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吉时快到了。”
如同沉浮在幽暗的水底,代景的识海自混沌中绽出一丝清明,他疑惑地想,什么吉时?
紧接着,灵魄冲破禁锢,他的眼前一片光耀璀璨。
视线逐渐清晰,他看到金丝楠木雕花全身镜中的青年,身型单薄,四肢修长,身段匀称,白衣黑裤,一眼望去如玉如竹,通身灵气。
肤白如雪的脸,淡红如花瓣的唇,细挺的鼻梁上,嵌着一双春水般柔润的杏核眼,目若点漆,透着……清澈的愚蠢。
代景:“……”这不是我吗?
是他,又好像不是他。
代景欲要走近全身镜看个清楚,双腿却如灌铅般一动难动。不仅如此,从头发丝到脚指头,他唯一能活动的,大概就是思想。
代景连眨眼都不能自控,如同被施了定身术,只能一动不动地与镜中的自己对望——越看越觉得蠢,自己的表情有那么木吗?
不过衣服是真好看,绸质荷叶领衬衫纽扣粒粒皆珍珠,裤管笔直针脚细密,脚上小牛皮鞋半高跟,看上去就像是要去参加高端宴会的小少爷。
这么好的衣服,代景还是第一次穿,不由得恍然,难不成是梦?
心念电转间,只过去三秒。
白玉大理石地面镜子般光可鉴人,映照水晶吊灯灿若繁星的光晕,一道沉稳的脚步声踏碎星光,骤然出现在镜中。
代景眼眶微睁,心脏怦然。
代景一米七五,作为男性算不得高,也不算矮,脚上半高跟皮鞋更是衬得他腰细腿长,拔高了五厘米。
但当男人往他身边一站,代景瞬间就被衬托成一朵柔弱的小白花。
“……”
男人比他高了半个脑袋,挺拔如松,悍利如剑,而又优雅从容,小臂挽着一件红底织金的衣服,他垂下浓长眼睫打量代景,唇角微翘,像是很满意,随后展开衣服,披在代景肩上。
霎时红浪倾泻,那是一件轻如羽毛、贵若万金的披风,流光溢彩,灿如霞云。
无论代景怎么看,都觉得这像一件嫁衣。
“与你很般配。”男人磁性如玉石相击的嗓音在代景耳边低低响起。
代景心想哪里般配了,却震惊地发现,镜中的自己居然脸红了,看上去更像一个待嫁的新娘了。
男人不禁莞尔,这一笑,高山之雪融为春水。
代景的脸,更红了。
“……”
不是吧?梦里的自己该不会是个花痴吧??
代景侧目对上男人的脸,弯起唇角,像是给了一个腼腆羞涩的微笑——代景根本不想笑!
原来他没被施了定身术,而是会动的,只是不知为何这具身体不受他控制。
这个梦也太奇怪了,代景在心底默念,醒来,醒来,醒来。
——醒不过来。
代景慌了,难道这不是梦?怎么会?他明明记得自己是看书看睡着的。
男人的穿着是与代景同款的上白下黑,样式更为简洁,剪裁修身,细节之处凸显精致,譬如钻石袖扣,珍珠质地般的衣料暗纹,手工定制的皮带与皮鞋,在男人身上低调而华贵。
他们在镜中宛如一对璧人。
代景打了个寒颤,自然,他的身体毫无反应,脸上的表情仍是羞涩的。
如果这是现实,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荒诞绮丽的现实。
代景的灵魂被困在一个与他一模一样的躯壳里,除了用眼睛去看,一切行为皆受到限制,奇异的是,他并不排斥,仿佛这就是他的身体。
但如果这是他的身体,又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出现身体与灵魂割裂的情况——无法说话,无法自由活动,甚至连表情都无法管理。
手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代景的手被男人牵起,男人垂下眼睛,水晶光影自他深邃如浓墨山峰的眉宇坠落,仿若神明俯首,惊心动魄的瑰丽英俊。
代景触电般脑中一片空白,眼睁睁看着男人对待稀世珍宝般在他手背轻轻一吻。
“莫要错过吉时了。”男人牵着代景往外走。
代景傻乎乎地跟着,满心满眼只有眼前的男人——等等,刚才自己是不是被同化了?代景灵魂式深呼吸,迫使自己头脑清醒,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的身体依然自行其是,根本不跟他同步。
在旁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屁颠屁颠跟在男人身边的小傻子。
代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准确地来说,这个时间并非“旦”,而是“夕”,又称黄昏。古时婚嫁在黄昏时举行,因此又名“昏礼”。
光是走出这座大如城堡的宅邸,就用了十几分钟,代景视角有限,但能看出这是个大户人家,不说毕恭毕敬跟在后方的管家,一路走去,光是看到的仆人就有三四十人,内部装潢不说美轮美奂,金碧辉煌是有了,且随处可见古董物件。
走出大门,代景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繁花似锦的灼灼喜庆。撒着玫瑰花瓣的红毯几乎延伸到天边。日头彻底西沉,漫天霞光中,青鸾起舞,夜莺鸣啼,琴声悠悠;暮色下莲灯盏盏,假山流水,宾客如云,炊金馔玉,香气烂漫。
如至仙境般令人心旷神怡。
代景迷糊地想,该不会真的到了仙境吧?
这欢迎仪式有点盛大啊,看上去各路妖魔鬼怪都有。
……等等,妖魔鬼怪?仙境中会有妖魔鬼怪吗?
代景盯着一个头上长着牛角的妖,陷入沉思,难道这是牛魔仙?
直到这些妖魔鬼怪跪了一大半,震声齐呼:“恭贺吾王新婚!!”
代景:“???”
显然,管家喊的“先生”,妖怪喊的“吾王”,都是他身边的这个男人。吉时,新婚,这两个词组在一起,加上代景这一身“嫁衣”,他再迟钝也明白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欢迎仪式,而是婚礼。
他跟这个男人的婚礼。
代景再次震惊,男人跟男人也可以结婚的吗?而且大家看上去好像理所当然的样子。
不对,有一伙人是面色沉沉的,在东南角,整个庭院最树木葱茏、暗影幽幽的地方。代景目光掠过他们,心中没有太在意,却久久没有回头。
他努力转头,想要收回视线,脑袋却违背思想一动不动。
树下站着一个剑眉星目、身穿玄色道袍的酷哥。
代景:“……”我真的不想花痴啊!
这身体怎么回事,见到帅哥就走不动路了??
代景不知自己是何种表情,与那酷哥四目相对,不知名的情愫在他们之间流转……代景尴尬得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他的灵魂挣扎得面目狰狞。
快住眼,你即将结婚的老公就在旁边!
在旁人眼中,他这就是“恋恋不舍,余情未了”,一时间,庭院落针可闻,夜莺都不敢唱歌了。
代景继续默默自我狰狞,他真的没办法,拿这双花痴眼没办法。
直到男人捏了捏他手心,在他耳畔低声唤道:“灵泽。”
这两个字如同一道解开他魂魄枷锁的咒语,代景但觉一股清凉的灵气自心口直冲天灵盖,瞳孔随之紧缩,纷繁杂乱的片段在他识海中冲撞——
他知道,这是记忆。从八岁,到如今的二十岁,与代景原先的生活轨迹并无丝毫重合。
那是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
他也叫代景,是个先天智力不足的小傻子,也是这个人妖通婚五百年后世界的,最后一个纯血人类。
从有记忆开始,小傻子就在江家,与江家少主江炽一起长大,竹马情谊随着时间的发酵变了质,江炽曾对小傻子说:“我会护佑你一生。”
江炽是个正直有担当的人,他说了就会做到。小傻子虽懵懂,却深深地相信着,他们会一直在一起。
小傻子知道谁对他好,对他好的人,他也要对人家好。但他太天真了,他的身份,江炽的身份,注定他们无法进一步发展,遑论在一起。
江家是个有着千年传承历史的天师家族,思想古板传统,江炽更是千年难遇的道门天才,他的婚姻大事从一开始就定了蛟族——江家从古至今只与蛟族通婚。
哪怕纯血人类的血脉再好,却无法助益天师的修行。
小傻子的血脉,只对纯血妖族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江家从收养小傻子开始,就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计划,或者说阴谋。
正如这个世界只剩一个纯血人类,在人妖通婚的趋势下,纯血的妖类亦是濒临灭绝,纯血大妖更是只剩一只。
大妖化名柏枞,如今已然是半个妖族的王——这半个妖族据说还是他勉为其难收下的。
也有传言,这半个妖族都是他的手下败将,然后成了舔狗,厚着脸皮认主的。
至于剩下的妖族与人族,就没有不忌惮这位横空出世、有着无数腥风血雨传说的大妖。
相传在五百年前,江家祖师就曾对上这位大妖。那时人妖两族还很水火不容,江家祖师自是以除魔卫道为己任,率领江家天师百人前去讨伐大妖,最终除了祖师无人生还,差点被灭族。
这笔债,江家记了五百年,终于等来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用纯血人类联姻诱大妖上钩,假意讲和,实则图谋在大妖结婚这夜,月圆之时,妖力最为薄弱,伺机围杀大妖。
良辰吉时,花好月圆,不过是掩藏在祸心下的诡计。
一开始,江炽是并不同意父亲的决策,与之大吵一架,但最终他还是妥协了。他是江家的少主,一族兴衰荣辱迟早要交到他手里,他所背负的责任,被给予的厚望,何尝不是另一种枷锁。
小傻子不知道江炽的为难,他被送走“和亲”那日,阴雨绵绵,总是喜欢傻笑的脸上面无表情。江炽眼眶发红,哑着嗓子轻声说:“小景,这是权宜之计,你放心,我一定会接你回来。”
小傻子望着江炽,摇了摇头。
江炽面色一僵,“小景……”
小傻子什么都没说,上了车。
这一去,就是千山万水,难再相逢。
小傻子在大妖身边的几日,过得很平静。世人皆传大妖凶残,但在小傻子看来,这位容貌过于俊美的大妖先生,对他悉心照料,温柔备至。
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虽只有几日,小傻子被江家打碎的心,在大妖这里得到了治愈。但他懵懂口拙,智力不全,很多时候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
他只能笑,镜中花水中月般的笑,他唯一能回报给大妖的,只有这个。
当他笑时,大妖便也笑,就像得到了最想要的珍宝。
有时,在夜里,大妖坐在床边看小傻子睡觉,小傻子惺忪醒来对上大妖的眼睛,漆黑的,深邃的,像月光下的潭水,有些悲伤。
小傻子从没被人这么看过,于是他流泪。
大妖用温热的掌心覆在他眼皮上,低声道歉,哄他睡觉。
迷迷糊糊的,小傻子又睡了过去。
“……灵泽。”
大妖也是这么叫小傻子的。
小傻子大概已经忘了江家送他与大妖联姻的目的,代景却替他想起了。小傻子会看那玄衣道袍酷哥,是因为那青年正是江炽。
虽然没在一起过,终归是竹马,在场众人皆知他们这一层关系。
代景的眼珠子总算因为柏枞收了回来,他一时不知该先解释自己不是竹马情难忘,还是提醒江家心怀不轨。
他张张嘴,却没发出半个音节,真正的有口难言。
代景心中咆哮,还能不能好了?洞房花烛夜有人要杀他老公,快说啊!
阅读小指南
1.开篇攻受就在幻境里,相当于历劫,双失忆,副本不长。
2.本文主要篇幅在出了幻境后,攻受双双掉马。
3.幻境的一切是自动生成的故事线,所以只有一次穿越,就是受进入幻境。受没有穿到别人身上,他就是他自己,后面会解释。
这本题材是一次新的尝试,希望大家喜欢。
前三章随机掉落小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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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靠剧透钓到残疾大佬》
文案:
陵佑与傅司朗相识三年,傅司朗一边钓着他,一边和一个豪门少爷打得火热。
陵佑心脏病发而死。
睁开眼,陵佑重生了,知道自己活在一本狗血文中。
书中他是个贫苦的痴情男配,非常时髦地给他安了一个真少爷的身份,被假少爷母亲替换才会沦落至此。
陵佑:这个开局很有搞头。
陵佑回到豪门,对母亲说:您肩上有一颗红痣,小儿子出生便遗传了您的心脏病。
又对父亲说:您腰椎间盘突出,不能久坐,只能让位于大儿子。
父母:你怎么知道???
陵佑:因为我才是你们的小儿子。
当父母哭得死去活来,假少爷失魂落魄时,大哥仍在怀疑陵佑。
陵佑:大哥,要小心王家,他们喜欢爆你轮胎,霸总如你,一定会让他们天凉王破。
大哥:……
陵佑拍拍假少爷:放弃傅司朗,你们是没有未来的。
假少爷眼泪汪汪:为什么?
陵佑:型号撞了。
傅司朗是圈中出名的高富帅大猛1,从没想过,自己会被假少爷用那种眼神看。
假少爷鼓起勇气:我可以为你当1!
傅司朗:??
傅司朗揪住罪魁祸首陵佑,咬牙切齿:你都跟他说了什么?
陵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以后会被我大哥日得喵喵叫。
傅司朗:…………
——
陵佑觉得,重生后掌握剧情挺有意思,为了更有意思,他决定结婚。
对象是全书最让他意难平的配角傅明则。
傅明则是傅老爷子弟弟傅七爷的血脉,傅七爷早年离家,因此傅明则直到父母意外亡故,才回到傅家。
结果一回来就被人为制造车祸,从此与轮椅相伴。
傅明则回傅家,是为了查出父亲当年离家的真相。
真相很残酷,但无人责怪刽子手。
于是傅明则亲自刀了刽子手,然后报了警。
在被警车带走的路上,再次发生车祸,傅明则生命至此终结。
陵佑见到傅明则的第一句就是:你残疾,我有病,绝配。
傅明则不发一言。
陵佑坐他腿上感受一会儿:这不是挺行的。
傅明则:……
陵佑贴近傅明则耳畔,嗓音又轻又软:跟我结婚,一起吃瓜看戏。何必自己动手,我保证给你做得干干净净。
傅明则神色微动,眸光深邃,打量眼前清秀瘦弱的青年,问:你都知道什么?
陵佑:哦,你还在调查当中,直接剧透给你有什么好处?
傅明则掐住他后腰:想要什么,自己来拿。
傅司朗与刚认回来的小叔叔傅明则不太对付,觉得对方腿残,大概一辈子找不到老婆,可惜了那一身俊美的皮相。
直到有一天傅明则指着陵佑对他说:叫叔父。
傅司朗:…………
【表面禁欲实则又撩又苏.野心勃勃残疾大佬攻X非常非常主动.黑心莲病美人受】
★同性可婚设定,攻28岁,受23岁。
★攻的腿会治好,受的心脏病也会治好,夫夫身心1v1,双向奔赴。
★剧透时轻松沙雕,吃瓜看戏虐渣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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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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