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后,西北,高历城。
茫茫戈壁之中坐落着一座小城,夕阳西下,风沙渐起,远远望去,如沙中幻影时隐时现。再一看,满目尽是萧瑟破败之象,像一面经年受风沙侵蚀的旌旗,身朽而不倒,孤零零的在这荒漠中等待着什么。
也许是再次让它重见天日的人,又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一进城却又是另一番景象,道路两旁屋舍林立,虽地处西北,但人烟繁密,街上人服饰各异,神色愉悦,又是一副繁华和乐之景。
一座城,内外两景,还真是个迷人眼的好地方。
百步开外,有一间酒馆,方方正正的小二层楼,但从外看不大,有三两伙计,是这条街上最热闹的地方。
二楼斜栏处,一女子正无聊地摆弄着细腕上的银铃,偶尔侧首看看下面来往的人群,没什么情绪。
忽然一道身影闯进了她的视线,一身着半臂交领袍,头戴渔网帽的姑娘,满身风尘,仿佛走了很久。行得近了,方才发现那渔网帽戴的有些歪,内里包裹的黑发被风吹得炸了起来,一团团的,像个鸡窝,实在招笑。
行至光亮处,又发现她的肩头竟停了一只乌鸦,那乌鸦毛色鲜亮,月华倾泄,给它蒙了一层面纱,神秘而耀眼。那女子时不时从挎包中掏出一些浆果喂给它,还用手指点点它四处张望的小脑瓜。
这姑娘虽然面上倦色难掩,但步伐坚定,神色自若,喂好了乌鸦,又在四处打量,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女子倾身向那姑娘招手,笑问:“姑娘在找什么?可要我帮你?”
姑娘闻声望去,“有间酒肆”赫然映于眼前,酒招之上,一女子正望着她。
姑娘懒懒的扯出一抹笑,回问:“请问,这附近可还有客栈?”
那女子一听便笑了,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这姑娘一听提了几分精神,吐了口气,顿感浑身乏力,甫一卸力,一屁股坐在了酒肆门前。
正是刘桃花。
话音刚落,伴随着一道清脆的银铃声,一道身影立在了刘桃花的面前。
她一抬头,那女子倾身,拖地的头纱将她包围。
一股奇异的香气扑鼻而来。
女子伸出手将她拉起来,刘桃花这才看清女子的样貌。先不论其他,端这身高竟是比一般成年男子还要高,她需抬头方可与她对视。
这一看不要紧,看了才知此女子妆容虽厚重却不显娇媚,反而透露着几分英气,手腕纤细,却极有力量。循着手臂向上望去,隐约可见其肌肉发达。加之这一身做工精细的长裙,配上这等身高,在她的身上竟然看不出一点儿违和。
刘桃花心想:“这高历城的人果然和高历城一样有意思。”
刘桃花掸了掸身上的灰土,笑眯眯问道:“这位漂亮姐姐,你说的客栈不会就是你身后的酒肆吧。”
那女子侧身展臂,欲将刘桃花往里迎,道:“没错,我见姑娘神色疲惫,定是一路舟车劳顿,现急需休整。我的酒肆多为美酒好肉,客房不常开,今日与姑娘有缘,不知姑娘可否赏光?”
荒漠之中本应人烟稀少,可此地却极为繁华,每日来往人群定是不少,这住店房源应是十分紧张,如今却要老板亲自来招揽客人。
有趣。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有的住就行呗,住客栈总比露宿街头好。刘桃花一口答应道:“好啊,还烦请漂亮姐姐再帮我准备一些生碎肉,”刘桃花指了指肩上的乌鸦,又道:“我可得喂饱我家这个小家伙。”
那女子看了眼乌鸦,道:“好,姑娘且随我来吧。”
刘桃花一走进来,就被这酒肆内部的环境吃了一惊。
堂中灯火通明,座无虚席。正中央有一一人高的圆形高台,自天花板而下被五色轻纱交围其中,四周乐声环绕,轻纱帐下却无歌舞伎在演奏。最奇怪的是,周围吃酒的人却无一人觉得有异。
这酒肆内部结构也很特别,坐席皆围绕高台以圆形向四周排开,两侧又以弧形阶梯通往上层,至纱帐顶止。坐席交叠错落,纱帐随风舞动,如壁画中脱壁而出的仙女,而那些坐在上面的酒客,如至空中,像驾云腾空的仙者。这里也比一般的酒肆能容纳更多的人。
还有一点,这外观看着很像两条交缠在一起的蛇。
方才那女子进门前朝里面招呼了一声,这会又一女子从纱帐后款款走来。
与方才那名女子不同,这名女子的身量略低些,也更清瘦。一袭吊带抹胸长裙,腰间环一银质腰链,齐颌的短发两侧还分别束着两个用银丝缠绕的小辫子,面纱之下是一对深邃的媚眼,仿佛多看一眼就会深陷其中。与方才女子一样,身上皆带有一股异香。
女子未多言语,只是引着刘桃花在高台右侧的一张方桌处坐下,用眼神示意桌上羊皮制作的菜单,意思是想吃什么自己看。把刘桃花正要问出口的话,生生又憋了回去。
刘桃花草草扫了眼菜单,道:“听闻此地葡萄酒极有名,葡萄酒搭配羊肉更是一绝。那就来一壶葡萄酒,一份黄焖羊肉吧。”
话音刚落,刘桃花一抬头,那女子却不见了,也不知道刚刚自己说的有没有听清。
刘桃花搓了搓脸,趴在桌上和乌鸦面面相觑,道:“墨墨,你说我不会进了什么贼窝吧......”
“我们这里......可不是......什么贼窝。”
“......”
刘桃花噌的一下直起身,倒抽一口气,心道:这种在背后说话被抓现行的感觉可真刺激!她发誓!真的只是随口一说啊!
说话的正是方才那短发女子,她语气有些生硬,声音干涩又嘶哑,冷不丁一听难免吃惊。她说完这句似是意识到什么,立马闭口不言。
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声音怕吓到别人,她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
短发女子将刘桃花点和酒肉,连带给墨墨的一叠生碎肉放在桌上摆好,神色严肃,正要开口再说些什么,却听刘桃花满含歉意道:“抱歉,我刚刚只是随口一说,并无他意。我第一次来,一时失言,还请店家莫要放在心上。”
短发女子听了,怔了一瞬,神色缓和了些许,摇了摇头,没再说话。
短发女子正要离开,却被身后一桌人的议论声吸引而停住脚步。
“你们听说了吗?夜兹现任圣女要将之前的一位圣女从弦月台中除名啦!”
“哪个圣女啊?”
“好像......就是那个一百年前和合古台大战的圣女......”
“叫什么,梅令。对!就是梅令......”
“梅令不是好人吗。”
“那现任圣女又是谁啊?”
“不知道......不过,这圣女怎么连一百年前的人都不放过啊?”
“这夜兹多年没人进了。这么多年为了求财去了不少人,进去没一个出来的,咱们一般人进不去夜兹。谁知道这梅令做了什么,一百多年了,还被后人拉出来鞭尸呢。”
不知为何,短发女子似乎在听到梅令这个名字的时候,眉头皱了一下,端着食案的手也暗暗地攥紧了些。更在听到后面圣女的作为时,眼中隐隐透着悲伤,或者说是悲愤。
刘桃花假装没看到,夹了块羊肉进口,又就着一口后味回甘的葡萄酒,心满意足地点点头,道:“请问,离此地不远的夜兹城,近来是不是要举办‘三回九转’的逃婚盛典?”
短发女子回过神来,转身望向刘桃花,见她一副好奇又期待的样子,又好像不在意自己的声音,整个人放松不少,道:“你......要去夜兹?”
刘桃花道:“是啊!我从中原来,偶然在一本书上看到夜兹‘三回九转’的婚俗,觉得十分有趣,就想亲眼来看看。可我听说,要想进夜兹,必先经过高历,要有人带领才能进入,所以我来碰碰运气。”
高历城就是在百年前夜兹与合古台大战后建立的,横亘在夜兹与合古台之间。据说起初只是一个被废弃的古城,是过往流民的暂时居所。百年过去,在无人管辖的状态下,发展至如今的繁盛,且无人侵扰,也算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了。
刘桃花心道:天稷榜所指的第一个地方就在夜兹,按照时间推算,现任圣女所下诏令应是在天稷榜之前,想来刚刚那些人提到的圣女就是这第一案的关键人物了。
“真是巧了,今日在姑娘来之前,还有两位客人也要去夜兹。”
是先前那名女子。
那女子适时出现,在短发女子的耳边低语几句,便让她退下了,转身看向刘桃花,道:“近来要去夜兹的人还真是十分有意思。姑娘你带了一只乌鸦,而那两位公子则是骑驴来的。”
骑驴......公子?
那女子又道:“喏,不就在那。”
刘桃花顺着女子的视线看过去,透过轻纱帐,见一蓝一黑二男子正对坐饮酒。
女子朝他们挥了挥手,声音不高不低,道:“那两位骑驴公子,这有位带乌鸦的姑娘和你们同路呢!”
“......”
“......”
“......啊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刘桃花把渔网帽往下拉了拉,试图将自己掩藏起来,太尴尬了!!!
一家店两遭尴尬事,幸亏没人认识,出门前真应该看黄历!!!!!
“姑娘也要去夜兹?”一道清冽低沉的声音从刘桃花头顶传来。
刘桃花猛一抬头,方才喊话的女子早已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明朗如星月的少年面庞映在她的眼中。
正是那蓝衣男子。
那是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一身水蓝圆领长袍,肤白如玉,双眸星亮,眉眼带笑,俊美异常。一头黑发高高束起,以蓝白相间的发带束之,右耳戴一银制狼形耳扣,小巧精致,隐约带着一股邪气。左手腕上有一沉香手串,风过留香,观其成色,应是戴了有些年头了。
而他身边这位玄衣男子,身量与蓝衣男子相当,额间戴一黑底红纹抹额,眉目间带着一股慵懒的痞气。身上并无多余配饰,冷冰冰的一张脸似拒人于千里之外,剑眉微皱,双臂交叠,似是还在为刚才事不悦。他看上去比那蓝衣男子年长些,但明显觉得蓝衣男子更显成熟。
刘桃花心道:两人这一身行头必定不是普通人,出行骑驴,还真是闻所未闻,有趣的很。
她心中正琢磨着,便听那蓝衣男子道:“我名莲溪,这是我的弟弟,江鱼。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刘桃花仰头望向莲溪,笑眯眯地道:“我叫刘桃花,因为是在春天出生的。”
莲溪似笑非笑,道:“真巧,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种花。”
刘桃花一惊,道:“是莲花吗?真是个少见的姓氏,看来我们很有缘。”
莲溪又是一笑,问道:“那不知桃花姑娘是否介意与我们同行?路上也有个伴。”
江鱼瞟了莲溪一眼,也开口道:“是啊,姑娘不介意的话与我们同去夜兹吧。”
刘桃花想了想,道:“有两位公子相伴,这趟旅程必不会无聊。不过,我们无人带领,如何进得了夜兹?”
莲溪道:“姑娘不必担心,人我们已经找好了。”
话落,短发女子便带着一个身材清瘦的秀气少年从后堂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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