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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破落庙拜失迹神

言朝一路南行,边赶路边赏景,溜溜达达走了四五天才到,这一次可不会像上次弄得灰头土脸了。

说起来,适约国还与旧时的夜兹相邻,那里四季如春,常年盛开着各式各样的鲜花,适约人不论男女皆以簪花为美,故适约国也被称为花园之国。

但在五百年前,适约发生了一场大地震,地龙翻涌,威力之强大,延伸远至中原。而处在震中的适约,鸟兽尽散,大地崩裂,屋舍坍塌,百姓尽入地腹,大地合拢,哀鸿不鸣。

如今这片土地上已经建立起新的国家,昔日美景不复,但新俗仍见旧习。

言朝行至郊外荒野,于一犄角旮旯之地找到一间荒废已久的破庙,走到跟前才发现,这是一间春神庙。里头供的自然不是如今的春神,而是上一位春神,他为人时就是适约国人。

这庙不大,甚至比不上一间土地庙,头顶春神庙的匾额独剩一个“春”字,垂在半空,随时都可能掉下来,砸中一个“幸运的”过路歇脚的人,应该不会特意有人等着它掉下来。

匾额正下方有一堆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一动不动的,看那样子像一个积满了灰尘,还发了霉的石墩子。

言朝在门口站了好一会,抬脚往里走,路过那“石墩子”时,它突然动了一下,黑乎乎的一团中突然亮起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这竟是个人。

还不等言朝反应,就听“刺啦”一声,上面的匾额就这么水灵灵地砸在了“石墩子”上。

言朝闪身退至内堂,方才太突然,来不及反应,她正想看看“石墩子”怎么样了,虽然是块朽木,重量也不可小觑。谁知那“石墩子”倏地蹿跳起身,振臂高呼:“神落啦!成神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成神啦!成神啦!!!”

言朝揉了揉太阳穴,见他貌似没有外伤,道:“真是骨骼惊奇,但这怕不是脑子被砸坏了吧。”

那人在空地上卖力舞动,动作毫无章法,边跳边歇斯底里地笑个不停,他舞的幅度很大,以至于将他身上的泥灰都甩开了。

言朝站在里侧,看着被甩到里面的一坨泥,又看见被坐出一个坑的门槛,皱了下眉,吐槽道:“墨墨,那家伙可比你还黑!不过,他不会一直坐在这没动吧!”

怎么还真有人特意等着被砸啊?!

那人又跳了一会,忽然停下,上半身与下半身齐平,口中不知在嘀咕些什么,听着像是某种咒语。他再起身时,一双眼只剩眼白,口中又重复着之前的话,“我成神啦!神落啊!神落啊!我终于成神啦!!!”随着他的话,他的四肢也产生了变化,双手双脚逆向翻转至身后,头不断前倾,脖子越抻越长,样子极为诡异。

言朝望着那似人似鬼的东西,见他一时未有动作,心道:“别人出门是抬头见喜,怎么到她这就成抬头见鬼了?不,是低头见鬼。看来下次还是得抬头才行。”

眼见这那鬼东西越变越诡异,她一时拿不准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虽没做出什么危险的事,难保他一会不做。

言朝从包里掏出一颗药丸,瞄准位置,两指弹出,送进了他的口中。

只见鬼东西又动了一会后,慢慢的定住了。

言朝松了一口气,站在原地又观察了一会,正准备去看看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忽闻一声脆响,鬼东西断成了两截,莲溪与遥旭出现在他身后。

言朝眼前一亮,朝他们挥手,道:“莲溪,江鱼,好久不见!”

莲溪、遥旭与言朝相视一笑,道:“桃花,好久不见。”

言朝这才走上前去查看,发现那鬼东西已经面目全非,内脏伴着鲜血一股脑的往外淌,血腥气呛得人直皱眉。嘴在整张脸上裂开,呈现出可怖的笑容,眼窝深陷,一对眼珠血丝密布,呼之欲出,尽管只有眼白,仍能看出他望向天空,颇有些死不瞑目的意味。

莲溪看向言朝,眼神关切,道:“你没受伤吧。”

言朝笑道:“我没事。我刚给他吃了颗药定住,好在你们来得及时,省得我再想办法对付了。不过,他是鬼吗?”

莲溪道:“是人。他应该是中了某种毒才导致的身体变异。”

言朝蹲下身查看,莲溪想要制止,她回以一笑,示意自己没事。

她用帕子蘸了一点流出的血,放在鼻间闻了闻,道:“何止是身体变异,行为举止也是疯疯癫癫。”

她又看了看暴露出来的内脏,随便找了一根枯树枝一碰,瞬间化为齑粉。果然,外观看着没什么问题,但内里早就空了。

这毒很有意思,不仅会让人失智变异,还能在蚕食内脏的同时维持正常的运转,若遇外力相阻,一碰即碎。

莲溪朝她伸出一只手,道:“起来吧,这东西脏。”

言朝顺势站起身,有些伤脑筋道:“这才完了一个中蛊的,又来一个中毒的。看来这一趟也不轻松喽。”

遥旭道:“别担心!只要咱仨在一块儿,啥都不是问题。”

莲溪道:“他说的没错。”

言朝笑了笑,道:“也对,毕竟我们现在身份不同了。”语毕,她这才发现这次只有他们两个人,又道,“怎么不见一撮毛?”

遥旭道:“上次一趟又惊又累的,我让它在快乐老家休息了,这次就不带它出来了。”

言朝听闻,叹了口气,道:“它不在还怪想的。不过,”她顿了片刻,又道,“没有一撮毛帮你驮着那些宝贝,我们怕是吃不到你做的饭了吧。”

莲溪低笑了一声,没说话。

遥旭这才反应过来,道:“好啊好啊!原来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啊!一撮毛要是知道肯定会伤心的!还有,我可是很贵的!”

自从上次在夜兹赢了选拔,他就自抬身价,不轻易展示手艺。但实际上,除了他自己,吃过他做饭的就只有莲溪而已,这个身价在莲溪这不成立,所以抬了等于没抬。

“是这样吗。”言朝一脸惋惜,道:“那真是太可惜了。上次你做的那道菜,我回去复刻了一下,虽然不及你的水平,但也是好评一片,都说研究这菜的人水平极高。我还想着这次再跟你学几道,但你既然这么说,那就没有办法喽。”

说罢,言朝就转身往庙里走。

遥旭连忙追上前去,边追边喊道:“哎不是,别走啊!我说着玩的!”有人认可他的厨艺,他高兴还来不及,好不容易来了新人,可不能给弄丢了。

莲溪跟在最后,无奈地笑了几声。

三人进到庙中,庙中四壁斑驳,残香冷盘,所供神像如今只剩下了下半身,若不是他脚边盘绕着一株石花,谁又能想到,这是那位如春雨润万物一般的神明呢。

言朝看那香坛上只有一坛子的香灰,所幸在香案下找到一支断香,便插进香坛中点燃,又从包里掏出几块杏子干放到供盘上,对着神像拜了三拜。

言朝转身时,发现他们二人也同她一道参拜,便问道:“你们为何也拜?”

莲溪道:“心中敬重便拜了。”

言朝道:“你们知道他是谁?”

遥旭道:“他是受世人敬仰的春神,亦是曾经的天稷四子之一。只可惜......”

“只可惜,那位曾经受人敬仰的春神,早就像这破败的庙一样,物是人非了。”

言朝转身望向神像,眼底一片落寞。

莲溪冷笑一声,道:“世人所信仰的并非是成为神明的那个人,而是那个位置罢了。如今这世上还有香火供奉的旧神庙,应是所剩无几了。”

这位春神出身普通,但本事不小。

天稷四子,不是太子,就是侠客,而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种花匠。他容貌丰神如玉,待人春风和气,但实则是一把温柔刀。

他熟悉世间花草,善用其制药,与其他三子探案时,常用他所做的药救治了很多人,亦甄别了很多稀有的毒药。

但他最擅长的还是种花。

昔年适约大雪频频,终日无春,以致大地寸草不生,百姓苦不堪言。那时,他培育出一种具有极强生命力的花,可在寒冰冻土中盛开。此花根茎粗长,花朵圆润,成螺旋状盘绕向上生长,如同坚韧向上的生命,他为此花取名“寄春朝”。

怎料此花一出,风雪尽退,他因此飞升春神。

按照上面的规矩,季节神的飞升须得对应所在季节。春为四季之首,他飞升时其他三位仍是空缺,本该相继飞升,但因他法力强劲,一人可抵四季,便以春神之名统掌四季,这也是史无前例的。

世人感念其贡献,在他退隐不知所踪后,人间仍有供奉他的宫观庙宇,即便后来新的春神即位,他的名望始终不减。

世事易变,几百年过去了,如今的人们早已不知那陈年旧事,他的宫观也就随着世人的遗忘而渐渐没落。

没有了信徒的信仰,虽然他的境界已至福生相,但法力仍会大打折扣,与散仙无异。他已渐渐淡忘于世人的眼中,待到魂销命陨时,他将被彻底遗忘。

莲溪道:“桃花,你又因何而拜?”

言朝侧身一笑,道:“春神象征着新生与希望,人生在世,靠的不就是这点希望吗。我心中有所望之事,自然要拜希望之神。”

遥旭道:“对了桃花,刚才外面那人是怎么回事?”

言朝道:“他大概是脑子被砸坏了吧。嘴里一直念叨着‘成神了’、‘神落了’,我猜,脑子坏了的应该不止他一个吧。”

莲溪挑眉,道:“坏不坏的,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三人离开春神庙,又走了一炷香的时间,红日将落,行至一个镇子,名为“胜春”。

名字听着喜气,本以为会是一片花团锦簇、其乐融融的景象,事实上,说是死气沉沉、群魔乱舞也不为过。

刚踏进胜春镇的地界,明明是秋高气爽的午后,却恍如一脚迈入黑夜,吹着一股森冷阴寒的邪风,吹得人心里直发毛。

沿途草木枯败,毫无生气。道路两侧,十步一旗帜,那旗帜黑底白纹,正中画着一个暗红的,头戴羽冠,手握太阳,张着血盆大口喷火的人,风吹幡动,空气中弥漫着若有若无的金属腥气。

这人物竟是用人血画的!

而这样的旗帜竟有尽百面!

莲溪摘下一面旗帜,冷笑一声,道:“看来你说对了,脑子坏了的不止一个。”

两人上前一看,那旗帜的白纹上绣的可不是什么祥云吉祥纹,而是以吉祥纹为底的绣字——授天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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