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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李秀才是沈启明的启蒙老师,曾经也是青山村的,只是后来因为在村里私塾收学生太少,为了生计搬到了镇上。

一座整整齐齐的青砖瓦房四合院,外面看着干净整齐又气派,但屋里的家具却有些旧,漆面有些斑驳。

不仅如此,就是李秀才这个一家之主,身上的衣裳颜色都洗褪色了,可见家里并不是太殷实。

李秀才的妻子葛氏是一个瘦削的妇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深褐色薄袄,头发花白,高颧骨,窄下巴,三角眼眼白多,看人时总给人一种刻薄之感。

看到沈启明过来,她撩起松弛的眼皮子打量了打量他,见他穿的靛蓝色布袍七八成新,不带补丁,头发和胡须打理得一丝不苟,一手提着一份表礼,瘦削的脸上这才有了笑容。

但看到马上就要升到正中的太阳,她的笑容一收,皮笑肉不笑地道:“子庚,怎么这时候来了?”

子庚是沈启明的字,还是李秀才帮忙取的。

认识多年,沈启明也了解葛氏小气抠门的品性,他尴尬地抿了抿唇,太着急闺女的婚事,忘记师娘抠门的品性了,将近中午过来,明显得要留饭,师娘不高兴了。

他赶紧把手里的表礼递了过去,“师娘,这两封点心拿去给恩师补身子。”

葛氏眼疾手快地接过,略过司空见惯的桂花糕,直接打开包装看着上档次的雪球山楂,等她打开袋子一看,竟然只是山楂裹了一层白霜,她脸一下子就黑了。

她不好当面指责沈启明送礼太寒酸,只是拿着雪球山楂的袋子,提着三寸小脚晃悠悠地走到李秀才身旁,阴阳怪气地说:“相公,子庚真是太有心了,知道你最近胃口不好,特地带了山楂来。”

沈启明脸庞涨红,他不是三岁小孩儿,自然能够听出师娘的未尽之意,赶紧解释道:“恩师,师娘,这山楂是小女特地用糖炒的,酸酸甜甜,外酥里嫩,比起冰糖葫芦也不差。”

葛氏的神情舒缓了,原来山楂外面裹的白霜是糖啊,她又瞅了眼雪球山楂,山楂外裹着一层厚厚的白糖,她心底的不满没了,这礼还算上台面,就是忒糟蹋白糖了,竟然用来裹山楂这样的贱物,沈启明的婆娘太不会过日子了。

这边的李秀才已经一颗雪球山楂下肚了,容长脸上浮现一抹笑容,“确实如子庚所说,酸酸甜甜,外酥里嫩,好!”

葛氏见丈夫夸赞,她也拿起一个雪球山楂品尝,比起冰糖葫芦的干脆酸甜,这个口感带着一丝酥脆,更符合她的胃口,没想到不值钱的山楂竟然能做得如此美味。

好吃的,自然要收起来,留着给丈夫、儿子和孙子吃,她把雪球山楂的袋子一收,打算跟桂花糕一起放进炕柜里,打算等儿子和孙子回来一起吃。

“甭收了。”

李秀才赶紧阻止了她,说道:“昊霖最近胃口不佳,你把雪球山楂送他房里。”

葛氏的脸“唰”一下黑了,“他的胃口一向不好,吃几个山楂也不会有改善。”

昊霖是她和李秀才的老来子,她三十七岁生下的幺儿,自小长得粉雕玉琢不说,还聪明伶俐,很得她和李秀才的心。

自到了年纪开蒙,读书三遍成诵,天赋绝佳,李秀才本来打算倾力培养,谁知变故突生,五岁的李昊霖竟然在大冬天落水了。

被救后,小昊霖就发起了高烧,花费了好大力气才堪堪捡回一条命,但从此却成了病秧子,畏寒怕热,食不得粗茶淡饭,更不能劳心伤神,稍微不注意,就大病一场。

这的身体,哪怕才比子建,也不能够举业,走不了仕途,不仅如此,还得跟祖宗一样精心伺候着,成年累月之下,葛氏的慈母心早就被消磨光了,就是李秀才的慈父之心也不剩多少。

比如这次的雪球山楂,被葛氏一说,便道:“好歹给他几颗试试。”

葛氏本还想再反驳,但看到李秀才眼睛看向了沈启明,到嘴的话立刻咽回了肚子,外人面前还得演一演家庭和睦。

沈启明趁机问:“恩师,昊霖师弟的身体还未有起色吗?”

“唉。”

李秀才叹口气,“昊霖身体想要痊愈,谈何容易。”

沈启明颇为可惜,他犹记得昊霖师弟幼时的聪明伶俐,如果不是那场变故,现在已经功名加身了。

“子庚,令爱的婚事可有着落了?”

李秀才主动问起了沈梦珂。

沈启明正愁怎么开口呢,闻言,便也颓丧地摇了摇头,然后道:“学生早年家贫,未能给小女裹脚,以至于让她婚姻坎坷,我这次来也是为此事,恩师识人广,还请您帮忙物色一识字,品性好的良人。”

李秀才抬手抚摸花白稀疏的胡须,过了几秒钟,开口问:“子庚,昊霖如何?”

“昊霖师弟自然是好的。”

沈启明随口回道。

李秀才又问:“配令爱如何?”

沈启明惊讶抬头,“什么?”

“昊霖与你做女婿,如何?”

李秀才再次询问。

沈启明摇头加摆手,“老师,这,这差着辈分呢。”

“又不是血亲,我不介意。”

李秀才神色在在地道。

可沈启明还是不乐意李昊霖,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李昊霖那个娇弱的身体,不能举业,他可以不在乎,但作为男人,总得顶门立户养家糊口吧。

李昊霖呢,那就是个祖宗,不仅不能够顶门立户养家糊口,还得跟伺候祖宗一样伺候着,比起这个,他宁愿闺女找一个糙汉子。

但恩师开口,他不好拒绝,只能闭口不说话。

他不乐意,葛氏也不乐意有个大脚儿媳妇,她可不想带出门交际的时候,被人笑话。

“相公,等昊霖身体好些了,再谈婚事,省得耽搁了别人家的闺女。”

葛氏最后一句话,特地加重了语气,并且还剜了沈启明一眼,她的儿子她可以嫌弃,但别人不能,沈启明不乐意的神色惹着她了。

沈启明脸再次通红,他知道师娘这是说给他听呢,碍于身份他不敢反驳,只低垂眼皮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不说话。

李秀才瞪了眼葛氏,妇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就昊霖的情况,不能举业,又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不能撑门立户,好人家谁舍得把闺女嫁于他。

他的情况就应该娶一个大脚媳妇,帮他撑起家门,并且照顾他的身体,小脚媳妇柔弱,哪里耐得住劳作之苦。

葛氏委屈地扭过头,等沈启明离开了,她再跟他分辩,反正她不要大脚媳妇。

“咳咳。”

李秀才清了清嗓子,道:“娘子,你去帮儿媳准备午饭。”

葛氏知道这是想把她支开,好跟沈启明谈论小儿子的婚事,便不想动,李秀才可由不得她,用带着怒火和威胁的眼神瞪她。

几十年的夫妻,葛氏知道他动怒了,不情不愿地站起身离开。

李秀才喝了口清茶后,摆出一副跟沈启明谈心的架势,“子庚,老话说得好,儿女都是债,父母把孩子带到世上,就得为他们操一辈子的心,昊霖就是我的心病啊。”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下,观察了下沈启明的神色,但他低头看手,他看不清楚他的神色,他心里叹口气,继续道:“子庚,令爱也是你的心病吧。”

沈启明继续沉默,但李秀才不介意,继续说:“你可能不知道,但凡有些家底的人家,女眷也是需要交际的,但交际也分圈子,商人有商人的圈子,读书人有读书人的圈子,但无论什么圈子,但凡有些家资的人家,女眷都是小脚,如果一个大脚女眷进入这些交际圈层,那就是异类。子庚,你懂异类两个字的含义吗?”

沈启明自然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论什么圈层,都会排挤不同于他们的异类,白天鹅排挤乌鸦,乌鸦照样排挤白天鹅。

他的心有些堵,闷声道:“小女可以低嫁。”

“你舍得好好的闺女整天风吹日晒,还要为一日三餐发愁。”

李秀才反问。

当然不舍得,可嫁给李昊霖,照样得辛苦劳作,还得伺候病秧子,这话沈启明不好说,便低头沉默。

“唉!”

李秀才再次叹口气,继续道:“虽然昊霖身体不好,但分家能够分十亩地,而且有我在,不用交税,令爱嫁进来,虽避免不了劳作,但肯定不会愁吃喝,兼之昊霖脾性温和,定不会欺辱妻子,子庚,你不用着急做决定,好好考虑考虑再回复我。”

话说到这里,沈启明再也坐不住了,起身向李秀才作了个揖,“恩师的话,学生定会好好考虑,家中还有事,学生告辞。”

“吃过午饭再走。”

李秀才挽留道。

沈启明婉拒:“学生来时,并未跟内人说留饭,晚回恐她担忧。”

李秀才见他去意已决,便道:“你不必有太多顾虑,亲事不成,我们依旧是师生。”

“是。”

沈启明恭敬道。

但内心却苦笑,终归是不一样的。

出了李秀才家大门,沈启明步履沉重,他不知该如何跟闺女说残酷的现实。

而李秀才家此刻,除了在外求学的大房和二房的男丁,在家的男人都坐到了餐桌旁等待开饭,但也没几人。

也就李秀才,大房三岁的儿子李良材,以及三房的孤家寡人李昊霖。

李昊霖身穿一件有补丁的蓝色棉袍,头戴山羊皮帽,五官俊朗,但因为过于瘦削,以及惨白无血色的肤色,显得有些阴郁。

李秀才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问:“昊霖,今天的雪球山楂味道如何?”

李昊霖抿唇:“还好。”

这声音平淡中带着一丝的阴沉。

李秀才皱了皱眉,又道:“做这道吃食的姑娘虽是个大脚,但勤劳能干,知书达礼,说与你做妻如何?”

这话一出,震惊一屋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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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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