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于宅后,莫瞳每日日常:打扫、喂鱼、去厨房偷吃和发呆,现在又多了一个:识字。
起因是兰允城不知怎的,明明没到盛夏,却一直待在山上不走。某天莫瞳路过回廊,正好看见他在那手不释卷,微风吹动发丝,一张脸俊美无俦。
兰允城见莫瞳呆住的样子,心里得意,没想到莫瞳开口竟然来了一句:
“大哥哥,你居然识字?”
“瞎说什么……”兰允城脸黑了,好歹他也是书香世家出身,只不过不爱读书罢了。
见莫瞳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手里的书本,兰允城眉头一挑,恶劣地说:“看什么看,你看得懂吗?”
“大哥哥可以教我吗?”莫瞳可怜巴巴地问。
“教你识字?你不是个……”兰允城刚想说“傻子”,又怕伤到莫瞳的自尊心,而且就他的眼光来看,莫瞳虽然有时候愣愣的,却也算不上呆傻,还挺机灵的。
他也曾找人打听,知道莫瞳经历过不好的事情,被磕到脑袋,差点没命了。他是听说过,有些人脑袋被撞了后会突然开窍,不过大多数都是当场死亡的。
想到这里,他对面前的小哥儿又多了几分怜惜,温柔地说:“好啊,我可以教你识字,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能随便跟别人说。”
毕竟他一个成年男子,莫瞳又是个美貌哥儿,虽然他不会对莫瞳做什么,但让别人知道他俩混在一起总是不好的。
“至于地点,”兰允城沉吟了一会儿,对莫瞳说:“你跟我来。”
他去找于妈妈拿了一串钥匙,于妈妈虽然好奇,但恪守自己的本分,并没有多问。
“我们要去哪啊?”莫瞳跟在兰允城身后,好奇地问。
“就是这里。”兰允城带他来到了一幢二层木楼前面。
木楼看起来缺少人打理,外墙长满了金银花和紫藤萝。这些都是攀援植物,密密麻麻地绕着木楼生长,把它包裹得像个志怪传说里噬人的鬼屋。
兰允城打开上锁的木门,莫瞳屏住呼吸,本以为会被灰尘呛一脸,没想到里面比想象中干净整洁得多。
“这扇门通常是锁上的,只不过于妈妈会定时叫人进来打扫。”兰允城看他如临大敌的样子,笑着解释说。
木楼虽然外表粗犷,里面却维护得很好,只是比较阴暗。
“你若害怕可以拉住我的衣袖。”兰允城的声音从莫瞳前方传来。
“我才不怕。”莫瞳小声说,但为了防止踩空,他还是抓住了兰允城的衣服一角。
黑暗中,兰允城唇边浮现笑意,为了不让小哥儿恼羞成怒,他轻咳一声,没有真的笑出来。
两人一级一级踩着木梯往上走,逐渐能看到光亮。阳光下,空气中像是有细微的颗粒在漫天飞舞、闪闪发光。映入莫瞳眼帘的是形态各异的木柜,里头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他看得眼花缭乱。
“既然你想识字,便从这本学起。”兰允城驾轻就熟地从一个书架上抽下一本薄薄的册子,封皮上印着《百家姓》三个大字,对莫瞳说道。
靠窗的地方有一张小木桌,兰允城又翻出两张软垫,两人相对盘腿而坐,这就是识字的地方了。
“今日行事匆忙了些,”兰允城突然意识到没有准备笔墨纸砚,找来找去只能寻到一个沙盘,他有些尴尬地道:“这是我小时候做游戏用的,你先将就着学,明日我将东西备好就方便多了。”
“不用麻烦了,笔墨纸砚多贵呀!”莫瞳摇头,“大哥哥,你小时候也是用沙盘识字的吗?”
“这是我排兵布阵用的。”兰允城眼神里带着怀念,“我爹亲出身武将世家,我外祖父曾经镇守安州府沿海,保当地安宁,不受倭寇侵扰。”
“安州府是哪里?”莫瞳好奇地问。
兰允城道:“大雍承前朝制,在行政区划上实行府县制,平安县自前朝起便隶属于安州府,曾经作为通商港口,是极为繁华之地。”
“开国之初,有前朝势力从安州流窜到海外,加上时常有流寇登岸烧杀抢掠,□□皇帝实行海禁政策,迁沿海百姓后撤三十里,禁止渔民捕鱼、商船出海,平安县甚至整个安州都没落了下去。”
他的话印证了莫瞳先前的猜测,看来自己的家乡曾经也是阔过的呀!
兰允城拿起一个沙漏,“时间不多了,我尽量教你。这是你的姓——莫。”他指着书上的文字,示意莫瞳在沙盘上比划。
这里的文字类似前世的繁体,莫瞳很多都能看懂,但书写却困难得多。他很珍惜这种认字的机会,用手指一笔一画认真描摹。
午后暖融融的阳光从窗棂倾泻下来,照在两人的眉间和发梢,一人教一人学,配合默契。
识字的时间是短暂的,莫瞳还要赶在王桂花发现之前回去,临走前,他向兰允城道谢。
“大哥哥,多谢你,除了家人外,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莫瞳眼神真挚,充满信赖和感动。
“这没、没大不了的,”兰允城甫一和他的眼神接触,脸立刻红了,说话也结结巴巴起来,“我、我比你年长,照顾你是应该的。”
莫瞳拿捏不定他的心思,说他轻浮吧,跟自己说个话都脸红;说他纯情吧,又不太像。
反正,如果兰允城有什么坏心思,他是不会让他得逞的。
莫瞳摸了摸衣袖,里头放着一袋香灰,是他偷偷潜入村里的祠堂拿的。他只要抛出去,对方就算不瞎也得暂时失去视力。
“要是能有一把小刀就好了。”莫瞳有些遗憾。
莫瞳回去的路上正好碰见郑婆子,她见到莫瞳走出来的方向,有些狐疑,问道:“瞳哥儿,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去摘花!”莫瞳早有准备,他从衣袖里掏出一枝蒲公英,这玩意儿在山上到处都是,他轻轻一吹,蒲公英白色的绒毛就到处乱飞。
郑婆子挥了挥手,驱散眼前飞舞的蒲公英种子,吓唬道:“野花随便你玩,但府里的花可不要采,不然就把你卖给人牙子。”
莫瞳冲她做了个鬼脸,笑嘻嘻地道:“略略略,你肉多,先卖你!”说完赶紧跑走。
日子像流水一样过去,转眼到了盛夏,莫瞳又多了一项工作,用竿子粘知了猴。
知了猴就是蝉,一到夏天,树上就会传来它聒噪的叫声,听得人烦不胜烦。其实,它的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地下,能够上树歌唱的日子寥寥无几。
粘杆很长,可以轻易粘到知了。莫瞳费劲巴拉地仰着脖子,手上却忽然一空,他扭头一看,是兰允城。
“我来吧。”兰允城对他粲然一笑。
他个高腿长,手臂有力,眼力也十分不错,树下很快就落了一地知了猴。
莫瞳把它们一个个拾起来,放到篓子里。
“你别捡了,多麻烦,直接用扫帚扫掉就是了。”兰允城看他小小一个蹲在那里捡知了,忍不住出声道。
“我娘说这个是能吃的。”莫瞳摇摇头,手上动作不停。
“这玩意儿还能吃?”大少爷震惊了,他捡起一只知了猴放到手心里翻看,怎么也想不通这丑陋的虫子有什么好吃的。一想到它摆上饭桌的样子,兰允城感觉自己都要起鸡皮疙瘩。
“当然,而且味道很不错。”莫瞳肯定地说。
见他信誓旦旦,兰允城也来了兴趣,帮着莫瞳捡拾掉在地上的知了猴。
莫瞳剪去知了的爪子和翅膀,去掉脏器,撒上盐,用热油炸。油炸知了外表金黄,里头肉质细嫩,又香又酥。
“咔擦咔擦”,莫瞳一口一个油炸知了。看着兰允城不动如山,他主动邀请道:“你尝尝,也许你尝过就知道好吃了。”
兰允城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拒绝了,“算了,你吃吧。”
本职工作之外,莫瞳每天午后都会抽出时间和兰允城学习识字。
他发现这个原本以为是纨绔的少爷并不像想象的那么恶劣。相反,兰允城风趣幽默,待人随和体贴,一点儿也不迂腐守旧。
两人一天比一天亲密,一种难言的情愫弥漫在彼此之间。
在于府的人看来,莫瞳一天比一天机灵,大家都说王桂花是有福之人,小儿子看着快“好了”。
“要不怎么说我们府里的风水养人呢?”大家唠嗑时,郑婆子笑道:“桂花,瞳哥儿长得这样好看,痴病也快好了,往后啊,有你享福的时候!”
“可不是嘛!”别人也附和道:“说不定瞳哥儿以后能当官夫郎呢!”
王桂花也随着众人笑笑,来到这于府以后,她吃得好睡得好,活也不重。一起干活的人虽有各自的性格,但大家相处也算和睦,有时候王桂花照镜子,都发现自己胖了。
但人生在世,总有放不下的东西。
“娘,你收拾包袱干什么?”莫瞳从兰允城那回来,见到王桂花居然在厢房里,吓了一跳,心里有些发虚,面上还是不动声色。
“瞳哥儿啊,娘要回去一趟,看看你爹他们。还有你姐姐,她嫁过去曲家,到底过得好不好。”王桂花把包袱打结,背在了身上。
“我跟你一起去!”莫瞳立刻说。
“你不用去,这下山的路难走,还要找驴车去县里,来来回回多折腾。”王桂花摆摆手。
“我也想去看看大姐。”莫瞳执拗地道,他真的不放心王桂花一个人去。
王桂花被他磨得没办法,最后只得同意了。她找于妈妈拿了工钱,第二天天没亮就带着莫瞳下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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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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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油炸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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