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钟的闹钟准时响起,林恪从被窝中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按掉了叮叮作响的闹钟。
尽管如此,他依旧一脸怨气地从床上起身,漂亮的脸上鬼气森森。
穿衣服,下床,拉开窗帘。
不一样的是,阳光并没有像往常一样,透过窗户洒在他的房间里。
外面的天阴沉沉的,乌云压的很低。
阴天吗,他想。
比起灼热的阳天,其实他更喜欢这种安静又沉默的阴天。
毕竟一到上班的日子他就很没有生气,艳阳高照的晴天过于活力四射,实在很令人讨厌。
洗漱完毕后,他拉开了冰箱,从中层掏出了最后一份冷冻三明治放进微波炉里面加热,又倒了一杯冷牛奶。
他的住所是一处地段还不错的小区的公寓,双层,面积不小,去年还清了所有的房贷,是他给盛明勤勤恳恳打工三年的血汗结晶。风格偏温暖的实木风格,装修都是按照他的喜好来的,按下桌边的按钮,围着天花板一圈的暗灯亮起,无主灯的设计,房间浸蕴在温和的灯光中。
去年装修的时候,他专门拜托了自己大学时候主修艺术的好友进行设计。
当时许开霁一边给他画图纸,一边叨叨道:
“你就打算买房了?不好吧……你看你这个年纪过两年也是要结婚的,等到那会儿买个平层三室两厅的不更好?”
林恪到从没有想过那么多,他本能的想法便是能力足够了便给自己置定安身之所,算是在社会中站稳脚跟的第一步。
对门有人回来了,听声音,好像是本该在七点半就上学去了的高中生。
那个高中生跟独居的姐姐住一起,似乎认为林洛离是名牌985研究生毕业,老喜欢追着他问题目,搞得林洛离看见他就想绕道走。
林恪这才感到有些不对。
他家住在二楼,且楼前便是整个小区的公共园池。以往这个时候,楼下早已围了一圈退休的大爷大妈,要么聊天要么溜孙子孙女,现在却异常的安静。
他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阴沉如墨,似乎是要下雨了。
八点零七分,林恪啃了一口三明治,里面的番茄似乎已经坏,被他丢进了垃圾桶,又匆匆把冷牛奶灌进肚子里,接着开始收拾自己准备出门。
镜子的人衣冠楚楚,五官轮廓的每一处细节都生的恰到好处。林恪一直都被其他同事调笑为盛明集团的“司草”,更有甚者认为林恪应当去盛明集团旗下的娱乐子公司直接当明星出道,而不是留在总部给那棺材脸的总裁当牛做马。
对着镜子,他提了提自己的嘴角,努力模仿出一个和善的微笑。
——八点十分,林恪准时出门。
三年来他几乎每天都在这个时间出现在家门口,精准无误差,像是被拧紧发条的钟表。
满满当当的一大堆工作,正常人看了都会两眼一黑。
这都是因为贺玧——他的顶头上司,全公司最大的老板的日常,上至商业行程下至生活习惯,事无巨细,都得由他来安排的。
三年来,林恪日复一日地兢兢业业。
不过还好,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要结束。据说人事部新招进来了一个小姑娘,当助理秘书,人很勤快也愿意干活,完全可以接他的班,将那事儿精老板伺候得服服帖帖。
而他,CHO吊了根胡萝卜在他前面,准备在明年让他去分公司担任经理。
冰箱里的存货没有了,今天他下班之后还得去超市屯一些货,顺便把棺材脸老板办公室的咖啡豆也买了。
来到外面,他才发现,天气远比自己预想的要糟糕。
附近能见度很低,道路两旁的樟树裹着风沙,呼呼地摇摆着。天空中,浓墨一般的乌云,缓缓滚动着,将太阳光吞吃地一丝不漏。
空气有些潮湿,但依旧弥漫着城市独有的尾气烟尘气味,和水汽混杂在一起,对嗅觉来说无异于一场酷刑。林恪从口袋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N95口罩带上,总算让自己脆弱的呼吸道好受了一点。
以往路上都是像他一样的白领,今天倒是不见什么人,倒是马路上的车变多了。
林恪怕自己还没进地铁站,雨就下下来,加快了脚步。
鉴于他的混账老板有过让他在暴雨天滚过去加班的先例,他并没有类似于天气不好而今天不用上班的奢望。
今天的地铁似乎人少了很多,完全不似昨天早高峰时期的拥挤,林恪好容易在早高峰时期的地铁有一个座位,刚一坐下,便开始昏昏欲睡。
迷糊中,似乎手机振动了起来。
林恪没管它,准备到了公司再接。
盛明集团总部坐落于市中心地段。
在渡口站下地铁,走3号出口,自动扶梯缓缓从地下往上升,视线前方再次出现熟悉而巨大的LED广告大屏,上面是某个知名女明星奢侈品广告,标准化嘴角上扬的微笑,精致而又迷人。
林恪一不小心,被风迷了眼睛,泛出几滴生理性的泪水,随便甩了甩,下意识抬头。
看不到天空,入目尽是遮天蔽日的混凝土建筑。
这一块楼宇极为密集,地标建筑、办公大楼、公共街道等庞然大物高低错落,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视线所有的空间。大楼的墙体上,装饰着各种各样霓虹灯、广告屏,全息投射灯。
已经到了早上,因此这些灯大部分都关掉了,却依旧能品出城市奢华繁荣夜景的残像。
林恪忽然觉得奇怪。
哪来这么大的风?这一块建筑围得严严实实,以往风都只能从缝隙中漏进来,一点微弱的风忽略不计。今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风?
林恪没多想,走上人行道,朝着盛明走去。
虽然是市中心,但是人行道非常狭窄,半旧的地砖中间,时时卡着各种垃圾屑。林恪拿着空牛奶盒子,半天没找到一个留有空余的垃圾桶。
盛明集团就坐落在不远处,独栋大厦,在一众庞然大物的建筑中依然出众。
冷牛奶开始在肠胃中发挥作用,林恪强行按捺下胃中的不适,刷开了单位的门禁。
保安室里的保安抬起脑袋看了他一眼,嘀咕了一句:“今天还来上班啊?”
林恪笑了声,不以为意:“正常上班。”
林恪拿出手机,刚准备看,新的消息便占据了手机屏幕。
“林哥,我到公司啦,想跟你讨教一下工作流程的问题,您看您现在有空吗?”
是那个新来的小姑娘。
林恪绕过大门,从后门进入大厦,刷开了门禁,按下电梯的按钮——这电梯造价昂贵,干净美观,一看便是为少数人准备的。
林恪回复她,他也刚到公司。
“太棒了!我在等电梯,怎么没有看见你呢?”
“……我走另一部电梯。”
“哦哦……我看另一部电梯也在一楼来着。”
“不过我在一楼看见综合保障部没有人?他们是集体放假了吗?”
林恪没再说话,三个月前,贺玧以方便他工作的名义,让他上下都坐总裁的专用电梯。老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乐意,不用去跟一堆人挤那破电梯,轻松自在。
除了偶尔会在电梯里碰见他那天生长着一副资本主义冷血面孔的老板。
林恪一路来到最顶层,推开玻璃门,走进了熟悉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已经有了第一个人,出乎预料地,不是他的老板,而是那位新来的实习秘书,张颖。
张颖抱着包,立马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丝羞然:“林哥。”
“有什么事吗?”林恪将手里的牛奶盒丢进垃圾桶,洗手擦干,轻车熟路地开始整理贺玧桌上的文件。
“哥,贺总不在啊?我以为他会很准时来上班的……”
“……老板不是每天都需要来的。"
新来的秘书这个问题倒有几分天真了,整个公司都是老板家的,人家自然想几点来几点来,又不像他们这些牛马。
贺玧大老板来公司的时间一直不固定,有时候下午四五点才来,又有段时间天天八点不到就来公司。
他八点不到来公司那会儿,林恪每天上顶楼一推开门发现老板到的比自己还要早,吓得差点心肌梗赛,生怕自己饭碗不保,硬生生陪着贺玧早到了半个月。
后来贺玧似乎发现无论自己多早进公司,总能在办公室看到顶着淡青黑眼圈强撑微笑的林恪,于是直接告诉林恪正常点上班就行,不需要比他提早到。
但林恪混迹职场,从普通部员一路奋斗到总裁秘书,不过五年功夫,深谙职场奥妙。领导让你不用来,你真以为自己不用来从而舒舒服服在家里睡大觉,那职业生涯也差不到头了。
于是林恪依旧比贺玧早到。
幸运的是,贺玧没过多久,便似乎放弃了早到,除非有急事,不然十点之前很难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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