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女神驾着金车穿过天穹,见大地上一片寂静,感到寂寞,便抟土为人,抟了一千个人类,那是人类最初的祖先....人类的祖先在大地上繁衍生息,大地上人类越来越多,需要走得更远才能获取食物。
然人类赤足行走于大地上,走得多了,脚掌变形,足弓消失,再不能跑远,追不上猎物....太阳女神造履,赠予大地上的人类保护双足。
人类以石斧石刀绳索砍伐林木,良久才能砍下一株树,向太阳女神请求,女神啊,能不能让吾等更轻松的获取木材?
太阳女神在刀刃上变出一派齿,自此人类以齿刀伐木,所耗时间不足原本的一半。
人类捕捉野兽,但野兽敏锐,稍有风吹草地便跑远,人类只能看着野兽远去,饥肠辘辘,向太阳女神请求....太阳女神造弓,赐予大地上的人类,并告诫人类,捕猎当有度,只可秋冬捕猎,其余时间要令野兽繁衍生息,只可为生存所需而捕猎....自此人类能以弓远程猎杀野兽充饥,但只在秋冬狩猎,春夏只猎杀一部分公兽保护母兽。
人类修建水渠,却不知需要如何准备....太阳女神让人类模仿太阳金车造车,用车运输更多东西,又传授人类数学,以数学计算如何修建水渠,准备多少食物。
人类见太阳女神与万灵交流,也想与万灵交流,向太阳女神请求学习万灵的语言....太阳女神应允了人类的请求,但大地上的人类始终学不会万灵的预言,只偶尔有一两个能无师自通一部分万灵语言,同鸟类交流。
老的人类死去,新的人类发现自己不记得过去的人与事,哀伤不已....太阳女神将字赠予了人类,众神弗然。
人类问太阳女神,您赠予吾等那么多,吾等当如何回报您?
太阳女神说,汝等能给予吾的,吾都不缺。
人类说,您不缺,不代表吾等可以不回报,请您向吾等索要您没有的东西,吾等必定为您达成。
太阳女神思考良久,说,众神亦会有消亡之日,吾不愿消亡。
人类说,吾等的生命比诸神更短暂,但吾等会薪火相传,万世不绝。
人类遂向太阳女神承诺,不论大地上的人类更迭多少世代,都将永远祭祀太阳女神,若有一日忘却约定,太阳女神当降下灾祸,令大地干裂如龟纹,草木枯死。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夜色下,篝火边。
“拂晓怎么会离开部落这么远?”
“这个人,在集时,与长麋同时向一女求欢,女拒绝了他,选择了长麋,他杀了长麋,这是错的,吾等不原谅,要他杀人偿命,他的部落也接受,但他跑了,吾负责取他的头回去。”拂晓一边缝着一块兽皮一边道:“他太能跑了,吾追了十七个日出才追上。”
献哦了声。“这样啊,难怪汝会杀他,确实该死。”
自己杀人是为了吃,但这几日走来,她能看出,拂晓的狩猎技能非常强大,根本不需要杀人吃肉。
不过死者死得也不冤。
不同的部落会不时在约定俗成的地点举行集会,献没参加过任何一次——部落每次去参加集会只带大人,不带稚童——但没吃猪肉也见过猪跑。
母沇与屏翳每次回来都会跟她分享集时的事,她对这种集里的规矩也有所了解。
不论不同部落间有什么过节,在集时都不能杀人,但可以打架,因为集也是求欢的场合,雄性会通过打架来证明自己的身体很健康,从而获取雌性青睐——献觉得智慧生物这一点比鸟类差多了,鸟类可以通过绚丽的羽毛来证明自己的健康,智慧生物还得打一架,麻烦又费时。
但不论打架结果如何,最终的选择权都在雌性手里——献不确定有没有雄性试图用强,但能去参加集的人都是各自部落武力最强大的存在,雄性与雌性打起来,很难说谁会被揍得满地找牙。
这个死者的情况显然是女选择了长麋,他打不过女,便将长麋杀了。
“好了。”拂晓咬断线。“来,献将脚伸出来,试试合不合脚。”
献看着拂晓手里的兽皮。
这是拂晓大前日特别猎的狼皮,这两日拂晓只要有空都在处理这张狼皮,但一直不明白拂晓在做什么,问拂晓也只说惊喜。
经过数日的处理,原本的兽皮形状已变得与拂晓脚上的兽皮一模一样。
“这是包脚的?”
“对,吾管它叫履,是吾自己造的,光着脚走路很容易受伤,老了后脚还会变得很冷,包上兽皮就不一样了。”拂晓脱掉履给献看自己的脚。
拂晓的脚底有一层厚厚的茧子,有茧子不是问题,献自己的脚底板都有一层茧子,拂晓的脚特别之处在于它的变形程度很浅。
大部分大人的脚都会变形,年岁越大,变形越厉害,足弓弧度完全消失,脚底呈一条直线。
当一个人的脚底变形成直线时,也意味着很难再跑得快,无法再跑得快意味着很难再追上猎物,与牙没了一样——死期将近。
献摸了摸拂晓的脚底板,足弓弧度很明显。
献拿过履。
履的上方有一个口子,献将脚伸了进去,再学着拂晓平时穿履的模样将袋口的绳子系上。
“很合脚。”献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走了两步,穿着履走路与没穿履走路的感受完全不同,非常舒适,没有踩到石子时的痛,也没踩到泥土时的湿润。
“合脚就好,虽然这皮处理得很糙,用不了多久,但能穿就行,等回部落再给汝做一双更好的。”拂晓道。“现在有履了,从明天起,汝就要自己走路了,汝不飞的时候,除非汝走不动,不然吾不会再背汝。”
“好。”献一口应下。
她本来也不想一天到晚被背着,是拂晓不肯,她才在不飞的时候让拂晓背着。
激动的走个不停的献继续道:“拂晓汝真厉害,不仅会更好的清洁牙,还会造履。”
“那是自然,吾可是最聪明的拂晓。”
献眼眸亮晶晶的看着拂晓。“那拂晓汝还会造什么?”
“吾还会造弓,也不能说造弓,是改良了弓,吾改良的弓能射得更远,齿刀也是,吾改良的齿斧在伐木时比以前的齿刀更好用....”
小家伙亮晶晶的眼神太令人飘飘欲仙,拂晓情不自禁吹嘘起自己的事迹。
整个部落里,她烧得陶最好,她认识的动植物、矿物最多,她会一百多种语言,她的歌声最好听....总之,淇阳的拂晓是最棒的,整个淇水流域所有部落都知道。
献讶异的看着拂晓。“汝还会鸟的语言?”
拂晓点头。“对啊,吾能与鸟沟通,鸟儿们会告诉吾,那里有更多的果子,而吾会将自己捕到的动物分一部分给它们。”
“可汝怎么会与鸟儿沟通?吾有翅膀吾都没法与鸟儿沟通。”
拂晓想了想,道:“吾也不是一开始就会与鸟儿沟通的,吾养过一只鸟,养的时候吾想着能不能教它说话,但它不会说人的话,吾最后像创造歌曲一样教它用不同的音调表达意思,最后,吾与它就能交流了。”
献好奇的问:“那只鸟在哪里?”
“它在四个春天前去南方过冬,再没回来,大概是被别的猛禽吃了。但它的子孙都和它学了语言,因此吾仍可与鸟说话。”
献好奇的问:“好厉害,吾可以学吗?”
“可以呀,但吾不知道汝能不能学会,吾教过很多人,但不知为何,大家怎么学都无法学会。”
“先试试,说不定吾能学会。”
之后的十五天里,献很努力的与拂晓学习鸟语,但学习语言大概真的需要天赋,而她没这个天赋,因此到走到拂晓的部落所在时,献仍旧听不懂拂晓发出的叽叽咕咕声,不仅听不懂,连叽叽咕咕声的音调差异也听不出来——很久以后献才知道,自己是个音盲。
到最后时,献还没死心,拂晓却痛苦得绝望了。
汝学不会没关系,但汝的音调就不能对一次吗?
错也就算了,为什么同一个地方,每次的调都不同?
拂晓生平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对音调的敏感,不论别人唱歌奏曲,只要有一个地方不协调,她都会不受控制的留意到。
献也感觉出了拂晓的痛苦,只能遗憾表示:算了,吾不学了。
拂晓长舒了一口气。
淇阳部位于淇水之南的一片台地上,与献出身的部落一样,部落聚居地周围,土地湿润松软的地方种植着粮食作物,土地不那么湿润松软的地方则种着果树。
往山坡上爬的时候,拂晓一边爬一边摘果子充饥,吃完后,会选一块土地松软的地方将果核埋下去。
走走停停,走得很慢,但仍旧累。
爬山就没有不累的。
还没爬到聚落里,在半道上便遇到了一群摘果子的稚童。
见拂晓回来,稚童们惊喜不已,一部分迎了上来,一部分跑回去报信。
“女拂晓回来了,女拂晓回来了....”
献看了看稚童,再往回看了看,也没爬太高。
看起来,淇阳的环境比她出身的部落好很多,她出身的部落不仅在山上,还非常高。
将部落安的这么高自然不是人们吃饱了找罪受,而是为了躲避水患。
大河的下游并无固定河道,而是在下游的广阔平原上毫无规律的漫流,不愿哪天睡觉时发现部落被淹了的人人们只能将屋舍修建在高处。
献的部落不仅在大河下游还靠海,在漫流的大河与海浸的双重夹击下,部落选址海拔稍微低点,说不定哪天就喂了鱼。
不过,大河漫流与海浸双重夹击虽然糟心,却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靠海,可以捕鱼充饥,也可以从晒得滚烫的礁石上刮盐——也可以用柴火煮海水获取盐,但砍柴需要耗费的时间太多,除非礁石上刮下的盐不够吃,不然不会专门挤出人手去砍柴。
从海滨一路过来,献见到的大部分部落,生活与自己部落差异不大,皆捕鱼、打猎、采集、种植为生,除了没有礁石,获取盐困难。
不知淇阳又是如何。
看得出来拂晓在部落里很有威望,听到她平安回来,部落里留守的老人、幼童、伤员都跑了出来,热情拥抱献,为献的平安归来而开心。
与同族挨个拥抱后,拂晓提起风干缩水的人头。“这是凶手的头颅。”
众人再度欢呼。
同族被杀死,在这个时代是很严重的仇。
一个部落少则数十人,多则三百人,人手这么少,不论哪个部落,死了谁都会心疼。
狩猎采集时发生意外或病死了,部落也只能认了,但被其它部落杀了,就很难接受。
若是在食物匮乏时争夺食物而死,且两个部落平时换亲很频繁,也能在食物匮乏的季节过去后捏着鼻子坐下来谈谈,看能不能和平调解掉仇恨,但非生存因素的杀人,必须以血还血。
放下头颅,拂晓又抱起献向众人示意。“这是献,吾在追杀时遇到的野人,她帮助了吾,吾要她做吾的女。”
献对所有人露出一个微笑。
虽然女童笑得很可爱,但众人没欢呼,表情甚至有点怪异。
部落必须定期从其它部落获取血液,不然时间久了,生育的畸形幼崽会越来越多,因此每一个延续时间足够长的部落都有吸收外来者的传统。
但是,正常的吸收外来者都是吸收已长成的大人,谁吸收外来者是吸收幼崽?
汝以为将幼崽养到能自己狩猎采集是很容易的事吗?
幼崽夭折率又那么高,稍不留神,付出的成本就打了水漂。
最后还是一名年纪最大的老妪道:“接纳外来者入部落这么大的事需要所有人同意,等晚上大家回来一起议吧。”
拂晓道:“也好。”
太阳还是正当午,离日落还有很长时间,拂晓先带着献去休息与吃东西。
淇阳部不大,不算未成年的幼崽,拢共一百九十三人。
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区域里立着三十二座半地穴房屋、四座畜栏与一座陶窑,房屋住人,畜栏里养着豚、羊、鹿等牲畜,陶窑暂时闲置。
房屋畜栏的空地也没闲着,挖掘了大量窖穴用以储存采集的禁果粮食与农田里收割的粮食。
拂晓一边走一边向献介绍每座房屋里住着的都是谁。
献讶异的发现拂晓能说出每个人的名字,包括幼崽。
能叫出每个大人的名字没什么,一个部落拢共那么点大人,一个人只要在部落里出生、长大,那么成年时必定能喊出每个大人的名字,但连幼崽的称呼也能喊出来就有点离谱了。
幼崽是没有名字的,一方面是幼崽夭折率,大人懒得每个幼崽都起名,另一方面则是按照大部分部落的传统,幼崽成年后可以用捕的第一头猎物做名字,这样别人一听汝的名字就知道汝厉不厉害。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品种都有。
拂晓的名字就很明显没遵守传统。
在发现拂晓的族人起名风格符合主流后献好奇的问出自己的疑惑。
“吾长大第一次捕猎时猎到了一头麋,但麋这个名字太常见了,十个人至少四个叫麋,吾不喜欢。便给自己起名为拂晓,因为吾是拂晓时分出生的,而且没人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独一无二的,吾喜欢。说来汝的名字是怎么回事?汝的幼崽,按理汝的名字应该是一二三四这种吧?”
“母沇死前对所有人说,她将吾献给了天、海、地,天、海、地会庇护吾,从那以后,吾便叫献了。”
闲聊中俩人走到部落最中间的只有一株老橡树的空地上,空地上有若干陶器,有的陶器下方皆有腿,下方有火在烧,有的没腿,直接用盖子盖着,置于燃烧篝火中。
拂晓拿起碗和骨片做成的勺子舀了肉汤,舀满一碗递给献,然后再舀了一碗。
肉汤里加了调味的草、根茎、浆果,吃起来滋味鲜美,腥味也少很多。
献呼噜呼噜几口喝光一半肉汤,再拿树枝做的箸夹碗里的肉块吃。
“是麋肉。”
拂晓点头。“吾等这里水草凤梅,多麋,吃得大部分肉都是麋肉。”
献道:“河流向东的大平原上,麋群比这里更多。”
大河下游的大平原上遍布沼泽、森林,可谓遍地是麋,馋得献不行,遗憾的是她年幼力弱,猎不到麋。
拂晓不解。“汝如何知道往东有更多麋?”
“大河一直向东流,流入了大海,吾出生的地方就在它入海的地方。”
拂晓想像不了海洋,但这不妨碍她理解那是很遥远的地方,遥远得她不仅没见过,也没听过。“那么遥远,汝怎么走到这里的?忘了,汝会飞,去远方对汝很容易。”
“也很累,飞一会就没力了。”
“多吃肉,多吃肉有力。”拂晓拿起勺子给献舀了一大勺肉。
献大口大口的吃着肉,一点都没浪费。
接纳一个幼童加入部落有多扯淡,她是明白的,虽然拂晓很喜欢自己,但自己多半留不下来,趁着还没走,多吃点肉。
这一顿肉吃完了,下一顿肉还不知道在哪。
拂晓又问:“若每天给汝吃肉吃到饱,汝能飞多远?”
献想了想,不确定的回答:“不知道。”
“没计算过?”
“不是,是吾最近渡过的三个春秋很少吃肉。”
“那三个春秋前呢?也没吃肉吃到饱?”
“吾一直长不大,吃得还比别的崽多,屏翳活着的最后几个春秋,大家就不许吾随便吃肉,屏翳虽然给吾分肉,但大部分时候吾都是肉和果子混着吃,果子多,肉少。不飞还好,飞起来,一会就没力了,所以吾很少飞。而在那之前,吾的翅膀还很小,很多时候都飞不起来,能飞的时候也飞得很困难。”
她的翅膀长到现在这么大也是最近几年的事,而这也是屏翳改变主意不准备带她一起死的原因。
“那就试试吃肉吃到饱,汝能飞多远。”
献疑惑。
拂晓道:“汝若能飞得再远一点,吾就能说服所有人同意接纳汝。”
献更疑惑。
日落后,部落里外出狩猎采集的人或带着猎物或空手归来,因着肉保存不了几天就会腐烂,部落将所有的肉都烹饪庆贺献平安归来。
喝着肉汤的人们很快得知拂晓想让一个外来的幼崽做她之女的事。
众人:“....”
诚然,成年后的女若不生育会受到隐形的歧视,与拂晓一样大的女,早就生了一到三个崽,而献一个都没有。
若拂晓是没有生育能力,或是生育了但都夭折了,那也就罢了,前者是人倒霉,后者也是人倒霉,但人倒霉也还有劳动能力。
反正部落里,每一个女都是所有崽的母,有责任抚养每一个崽;每一个崽都是所有母的崽,有责任在每一个母老了后照顾母——前提是母能活到暮年。
拂晓却是不一样的风景。
这家伙不是生了却夭折,或是生不出,她是将每一个向她求换的男人都打跑了,拒绝跟任何一个男人生崽。
这种挑衅传统的做法,即便献很强大,没沦为部落鄙视链底层,也不免受到影响。
部落里人们的地位划分——所有人吃的食物一样,但受到的尊敬不同——简单粗暴,老母最高,老人其次,母与获取食物非常多的人再次,女与成男又其次,幼崽最末。
拂晓做为狩猎采集时获取食物最多的人,地位位于第三与第四之间。
知道汝想改变,但汝也不必用这种方式改变吧,生个崽是会要汝命吗?
大部分一边喝着肉汤一边看着站在空地中间发言的拂晓,一脸吾就看着汝看汝还能搞什么幺蛾子的表情。
“献。”拂晓对献招了招手。
献立刻起身,背后出现一对青色羽翼,整个人飞了起来。
“噗....”
有人喷出嘴里的肉汤肉块。
“咳....”
有人被肉块噎得鼻涕眼泪直流。
“怪物....”
有人吓得尖叫。
拂晓不悦:“怪物汝个屁,吾等与天吴,吾等头生四角,天吴生有六臂,天吴是怪物吗?吾等是怪物吗?献只是长得和吾等不一样,吾等无翼,她有翼,哪怪物了?”
被吓得惊慌失措的闻言立时被说服。“是这样。”
捡吐地上肉块继续吃的捡肉块,捶胸口的捶胸口,一番兵荒马乱后,人群总算恢复正常。
“献会飞,眼睛看得很远,”拂晓道。“她可以在空中看地,看得更远,也能看到更多猎物所在,让吾等可以提前围堵猎物。”
狩猎最难的从来都不是打赢猎物,手持工具的两脚兽在任何野兽面前都是无敌的,最难的从来都是找到猎物,追上猎物。
但还是有人提出异议:“鸟儿越大飞得越远,她这么小,能飞多远?”
一针见血的问题,所幸拂晓早有腹稿。“鸟儿也会长大,或许时间会长一些,但我可以多猎一些猎物。”
关于人与鸟类交流,历史真有人能做到,不是人教鹦鹉说人话的那种交流,而是人说鸟话的那种。
作者看到的史料里,实锤有这能力的是孔子的女婿。
至于原理,不知道。
倒是一个小说里看到过一种解释:有这能耐的人,对音调很敏感,也就是拥有绝对音感,可以听出鸟的叽叽咕咕的不同。
本文里,作者也采用这种设定,你有绝对音感,同时你本身的气息让鸟儿不排斥(没有恶意也静得下心将鸟儿当做同类),并且有一定语言天赋,再和鸟儿相处熟了,那你就可以和鸟儿一起叽叽咕咕聊天了——看到这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拂晓试图教别人却没人能学会了。
不算后面的那些条件,只绝对音感这一项,据说一万个人里才有一个,而拂晓生活的地区,总人口加起来都不一定有一万,就算你想抽卡,卡池基数也无法满足你需要的概率。
咦,从这个角度来看,拂晓也算是万中无一的天才,遗憾的是她生的时代注定她无法接受任何能给她那颗天才脑子浇水施肥的教育,但生于连土壤都没有的荒芜之地的她会给后来者培育出一层薄得可怜的贫瘠土壤。
PS:原始人人均博物学家,这不是我的私设,而是《枪炮、病菌、钢铁》里,那作者是真牛,为了研究社科,跑去不同地方的原始部落,与原始部落的人相处很久,这期间他发现,原始部落的人虽然文明落后,但人均博物学家,对生活区域内所有动植物都了如指掌,即便见到新事物,也会迅速研究出(他们能用的)用处。
因此本文里,原始部落的人也人均博物学家,至少在文明发展到春秋战国前皆如此。
为什么发展到春秋战国就不了?
因为农业产量终于跟上来了,人们可以只靠农业就吃饱饭,不饿死,不再像以前一样,虽然种地,但种地的粮食根本不够吃,采集狩猎技能必须点满,不点满就饿死了。而要采集狩猎,你就必须是一个博物学家,不然会不会饿死不一定,但一定会死于吃错东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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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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