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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抚州。

从临川到金溪的官道上,来来往往有许多辆马车,大多数车头处都插着旗帜,代表他们是走镖的商队,而这些马车中,有一辆半旧不新的单辕马车,驾车的车夫是一个满脸胡子的彪形大汉,格外引人注目。

车上坐着两人,一个是挽着妇人发髻的女子,一个是头戴生员帽,身着蓝衫的童子,看起来不过**岁,却与其他同龄人孩子不同,他挺直腰背,坐的非常端正。

他们的衣着不甚华贵,但细节做功非常考究,身上的气质也不似寻常人。

这女子名叫吴月娘,她是临川王家现任当家王益的妻子,旁边坐着的是她的儿子,名叫王安石,明年就要下场,参加院试了。

他们这次来金溪县,一是为了看望王安石的舅舅吴蕡,向他贺乔迁之喜;二是吴月娘想去白马寺拜拜,院试是科举考试的第一关,纵然王安石从小就有神童称号,她作母亲的,还是有些不放心。

很快,马车到了金溪县吴府门口,朱红色的大门却被一把铁锁给锁住了。

“兄长他们一家不在?”吴月娘怔愣半晌,对着车头道:“王五,你去左邻右舍问问,看是怎么个情况。”

车头坐着的彪形大汉下去,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道:“夫人少爷,听隔壁说,舅老爷他们一家去了白马村的方家,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哪个方家?”

“您忘了?就是先太爷那辈和咱们结了亲的。”

吴月娘想起来了,她揉了揉太阳穴,道:“直接去方家吧。”

幸好白马村离这儿不远,坐马车不到半个时辰,很快就到了。

…………

方家。

吃罢晌饭,方守业和吴蕡坐在院中说话,张秀华在内屋做针线,方仲永坐在小板凳上,支着脑袋看张秀华绣花看了半天,实在无聊的紧,想起那本《千字文》,虽说他没打算如系统的意,但学一学繁体字,将来总是有用的。

想到这里,他噔噔的跑回房,取出那本压在枕下的《千字文》,出了家门。

他们家世代为农,家里自然没有笔墨纸砚这些书具,想学练字,就得用其他办法。

方仲永凭着记忆沿大路往村口走,在村口大槐树下,有一个小沙堆,是去年修路剩下的,他到了村口,折了根树枝,蹲在沙堆旁,看着书上的字,一个字一个字的描画起来。

吴月娘的马车到了村口,王五看到方仲永,一扯缰绳,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扬声问:“喂!小孩!”

方仲永闻声,扭过头,看到一个满脸胡茬,凶相毕露的彪形大汉,顿时条件反射性的竖起防备,他该不会是个拐子吧?

他往后退了退,正待要逃跑,就见停在道上的马车帘子被掀开,一个萌哒哒肉乎乎的小正太的脸庞出现在眼前,只见小正太满脸写着严肃,对着彪形大汉喝道:“王五,回来,别吓着他!”

看着可可爱爱的,说起话来倒有几分气势。

那个叫王五的凶汉听话的回去了。

方仲永想了想,走过去,问道:“你们是迷路了吗?”

车里,一个温婉的女子声音响起:“孩子,你是这村里人吧,知不知道方家怎么走?”

白马村有好几户方家,他就是其中之一。

方仲永挠挠头道:“你要问的是哪个方家?”

王五道:“就是祖上有个叫方德义的。”

那不是他二伯公吗?

可他二伯公老人家已不在人世,子女也都乔迁出去了,他们该不会找错路了吧?

王安石见仲永脸上的不解,皱了皱眉,补充道:“我们要找的那户方家,有一个认石头当干爹的小孩,你听说过吗?”

方仲永眨了眨眼,这说的不正是不才在下吗?

别说这方圆数十里,就是找遍整个金溪县,整个大宋,除了他,再找不出第二个,认石头当干爹的小孩了。

方仲永上了马车前座,一边给他们指路,一边好奇地打量王安石。

“你看什么?”王安石觉得这小孩目光有些古怪,不适地动了动身子。

仲永歪了歪头,“你和我们家是亲戚?我怎么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吴月娘笑道:“是先祖那辈连的亲,你还小,家里大人可能没跟你说过,我姓吴,外嫁到临川王家,算是你表姨娘,这是我儿王安石,属鸡,他应该比你大……”

仲永双眼瞬间瞪的溜圆,王安石,王临川,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时期的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这不是超有名气的文学大佬吗?

可以说只要经历过义务教育的国人,都不会忘记王安石。

方仲永想过自己来到北宋,或许有机会能见到这些先贤,可他没想到,自己出门遛个弯,居然就遇到了王安石!

也不知道大佬对他印象怎么样?

刚想到这里,系统的电子音突然出现在脑海中:“读心术已生效,倒计时五分钟。”

然后,方仲永眼睁睁的看着自王安石脑门上飘出一行行金字:

“长得虽不赖,性子却蛮蠢的。”

“手里拿的什么?喔,原来是《千字文》。”

“这小孩看着也五六岁了,怎么才学到这里?智商一定有问题!”

“怪不得要认一石头当干爹。”

方仲永:“……”

他哪里蠢了?

还有,他看《千字文》,只能证明他努力上进,怎么在王安石眼里,就是智商有问题了?

仲永感觉自己受了奇耻大辱,别开脸,再不想看王安石一眼。

马车吱呀吱呀的,很快就到了方家门口。

吴蕡见妹妹过来,又惊又喜,他前几日才去的信,万万没想到她会这么早到,如今他没定下来搬家住处,家眷又去了府城,此时天色已晚,该教妹妹和外甥如何安置。

方守业道:“诶,这有什么为难?既是兄长妹妹,便是我妹妹,在我们家住几天便是。”

张秀华将空余的两间客房收拾出来,一间留给吴蕡和王五住,一间留给吴月娘住,到了王安石,因他是个孩子,又没了空房间,便让他跟仲永一起住。

此时天色已晚,虽王安石和方仲永各有不乐意之处,也不好出言反对。

吃罢晚饭,各自回了房间。

现在是早春,天气还有些冷,方仲永把窗户关上,到了床边,就见王安石已经将两条被子铺好,他自己侧身睡在最里面,背对着自己。

这是有多嫌弃他呀!

方仲永被气笑了,将床前矮凳的油灯吹熄,拉开被子平躺下。

今晚月亮很明,从外面洒落进来,隐隐绰绰的可以看见房内一应家具摆设的轮廓。

方仲永睁大眼睛看着头顶的床帐,实在不甘心,咬了咬牙,抑扬顿挫的念道: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念完后,等了一会儿,不见身边有动静,他只好用胳膊肘捅了捅背对他的王安石。

“喂!我这首诗写的怎么样?”

这首《登飞来峰》其实是王安石当年进士及第写的,他就不信王安石本人能昧着良心说“不好”!

果然,王安石动了动身子,转了过来,和他一并仰躺在床上。

王安石清了清嗓子,在方仲永满心期待中,慢悠悠的说道:“诗写的极好,但不是你写的。”

方仲永:“……”他怎么知道?

王安石道:“自古以来,文人常以太阳寓天子,以浮云寓小人,此诗一连出现“日升”“浮云”“高层”三个词语,一读便知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必是朝中官员所做。”

他顿了顿,继续道:“你一个五岁的顽童,焉能做出此诗?”

方仲永脸颊通红,他表示,自己心灵受到了暴击,本想在大佬面前装一下,谁知竟被看穿了……

早知道就不带他们回家了……这个王安石真讨厌!

王安石感觉到身边人的低落情绪,半晌,试探性的劝道:“你要想走仕途,只用树枝在沙堆写写画画是不够的,总该和你爹娘说一声,让他们送你去正经学堂里读书,你这个年纪,嗯,再耽搁下去就不好了。”

方仲永纠结道:“我不想读书!”

他一个理科生,怎么去考古代的科举,这根本就是为难人嘛。

“那你将来想做什么?世代为农吗?”

方仲永:“我从商不行吗?”

王安石无语道:“士农工商,商人是末等,而且,商人的子女走仕途也会很艰难,你真的想好了吗?”

他字字句句在理,也都是在为方仲永考虑,仲永也不能把人家好心当做驴肝肺。

方仲永好奇道:“那我要不适合当官怎么办?”

王安石沉默片刻,最终还是决定实话实说,“虽然我和你交往不深,但我觉得,以你的水平,或能考个秀才,让自家田地免税。”

虽然语气稍微委婉了一些,但大概意思是很明白的:以你的水平,想考中进士当官,那是想都别想了,努力一把,能考个秀才,就已经到顶了。

方仲永:“……”

怪不得王安石将来会被朝中小人攻讦呢,就这损劲儿,不得罪人才怪。

仲永深吸一口气,罢了!他大人有大量,不和文学大佬一般见识。

他忍了好半天,终是忍不住,气嘟嘟道:“我才五岁,学习《千字文》,不丢人!”

王安石不禁笑了,别说他,就是他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五岁的时候,都能做文章了。

不过,他这位表弟从小在田里长大,兴许没接触过诗书,倒也没必要太计较。

想到这里,王安石一本正经道:“我明天教你练字吧。”

认真的吗?

他这摇身一变,成了王安石的徒弟?

方仲永怀疑的瞅着王安石,别是他听错了吧?

王安石轻轻扯了扯唇角,转过身,背对着他,天色很晚了,该睡觉了。

翌日。

王安石天不亮就起床了,他纵然是出远门,也会带着书本和笔墨纸砚,想到昨晚答应的事,他取出宣纸,在上面写了一幅字。

吃罢早饭,王安石将仲永拎回房,让他照着自己写的毛笔字描摹,方仲永咽了口口水,“听说纸价很贵,我还是不要浪费了吧……”

“没事,你要多少都有。”

王安石是世家子弟,爹爹和叔公都在朝中为官,家里不缺几个读书写字的钱。

行吧。

方仲永铺好一页纸,头皮发麻的开始照猫画虎,不是他心态不好,而是大佬在旁边,给他的压力太大。

他练了一会儿,门口有人敲门,他立即松了一口气,进来的是张秀华,她看到王安石在教仲永读书习字,十分惊喜,对王安石谢了又谢,又出去了。

方仲永在练字、练字、练字中,无聊的度过了一天。

到了晚上,他的胳膊都是酸的。

打算睡觉时,听到系统的声音:恭喜宿主触发支线奖励,回血丹x3颗,宿主是否要选择现在服用?

方仲永一愣,是他理解的那个回血丹吗?

科举系统:已下发回血丹的使用说明,请宿主及时查看。

方仲永闭上双眼,就看到黑暗中出现一页暗黄色的纸,上面写着:

回血丹,俗称万应万灵大补丹,有回津补血、消除疲惫、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等功能,服用后永久有效,可对任何人使用。

这么厉害?

方仲永眼前一亮,立即默念道:“我要使用一颗回血丹。”

话音刚落,脑海中传来“叮”地一声。

“回血丹已使用,请宿主查收。”

方仲永扬了扬胳膊,惊讶的发现,刚刚还酸痛的不行的胳膊,现在居然一点儿都不疼了!

而且,他现在精力充沛,感觉像是年轻了好几岁。(错觉大雾,他自己其实才五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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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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