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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到时,第12章

……

……

一曲《死了都要爱》在号丧声中结束。

抓了两把爆米花,往KTV包厢的沙发上那么一瘫,秦俊忽然想起了件事:

“诶,我说那俩水木大学的!”

他预备挤兑两个水木人之前,还故意在那两人面前翘起兰花指恶心对方。

明粒横了一眼他,

“What!狗要放屁就快点儿。”

凌志远却是相当谦和地看向秦俊,

“不会因为我们没有当警察就针对我们的母校吧?”

秦俊大手一挥,飞出了几粒爆米花……

“话也不是这么说啦,老凌。”

应当是从TVB的某部剧里学了几句港普,秦少爷现在讲起话来是欠上加欠。

100分的欠揍。

“我就是今天看报纸发现今年的两个状元又都去了北大,你们俩作为水木人要不要替你们学校反思一下?”

单看秦俊这劲劲儿的鬼样子,不知道的还当他是北城大学的“走/狗”。

嘚瑟什么啊他?

明粒“呵”笑一声,

“多新鲜,您这位高考分数都够不着水木和北大底线的大爷,那么关心市状元归属做什么?怎么?这辈子吃不上天鹅肉也见不着天鹅,所以拼命在井底呱呱叫?”

“你才癞蛤蟆!”

“我可没说你是。但既然你自认了,我也不反对。”

秦俊噎了又噎,

“说起来,北城大学也真是够不要脸的。每回抢状元都抓着童和华华她们去。那些个小朋友见到这俩,可不得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学姐一样么……学霸中的颜霸,颜霸中的学霸……”

“都能考上状元,人家哪有你想得那么肤浅。”

沈梦君十分想笑。

“呵呵,那你怎么解释,自从她俩被强行收编参加北大的招生后,北城市近年来的18个文理科状元有17个都去了北大?现在不就是看脸的世界么?……怎么着沈大小姐,真当水木比不过北大啊?那您有本事就当着俩水木人的面说道说道。”

沈梦君白了眼秦俊,

“老秦你个死/人,挑拨离间第一名。”

凌志远像是终于悟到了一般,

“难怪这几年的状元都去了北大,我还当是北大招生办的老师开出的条件比较诱人,原来是北大的招生办会用人。”

他接着玩笑道,

“看来我得建议一下水木招生办的老师,明年招生的时候要多请几个魅力动人的活招牌。”

……

……

被围堵着调侃的当事人之一,正专注于探寻哪个味道的爆米花更好吃这件事上。

这是一件普通而伟大的事情,很重要。

“你们把这段留着,等其华在的时候再说一遍~”

童念初唇角稍稍上扬。

她有些想看某人不好意思又装镇定的样子。

每年高考招生季,章其华本质上都不好意思无视恩师的吹捧和请求,只得一而再再而三地当学校的“活招牌”。

说起来,北**学院的教授心眼也忒多了。

为了帮自家在招生办工作的夫人招揽到北城市的高考状元,年年都亲自出马来章其华这里找存在感。

偏偏这教授还真能让章其华生出一丝丝愧疚。

毕竟作为张教授曾经的得意门生,章其华既放弃了保研又彻底改行当了刑警,丝毫没能在法学界深造。

只不过,中年男人的戏瘾也忒大了……

今年的说辞已经夸张到:

“天要亡我民商法!”

整得跟章其华如果继续深造会选□□商法似的。

童念初皱了皱鼻。

比她还自信呢~

……

……

“嘶……这么算起来咱们这伙人居然在一起鬼混了十多年了!”

秦俊掰着指头算完,惊了,

“我的老天爷,咱们居然都在一起混了我的小半辈子!”

明粒好笑道,

“那大爷你的一生可真短暂呢。”

“明医你一天不笑我两句心里不得劲是不是?你以前可不这样啊!”

这方面秦俊还是有记性的。

他分明记得从前的明粒可没这么刻薄,至少没这么针对他。

沈梦君和凌志远却在这种时候积极地替明粒澄清,

“老秦,粒只针对你。你没看到她对我们还是一如从前么?真的只有对你的时候没那么温柔,估计是你这人越来越欠了,她无法忍受一点儿。”

“嗯。这个解释合理。”

“嗯个屁啊老凌!你可是大老爷们!我们爷们必须无条件地站在一起,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对抗恶势力。”

场边的三个女生完全听不下去。

一个个起身,猛地扒拉他的脑袋,逮着他那并不存在的发型死薅。

真欠揍!

居然说她们是恶势力!

……

……

手机铃声响起。

在坐的都是大忙人,尤其如今是初创期生物医药公司总经理的凌志远。

三天两头缺席大伙聚会不说,能参加的聚会还想提前跑路。

秦俊坑了一顿饭才肯放过他。

……

……

“要我说,咱们之中变化最大的是初初吧~”

沈梦君往沙发的角落躲了躲,随即觉着拿秦俊当挡箭牌极为不靠谱,于是弃暗投明选择投奔沙发另一头的明粒,

“以前初初像只横冲直撞的小山羊……带刺的小玫瑰……傲气的小公主……”

每多出一个形容词,坐在沙发中间的人笑容就凉上两分。

许是近年童念初极少在这群朋友面前摆脸色,以至沈梦君差点儿忘了,自己这位好姐妹可是单位远近驰名的“只可远观的美人”。

她忽然想起昨天肖寒与自己分享的八卦。

狗胆包天又没有眼力劲的新人,居然胆敢冲到童主任面前预约我们童主任的七夕。

……

……

“童主任,您七夕那天有空吗?我想约您出门……”

“你有空吗?”

“我有啊童主任。”

“那你帮我值班吧。”

“啊?”

……

……

“哈哈哈哈……梦君姐你没看到我同学当时吃瘪的样子,太好笑了,我从来没见过他那副样子。”

沈梦君跟着肖寒一起乐。

“他是真没注意我们童大主任左手的戒指啊?那么明显的钻戒,显然是名花有主啊。”

关于这点,沈梦君倒是特别乐意与能保守秘密的女同事分享,尤其肖寒已经确定是童念初的直管下属。

“不过那是你们童主任拿来诓人的。她没有一个远在他乡或者异国的男朋友,就是单纯觉着应付追求者很烦,所以买了只戒指戴手上。”

肖寒一脸“原来是这样”的顿悟。

“我们童大主任当初还是学生的时候,刚进咱们单位的专案组就被表白过。一看你那同学就不知道我们童大主任的光辉史。我跟你说,当初那表白男也是一上来就冲着我们童大主任说‘我喜欢你’,然后我们童大主任回他‘我也喜欢我自己’。那男的当场就懵了,可能没想到会得到这种回复。但男人嘛,总是搞笑得很,还当人家女孩子只要不否认就是不拒绝,居然还锲而不舍地追问我们童大主任‘那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结果童大主任一本正经地说,‘情敌关系’。”

沈梦君笑得前仰后合。

她的好姐妹在公安系统的光辉战绩有一半是与工作相关,而另外一半则是花式拒绝男同事的孔雀开屏。

当初那告白失败的男警察没多久就主动申请去援疆了,而被告白的童念初则在北城公安系统中一战成名。

“不过但凡稍微有点儿眼力劲,多打听打听,多观察一段时间,量那个刚毕业的小男生也不敢只凭着一股莽劲就去约她。要知道,就算在我们几个人的圈子里,我们童都是金主一般的存在。在这个单位,哪怕是北城的整个公安系统,也极少有男同事能配得上她家那条件的。况且,经济条件是她所有条件当中最不值得一提的那个。”

……

……

沈梦君当着童念初的面绘声绘色地演绎了一番“七夕预约吃瘪”的故事。

童念初无奈地好笑道,

“你们私底下议论我,还要当着我的面讲一遍的啊~”

一旁的秦俊表示这很正常,

“我们几个一向是内部议论当面说,外部议论看情况。”

童念初难得一哽。

说得也是。

“但你听我说完嘛初初。先声明,不要提前放冷气。”

沈梦君从明粒右侧探出大半个身子,

“要知道,你现在可是骗我生女儿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我们初初本质上就是一只可爱的小绵羊~怎么看怎么可爱~真讨妈妈欢心~”

明粒终于忍不住,闷笑出声。

华华不在,真不知道是谁给梦君的胆量?

秦俊也不罢休,立刻举手跟上,

“这话老沈说的在理,我们童最近些年确实温柔了很多。高中那会儿我刚认识她的时候,我觉得她可惹不起了。没有华华在跟前的时候,我都不敢跟她说一个字。”

秦俊摊着双手,莫名乐了,

“哎,咱只能说爱人如养花啊,朋友们。改革春风吹满地,童被我们大家养得很好,养回了她本来的样子。”

明粒蹙眉,嫌弃地横了一眼秦俊。

呵,男人……

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要点儿脸吧老秦!你养初初什么了?她养你还差不多!就最近的说,你今天吃的那碗豌杂面加双倍牛肉都还是她请的!”

“啧~不要这样嘛老沈~本少爷只是爱吃了点儿,又没有其他缺点。再说了,爱吃是缺点么?况且谁买单也不影响我养人啊!精神滋养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懂不懂!我一个敢为人先、可亲可爱的英俊少年,用精神滋养了童,你懂不懂?”

“我呸,你少恶心人!你的精神配滋养初初么?你连老陈和老凌的精神都滋养不起!你也就能滋养你柜子里的花衬衫!”

……

……

第二天,只能滋养衣柜花衬衫的秦少爷又在单位闹出了洋相。

于洋人面前闹出的,货真价实的“洋”相。

彼时童念初和肖寒正在DNA鉴定室试验DNA快速检测法。

童念初分身乏术,处长和副书记都在朝阳区分局指导工作。

处长想都没想就把接待洋警察的活派到了整天在处里上蹿下跳没个正形的秦俊身上。

更何况他们专业对口,洋警察也是搞痕检的。

但是处长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显然忽略了语言沟通上的障碍。

秦俊与洋警察的专业是对口了,可秦俊大学时期低空飞过的英语成绩却是只能文(考试)不能武(行动)的。

被赶鸭子上架的秦科长在单位大门口上演了三段式英语:

“Welcome。”

“Welcome!”

“Welcome~”

同一个单词,夹带着三种不同的语气,再配上不同的眉飞色舞和尴尬……

秦科长优美的欢迎词在最短的时间传成了一段“佳话”。

……

……

因为外宾的出现,食堂掌勺的师傅们今天纷纷拿出了压箱底的看家本领,受益者同样是食堂里这群分享笑话的警察们。

章其华不动声色地端了两份酸梅粉排骨上桌。

这是食堂陈师傅的创新菜,平日里得逢双月才有一次机会能够喟叹这样奇味美食。

“华华你也太夸张了,就算这酸梅排骨好吃,你也不用打两碗吧?”

闹了笑话的秦俊总算找到机会转移话题。

将话题往华华身上引,他不信这两人还能一起挤兑他。

“给初初打的吧~”

沈梦君一看就知道。

其中有一碗铁定是给童念初的。

虽然酸梅排骨在单位广受好评,但最爱它的还属童念初。

章其华自己都没顾上吃饭,专心拿筷子给排骨分身,骨肉分离。

今天的排骨炖得极为软烂,很好脱骨。

章其华十分耐心,一块块处理。

“这食堂师傅也是偏心。”

章其华拆骨肉拆到第二碗,秦俊才发现碗中有端倪,

“我跟他们都混得这么熟了,他们给我打排骨的时候都不肯多给两块,那手抖得,跟得了帕金森似的。这换到华华这里,碗里头全是排骨,土豆都见不着豆影。”

“可能师傅嫌你话多。”

秦俊心疼地抱住了自己,

“原来我是华华眼里的烦……”

章其华懒得搭理戏/瘾/犯了的秦俊,终于开始吃饭。

……

……

“你是其华眼里的什么?”

童念初好笑地敲了敲秦俊面前的桌子。

见到她出现,章其华立刻停了筷子,眼睛是亮晶晶的。

她眼神略微点了点那满满一碗的排骨肉。

她将自己的筷子没那么刻意地搁在自己碗沿上压着,站起身去拿放在保温袋里的筷子……童念初的。

童念初却自然地拿起章其华碗上的筷子,相当自在地夹了块排骨肉进口,

“嗯~好吃~”

……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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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到时,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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