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知音,是个海王。
周围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个多情的人,换男人的速度堪比换衣服,我从不会为了一个人而停留,我享受这种流转在各式新鲜劲儿的感情里。
我太清楚世事变化多端,唯有自己才是永恒,没有什么爱是永远的。
那些男人在我眼里,大多都同我的父亲一般,只是临时起意罢了,等新鲜感一过他们就会头也不回的离开,那些当初哄骗女人所说的海誓山盟瞬间烟消云散,甚至不会多看一眼他们曾经费尽心思骗到手的女人,即便她满脸泪痕。
他走时候什么都没留下,除了我。
我妈也是个傻的,明知自己什么都没有却还是选择生下我,一个女人没结婚没存款,也没有家人倚靠,带着一个孩子四处流浪,为了点钱四处干苦力,过得别提多惨了。
所以说我们女人还是要多为自己考虑,不然像我妈一样这么操劳,都早早的得病去世,那整个国家的男女比例早就失衡了。
人生嘛,世事无常,我妈去世后我彻底没了去处,我把所有的钱都拿来给她办丧事,毕竟在她决定生我的时候就被娘家扫地出门了。
断了经济来源,我自然也没办法再上学。
不过这样也好,反正我也不喜欢上学,要不是我妈当时一心非要供我,我早就不念了。
这个时候,我发现我那个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父亲还是给我留了些好处的。
我几乎遗传了他外貌的所有优点,樱桃嘴,挺翘的鼻梁,还有那双多情的眼睛。
怪不得能勾到我妈。
很快我就找到了一家酒吧,老板一眼就相中了我,他给了我很高的薪水让我留下来。
我自然是非常乐意。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流转于各个灯红酒绿之间,这时美貌的好处就体现的淋漓尽致。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我这样的长相,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便足够让他们为我神魂颠倒,推杯换盏间,我瞧着他们逐渐迷离的眼神,红唇轻启引诱他们为我花钱,我的业绩越来越高逐渐成为了这家店的金牌。
我沉迷于各个男人的追捧之中,他们不惜一掷千金就为了见我一面,我终于不在为了金钱而愁苦,我过上了从前我想都不敢想的日子,不用辛苦劳作就有人给我花钱,那些男人将名牌珠宝源源不断的送上门来,甜言蜜语永远萦绕在我的耳畔。
但我也非常清楚,感情不过是一时兴起的事,对这些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我即便享受在其中,却从未动过一丝真情,流转在不同的人之间,换男人如换衣服,我甚至觉得看他们被我玩弄的样子更令人着迷。
不过日子久了,也显得有些无聊了起来,于是我趁着白天得闲的时侯,翻出了从前上学时候的笔记本,打算将一些令我觉得十分印象深刻的男人记下来,哪怕有一天人老珠黄,翻出这些战绩给旁边跳舞的老太太也能好一顿炫耀。
你看!曾经这些人为了我付出了这么多,我也太厉害了,而你们连我的零头都不到。
想想就觉得有趣!
于是第二天,我就又从箱子里翻出了以前的笔,假模假式的收拾了一下我的化妆桌,将那些瓶瓶罐罐从桌上拿开,摊开我的笔记本开始认认真真的下笔。
嗯……不过有个问题,这段时间来来回回那么多人我哪里还记得他们姓甚名谁,恐怕现在把他们人都叫来站一排,我都对不上脸。
算了,既然如此那就先按四季分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总能记得那么几件事吧。
我把那张来回写错名字的纸扯了下来,重新在新的一页上写下春夏秋冬四个字,你别说这样好像高中课堂老师让列的知识点框架。
我笑了笑,支起脑袋转着手中的笔开始回忆。
春天发生的事还是蛮多的,毕竟万物生春,人也如此。总是有很多人送我花,接着踏青出游的借口约我出去,我本来也很喜欢春天,但我那个妈在春天去世,一到了这个时候我总要找个日子赶去看看她,毕竟生我养我一场也不容易。
我记得那几天有个穿白衬衫的男生,他居然能打听到我那段时间会去墓地看我妈,于是总会带着一束干净的百合,轻轻放在一旁,然后什么话都不说,那一整天就那么静静的陪着我。
真是奇怪的人,不过也多亏了他,我省下了一笔买花的钱。
我满意的提起笔把这个男人写进春天那一栏。
接下来是夏天,这个时候一般是店里最忙的时候,燥热的夏天里总有不少男男女女来这里寻快活,这时候我也很忙,为了业绩在不同的人之间流转,有时候忙到深夜也是常有的事。
但那天不同,我遇到了一个难缠的主,老想着占我的便宜却一毛不拔,这谁能忍!我扭头就跑,谁知道对方恼羞成怒竟抓住我的手想要打我。我想着反正逃不掉了,于是闭上眼用另一只手捂住脑袋,等着拳头落下来。
可没想到,英雄救美的俗套剧情居然能在我这样的人身上发生,一双手将我拽进他的怀里,然后就见那个男人狠狠给了我那个难缠的主一拳,最后趁他没反应过来牵着我逃离现场。
那天晚上星星很多,他拉着我在蝉鸣四起的小路上跑,四周寂静的只剩下我们的喘息。
不过即使是这样偶像剧的浪漫情节也没能让我记住他,不过在他频繁回头张望的瞬间,我记得他的那双眼睛很好看,冰眸闪亮,眼尾微微上挑,右边眼角还有一颗痣。
真是相当性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也是真够有心思的,为了在我心里留个好印象不惜挨了一顿打,不过也不亏,能被我记这么久可是相当不容易。
于是我又在夏天这一栏将这个眼角有痣的男人写了进去。
又到了秋天,我对秋天的印象其实全是雨,我们这里偏南一些,一到这个时候接连不断的下雨,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凉,但对我们这行,常年需要穿着一些清凉的衣服来吸引顾客在所难免。
那天也是个雨天,我住的地方离酒吧还有些距离,我没带伞出门时也没带身衣服,只穿了短袖短裙。夜里的雨下的又急,冷嗖嗖的落到身上凉的跟刀子似的,我站在门口犹豫半晌还是决定赶快冲回家,招呼一天客人早已让我筋疲力尽。
就在这时,来了个高高瘦瘦的男人。
没错,我又没记住他的脸,之所以说他高高瘦瘦是因为他那天来时候穿了件棕色的长风衣,撑了一把很大的伞,我本来被雨淋的格外狼狈,但他一来将我完完整整的罩在伞下,又把身上的风衣脱下笼在我身上,暖烘烘的衣服上混着些许清冽的味道,我也分不清是洗衣液还是什么,总之暖和又好闻。
然后他就这样打着伞将我送回了家,见我开了灯进屋才转身离开。还真是奇怪,他是第一个知道我家却没想着进来的男人,定力真好。
不过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那件风衣到现在我还留着,他后来也没回来找我要,亏我还大发慈悲将他洗干净,等他再来找我。
我把这个穿棕色风衣的男人写进了秋天那一栏,也算提醒自己记得还他衣服,这可真是个难得的好心人。
最后就是冬天了,其实冬天是个很令我犯愁的季节,小时候和我妈常住的那个房子并不暖和,这么多年又不注意保暖,以至于我现在一到冬天时常手脚冰凉,甚至生理期因为体寒疼的死去活来的,于是那几天我就不得不和老板请假,毕竟我真的爬不起来,更何况招呼那些臭男人。
那几天我就一直待在我的出租屋里,等生理期过去了我再出门上班,饿了就随便扒拉一口泡面垫垫肚子,我想我还是能坚持住的。
但是有一天,有人敲了我家的门,我以为又是那些死缠烂打的臭男人。勉强撑着身子爬起来开门,刚拿起扫帚打算破口大骂,可谁知道开门没见到人,地上放了一个保温桶,里面是一碗红糖姜茶和热乎乎蛋包饭,保温桶上还有一张便签,下笔的主人字迹娟秀好看,写着,注意保暖,好好吃饭。
我也有好久没好好吃正经饭了,也没管是不是有人故意投毒给我送的饭,吃了个干净。然后想着要不保温桶给人家还回去,于是洗好放到门外等那人来取走。不过我没想到,第二天不仅保温桶还在,里面又多了热乎乎的饭和一碗红糖姜茶。
那人似乎很会做饭,那几天总是变着花的给我换不同的菜式,也许又是哪个我的仰慕者之一吧,我很好奇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不过那几天实在是疼的厉害,行动缓慢,每当我想要急着开门看看这个人的样子,他已经下楼走了,只能远远的从背影上看到这人脖子上系着一条红围巾。
就这样,送到我生理期结束没那么疼,完全可以自己出门上班,他也没再来过了。
真是个神秘的男人。不过他做的饭很好吃,如果有机会能再见我希望他能教教我,这样我就不用老吃泡面了。
我又在冬天这一栏将这个系着红围巾的男人写下。
这样春夏秋冬就都有人了。
我放下笔,举起笔记本像欣赏战利品一样看着上面记录的战绩。
一阵嗡鸣声响起,我知道是我的手机振动,我只得无奈放下笔记本,不耐烦的接电话。
是今天在店里值班的琳姐,她怎么突然打给我了?
只听琳姐开口道:“阿音啊,那个叫齐言的又来了。”
啧,居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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