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陈总,您想想办法,以后这可……怎么办?”
经纪人徐姐拎起咖啡壶,笑呵呵推过咖啡杯。
陈总倚在真皮椅上,纹丝不动,“我的办法就是解约,我们星程娱乐供不起这座大佛,你们还是另谋高就吧!”
“一定还有办法!”
徐姐睨一眼坐在沙发角的温故,赔着笑说:“您看看,他长那么标志,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您要是这次帮了他,我们再签十年。”
陈总顺着视线瞧过去,温故半低着头,定定望着桌面反射的阳光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温故的长相的确是老天爷追着赏饭吃,两年前星程签下他就是看中他能红。
演技平平无奇,唱歌频频跑调,跳舞僵硬的像机器人,这些都不致命,让大众好感掉到谷底全都因为——温故低三下四的情史。
温故和商则,一个娱乐圈的新人,一个金融业的天之骄子,谁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认识的,但谁都知道温故有多迷恋商则。
娇生惯养的公子哥温故为商则洗手做羹汤,冬天大半夜抱着保温壶站在小区门口,被尾随记者围堵,商则连车门没都没开,踩下油门呼啸而过。
还有综艺上,温故弹着钢琴祝福商则生日快乐,当天晚上有超模爆料和商则一起过夜,商则生日很快乐,但和温故没半毛钱关系。
这样的事情多闹几次,温故的名声越来越差,这年头讲究独立潇洒,可不流行恋爱脑,网友都很反感他,粉丝也跑得没剩多少。
三天前,商则与未婚妻在酒店举办了盛大的订婚典礼,邀请各大媒体到场,镜头下一对璧人羡煞旁人。
温故沦为彻头彻尾的笑话。
倒贴,舔狗,插足感情,这都算好听的词了。
星程娱乐权衡再三,温故身上榨不出商业价值,甩掉这个包袱对公司发展前景更好。
“别怪我说话绝情。”
陈总双手撑着桌子,嘲弄地笑一声,“我真是倒八辈子霉才签下温故,我没问他要赔偿金算给你面子!”
徐姐语塞,神色难堪地看向温故。
陈总端起咖啡喝一口,“温故,我送你一句话,以你的演技,靠实力洗白这条路不适合你,还是找个夜店去上班,有的是男人愿意和你你侬我侬。”
“看你把陈总气的,你快陈总道个歉,”徐姐挤出笑容,假意拍拍温故肩膀,在背后狠狠地掐了一把,“陈总您别气,全是温故的错,您消消气,骂他也好,打他也好,别气坏了您的身子。”
陈总皮笑肉不笑,“徐姐,您客气了,我哪敢得罪温家的少爷啊!”
处在暴风眼正中心的温故抬起头,鼻音黏着点沙哑,“解约合同呢?”
“我签。”
陈总从抽屉撇出一纸合同,迫不及待撇在桌上。“算你还有骨气,合同半个月后生效。”
温故粗略翻阅一遍,利落地签上名字。
甩掉一个大麻烦,陈总心情大好,难得对温故露出笑容,“别说我不讲人情,明天有个时尚盛宴,你跟着去走红毯,这半个月工作照旧进行。”
“谢谢陈总。”徐姐欲哭无泪。
从办公室出来,两人进了电梯,温故掏出口袋手机,与商则的聊天界面孤零零一串绿色。
上一条消息停留在“祝你们永结同心,恭喜订婚。”
距离发信息已经过去三天,没有等到任何回答,温故定定望着手机屏,眼底闪动晶莹剔透的光,他感情充沛,不论伤心快乐都要掉几滴眼泪。
徐姐叉着腰,正准备指着鼻子骂他,但看到温故鼻尖和眼眶粉粉的,又可怜又纯真,像个被欺负狠了的小兔子,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陈总的心真够狠的,明明知道现在风口浪尖上,明天那些如狼似虎的记者恨不得把你吃了,还让你去走秀,为了榨干你身上的热度,真是连人性都没有了!”徐姐愤愤不平。
温故认认真真地说:“没关系的,都怪我,给公司添那么大麻烦。”
“这能怪你?商则一直和你搞暧昧,他拿你当什么人呢!这件事你才是受害者!”
徐姐越说越来气,“你自从遇上他都在网上被骂成什么样了,他连一句澄清都没有,还说什么喜欢你,我看他就是个……”
“徐姐。”温故制止她继续说下去。
徐姐瞪了他一眼,“你就维护他吧!你知道韩昭下一部戏是谁投资得不?”
温故瞪大弧圆眼睛,湿漉漉的眼眸在灯光下像蒙一层灰。
徐姐狠下心说:“商则的公司投的,他明知道在星程公司,你和韩昭唱对台戏,这个时候要是拉你一把,你也不至于被解约,可他就是给你的竞争对手投资!”
话音落下,电梯里沉默许久,温故低下头揉揉鼻尖,“我知道了。”
徐姐无奈地摇摇头,温故这个个性,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以后可怎么办啊?
大街上月明如昼,正值中秋节,星程公司地处市区,沿街的商家搭起花灯台,来往的路人热闹非凡。
温故母亲几年前病逝,父亲有了新的妻子和孩子,一家人去外地度假,所以今天不用回家,温故重重叹口气,
一只肉呼呼的小手伸到面前。
小姑娘捧着一张圆圆叠纸,脖子上挂着人二维码收款牌,旁边有个地摊,电子孔明灯20一个。
生意冷清,现在没几个人信这些。
徐姐大老远看到温故拿着手机扫二维码,紧赶慢赶小孩已经溜之大吉,她哭笑不得,“你看不出是骗子?”
“我知道。”温故坐进副驾驶,“她说能许愿,特别灵验。”
“你啊!就是看她可怜吧。”
车行驶上道路,徐姐才想起来,“你刚许了什么愿?”
温故低头笑一下,两颊酒窝深深,“我想成为龙傲天。”
一出场就天下无敌,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只要喜欢的人,就会无条件爱上龙傲天,无论做什么,都会被人信赖臣服。
而且龙傲天天赋异禀,样样拔尖,不像他这样,被公司踢出门外的过街老鼠。
不过愿望,只是愿望而已,温故说完就没当一回事了。
……
玄月宗门,乃是三大顶尖的宗门之首。
掌门紫衣真君当世修为最高境界,座下七座山峰,七名弟子亦是在修真界的个中翘楚。
此时此刻的千鹤峰上大雨如注,如同玉珠敲打屋檐,升腾起的水汽如烟如雾,疾风吹散碧绿松叶,落在湿漉漉青石板地。
漫天飘渺雨雾之中,一道孤挺笔直的背影跪在九重石阶上,面前一座高耸楼台拔地而起,半嵌入万丈青山,如同鬼斧神工,这道身影在雄伟的宫殿前若沧海一粟。
玄黑云纹袍子湿漉漉裹在他身上,显得双肩挺拔刚劲,仿佛悬崖上的劲松。
刺目血迹被大雨冲刷成淡粉色,顺着他的膝盖流落,竟是跪在尖锐的荆棘木上!
湿透衣衫贴着肌理结实的脊背,透出纵横交错的鞭痕,微微凸起,不忍直视。
执鞭人手法精湛,打得皮下出血,却没有让皮开肉绽,一般的疮药治不了,只能忍耐剧痛。
大殿之中三座铜制香炉烟雾袅袅,千鹤峰上的弟子盘膝打坐,一个个谈笑风生,仿佛看好戏似的围观跪着的男人。
“挨了十戒鞭,我亲眼看着师父抽的,愣是一声没吭,元九渊可真是抗揍!”
一个弟子绘声绘色地描述,千鹤峰的重真人性子严厉苛刻,戒鞭抽弟子那是往死里打,平常人挨三鞭要躺三年五载,元九渊来宗门三年,挨了不知多少次,魔族的孽种命就是硬。
“这次又是为什么?”
“天道峰的一位师兄险些被他打死,只因为师兄说他娘不知廉耻,和魔族妖人媾和,这不是事实嘛!”
“你们有所不知,那位师兄慕恋滕紫芝。”
听到这名字,师兄弟们露出了然笑容,滕紫芝是修真望族的千金,从小修行天赋超凡,进入玄月宗后拜入紫衣真君的水镜峰门下,成为真君的嫡传弟子。
紫衣真君已经近百年没有收过弟子了,滕紫芝已是他的关门弟子,这等荣光令人羡煞。
若只是灵根与天资骄人也就罢了,滕紫芝还是一位香娇玉嫩的大美人,一颦一笑动人心魄,玄月宗门不知多少弟子倾慕她。
只可惜滕紫芝幼年便定下婚约,许配给拂晓山庄的元家的少主元九渊,这位少主六岁筑基,十二岁金丹,修真界近千年头一号天才,有望成为一代宗师,没成想——是个魔族的孽种。
魔族来自西域十九重城,族中之人黑发红目,走的皆是魔修的路子,以实力论高低,徒弟杀师父,孩子杀父亲,如同家常便饭,人命在魔修眼里如同草芥。
一个个嗜杀成性,用人皮人骨炼制法宝,更是荒淫无道,皆是穷凶极恶之徒。
道修讲究天人一体,以天下苍生为己任,自然对魔族和魔修不齿,又怎么坐视魔族祸害苍生?
魔族亦是看不起道修的伪君子,若是抓住了道修之人,要用鬼火活活烤上七天七夜,听着道修的惨嚎当做音乐。
几千年来道和魔经历无数战役,层出不穷的道修惨死在魔族手中,魔族之人也没占到便宜,被逼退到人迹罕至的西域十九重城。
自打身份曝光天下,元九渊的修为节节败退,竟然退回到筑基,连普通的庸才都不如,昔日云端上的旷世奇才,现在摔进泥地里永无翻身之日。
“人生如梦啊!我可是见过元师弟当年以一敌百,以第一名考进宗门,紫衣真君亲自送剑,那是何等的风光……”
“魔族人狡诈阴毒,不知他用什么害人性命的方法作弊,我们可比不上的。”
弟子蓦然压低声音,嬉笑道:“听说魔族人最喜双修,一修便是七七四十九天,你们说他娘是不是相中这一点?”
隐晦嘲弄地笑声响起。
元九渊抬起脸,失血过多的皮肤苍白如雪,神情却平淡如水,仿佛一切事不关己。
这三年来他在玄月宗受尽屈辱,人人视他为怪物,无所不用挑衅,逼迫他亮出真面目,一旦他动了怒气,眼瞳孔便会变成红色,这便是众人想看到的。
但为能继续在玄月宗修行,他一直隐忍,可重真人却什么都没教过他,同入门的弟子已修行高级功法,而他却每日在后山扫落叶。
重真人吩咐他扫集后山落叶,一片一片数清每天落了多少树叶,千鹤峰山高水长,后山峰峦叠嶂,遍布上百里地,刚刚扫完的落叶又落地,数之不尽,不绝如缕。
若数不清每天落叶,便是一顿严厉责罚,一日又一日的重复,岁月无穷无尽。
时至亥时,雨停,千鹤峰上寂静无声。
元九渊撩起袍子缓缓起身,明日重真人又要问话,何错之有?
错便是没有一举杀了那位师兄,若是三年前,那位师兄已经死了,如今的他,太弱了,连外门弟子都不如。
既然众人皆认为他是邪魔,那他便做个邪魔又如何?
若有一日叱咤风云,他将会血洗玄月宗,要教那尸横遍野,用道修的血涂满宗门大殿,将那重真人食肉寝皮,将宗门变成活地狱!
……
天色蒙蒙亮,千鹤峰的弟子到玄月宗的大殿修行早课,昨天元九渊被重真人罚跪的消息不胫而走,恋慕滕紫芝的弟子们正想瞧瞧元九渊的惨样。
但今天往日第一个到达大殿的元九渊竟然缺席了,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难不成元九渊这次认清自己,自暴自弃,以后打算老老实实做个废物了么?
到了晌午,还不见元九渊出现,几个好看热闹的弟子结伴到元九渊的小院,看看是死是活。
刚进了小院,大家便看到元九渊抱着双膝坐在门槛上,肩膀一抽一抽,不知在干什么。
魔族之人善于勾魂摄魄,天生会蛊惑人心,大家站在院外门口,担忧踏进一步会踩中布下的阴险陷阱。
元九渊缓缓抬起头来,卷翘细腻的睫毛上含着泪珠,不知哭了多久,整个眼圈像抹了淡淡均匀胭脂。
“你们……有事找我?”
预收文案——
① 《荒野玫瑰》
废土上流传一则传说,在花园深处住着一位Omega王子
他头上戴着玫瑰翡翠的皇冠,嘴唇像艳丽的天鹅绒
矜贵与绮丽镌刻在他的身上,他讨厌野蛮,厌恶一切不优雅的事物
每一位见到他的alpha都会伏在脚下俯首称臣
即是万千宠爱的王子,亦是万千alpha的心之所至
直到遇到蒙征的这一天,王子虞潇见识了真正的暴力
这个alpha持枪潇洒解决追兵,将他推倒在灰扑扑的皮卡后座,温热枪托起他的下颚,深深嗅着干净细腻的脖颈,“你的信息素一定很好闻。”
众人都觉得虞潇会惊慌失措,却没想到他解开两颗扣子,慵懒随意地问:“想知道么?”
那个以桀骜野蛮出名的蒙征,居然像个大黑狗一样乖乖点头。
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玫瑰有刺,漂亮无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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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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