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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书了?

我是一个算命先生,准确来说我不会算命,只是纯粹地忽悠人。虽然这样挺背良心的,但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我不得不做。(因为缺钱)

靠着这张白白净净的脸,我的收益比同行高出许多。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一个固定的居所,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因为交不起房租,还欠了不少)

睁眼,我却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挂满了奇怪的道具,抬眼,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高挺的鼻梁上有一颗不太明显的痣,乌黑的长发,微张的薄唇,紧致的下颌线,还有紫罗兰色的瞳孔……

这人和我昨晚看的po文的男主简直一毛一样,没记错的话,好像叫江祁许—江氏集团掌权人。

这本小说的设定很雷人,男主受欠了三位老攻的债,然后被囚禁,当成玩具玩噶了。最让人生气的是,我和那个可怜的男主的名字一模一样,就连外貌也和插图上的毫无区别。

真不知道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怎么想的,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

就这么一部小说,它竟然火了,我就是想骂街都骂不成。

“哈哈,兄弟,早上好……”我尴尬地扯了扯嘴角,身体不自觉地缩了缩。

“谁跟你是兄弟。”那人猛地抓住我的手腕,“欠了这么多,还好意思逃跑?”

“抱歉,都是误会,都是误会。”我恢复到了以往吊儿郎当的状态,兴许是太害怕了,声音都在颤抖。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还钱,第二,给我无条件地张开腿。”他冷冷开口。

“我,我,我选……”我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

“你好像没得选了,现在的你身无分文,就老老实实地做我的奴隶吧。”他邪恶地笑了笑,伸手勾起我的下巴,“还有,这里的道具可是我为你精心准备的,你可要好好享用啊。”

“不是,你先等等。”我轻咳一声,挺直了腰板,“先让小的来给您算一卦吧。”

说完 ,我装模作样地掐了掐手指,在嘴里念叨了几句咒语,随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小的见您双目无神,乃是大凶之兆,近日不可纵欲,纵欲伤身啊……”

我还在自顾自地胡说八道,却没注意到江祁许越来越黑的脸。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算命呢?”他的笑容极度扭曲,我顿时汗流浃背了。

完了完了,老祖宗们救救我,我才二十三啊,不能就这么死了……

狂躁的内心与波澜不惊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深吸一口气后,我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我是认真的,要是敢骗你,我和我全家一起遭雷劈。”

事实上,我没有家人,从小在福利院长大,成年以后就自力更生了。

“哦?有意思。”江祁许撩了撩头发,“好吧,那我且不碰你,但你必须在一个月内凑足2000万,要不然,好自为之吧。”

说完,他便放我离开了。

走到大街上,我简单地梳理了一下小说的故事线。男主先是被江祁许囚禁,然后又有两个债主找上门来,于是三个bt达成了共识,决定轮流艹。最后,男主被三个大佬玩嘎了,三个大佬这才发现自己爱上了男主,一个殉情,两个封心锁爱。

当然,在男主的葬礼上,他们还想再艹一次……这完全就是反人类。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别让三个大佬见面,要不然我得完蛋。

可是我上哪去整2000万啊……够了,劳资心疼自己。

思虑再三,我决定先去打工,辗转了三家餐馆,都没有愿意招我的。

这简直糟糕透了。我正想眯一会儿,结果被一双大手狠狠地捂住了嘴。

在强烈的窒息感过后,我失去了意识。

“呼,终于找到你了,檀于溪。”一道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睁眼,只见眼前是一位穿着黑色睡袍的男人。那双骨节分明的手上布满了陈旧的疤痕,一看就是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大人物。

“你是……”我还没清醒过来,眼前雾蒙蒙的一片。身体被麻绳紧紧地束缚住了,动弹不得。

“欠了我的钱就翻脸不认人了?”他狠狠捏住我的脸颊,猩红的眼眸里透出丝丝寒气。

他的额角有一道浅浅的痕迹,我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小说里占有欲最强的程煜锦—振兴会会长。

周围是锈迹斑斑的铁架台,让人不寒而栗。我小声说道:“抱歉,我刚才眼花了……”

“我劝你不要耍什么花样,不要尝试着挑战我的底线。”他的手加大了力度。

“我,我错了,我现在没钱,可不可以再宽限几天……”我彻底怂了,眼眶发红。

他突然证住了,慌忙避开我的视线:“操。”

“大哥,求求了。”我咬紧了唇,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惹得他心乱如麻。

“行了,以后你在这里打杂吧,待够五年就放你走。”他略显无奈,命手下解开了绑着我的绳子。

“谢谢大哥。”我恨不得给他下跪磕头。对比那个让我在一个月内凑够2000万的小气鬼,他好太多了。

“还不赶紧过来。”程煜锦的手下催促道。

“是。”我快步跟上他们。

振兴会的人一般都很低调,绝不大张旗鼓地烧杀抢掠。所以我暂时安全了,那2000万也无所谓了。

“以后你就住这儿了,还有,平时别出来碍眼,懂?”程煜锦的手下没好气地说道,手指向一处偏僻的卧房。

“懂。”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算你识相。”说完,那人便离开了。

看了看房间,我感到了久违的温暖。对比以前住的破出租屋,这间房更加宽敞明亮。

打开衣柜,里面挂着几件新的制服。我脱下身上被洗的发白的T恤,换上了新衣。

原著里,程煜锦对男主一直都是不冷不热的态度,在那方面也是。但最后却是他殉了情,还抱着男主的骨灰盒不肯撒手。

小说里对此没有详细的描述,也很少有他的心理活动。可以说,我对此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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