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的婚礼选在近郊一个大庄园里面,据说是新娘朋友的私人庄园,因为设计和安防都很好,所以临时借给他们使用。
这就不得不提到新郎新娘的身份了——
阿歆,舞团出道,能唱能跳,受众面十分广,算得上是家喻户晓的歌星。老郑看似其貌不扬,家里却是政界第一梯队中的扛把子。所以选择在这个私人庄园举行婚礼,实在是明智之举。
毕竟这种身份组合的婚礼,一定是很多娱乐新闻的谈资,严密的安防能筛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老郑的婚礼定在九月初八,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人们对“黄道吉日”的信奉依然不减当年,也相信这些古老而又传统的良辰吉日会切实地给人带来好运。
等宋兴琛赶到的时候,被邀请的客人几乎都到齐了,他把贺礼交给伴娘,在签得密密麻麻的签名台上找了个空隙,签下自己的名字。
庄园的整体布局和色调都很清爽,大面积原木色的装饰和各色鲜花装点在草坪的长廊上,四处贴挂着囍字和红灯笼,连甜品台都按照新娘喜欢的卡通图样做了整整一套。酒宴的入口处摆着新郎新娘的照片,旁边是他们的名字:
郑东喻、李歆。
现在距离正式开席还有半个小时,大部分人几乎都在外面草坪上,相熟的三三两两围在一起闲聊,还有不少电视上见过的面孔。宋兴琛只远远跟贵人事多的老郑打了个招呼,这家伙头上顶着两斤发蜡,精神头正足,完全看不出前一天喝酒喝到不省人事,看来那两颗醒酒药的功效还是很来劲的。
他认识的人不多,只有以前上学那些同学,他也没有追的星,招呼完一遍之后便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着,距离酒宴大厅不远,开席的时候能直接进去,只隔着一个小平台和玻璃窗。这时一个机器人移动到他旁边,端着的托盘上放着各色的果汁和酒。
他端了一杯橙汁,又夹了几粒冰块放在里面。没喝几口,便看见老郑和阿歆带着宾客走进了酒宴大厅,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也跟着簇拥进去,外面的草地显得更空旷了。
就在宋兴琛想着要不要也进去的时候,靠坐在大厅玻璃窗边的一个女郎引起了他的注意。
她坐在那里看着阅读器,打开全息投放了一个类似机械部件的图解。
宋兴琛往前走了几步,想看清那个部件的细节。
她穿着酒红色的丝光长裙,质地柔软,肩上披着细腻的羊绒,掺进了银丝,穿着如此柔软的衣裙,头发却破坏了这种和谐的美感,她的头发好像有点自来卷,随意搭在鬓边弯成一个锋利的弧度,整个人像一只生人勿进的鹰。
因为她低头的缘故,额头前面细碎的长发遮住眉眼,也遮住了在这个场合里违和的气质。
可就在他的目光刚落在她身上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那女郎就抬起头,眼神异常锐利,直直地朝着他的地方射过来。好在宋兴琛早有准备,眼神迅速放空,像是坐久了盯着一个地方发呆一样。
这种过于犀利的敏锐度让他暗暗吃惊,甚至产生了一种没由来的异样感。
当他感到女郎的目光移开的时候才敢抬起头,却发现她已经不在原位了。
宋兴琛放下橙汁,走进婚礼大厅,发现那女郎站在新娘旁边,但她看起来也不像是伴娘,跟阿歆说话的时候也不甚亲昵。
阿歆笑得很开心,一直在跟她说话。那女郎比她高,只得微微低着头听,偶尔应和几句。最后阿歆拍了拍她的肩膀,那女郎闪躲了一下,还是没避开,她的披肩被拍下来一点,宋兴琛看见那柔软的布料下面闪着金属的光泽。
一般能这样戴在肩膀处,却还需要东西遮挡的,如果不是可伸缩的防护甲,那就是她的肩膀处曾经断裂过,然后采用这种高分子的机械材料去重新塑造连接。
后者倒是还好,但是前者的话……宋兴琛的脑子里闪过几个念头,这种防护甲戴在肩膀和大臂的上端,不用的时候折叠起来,使用的时候轻轻放开搭扣,就能迅速延伸至胸前,虽然无法护住全身,但是保护重要器官足够了。
这种机械臂不算昂贵,可却不多见,因为一般人操作不好,能操作好的都不屑于用这种。
参加婚宴为什么要戴着这个东西?
他装作拿香槟,从斜侧方靠近女郎跟阿歆,听他们俩的对话。
“……你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呀?”
那女郎笑得很公式化,像是刻在脸上的笑容,几次笑起来嘴角的弧度都差不多,“她本来巡演早该结束的,但临时举办的音乐节出了点状况,要下个星期才能回来了。她说先让我来替她参加婚礼,等她回来了再……。”
“不要紧。”阿歆眉眼弯弯,搂着她的手臂,“我跟你姐姐也算是经常见,倒是你,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看见你了。”
女郎不动声色地拉了拉披肩:“没办法,有规定。”
宋兴琛趁着女郎的注意力基本都在阿歆身上,从她身边轻轻掠过去,将手里的一个小型的信息收发器粘在女郎的披肩上,隐藏在堆叠起的褶皱中。这个收发器是他以前上学的时候自制的,虽然接收范围不大,却胜在方便携带,他平常都拴在手机上,就像个小巧的挂饰,十分低调。
这个收发器有着追踪定位的作用,又连接着自己的手表,万一这女郎想做点什么事请,他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可那女郎却比他想得更敏锐,在宋兴琛靠近她半步的距离范围之内,她就用余光锁定住了他,大有一副如果他再靠近就转身过来的趋势。
在这种场合里面,大家不小心碰到对方是常有的事,但宋兴琛没想到自己刚跨入对方的安全距离,就被注意到了。
他赶紧冲着阿歆打招呼,离得近了,他才发现这女郎的眉骨很高,下颌线清晰,在这开着空调的房间里,居然蒸腾出一点生人勿进的冷气来。
新娘热情地招呼自家老公的同学,昨天也是他把烂醉如泥的老郑送回家,“哟,兴琛来了,是找老郑吗?他刚才去后台换衣服了,昨天晚上多亏你了,不然还不知道他要喝多少。”
“没什么,不用放在心上的。”宋兴琛听她主动提起,就知道老郑今天没少挨骂,但他不关心老郑被骂成什么样,他只想知道这女郎为什么在婚庆场合还带着机械臂。于是主动问起:“这位是?”
“介绍一下,这是我好朋友的妹妹,古嫣。”阿歆指着女郎,又将宋兴琛拉过来,“这是老郑的同学,宋兴琛。”
“你好。”古嫣大大方方地朝他伸出手,宋兴琛握住她的指尖,拇指从她食指上面划过,探出一点不一般的硬度,一般只有经常拿枪的人才会在食指左右两侧留下茧子。
果然有问题。
宋兴琛扯了个借口离开大厅,然后迅速找到老郑,直奔主题:“你这里的安保措施没问题吧?”
老郑得意地指着外面,“这里是私人庄园,当然都是最好的了,看见那一排保安了没,他们都拿着大功率的电棒,谁不老实给谁一棒子。”
“然后呢?”宋兴琛不觉得大功率电棒能对军用机械防护甲造成什么威胁。
“然后?就老实了呗。”
“……”宋兴琛一时无话,他在这场婚礼上听到了一些熟悉的名字。因为老郑家在商界的影响力,以及女明星本身的流量效应,这场婚礼来了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平常不是能在新闻里看到,就是活跃在各大八卦杂志里。
就在宋兴琛思索的时候,老郑拍拍他的肩膀,“别瞎想了兄弟,收起你的职业病,快去找个地方坐,马上婚礼就开始了。”
宋兴琛找了个视野宽阔的位置坐下,这个女郎就在他的正前方,她只要不是把头完全转过来,就看不到自己。
本来按照老郑的想法,最好是让他的亲亲老婆吊个威亚,然后从天上飘然而下,花童可以站在升降台上撒花瓣,营造出一种“天外飞仙”的美感,但遭到了身边所有人的一直反对,这其中就包括他的亲亲老婆。
最后还是选了两个花童,一个捧着戒指盒,一个捧着鲜花,念完婚礼誓词之后走上去。
阿歆穿着婚纱,鱼尾式样成功勾勒出女歌星完美的身材,她头上戴着巨大的拖地头纱,两个花童站在两边。
这两个花童一出场,就让在场几乎所有目光为止聚焦,他们长得太漂亮了,虽然年纪尚小五官没完全长开,但再挑剔的人也难从他们的样貌上找出缺点。
宋兴琛看见他俩的第一眼便呼吸一窒。
太过于完美的东西总是让人感到恐惧。
不知怎的,他脑海里回想起历史书上的内容,记载过一场星际海盗的战争,敌方当时研制出一种杀伤力极大的超声波,因为无法在宇宙的真空环境下传播,所以出现了一些故意将自己当做俘虏,被抓进对方飞船里面的海盗。他们以自己为介质,释放这种能震碎人体器官和内脏的超声波,这种人肉-炸弹被称为“塞壬号”,杀人于无声,名副其实。
婚宴大厅流淌着悠扬浪漫的音乐,这两个背着翅膀的花童看起来就像是马上就会飞起来的小天使,孩童柔软的发丝落在肩膀两侧,坠着雪花形状的流苏。
宋兴琛甩甩头,把自己这些不合时宜的想法赶出脑子。这时候花童们已经走到新郎新娘的面前,将戒指盒和花束交给这对新人之后,乖巧地站在这对新人旁边。
他不免回想起跟老郑在学生时代那些美好的事情,一起翘课打游戏、一起承受来自师长的批评教育、一起考试作弊,你从前往后写,我从后往前写……一晃几年过去,他都结婚了。宋兴琛现在勉强还算抓着“学生”身份的小尾巴,却也由衷地生出一种“时光匆匆,岁月不饶人”的伤感。
就在这时,他耳边响起一句:“你东西掉了。”
他没反应过来,只下意识说了声谢谢,以为是自己的手机掉了,低头去看地上,扫视了一圈发现什么都没有。
刚要直起身子,就发现一只手伸在自己脸前面,掌心上赫然躺着指甲盖大小的收发器。
宋兴琛眼皮猛烈地跳了一下,抬头去看这只手的主人,正是那个叫做古嫣的女郎。
“我帮你捡起来了。”她披肩下的金属闪着不怀好意的光泽。“在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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