

他掂了掂那只绝望的肥母鸡,高兴地道:“哎呦,正好我捡了些野板栗,你留下来喝碗鸡汤,我们说说话。”

莫瞳推辞不得,只好答应了,但说明太阳下山前他必须回家,不然王桂花要上山找了。

野生板栗个头小,很难剥,但非常甜,老母鸡是吃草籽长大的,肉质细腻。莫瞳照着蔺夫郎的指导,母鸡内脏掏空,把糯米、红枣、枸杞、板栗等塞进鸡肚里,加入山泉水,又撒了一点盐。

母鸡汤清甜至极,戳破鸡肚子,挖里面的料出来吃。糯米浸饱了鸡油和汤汁,加上红枣、枸杞和板栗,好吃极了。鸡肉炖得软烂,筷子轻轻一拨就落下肉来。还有清甜的鸡汤,滋味醇厚,又香又甜。

莫瞳和蔺夫郎两个吃光了一整锅汤,撑得肚皮溜圆。

蔺夫郎带着莫瞳爬上了木屋旁那颗参天大树,两人半躺在树杈上,此时夕阳西下,余晖洒在树梢,莫瞳默默望着熔金般的落日,美得让人想落泪。

“很美吧?”蔺夫郎笑着道,“我夫君还在时,我俩最爱的便是晚膳后一起看落日。”

他回忆起往事,眼中露出甜蜜,“我夫君是个顶厉害的人,他教了我许多。打猎时如何搜寻猎物,如何布置陷阱,怎样一刀捅下去血流得最少,怎么处理尸体……”

他转过头来,直视莫瞳的眼睛,“我也可以教你,瞳哥儿。”

“什么意思?”莫瞳心里隐约感觉到什么,但他表情未变,淡淡问道:“你要教我打猎吗?”

“莫大头那次,你处理得太粗糙了。”蔺夫郎道,“如果不是我帮你,你早就被衙门捉去了。”

他的声音很轻,却如惊雷般在莫瞳耳边炸响,他咬着嘴唇,一言不发,脑袋里拼命思索应对的办法。

“蔺夫郎知道了!!他究竟是什么意思,要告发我吗?可他又说自己当初帮过我……”

正当他胡思乱想之际,一只手温柔地摸上他的头,莫瞳下意识抬头,对上了一双饱含情绪的眼睛,那里面有太多他看不懂的东西。

蔺夫郎缓缓说道:“我只想告诉你,如果你被逼到绝境,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我既然当初帮你,就不会再害你。”

莫瞳低下头,过了一会儿,他问道:“我很快就要走了,你要怎么教我?”

蔺夫郎笑了,他道:“你不是在兰府大夫郎家做工吗?我会去仲山找你。”

他怎么什么都知道?!莫瞳忍不住泄气,但不知为什么,可能是直觉吧,他总觉着蔺夫郎不会害他。

如果他不是好心,就是别有所图,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莫瞳想。

回到于府,一切与走时一般无二,唯一变的是少了一个人。

“大少爷怎么不见?”莫瞳悄悄问兰溪。

“少爷被老爷叫回家了,说是要给他议亲呢。”兰溪答道,一边说一边观察莫瞳的表情。

“大夫郎在时就给少爷定下了一门亲事,是舅家的小哥儿,少爷的小表弟,听说不仅长得好,性情也不错,精通琴棋书画,算账管家也是一把好手。”

“看来府里很快要有喜事了?”莫瞳表情如常,看上去是真心高兴。

“是呀,有这样一位主夫郎,少爷以后一定会发奋读书的吧!”兰溪摸不清他的想法,两人虚伪地聊了几句,兰溪借口有事离开了。

等兰溪走后,莫瞳的脸色才阴沉下来,他摸了摸袖里的匕首,哼了一声,“发奋你个头!”

远在天边的兰允城不知为何哆嗦了一下,在伤口稍微养好些后,他就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回到熟悉又陌生的家,府里的摆设和原来不太一样了,人也换了许多。

兰允城心里叹了一口气,小厮领着他来到正堂,兰允城整整衣冠,迈步走了进去。

主位上坐着他不怒自威的父亲,还是那副样子,只是头发白了许多。旁边坐着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看着兰允城进来,不知怎的,他似乎面有愧色。

兰允城冲父亲行礼,又转向那中年男人,说道:“多年未见,舅父风采更胜往昔。”

兰允城舅父于桥看着他,感慨似的道:“舅父老了,景行你才是少年英姿,你阿爹泉下有知,也会感到欣慰。”

兰允城在父亲兰赋的示意下落座,闻言笑道:“舅父过奖了,不知今日前来有何要事?”

“哎,这个……”于桥吞吞吐吐,最后才说了实话,“景行,舅父对不住你,对不住你阿爹啊!”

他说起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跟兰允城定亲的是他的小儿子潇哥儿,潇哥儿母亲信佛,经常带着他去庙里上香。

谁知潇哥儿和庙里一个和尚看对了眼,两人私下约定终身。那人居然是藩王世子,从小寄养在庙里。现下还了俗,闹着要求娶潇哥儿。

兰允城已咂摸出了于桥的意思,他心里并没有什么愤怒之情,反而还松了一口气,说道:“既然双方都有意,舅父不如成全了潇哥儿,我这个做表哥的,也盼着他幸福。”

“景行你……”于桥万万没想到他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一时间感动得涕泪交加。

倒是兰赋,知子莫若父,等于桥告辞后,他把兰允城叫到内室里,问道:

“你可想清楚了,当真要放弃你阿爹给你定下的这门姻缘?你不必担忧,自太宗皇帝削藩以来,藩王便如同没牙的老虎,以我的官位,并不是争不过他。”

兰允城一脸轻松,说道:“父亲,我本来就对表弟没有想法,既然他有了心上人,我又何必棒打鸳鸯?”

兰赋细细看了看他的脸色,确定他是真的没有别的想法,才道:“那好,此事便不提。你抓了倭寇探子的事我已知晓,密报皇上,若一战功成,你又有武举人功名,我定请皇上为你封官。”

“多谢父亲。”兰允城拱手,却又提起了另一件事,“我这次回来,还有一事。”

“只要不过分,我都可应你。”兰赋摸着长须,儿子不耽于情爱,又有出息,他不禁老怀大慰。

“我希望能求娶瞳哥儿。”兰允城一字一句地说。

“谁?”兰赋以为自己听错了,“就是你信里说那个救了你的小哥儿,那个贫民之子?”

“是,就是他!”兰允城掷地有声,迎接他的却是一盏飞来的茶水,“你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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