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就是阿花同学迷路了。
按照现在的科技来说,迷路这个词语应该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才对。但是架不住,地球上就是有特殊磁场干扰的地区,举例来说,阿花所在的南极区。
所以阿花的导航出问题了。
当然也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更大的可能是阿花自己。她找不到方向了。
导航虽然有路线图,但是在没有醒目的标识的情况下,阿花无法判断自己是不是走在正确的方向。
结果就是越走越找不到路。
天黑了。
阿花放下购物袋,拍了拍自己帽子上的雪。她不能再乱走下去了。
在规划好的道路以外,是不会有扫雪机器人帮忙处理积雪的。阿花站的位置,雪已经差点到膝盖了。
信号好差。阿花看着老半天发不出去的信息,感觉自己回到了古代。这信号,5G的吧!
阿花很快就接受自己现在的困境,并且找到了应对办法。智脑给出的方案是原地整修,等求救信息传到官方救援机构就可以了。
但是一直呆在寒风里,阿花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冻成冰棍。幸好她刚买了一堆东西,找一找,应该有可以派得上用场的东西。
有高浓度的白酒。阿花是想腌渍用的,现在先喝一口,保住体温。
阿花的酒量其实不错。但是也架不住她喝得多。咕噜噜地灌下小半瓶。阿花觉得自己从胃里冒出火星子,烧得五脏六腑都灼热起来,就是头也跟着晕乎乎了。
在大冷天里一热乎,就叫人眼皮子撑不住。阿花困了。
她坐在自己买的大米袋子上,两只手撑着下巴,就这样还好几次一头栽进雪地里。
这可不行。要是待会真的睡着了,非得被雪活埋不可。
阿花站起来动了动,做了个广播体操。她正踢腿呢,一个胶囊盒从她口袋里掉了出去。“咦?”
阿花都不记得这是哪个的胶囊了。她蹲下身,艰难地睁大眼睛分辨上面的字。“南……极……超厚……雪地……帐篷!”
真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
阿花赶紧开了帐篷,将自己的购物袋搬了进去,再把自己塞进去,拉上拉链。里面还有睡袋和自热火锅呢。
这家店真是太周到了。阿花决定回去就给它打五星好评。
阿花吃了火锅,又干掉两瓶啤酒,将垃圾收拾成一袋放在帐篷的角落。然后……然后她就不记得了。
准确点,她喝断片了。
等救援队到达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幕。
宽大的帐篷里乱得和垃圾堆似的,翻了老半天,才在零食堆里面找到裹着睡袋睡得正香的少女。
软乎乎的脸上红扑扑的,像极了糯米团子,看起来就很可口。
“要不直接把她搬上去吧。”
“行。叫醒她感觉太残忍了。”
阿花醒的时候,已经在救援车里了。
她遇到了雪难,却没有受伤就获得了救援。
本来,这应该是件好事。
但是呢。
阿花迷迷糊糊地发觉自己的枕头好像在说话。
“阿花,你感觉怎么样了?”
还是个好听低沉的男声。
“我有点……方羡白!”
阿花像是弹簧似的,一下子从对方的身上跳了起来,直直地撞上了车顶,痛苦地抱头哀嚎。“痛。”
“是哦。”刚刚阿花枕着的正是方羡白的肩膀。他看着她一脸迷糊的可爱模样,忍俊不禁。
“你笑什么啊!”阿花恼羞成怒地说。
在方羡白听了,只觉得像是奶猫喵喵叫,有点略可爱啊。“阿花,你真可爱。”
方羡白直率的评语,害得阿花的脸噌地一下红透了,跟个熟透的番茄似的。“你、你、你怎么在这里?”
“事实上,就是他把你从雪地里刨出来的。”驾驶座的司机转过头来,搭了一句茬。
“啊?”阿花更懵了。她的酒还没醒呢。
有一个共识,那就是酒壮怂人胆。
阿花平时怂得不敢和路人对视,现在肚子里起码两瓶啤酒,三两白酒,那就暴露本性了。“我在雪地里干什么?你们把我绑架了吗?”
“哈哈哈哈……”车里的救援队员笑成一团。
阿花被吓得直接就把自己塞进了方羡白的怀里。“打雷了吗?”
方羡白拿她没办法,找了一条毯子将她裹了起来,这才虚搂住她。
“哟,大芳,头一回出队救援,你就捞着个媳妇,这可赚大发了。”一个救援队员对着他挤眉弄眼。
“滚滚滚。”方羡白低下头柔声哄道。“那个,阿花,你自己坐行吗?不是打雷了。”
“我不。”阿花瞪大了一双杏眼,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你不喜欢我吗?你讨厌我吗?我不能呆在这里吗?”
方羡白无奈地叹了口气。
果然和酒鬼是说不通的。
车子里轻微地晃悠着前行。阿花晃着晃着就又睡着了。
方羡白想将她放到一边换成舒服一点的姿势躺着,但是阿花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不放。方羡白无可奈何,在众人调笑中,任她去了。
等阿花睡饱了起来,宿醉的头晕还影响着她的思考能力。她睁开眼睛,慢悠悠地坐起来,对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很懵。
这个房间到处都显示着和阿花完全不同的感觉。
被子是深蓝条纹的,房间干净整洁,所有东西都摆放得非常整齐。墙面光秃秃的,没有任何的装饰画或者挂件。
这可比阿花刚搬进的新家还干净整齐。
阿花想起床,看见床边那一双大得好像两艘小船的男式拖鞋,惊恐之下,记忆开始回笼。
——!
阿花捂住了自己的嘴,才没叫自己尖叫出声。
她都干了些什么蠢事!
完蛋了。
阿花现在就希望墙角能有个洞,让她钻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打开了。
阿花下意识地钻进被子里,瑟瑟发抖地缩成一团。
完了,完了,这是什么恐怖的修罗场,她就是一条不思进取的咸鱼而已,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让她死吧。
“阿花,阿花,你怎么了?你在发抖。我去叫医生。”不明真相的方羡白还以为她生病了,转身就要去找人。
阿花真的不能再面对更尴尬的画面了。“别去!求你,别叫人来。”
方羡白转过头看见阿花抓住他的手,脸涨得通红,眼泪汪汪地望着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体贴地说。“我……我不会叫别人来的。你别怕。”
阿花感激极了,发觉自己竟然抓住了方羡白的手,赶紧松开手,只是有些结巴。“谢、谢谢。”
方羡白看得出她已经羞赧到极致了,只是说了一句。“别怕,我带你偷偷出去,不叫别人看见。”
“恩。”阿花不好意思地点头答应了。
方羡白给阿花拿了她的东西,趁阿花换衣服的时候,赶紧出去警告那群等着看热闹的家伙。“她很胆小,你们要是让她发现了,可能马上就想不开了。”
“不会吧。这么胆小,就是看几眼而已啊。大芳,你这家伙不会是小气得不舍得让我们看你老婆吧。”众人打趣道。
“她不是,哎,不和你们这群家伙说了。赶紧走开。要是被她看见……”方羡白威胁完,赶紧回阿花的身边。
阿花戴上了外骨骼,有些不好意思地将购物袋藏在自己身后。其实那袋子比她人可大多了,根本藏不住。
“阿花,我们走吧。”方羡白没有说要帮她拿,体贴地按照她的意思假装没看见。
阿花见他没多说别的,松了一口气。
社恐十级可不是说笑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从后门走了出去。
“我送你回去吧。你家在哪里?”方羡白温柔地问。
阿花紧张地说不出话来。
方羡白安静地等着,不说任何催促的话。
等了好一会儿,阿花总算平静了下来,说。“伊丽莎白高地41号。”
方羡白愣了一下,接着笑了起来。“那还真是很巧。这里是伊丽莎白高地10号。”
什么意思?
阿花一开始还没意识到方羡白的意思,直到她跟着方羡白绕过一个小坡。迎面看见的便是一个好像一截长了腿的面包样建筑,红黄色的条纹,一下子点亮了阿花心中的暖意。
是阿花的家。
“好近啊。”只要五分钟就走到了。阿花的心中升起一丝喜悦。
“这样很好啊。离官方机构近一点比较好。”方羡白拉了她一把。虽然知道有外骨骼在,阿花不需要帮助,但是方羡白就是情不自禁地伸出了手。
阿花毫无知觉地拉着他的手前进。应该,也不算毫无知觉……吧。阿花的耳朵还没退烧呢。
“那个我该怎么叫你呢?”阿花觉得直接叫名字很生疏。“你看我就叫阿花才比较亲切。”
“对,阿花听起来就很亲切。他们都叫我大芳。但是这样比较搞笑吧。”方羡白实在是不想从阿花的口中听见这样的戏称。其实这也算是新人欺压吧。
“那你的朋友,是怎么叫你的?”先从朋友做起比较好吧。但是阿花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毕竟母胎单身不是说假的。
“因为我是第三个孩子,所以家里叫我三郎。很古老吧。因为我母亲很喜欢古世纪的文化。”方羡白很不好意思地说。现在很少有人用这个称呼了。
“不啊,很棒耶。我妈妈也喜欢古世纪的文化,她只生了我一个,没有用机械子宫,而是母体怀育,以自然生产的方式生下我的。”阿花笑着说。“对了,我就叫你三哥吧,行吗?”
方羡白展露出真诚地微笑。“好啊。”
“对了,我想把最近的事情记录下来,发给我妈妈。可以……可以和你合照吗?”阿花当然不是找借口,她是真的有好好写日记的要给妈妈看的。
只是也有一点点,想要他的照片。
他会拒绝吗?
她是不是太冲动了?
阿花忐忑不安极了。
“可以啊。”
南极的早晨真是清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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