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的香烟燃至尽头,烧到指尖,沈云铮才一个激灵地回过神,把香烟暗灭在了烟灰缸里,散漫地靠在沙发上,仰头出神地看着天花板。
其实,他犯了一个和当年同样的错误,最近近距离地接触年少时的心之所向和迫切想要,让他开始变得愈发贪心,贪心地希望边遥可以......也喜欢他。
可是,他的喜欢说到底只是他一个人的事,边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她可以回应、同样也可以不回应,她有这样的权利。
而且,沈云铮忆起那时人生第一次被骗,啼笑皆非的同时,微微有点感动。
喜欢边遥虽然带给了他无法得偿所愿的失落,却也带给了他无力黯淡生活的唯一亮色。
因为那是沈云铮贫瘠沉重的学生时代一段很肆意的时光,一段忘乎所以、不用考虑太多,只遵从内心的一段时光,所有开心、激动、忘怀的事,都与她相关。
而他突然意识到喜欢边遥这件事,已经不在于结果是否如他心意,喜欢她的过程已经让他像沙漠一样干涸的生活里,流进了一泓清甜的泉水。
他其实已经得到了很多,不该贪心不足。
一夜未眠,等到天微微亮时,沈云铮已经把昨晚的事都想通了,是他错了,没有控制好情绪,哪怕是吃醋,但也是迁怒。
沈云铮舒了口气,从沙发起身,走到桌子前,用钥匙拧开抽屉的锁,映入眼帘的是他托周教授要到的那张他学生无意间拍的,边遥毕业那年,他和她的那张合照,在它的旁边还有当年第二次见面时,边遥安慰他,送他的MP3......
满满当当的一抽屉旧物,是独属于沈云铮的一个秘密世界,无人可知,他却视若珍宝。
沈云铮没动那两样东西,而是把目光落在一个礼物盒上,渐渐地有些失神,蝴蝶结丝带下掩着一张贺卡,上面写着正是他15岁那年写下的“边遥,生日快乐”,年少时未送出的礼物尘封在一角,一放竟已过了13年。
沈云铮没碰它,而是从它的旁边拿走了另外一个精致小巧的礼物盒,揣进裤袋里,走出房间进了厨房,做了一份答应边遥出差回来给她做的虾仁丝瓜面,用保温饭盒装好,出门去了对面,他没有敲门打扰边遥,而是等在门口。
他姿态松散地斜倚在墙边,突然想到什么,从裤袋拿出礼物盒,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一个蜷成一团的纸球,盖上盖子后,把礼物盒揣回裤袋,纸球在手里攥了下,过了会,才放到了另一侧的裤袋。
早上8点,边遥咬着片吐司,出门上班,开门看到清隽的人,一个眼神也没给,直接绕过他走了。
沈云铮拉住了她的手腕。
边遥想到昨天的事,还在气头上,转过身又想发火。
火还没发出来,沈云铮认真清沉的声音就出来了:“边遥,对不起。”
未发出的火就这么被这简单的几个字浇灭了。
边遥偏过头、抱着胸,十分傲娇地说:“行吧,我原谅你了。”
其实,昨天,与其说沈云铮生气,反而后面她发的火比较大,沈云铮这个平日里温淡清漫的人,发起火来都是淡淡的,也没对她造成多少杀伤力。
但是,边遥还是不太懂他为什么生气,想知道就直接问:“昨天,我给你送茶叶,你怎么还生气了?”
她把事摊开来说,他便也不绕弯子,凝着她直接而坦白:“因为,我觉得,你在和我划清界限。”
边遥不解:“可是,人与人之间,有些界限不好吗?而且很多人巴不得有来,就能得到往,你怎么还不一样了?”
沈云铮眼皮掀起,深深地望着她:“可能因为,你是边遥。”
边遥听出了潜台词,心微微动了下,却控制着不看他,低声说:“但是,人性大多数都是,付出多了,如果一直没有反馈,会怪罪很多东西,怪罪天地、怪罪世道、怪罪对方当事人,沈云铮,我不想去赌,所以我还是希望你能收下那份茶叶。”
“好,我收下。”沈云铮没再像昨天那样情绪上涌下的固执,似妥协了,又似时间辗转后的另有预谋,他从裤袋里拿出刚刚的礼物盒递给她。
边遥目光顿住,不解:“嗯?”
送她的?她送他茶叶是还他人情,他再送回来,这不让她茶叶白送了吗?还是欠着一个人情。
沈云铮像是看穿了她心中所想,姿态温然又含着一丝欣赏:“我只是帮你查了张一儒的资料,本质上,张一儒能答应去启行,还是因为你是边遥,是你凭借自己的能力说服了他,若论起启行内推的奖金,边遥,你最该奖励的是你自己,我只是打个辅助,远不值这四五万的茶叶。”
毕竟,这个辅助不是所有人都能接下,边遥做到了,只是因为她是边遥,没有这个辅助,她也能做到,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张一儒拒绝了那么多家车企,选择启行,本质上在于边遥这个人,而不是其他。
边遥明白他的意思,心微微地上浮,不知道为什么,从不缺夸奖的她,听着这番话,好像比以往受到的任何一次夸奖都还要开心,但是她觉得他有一点说的不对,“谁说不值?最强辅助远不止四五万的价值,已经是我占便宜了。”
这一点,边遥确实觉得他在妄自菲薄,她隐隐地觉得那天他给她介绍张一儒资料的时候就是在有意无意地提示她,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是个把聪明锋芒都藏起来的男人。
但是边遥想到之前在电影院,沈云铮的那滴情绪化的泪水,又觉得自己看错了。
只是不管怎样,沈云铮都确确实实帮了她一个大忙,这就不单单只是钱的问题,但是现阶段,她只能这样偿还,若是他日他遇到什么困难,她同样也会帮他。
“最强辅助。”沈云铮细细地研磨了这几个字,脸上突然溢出清然的笑,不知道的还以为说的不是“辅助”二字,而是——“贤内助”,笑过之后,绕回正题。
沈云铮抬了抬手上的礼物盒,声音温和却又隐着一丝不容拒绝的强势,“就像你对我的帮助受之有愧,我对你这茶叶同样觉得受之有愧,所以,边遥,这个你收下,只是个小玩意儿,路边摊看着好看,随便买的,不值什么钱。”
既然如此,边遥没再推拒,接过后,有些好奇地掀起眼皮问他:“我现在能打开吗?”
沈云铮点了下头:“嗯。”
边遥揭开精致的礼物盒的盖子时,沈云铮手不自觉地收紧,呼吸像是也跟着轻慢了下来。
盖子揭开,边遥才发现是一条项链,准确地说,是一个吊坠,因为链子是很普通的铂金细链,但是吊坠很特别,被白银底座托着,呈水滴状,颜色是暖橙色到火红色,能让人想到一团火燃烧时的艳丽浓烈,很美的颜色,晶体透明清澈、刻面明亮的光泽下能看到像火焰般耀眼、波光粼粼的火彩。
边遥眼睛一亮,一下子联想到年少时,在一个名不见传的小摊子上遇到的金太阳手串,后来时钦生日时送了她一条,大学时,她还经常佩戴,只是后来和时钦分手后,手串也就被她收起来,再后来,那条手串好像被她弄丢了,当时她觉得很可惜,毕竟除去时钦,她是真的很喜欢那条手串。
所以后来,她又自己买了一条差不多的,佩戴至今,包括今天,她就戴了。
而眼前的这个坠子和她手腕上的金太阳手串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橙色到火红的色调,只是一个圆滚滚的像太阳,一个像是太阳发出来火焰光,都很美。
人就是这样,不管过了多久,喜欢的东西是不会变的,显然,这个坠子,踩在边遥喜好点上,她眼睛很亮,伸出手腕问他:“这个和我这条手串一样,也是水晶?”
沈云铮这才发现她穿的衬衫白色袖口之下,正是当年那条金太阳手串,沈云铮心缩了一下,眸光晦涩,不知道13年前的手串到现在她还在佩戴,是因为单单喜欢这条手串,还是因为这条手串是时钦送的?
沈云铮觉得,一定是前者。
由着昨天他和边遥的吵架,沈云铮开始刻意忽略掉时钦这个人,给自己心理暗示,时钦已经是过去时了,不重要。
而且当初他买这条项链的初衷也是和边遥喜欢的金太阳手串很搭,所以他知道边遥一定也会喜欢这个吊坠。
如今,沈云铮看到她的反应,就知道她确实是喜欢的,晦暗的目光转明,攥紧的手松了下来,这就足够了。
沈云铮嘴角轻轻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似真似假回他的问题:“不知道,当时路过一个摊位,只是觉得这个坠子很好看,就买了下来。”
“确实很好看。”边遥又把视线落在这个坠子上,这个透明度和光泽感属实不像是地摊货,甚至比她在嘉意见过的一些宝石光透度要好。
边遥有些狐疑:“这真是你在摆摊的地方买的?”
沈云铮心像是踩空了一下,指尖稍顿渐渐攥成拳,嗓音舒缓里有些微哑,没说是不是,只道:“300买的,怎么了,是不是买贵了?”
“不贵,太值了。”边遥想,也许真的有乍一看和天然水晶、宝石外观相似甚至更甚一筹的合成制品或者玻璃制品,毕竟珠宝市场合成物和玻璃并不是少数,好看就行。
边遥已经接受这块美丽特别的石头,要么是玻璃、要么是合成物,但是边遥并不在意,好看的东西、哪怕价格并不高昂,她依旧会很喜欢。
边遥正想直接戴到脖子上,举起吊坠时,一束太阳光照了过来,她惊讶地发现吊坠在阳光之下,发出璀璨的变彩,很亮很亮,色彩丰富,像彩虹,小小的一个吊坠似是展示了一场绚烂而盛大的自然演变。
边遥惊喜地看着那个吊坠,渐渐地有些失神,脑海里突然闪现了什么。
边遥家里是做珠宝黄金生意的,虽然主营黄金,但是也有宝石相关的部分业务,边遥虽然没直接接触过。
但嘉意的首席珠宝设计师司宁是个宝石爱好者,小时候,司宁曾跟她介绍过,有一款宝石,叫欧泊,一款很特别、以变彩闻名的宝石,是世界六大宝石里最绚丽的一种,有“集宝石之美于一身”的美名。
她记得当时司宁给她看的是一颗白色的变彩宝石,那时候年纪小,玩心重,只觉得是块漂亮的石头,看过就忘了,倒是没想着鉴赏学习一番。
边遥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么久远的记忆,她摸了摸吊坠光滑的刻面,还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反倒是沈云铮和她一起看着变彩的吊坠,嘴边挂着温柔的笑:“像不像彩虹?当时我在光照下看到这个景象,就想到了你。”
这话把边遥从出神中拉了回来,她心重重地跳了下,却没法去接,因为太像情话。
但嘴角却不自觉地牵了一分,她将项链递给沈云铮,转过身,将低马尾放到胸前,“给我戴上吧。”
后面的人迟迟没有动作,边遥又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怔在原地,黑眸失焦中有她看不明白的惊讶欣喜。
边遥不懂,唤了他一声:“沈云铮?怎么了?”
沈云铮清薄的眼皮掀起,望了过来,才低沉地应了声,向她确认:“现在真的要戴?”
他的声音带着只有他一人知晓的紧张期待,当年的金太阳手串,如今的项链,这就好像是一个珠宝牌桌,辗转过去13年,他终于等来了一个由当事人钦点的上牌桌的机会,即便牌桌上已经有了其他人,但是,他们都不重要了。
“嗯,喜欢的东西当然要立马就戴上了。”边遥不假思索地回,没有丝毫地犹豫。
沈云铮心落到实地,有一霎尘埃落定的放松,嘴角扯出一个清隽却极其满足的笑:“好。”
一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大手拿到项链的两端从后绕到边遥纤细的脖颈处,两人一下子又离得很近,边遥能感觉到男人身上很清冽沉静的琥珀香,心跳有些失衡,她这才意识到这样的动作其实很亲密,只是这时候叫停,显然也不合适,很突兀。
边遥屏住呼吸,手指不自觉地绞紧,当吊坠冰凉的触感落在她白皙的皮肤上,心跳像是一下子稳住了。
沈云铮动作庄重而轻缓,一个简单的戴项链的动作莫名地染上了神圣的意味,仿佛他们不是在陈旧的巷子,而是置身于庄严的教堂。
扣扣子的时候,沈云铮异常的认真,两个银色小环相扣,项链在边遥修长纤直的脖颈画了一个圆,年少时没送出去的金太阳手串像是以另外一个形式在此刻画上了圆满。
边遥手按在吊坠上,垂眸瞥了眼,确定戴上了,转过身,明眸皓齿,“好看吗?”
火红的坠子在她的白衬衫相映下,格外的显眼,耀眼的阳光之下,吊坠上的彩虹和女人脸上的笑,像是融为了一体,是一种黑白世界骤然有了绚丽色彩的强烈对比。
除去她腕上的金太阳手串,想起某人,还是有什么从脑海里闪过,但是不重要了。
不得不说,不管是吊坠,还是手串,真的都很衬边遥,明媚而艳丽,很耀眼。
这让沈云铮忆起当初拍下这条项链时,拍卖师在台上介绍:“火山成因的火欧泊颜色十分稳定,不容易发生改变,保养得当的情况下,火欧泊艳丽明媚的颜色可以伴随一生。”
但是沈云铮知道,哪怕保养不得当,这块火欧泊在边遥手里,依旧会艳丽明媚,因为她是边遥啊。
沈云铮眸光剧烈地震动,胸口突然涌出千头万绪,等到开口,只化为了一句深沉含情的,“嗯,边遥,很好看,”
“独一无二,举世无双。”
边遥面对夸赞时,从来都是毫不谦虚地应下,这是第一次她面对夸赞,生出了一种近似女儿家的羞涩来,也许是这个赞词夸张却又被他以真诚的语气说出口,又也许是因为他的语气太过深情让她再次有种被击中了的感觉......
有些事情,边遥觉得她得认真地想一想了。
这番话,边遥再次没有应声,出于转移话题,她随口避重就轻地问:“沈云铮,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条项链?”
他刚刚说,看到这条项链的变彩反应,就想到了她,其实她很好奇,他们认识才两个月不到,他怎么就看到这条项链就想到了她?
沈云铮思绪漂然,很长时间都没有回答。
边遥都以为,这项链真的就是他路过夜市,看到摆摊的摊子上有个小玩意儿很漂亮,顺手买了下来,然后又随手送给了她,压根不记得具体什么时候买的了。
沈云铮郑重的眼神在她脸上划过一圈,才做下决定,嗓音似真似假又含着一丝故作轻松的揶揄:“上个月20号。”
“卧槽,那岂不是我们第一次在面馆见面后的两三天?”边遥觉得还是他在夜市随手买的比较合理。
沈云铮看中她心中所想,微微躬着腰,平视她的眼睛,眼眸里含着一丝调侃的笑,多少带着故意:“怎么,不行?毕竟在面馆的正式见面,我就对你......”
一见钟情。
翻过回忆,这几个字突然涌出占满边遥的脑子,她立马制止:“沈云铮,你不许再说。”
“哦?为什么不能?”沈云铮似是期待似是看穿了什么,饶有兴致地反问。
因为,边遥觉得他再说一次,她可能没办法像第一次见面义正言辞地拒绝他般地再次拒绝他。
其实边遥能感觉到,她内心的那道天然深厚的防线在逐渐变薄,只是她一直不愿意承认,感性正在塌陷,理智却还在进行最后微弱的抗争。
沈云铮哪怕迫切想要,却从来就不会为难她,不再这个话题,将手边的饭盒顺手递给了她。
“嗯,这又是什么?”边遥思绪一团乱麻,没仔细看。
“答应你出差回来,给你做的虾仁丝瓜面,拿着当早饭吃。”
边遥“哦”了声,心里流进一股暖流,带着轻颤,原来她所有意味不明、模棱两可的话,他都明白并记在心里。
边遥有些心事重重地接过,看向他的目光有复杂的光,:“沈云铮,谢谢你啊。”
沈云铮像是看出她内心的纠结,到底依旧不太愿意把她逼得太紧,有种言之凿凿地正经:“不用谢,我也是要回报的。”
边遥眼睛一亮,她确实无法一而再再而三地凭白接受一个对她有意思的人的好,尤其她未理清思绪,甚至在这之前她还义正言辞地说不喜欢欠着人,这太打她自己的脸了。
暂时反正不行,以后不知道,所以在听到他“索要”回报,边遥一脸开心,“想要什么,姐保证满足你。”
沈云铮没再纠正她的这个自称,直接地指了指她的手腕。
边遥低头看了看,发现他指的是她手上戴的金太阳手串,边遥有丝犹豫,毕竟这条手串在她大学毕业那年买的,已经陪她很长时间了。
沈云铮看出了她的犹豫,眼神暗了分,看来这条手串因为那人送的,到底是对她的意义不一样,他正想开口说算了。
谁知,边遥只是顿了下,就果断地从手腕上脱下来递给了他。
沈云铮反而怔了下,意味不明地说:“你真的舍得?”
是有点不舍得,只是因为戴久了,习惯了,但是这条反正也是她自己买的,大不了再买一条重新戴就是了,问题不大,“这有什么不舍得?”
沈云铮有些意外,但转念一想也许是因为边遥先前把话说得满了,毕竟她是个重诺的人,言出必行,总不是上一秒说保证满足,下一秒就拒绝的人。
边遥见他没接,“你要是不想要,我就收回去了。”
沈云铮立马接过,生怕她后悔。
虽然说君子不夺人所好,但是就让他当回小人吧。
“不过,沈云铮,你要这个手串干什么?你又戴不了。”
沈云铮像个孩子抢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却又无法解释内心深处隐藏的私心,有些幼稚地说:“秘密。”
什么啊,神秘兮兮。
边遥没再深究,她还要去上班,九点一刻还有个重要的会议,她低头看了眼手腕上的钢表,8点30分了。
“不和你说了,我得去上班了。”边遥跟沈云铮打了声招呼,拿着饭盒和包,就风风火火地往巷口停车场跑。
沈云铮看着火急火燎的倩影,直到消失不见,才垂眸看向手里的金太阳手串。
等拿到手里,又觉得自己这样挺卑鄙的,明明已经在心里暗示自己要克制、要忽视,但一抓住一个机会的缝隙,就忍不住又争又抢,拼命地想要替代边遥心里时钦的位置,甚至想要完全把时钦从边遥心里踢出去。
沈云铮嘴角扯出个自嘲的弧度,把手串揣进裤袋里,顺手掏出烟盒和打火机,有个蜷成一团的纸球跟着掉落了下来。
正是刚刚他从项链的盒子里取出来的,沈云铮不打开纸张,都清楚记得里面写了什么。
三年前,创世收购的濒临破产的半导体公司在经历了两年时间的重整发展,突破了千亿市值,而作为一手操盘这个案子的创世新任CEO沈至自此一战成名,风头无两。
曾经很多人看不上、挤兑创世这个房地产公司是完全的外行,竟然也想不自量力地进入科技行业,去分一杯羹。
一朝行业洗牌,众人纷纷变脸,而隐于幕后的沈至,自此成为各路资本想要搭线的座上宾。
沈至拒绝了很多商局,却没推开一个汽车行业大佬的邀请,参加了一个高端艺术品拍卖会,只是他本意并不在拍卖会,而是和汽车行业的领军人物对话交流,因为创世之后必然会踏足汽车行业,准确地来说,是新能源汽车行业。
晚宴交流已然让沈至受益,等到拍卖会开始,就显得有些兴致缺缺,周边竞价一声高过一声,仿佛拍得不是一件也许竞拍者自己都看不懂的艺术品,而是一个人的身价。
沈至百无聊赖地坐在首排,却像个局外人。
在场人讶异,有意无意的视线,在拍卖藏品之外若有似无地瞥向第一排,一是有想要结识的蠢蠢欲动,二是想看这位声名鹊起的资本新贵下场。
沈至对此视若无睹,姿态闲散淡然地靠在椅子上。
连邀他来的那位业界大佬都看出了他的不动声色,有些撺掇地半开玩笑,“这么多件藏品,沈总,不拍一件玩玩吗?”
沈至听闻只是淡淡地摇了下头,并没有下场的打算。
他既不是奢靡之人,又不是附弄风雅之人,许多名利场人爱做的事他并不喜参与。
大佬对于他的拒绝只是一笑,没再多说什么。
只是等到压轴的藏品上了拍卖台,沈至终究还是破了例。
火红艳丽,清澈通透,光线之下,隐见彩虹般的流光溢彩,一块极其稀有高品质的火欧泊宝石。
叫价越来越高,在一个竞拍者即将以一个超出心里预期的最高价艰难拍得想要之物时,沈至入了场,价格翻倍,3000万,一锤定音。
连大佬都意外,笑着调侃了一句:“看来英雄还是难过美人关啊。”
毕竟,明眼人都可见,这是一个宝石吊坠,女性佩戴喜爱为多。
沈云铮嘴角挑起一个淡淡的弧度,不似反驳甚似反驳,毕竟他从来就不是英雄,“看到它想到了一位故人,便想着以后有机会送给这位故人。”
那年,是沈云铮进入创世的第五年,也是他从清大毕业的第五年,而在他毕业的第二年,边遥从清大毕业,他怀着一份不死心回了一趟母校,这份不死心彻底变成了不得不死心,而这一面,也成了他见她的最后一面。
距那三年后,沈至身处富丽堂皇的拍卖场,名利追逐、周遭浮躁,沈至立于其中,一身沉静、不起半点情绪,直到火欧泊的上场。
艳丽明媚,很美很美,却依旧比不上故人半分风姿,刻意尘封的记忆骤然涌现,局中人一并掷了千金。
那夜,自上任从无绯闻的创世CEO沈至为一个不知名的美人豪掷千金的传言传出,有说他好事将近,即将和初恋女友步入婚姻,有说他只是豪门联姻,对他的妻子并无半分爱意,总之众说纷纭,没有定数,只是那条项链的归属人,到底引起了众人的好奇与艳羡。
传言并未流传很久,第三天不知何人下场,传言瞬间销声匿迹,自此沈至只余商业手段流传于世,再无第二条绯闻问世。
沈至是第二天知道的传言,当夜身处其中,并未知晓,毕竟除了那个业界大佬,还没有敢舞到他面前的。
拍卖会结束,沈至去后台拿拍下的火欧泊,工作人员顺道问了句:“沈总,是送人吗?我们这里可以写祝福语,需要写一张吗?”
沈至脱口而出的“不用”在嘴边绕了一圈,又被他收回,“写一张吧。”
等到沈至真的落笔,又停顿了下来,笔尖在白纸上晕开了一个黑点,脑海慢慢地浮现出很多被他故意藏匿的刻骨于心的记忆,笔尖随之而动,一切都是不受控制的心之所向。
沈至意识到写了什么时,偏头嘴角扯出了一个自嘲的笑意,有与立于商场意气风发截然相反的失意,有对什么完全束手无策的无力,这个让众人巴结拥护的资本新贵,似乎也有不如心意之事。
沈至放下笔,将纸张揉成一团,随手放进装火欧泊的礼物盒中,因为他知道,不管的纸条、还是火欧泊,都会像他的记忆一样,不得不尘封,永不见天光。
沈至将礼物盒放进裤袋,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像是回到了遇见她以前,但是有些东西永远不会消失,是一如初见般的心动,也是蜷缩在白纸里的字迹。
“水滴遇到太阳,就出现了彩虹。
恰似,我遇见了你,边遥。”
沈云铮望向手里的纸球,失神了好久,直到一道亮丽的声音响彻延庆巷:“沈云铮。”
沈云铮掀起清薄的眼皮看了过去,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在延庆巷的人去而复返,站得离他有些远的巷子口大声唤他。
人影绰绰,沈云铮却能清楚地看见站在阳光之下的边遥,他的脸上不掩清然笑意,应了声:“怎么了?”
她大声喊道:“沈云铮,刚刚忘了和你说,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
300 VS 3000万
注意:
有“集宝石之美于一身”的美名。
火山成因的火欧泊颜色十分稳定,不容易发生改变,保养得当的情况下,火欧泊艳丽明媚的颜色可以伴随一生。 ——网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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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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