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
两人都愣了一下。
“你……”
平月指了指水壶。
“要热水吗?”
钱晓文快速应:“好。”
她提上水壶,和平月慢腾腾挪上楼。
平月打开房间门,抱着保温杯准备进去。
钱晓文叫住她。
平月转过身来。
钱晓文:“你觉得范明胜这个人如何?”
平月:“说不清。”
钱晓文看着她,认真的眼神固执地等她说具体点。
平月仔细想了半响,总结为两个字:“命好。”
命好……
钱晓文差点爆笑出声。
平月问她:“还要问什么吗?”
钱晓文摇摇头,“没了。”
房间门关上,钱晓文憋笑憋得浑身发抖。她颤抖着肩膀走回自己房间,匍在衣柜上,放声大笑。
命好。
范明胜真的太他妈好命了。
就因为断了一条腿,这栋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原谅了他。他偷了平月的手机和平板,差点强\奸了平月,到现在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就安安稳稳躺在那里等着人给他饭吃、给他药吃、给他处理伤口。
他张嘴嚎一嚎,要什么有什么,连梁威都放过了他。
真他妈好命。
然而她的孩子,纯粹无辜的孩子,连命都没有。
钱晓文不得不承认,在这个肮脏破烂的世界里,罪孽深重的人永远最好命。
她笑出了眼泪,笑得手脚冰冷,下\体在剧烈之中流出一大股血。
她擦掉眼泪,扶着墙壁进了卫生间。
雪白的灯光下,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惨白,没有一点血色,昏暗的瞳孔死气沉沉,单眼皮疲倦地垂着。
一副快要死去的样子。
她垂下眼,上了个厕所,换掉吸满血的睡裤。
……
中午,在闹铃的叮铃里,钱晓文张开肿胀的眼。她转动眼珠,一直没有休息好的双眼干涩僵硬,转动时,眼眶深处的肉筋有生硬的拉扯感。
抬手捂住眼睛,她扶着昏胀的头爬起来。
热水壶的保温效果很好,过了三个小时还是热乎的。她喝了一杯热水,身体舒展了一些,拿出午餐,坐在床尾吃。
外面乍然想起一阵喧嚣。
悦凌凌的声音很响亮地传进来:“Jck来电话了!”
钱晓文怔了一下,来不及丢垃圾,就那样拿着冲出门。
她出去的还是太迟了,通话已经挂断了。
悦凌凌站在客厅的立柜前,放下听筒,声音雀跃:“Jck说他申请了直升机,从卢布市过来接范明胜,明天早上六点出发,大概八点到。”
“真的?”
范明胜满是惊讶。
他以为自己要在这里待够两个月才能回去。
悦凌凌:“对啊,你又不是夏令营的人,而且你受伤了,Jck送你去医院,不然你真出事了,谁负责啊。”
范明胜已经不再反驳他是不是夏令营的人了,他满脑子被“明天就能回去”这件事挤满了。
他明天能回去了!
他可以见到他女儿了!
一想到女儿那张长得像他的圆圆的脸蛋,范明胜乐得合不拢嘴。
悦凌凌:“高兴吧?”
范明胜:“当然,我女儿在等我回家。”
悦凌凌:“你那么爱你女儿,你以后别偷了呗,养好腿去找个工作呗,不然你女儿以后在学校都抬不起头来。”
赵淑萍赞同:“这话对,回去好好跟你女儿过,找份正经工作。就是捡纸箱子卖也比偷东西强嘛。”
范明胜咧着嘴,连连点头:“是,是是是。”
虽然腿断了,没法上工地干活,但他会开锁,虽然钱少些,只要他肯干,以后照样能赚多的钱给他女儿上学。
悦凌凌:“那你赶紧把人家平月的手机和平板还人家啊。”
“我……”
范明胜的笑容顿住。
客厅里的人都看着他,俨然将他当成了真正的小偷。
范明胜有冤说不出——他是真没偷啊。但这群人,不相信他。
“我……”
“你什么你。”
悦凌凌打断他。
“我们对你可好了吧?吃的喝的都没少你,你吃的药还是人家平月给的呢,你把人家手机藏哪里了,快交出来。”
他们坚定地认定是他偷了平月的手机和平板。
范明胜巡视那一张张的脸,就是自己长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
他尴尬笑:“走的时候告诉你。”
“还怕我们不让你走啊?”
悦凌凌撇嘴。
“我还巴不得你现在就走呢。”
尽管全屋空气净化,但她每天下楼看见客厅满是血,还是很瘆人的。
范明胜不知道该怎么说,转动眼珠往别处看。他看见站在二楼栏杆前的平月,洁白的灯光从她的脸前洒下去,将那双眼睛照得莹莹剔透,美丽至极。
范明胜心生痒意之际又觉得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想不起来。这并不重要,他看每一个漂亮女人都觉得眼熟,他把她们当作自己上辈子的情人。
几道目光虎视眈眈落到他身上,范明胜不敢再看,慌忙移开视线。二楼另一端的栏杆前还站着一个人,钱晓文端着饭盒,也在看他。
范明胜对她感激地笑了笑。他这条腿——应该是这条命,全靠她救回来的。没有她,他大概会死在这里。
于是,他笑得更灿烂了,极尽全力彰显自己对她的感谢和激动。
钱晓文盯着他那张快要笑烂的脸,那灿烂的笑就像刀,扎得她肚子疼。他咧着嘴,吐着恶心的大黄牙嘲讽她的无能为力。
饭盒在手里变了形。
钱晓文掉转身回房,她怕再迟一步,自己会控制不住冲下去和他拼命。
不能那样冲动,拼赢了,她也输了。
房间里的尸体在冷光灯下幽幽发光。
钱晓文停在尸体前,担架上的尸体脖子往上面目全非,四肢躯体因为长期注射药剂而发了胀,浑身青白。
鼻腔里是药水与消毒水的味,凛冽地占据脑海中央。
她闻着药水味,有什么恶毒的东西在脑袋里嘭然炸开,钱晓文像看了一场烟花秀一样精神愉悦。
……
范明胜的精神状态比前些天好多了,大家怕出事——毕竟药吃过量,非常容易致死。范明胜一直吃的都是致死量。
于是,在众人的商量之下,减少药量——范明胜赞同。他看着那一大把一大把的药,也怕。
总归明早就有直升机来接他,疼也就疼一晚,明天去医院就好了。
中午吃过药,范明胜开始睡觉。
其余人上了楼,赵淑萍和周志忙了一整夜,特别是赵淑萍,撑不住了,被悦凌凌搀扶回房休息。
客厅没了人,周志只好留下来继续守着。范明胜的精神状况是好了,但保不准还发不发高烧。
茶不管用了,周志靠在沙发里,点着头打瞌睡,电视在放群狮追逐,咆哮的狮吼声中,有人站在楼上审视他们。
晚上八点过,赵淑萍提着晚饭下来换周志。周志打着哈欠,没和她推却,直接上楼睡觉了。
范明胜醒着,赵淑萍懒得上楼去拿他的晚饭,便将自己的饭分一半给他吃。
“粉蒸排骨啊。”
范明胜乐呵,“我女儿也爱吃。”
赵淑萍喝口鸡汤,问他:“你女儿叫什么名字?”
范明胜咬排骨的嘴顿住,女儿的名字到他嘴边卡了壳。他恍惚想起来,每次指使女儿做什么事,他都是用“去”、“你”、“妈的”这些叫她。
倒是他媳妇总是叫她“囡囡”。
范明胜:“囡囡。”
“哟,真叫范囡囡啊?”赵淑萍乐了。
“范囡囡……”
范明胜在嘴里念了两回,越念越顺嘴。
他开心起来,“对,就叫范囡囡。”
赵淑萍:“我家孙女平时也叫着囡囡。”
范明胜:“同名啊?”
赵淑萍:“大部分家里孩子小名儿都叫囡囡嘛,户口簿上的不叫这。”
范明胜沉默了,低头使劲啃排骨。
他连自己女儿有没有上户口,上在哪里都不知道。
对,他连他女儿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粉蒸排骨也不是他女儿爱吃的。他只是咬着好吃,觉得她肯定也喜欢,就像他儿子一样,最喜欢吃肉。
这顿饭在赵淑萍对她孙女的絮絮叨叨之中吃完。听多了赵淑萍说她孙女,范明胜的心情逐渐好起来。
他决定等他回去后,也要让自己女儿像赵淑萍孙女那样去跳跳舞,上上补习班。
墙上的水晶钟一格一格地跳,范明胜盯着那钟,发觉时间过得可真慢,才八点四十九分,离明早直升机来还有十一个小时。
他早早吃了药,想让自己快点入睡。睡着了,时间就能过得快一点。
药吞进肚子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了,他还没有睡意,不仅没睡意,心底慌得很,像吃进去的不是药,是羽毛片子,刷刷地挠他的心脏,痒得他受不了。
他抠抠胸口,抠抠手臂,抠抠腿。
越抠越慌。
没由来地慌。
赵淑萍织着毛衣问他怎么了,她转头看他时,眼镜的链子和织毛衣的钢针在安静的空气里哗啦啦的响。
响得范明胜愈发的不安。
他说:“我痒。”
“哪痒啊?太久没洗澡痒吧。”
赵淑萍没在意。
“你在这沙发上躺四天了。”
范明胜也说不出到底哪儿痒,就是哪哪都痒,又慌又痒。
他说:“腿痒。”
赵淑萍当即放下钢针,取了眼镜,蹲到他断腿边凑近看。
没出血,但股血的腥臭味。
沙发被泡了四天的血,客厅一直是这么臭。
赵淑萍怕出事,说:“我叫晓文下来。”
“算了。”
范明胜也不是真腿痒,就是体内有一片羽毛,隔着皮肉挠他。挠得他心惶惶。
赵淑萍:“真算了?”
范明胜:“嗯。”
赵淑萍又坐下了,陪他说两句话。
范明胜没心思说,体内痒得他心烦。他一脸烦躁。
赵淑萍人老,眼睛却不瞎,看得出他心烦,便停了嘴,坐到旁边的沙发上去继续织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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