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大明宫内庭。
众婢女端着食盒跪在大殿隆重的灯火中,恪守着一份安静。高力士怏怏从内殿踱出来,挥手吩咐:“都下去吧。”
“这……陛下还是不愿进食么?”常顺公公起身,试探的问。
高力士没有回答,长叹口气,摇了摇头:“都散了吧。”
他复又朝内室的方向望了一眼,那里边儿依然是萧条的空寂感,他无可奈何,便也向着殿外走去了。常顺紧随在后,听他说道:“打惠妃娘娘病逝以来,陛下一直寝食难安。我担心,陛下自此一蹶不振……”
“唉,陛下身系大唐社稷,低靡度日,这可如何是好?”
高力士放慢脚步,在回廊外停下来。“你瞧这宫廷,雕梁画栋,玉宇琼楼,白天倒是热闹、气派!可到了晚上,怎么就觉得空得慌、静得荒?人何尝不是一样呢……外表华丽,内心也难逃孤独寂寞……陛下呀,操持天下思虑甚广,心底里就更希望有个解语的伴儿。”
“后宫的佳丽也不少啊……”
“她们?能跟武惠妃比吗?”高力士双手拢入袖中,若有所思,“惠妃娘娘在世的时候,别说那些个妃子昭仪了,就连淑妃、丽妃,都遭了陛下的冷落。可见这宫中已经无人能替过她的位置。”
“既是如此,那何不出宫去找?”常顺一语道破高力士的心意,“如果能访到佳人,让陛下振作起来,这于公于私,都是大功一件!”
“好是好,但要上哪儿去找?”高力士不由蹙起眉头。常闻江南出美女,这几年宫中伶人、舞技大多从江南挑选,也没瞧出个特别之处。至于那些名门淑女,要么姿色平平,要么刻板呆滞,如何能博得皇帝的欢心?
“兴许再往南走……”
“再往南,那是到哪儿了?”
常顺嘴角浮出笑容:“奴才听说闽粤之地风景异象,别具一格,想必那里的女子也不同一般吧。”
“闽粤……”高力士寻思起来,他也经常听贡茶的管事说起闽粤的风貌,说那里的茶树如何的清俊,还有纯真的采茶姑娘……
“也许如你所言,真能觅得佳人。”他似是认可了常顺的建议。
此时,大明宫中响起了一支笛曲。
“我得回去侍奉陛下了。”高力士微一颔首,转身往大殿走去,但脸上,没有了方才的忧虑。
内室中并不亮堂,只虚弱的点了一半的火烛。宽阔的龙床上,暗金色的帐幔已经敞开了,坐起身的李隆基完全处在床榻上,摆弄着他恻然的笛音。
“陛下,您又是一晚没有进食!”高力士慢慢走进来,语气中充满关心,“您别怪奴才,奴才就多嘴说一句,您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李隆基充耳不闻。
高力士又像哄孩子般语重心长地说:“陛下如果有心事,可以对奴才讲。奴才知道,您心里烦闷。惠妃娘娘去世后,您觉得没了知心的人。奴才见到您这样,好……”
高力士佯装拭泪,被李隆基喝断:“好什么?好心酸还是好心痛?”说罢,他将笛子扔向床尾,背对着高力士侧卧下来。“你是不是觉得朕很可怜?”
“奴才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奴才只是觉得应该找个人伺候在陛下身边,如惠妃娘娘一般。”
“惠妃……”李隆基念及平日种种,不免话语中露出忧伤,“恐怕,不会再有这么一人了。”
“陛下,无独偏有偶。泱泱大唐人才济济,总能找出一个能和惠妃娘娘相媲美的。”
“你觉得可以,那就去找呗!朕困了,想要休息。”
“是,陛下。”
高力士上前打算为李隆基盖好被子,被他挥手制止,于是施礼跪安,退到殿外。常顺依旧等在那儿。
“陛下歇息了?”
“没呢。唉,陛下是重情之人,没那么快忘记武惠妃。我想,还是尽快出使闽粤,找一位绝色佳人回来。”
……
福建莆田,江宅后院。
一阵冷风吹来,搅动了石阶前的梅花树枝。女子静静驻足在梅花树下,摊开掌心,去接那些凋谢于枝头的花瓣。
学徒李牧怀抱着一堆药材从屋里出来,忍不住被面前的美景吸引了。
女子回过头来,阳光扫过她清亮的眸子:“李大哥也觉得梅花很美吗?”
李牧淡淡一笑:“梅花虽美,却要在冷酷的气候里挣扎,令人觉得可惜。我眼中的美是……”
“这正是它的不同之处。”女子打断他的话,神情中浮泛着对梅花的赞赏,“越是寒冷,它越是挺拔,越是清秀夺人。要是有来世,我都想做一株梅花,静静地开放,不在乎世俗百态。”
她说得很认真,眼睛里扑闪着纯真的光芒,是如此的干净、纯粹,正像一朵悄然盛开在枝头的白梅花……
李牧有些失神,女子唤道:“李大哥……李大哥?”
“啊!”李牧低眉,察觉失态,遮掩道:“我得给师父送药去了!”说完,急匆匆跑开。
“此生若有幸娶到萍儿为妻……”
李牧边跑边想着,心里感到甜滋滋的。
济生堂,江家药店。
很小的时候,李牧就在济生堂里当伙计,后来拜了江仲逊做师父,学习医理。江仲逊是镇上有名的大夫,他们家世代为医,悬壶济世,在莆田县有口皆碑。更了不得的是,江家出了个有名的才女,名唤采萍,博闻广识,不仅礼乐双通,还是父亲平日里的好帮手。
“江大夫,你听说了没有?今上下旨选拔秀女,宫里的人都到了福州了。我看,让你们家采萍出马,必定所向披靡!”
“哈哈,你真是爱开玩笑,说得跟上战场似的。”江仲逊淡漠地一笑,为这位客人将药材包起来。
“你们家采萍也及笄了吧,是该找个人家了。前两年你推了我堂姐家的亲事,要不,再考虑一下?我那侄儿仪表斯文,也算配得上你家闺女。”
江仲逊笑而不答,只说:“回家后这药三碗水煎成一碗,分早晚两次服。平日里注意休息,弟妹刚做完月子,不宜操劳。”
“嗯,这些我都记下了。那亲事……”
“好了好了,记下了就赶快回家陪夫人去。”江仲逊笑着将客人送到门外。
“哈哈,我还是拗不过你。”客人一脸无奈的笑意,摆手走远。
“师父!”
转身之际,李牧兴冲冲地踱了进来。
“什么事眉开眼笑的?”江仲逊边说着边从他手里接过药材。
“没……没什么。”
“真没什么?看把你乐的。”
“呵呵,还真是瞒不过师父。其实,我是有件事情想同师父你说的,但……”李牧十指交叉,有些手足无措。
“但是你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开口?”
“对对对……师父。”李牧摸摸脑袋,讪笑。
江仲逊鼓励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些年来,我既是你的师父,又是你的父亲,咱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好说的?”
李牧点点头,一咬牙,正准备说出心里的想法,却被衙役高调的语声截住了——“江大夫在吗?”两个衙役一前一后的走进来,姿态颇为正式,不像是来看病的。
江仲逊马上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上来。“两位官爷是另有什么事吗?”
“嗯。”为首的那人道,“今上身边的大红人高公公,奉旨南下选拨秀女,已经到了福州。听闻你家女儿才貌双绝,风姿不同一般。县令大人特派我们来通知你,带女儿前去参选。”
“原来确有其事。”江仲逊心念转动,又惊又喜。“待我回家告诉女儿……”
“好的。劳烦您跟姑娘说一声,明天清早请来县衙报到。”
“是,是。”
衙役又凑到江仲逊跟前,低语道:“咱们都看好你家闺女呢!若是当了娘娘,你做了国丈,可不许忘了我们这些个父老乡亲哦。”
“承您吉言,那自是不敢忘的。”江仲逊的心思有些飘忽,他隐隐约约地意识到这件事有可能影响到女儿的一生。或许,就是她命运的转折点。
待衙役走后,江仲逊依旧陷在沉思里。一旁的李牧将药钵捣得咚咚直响,试探地问道:“师父,你真想让萍儿进宫吗?”
“这得看丫头自己的意思。女儿毕竟是长大了,我做爹的,总不能把她绑在身边吧。”江仲逊轻轻吁了口气。话虽如此,不过哪天女儿真的要远走他乡了,他多多少少还是舍不得的。江采萍生来聪慧过人,作为独生女儿的她,倍得父亲的喜爱。见她自小没什么姊妹,于是还请了老师教她舞蹈、乐器,一来精进自身,二来也可认识几个姐妹知心人。
江仲逊回忆往昔,一时间感慨万千:“丫头小时候很喜欢《诗经》,记得她读《周南》《召南》的时候跟我说过,她虽为女子,期以此为志。兴许她和皇家还真有一点缘分。”
李牧手中的药杵忽然掉落,“砰”的一响,他自己也被惊得一颤。
“怎么了?”江仲逊关切地问,“你看起来脸色不好,是不是最近太累了?”
“没有。”李牧心中五味杂陈,愣愣地盯着研钵。仿佛里面盛着的不是捣碎的药材,而是将要破灭的理想。
还记得五年前的冬天,小采萍夜里睡不着,偷偷溜到院子里看雪。那时,李牧也因夜里下雪而兴奋得睡不着觉。两个平日里中规中矩、却在此刻流露出顽皮性情的孩子感到刹那的会心,携手在台阶前坐下,看月光下亮堂的雪地,看雪地里盛开的梅花……
他们聊到了在药铺帮忙的趣事,咯咯笑起来。房间里传来父亲的咳嗽声:“谁啊?谁这么晚了还不睡?”
李牧连忙屏住呼吸,不敢说话。小采萍却淘气地抓一把雪渣,撒进李牧的衣领里,冻得他差点儿叫出声来。小采萍赶紧比出一根食指——“嘘!”
漆黑的屋檐下,他望着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
晚上,李牧又坐到了儿时看雪的台阶上。此时,院子里的梅花渐渐谢了,春节已至,那一片素净的高雅将被万紫千红遮过,存在记忆中等待下一个轮回。屋内,江采萍娴静地抚琴,琴声从容,而悠扬……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
初选进行得很顺利。整个莆田县只挑选了江采萍一人。县令说:“得此佳丽,还需要他人吗?”于是赶忙派人将她的画像送往福州。“也许过几天,大人们就会宣你到福州候选了。”
对此,采萍只是淡淡一笑。
“丫头,在想什么?”
看到在院子里发呆的采萍,父亲关怀地走了过去。
“爹,你会想娘吗?”
“会的。你娘一直住在我心里。”
采萍望着天空中被推远的霞光:“要是女儿走了,您思念的人,不是又多了一个吗?”
江仲逊没有说话,采萍抿抿嘴角,转过头来。父亲已经不年轻了,鬓角染着薄薄的灰色。
“傻丫头!”江仲逊看出女儿是在担心自己,刮了刮她的鼻尖。“爹想你的话,可以进京去看你。”
“但是长安那么远……”
“那不算什么,你爹以前就是个行脚的大夫。”
“爹爹你只有我一个女儿,我若是走了,谁来照顾你?”
“我是大夫嘛,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江仲逊将女儿拢进怀里,“不用挂念爹。爹知道你心气儿高,爹也希望你嫁一个优秀的男人。当今圣上英明神武,开创我大唐盛世,是个难得的明君啊……”
李牧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径直插入对话中:“可都说后宫佳丽三千,皇帝们风流成性,萍儿真要选进宫里,有什么好果子吃?那也是三千人中的一个!还不如待在莆田呢。”
采萍道:“今上是重情之人。他在诗里说‘视人当如子,爱人亦如伤’,这样的人,怎么会薄幸滥情呢?”
“那都是逢场作戏的表面功夫。”
采萍静静垂低着头,半晌没有说话。她读过皇帝的诗,也听过皇帝的曲,即使没有读过也没有听过,但她会看。一个让大唐如此政通人和的君主,岂会是沽名钓誉之辈?
“如果哪天我受到冷落,老死宫中,也是我自己福薄。”
江仲逊瞪眼嗔怪李牧,你怎么尽说这样的话?李牧却仿佛肚子里有气,掉头往外面走。
“哎,都要吃晚饭了,你这是去哪儿?”
李牧不顾师父的叫唤,反而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一溜烟出了院门。
“这孩子,越大越任性!”
夜里,李牧从酒馆里回来,脚步醉醺醺的好像踩在棉花上。扶着院门,他吐了一阵儿,一块折起的手帕送到他眼下。他看到萍儿的绣鞋,知道是谁,便扭头挡了过去。采萍的手仍然停在风中。良久,她问道:“李大哥,吃饭了没?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李牧看了她一眼:“不用你……管。”本来是故作冷漠,但看到采萍的脸,就连重话也舍不得说了。“这么晚了,你该休息才对。”
见李牧始终没接过手帕,采萍放下手来,嘀咕道:“从没见你喝得这么醉过。”
“我若是真醉了,心里的话也就……”李牧的手指重重地抓在门框上。“萍儿,你真想进宫吗?”问这话时,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他不想这么快就知道答案。但他仿佛听到了,她点头的动静。
“是的,我想进宫去见见我们的天子,他是一位伟大的君主,能够在他身边侍奉他,是我的荣幸。”
虽然说早有准备,但李牧的心还是陷落了。他抬起头,对视着她的眼睛。她的目光那么沉静,隐隐有对幸福的期待;而他的目光,却显得这么悲哀,仅仅因为那期待不属于他。
沉默着,他转身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将门猛地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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