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松雪刚变成人那会,就决心去人类的地盘打下一片江山。其实会变人的狐很少,他们一大家子狐狸也只有表姐和他会这门技术。
表姐的人形很漂亮,狐狸眼眨呀眨,水蛇腰扭呀扭,勾的那些愚蠢的人类找不着北。
然后她和人类成了亲,每次回家都会带一坨肥重的老母鸡。
于松雪爸妈虽然不会变人这门技术活,但是却一加一大于二,生了个会变人的狐儿子。
他从小听够了表姐带鸡的事迹,非常不服气,不就是鸡嘛,他以后一天带一只。
他成形之后离开家,看到很多很漂亮的房子,很多人来来往往,两手空空地进去,却拿了很多没见过东西出来。
他兴致勃勃地也跟着进去,看到一个大肚子中年男人转了一圈,然后让另一个低眉顺眼的年轻男人把架子顶上的东西拿下来。
他也转了一圈,看中了个斑驳的碗。
太棒了,拿回去可以装得下一整只鸡。省的娘亲好不容易做一次鸡却因为碗小装不下分好几次吃。
他也跟那个青色衣裳的年轻人说“我要那个。”
拿到手之后塞进口袋扭头就走。
结果被无情拦下质问。
“钱?”于松雪一脸茫然“我没有钱。”
年轻人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滚滚滚。”
他被逐出店外。
于松雪观察一天,摸索出在人类地盘的规矩——东西是要用钱换的!
问题来了,钱从哪里来呢?
他又溜达了一天,找了个码头抗包袱的活来干。
两天起早贪黑,挣的钱也不够买一只鸡。
他站在鸡笼旁边把钱装回口袋,沮丧的准备回家。
他变回小狐狸,顺着墙角偷偷摸摸地走,耳朵还要竖起来听周围的动静,这两天看到可多卖狐狸皮的地方,吓人的很。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很好听的声音。
那声音说“送你一只鸡。”
他扭头去看,看见一个吊儿郎当的人递了一只鸡给了一个人模狗样的人。
于松雪自诩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优秀青年,对偷鸡摸狗一类的事嗤之以鼻。
但他实在是很饿。
狐以食为天,他只吃一条腿。
于是他尾随了那只鸡。
他本来的打算是到了地方等天黑再偷偷摸摸进去咬个鸡腿走,谁知道那人回家就把鸡烧了。
他见人拎着鸡进了屋子,在门口的草垛旁守着。
等到晚霞晕上天空,他窝在草垛里打盹,突然听见院里传来脚步声,他把头伸出去,看见那个人端着一个碗往门这边来。他闻到了空气里鸡肉的香味。
妈妈告诉他,狐狸应该在人类靠近时迅速跑开,因为没有生物能比人类更坏。
但那鸡肉实在太香,他就没有走开。
那个人停在了一个不远不近的地方,把碗放在地上之后走了。
他从草垛后面探出一个头,湿漉漉油亮亮的鼻头耸呀耸。
确认那人走了,他小心翼翼地颠过去,满满一碗鸡肉,还有一条腿放在上面。
他甩开腮帮子大嚼,第一次觉得妈妈说的话也没有那么准确。
把碗舔干净之后,他没有立马走开,坐在院门口看着里屋的门甩了甩尾巴。
他知道那个人一直靠在门边看着他。
他突然觉得其实自己也可以坚持下去。
于是他又回到码头接着扛包袱。
其实码头给的钱不多,他算了一下,这一顿鸡可以撑两天,他想攒下钱买鸡带回家。
有时候就是越做下去越适应,更觉得自己可以,他就这样饿了一顿又一顿。
很奇怪,明明没有感觉到饿,但是肚子却咕咕叫个不停,周围都是人,有点难为情。
然后他就去喝水。
也不知道第几天,他觉得自己扛包袱的时候晕的慌。像小时候走在森林的沼泽里,抬腿都很累。
最后实在太累了,他就被沼泽吞掉了。
他再一睁眼,发现周围都是和自己一起做工的工友。
他想起来,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他想问怎么回事,去发现自己的声音变成了狐狸叫。
于松雪心跳一停。完蛋了。
“妖怪都混到人群里了……”
“趁着他没害人赶紧处理了……”
他听着人们讨论如何处理自己,恍恍惚惚地想,妈妈说的果然还是对的。
没有生物能比人更坏。
然后他听见了一道很熟悉的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
“好歹是条命,人自己劳动挣钱又没害人,放了人家积点德吧”
于松雪往声音来源处看,是那个送鸡的人!
他内心万分感动,当即扯着嗓子嗷起来“大哥!你以后就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啊大哥!”
“啊啊啊啊这妖怪发疯了!”“妖精要杀人了!”围着看热闹的群众被突然发出的怪叫吓了一跳,本来还不算吵闹的码头瞬间乱成了一锅粥。“快杀了他啊!妖怪不能留啊!”“这妖怪留下来迟早是个祸害!”“真的是笑话,抓了的妖怪岂有放了的道理?”
工头其实也想放了于松雪,这些人瞎起什么哄,什么玩意就杀了杀了的,当杀鸡杀鸭呢?一条命的事,是杀着玩的吗?!要是于松雪干了什么烧杀抢掠的事也就算了,问题是人家老老实实的扛包袱领工钱,见人和和气气还笑嘻嘻的,莫名其妙把人家杀了,真不怕半夜做噩梦啊?
可就算他是这个码头地位最高的工头,违背众人意思的话也就像羽毛一样轻飘飘的,无法作为决策的筹码。
他叹了口气“那就——”
“我出五百文。”
是街上的屠夫。
方杳走到于松雪旁边,“我出五百文给工头,分给各位扛包袱的兄弟,在场各位再一人送两斤猪肉,来换这只狐狸。”
工头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趁着众人没有反应过来的空档,一把抓住方杳“行,就这么办了!”
方杳去给于松雪解开身上的麻绳,再整条狐夹在胳肢窝下,离开前冲围观群众说“在场的各位明天上午记得去我摊子上领肉哈!”
夹着于松雪回家之后,方杳去厨房切了碗肉,顺带倒了碗水,放在挨着门框坐着的小狐狸旁边。
“吃完就走吧,以后别来了。”说完又觉得不妥当,他凭什么控制人家的自由?“再来的话,也要记得别再当众晕倒被绑起来。”
于松雪靠着门框,看着这个说话很温柔的男人转身走进里屋。
于松雪吃完肉就变成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练数数,尾巴甩一下数一个数,等数到一百六十六,身后传来声音“干嘛呢这,还没回家呢?”
于松雪还没有挣够一天可以买一只鸡回家的钱,他不想回去。
“你好!我叫于松雪。”
他知道这个人是卖猪肉的,或许他需要一个帮手。
“屠夫先生,我可以给你打工吗?”
方杳愣了一下“可是我的肉铺很小,我一个人就够了。”
于松雪竖起来的大尾巴耷拉下去,看来他还是要出去继续找工作。
他跟屠夫先生道了别,转头往外走。
要去哪里找工作呢?哎呀今晚睡在哪里,幸好今天晚上吃了一碗肉,可以撑一天……
方杳看见于松雪无精打采垂在后面的尾巴,有点好奇为什么这只漂亮的小狐狸那么执着于在人间打工。
细条条一只,竟然也能去码头抗包袱。
其实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祸害,方杳对自己说,比方这只小狐狸,一看就是个好妖怪。
然后他冲那个看着就很失落的背影喊“我准备在城南再开个铺子,要不要来我这帮忙?包吃住!”
于松雪耷拉下来的尾巴立马竖起来,转身跑回来。
小狐狸就这么住进了方杳隔壁的房间,一开始只是负责卖肉,后来接管了厨房,再后来扫地浇花喂鸡都成了他的活。他干活干的一向很好,他为此很骄傲,一周一次大扫除之后一定会让方杳给他买只鸡。
方杳人很好给工钱也很大方,于松雪想,等他攒够了能每天买鸡的钱辞职回家的时候,他真的会有点难过。
但一直过了几百年,于松雪从打杂帮工晋升成了内务总管,也没有过辞职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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