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怎么也没想到,宿平这个名字会在十年后,由一个状似故友的少年说出口。
她的思绪不由自主的飘了飘,看着王落闲时,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人。
世人都道一川漠是一处世外之境,里面金银遍布,住着长生不老的仙人。
而且自古入此地者,从来都有去无回。
不免让这一份神秘莫测又增添了几丝血腥之色。
所以即便如中原皇室那般贪得无厌,也甚是忌惮一川漠,从未敢染指半分。
她那时也是抱着必死的心,赌了一把,现下再看,这一赌却是没输也没赢。
如果当年知道他是漠主,她一定头也不回的离开那片树林。
女王想到这里,微微叹了口气。
她逃进一川漠时,已身负重伤,想着死在外头与死在里头也没什么区别,于是坦荡荡的跑了进去,还寻了处她觉得很美的林子等死。
只是死没等到,却等来了一个少年。
那人手执弓箭,身着皮袄,就像个寻常的山中猎户,她想着这与传闻中的仙人也差的太多,于是觉得一定是自己快死了,恍惚中看到了北国的景象。
她迷迷糊糊的晕了过去,等再醒来时,就看到少年正眨着一双桃花眼,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着实吓了一跳,差点又晕了过去。
花了好一会儿工夫,她才明白是这个少年救了她,她也已经平平安安的到了一川漠。
老实说,她没觉得自己还能再醒来,毕竟伤的不是一般二般的重。
但是老天爷让她活,她也不可能自己去寻死,于是又坦荡荡的接受了少年每日送饭喂药。
有道是恩情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她思来想去,觉得自己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于是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她同他说:“我们成亲吧。”
一川漠似乎真的同外头没什么分别,少年听到这句话,脸红到了脖子根,吞吞吐吐了半天,等得她都有些烦了,才磕磕绊绊的点了点头。
她不由思索,难不成他觉得吃亏,才应得如此不情愿。
论样貌,他生得如此好看,确实吃亏了些;论家世,她现在身无分文还遭人追杀,他也确实吃亏了些;若再加上救命之恩,啧啧,好吃亏。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于是不免坦荡起来,看着少年时便愈发顺眼。
然后,又是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他们成亲了。
彼时,她的伤也好了一大半,她正想着是带他回北国打猎,还是留在这里再躲一躲时,仇家却先找上了门。
然而仇家不是她的仇家,却是他的仇家。
也是到那时她才晓得,少年哪里是个猎户,分明是个少主。
她头疼,疼得不是一星半点。
自己遭人追杀,还不知前路在何处,怎么好不容易逃进了一川漠,嫁了个夫君,又遇到这劳什子鬼事?
天要亡她呀!
再然后,又来了一帮人,为首的老道士看着就很能忽悠人。果然,胸无大志的小猎户很快就被他拉去当了一川漠的漠主。
那一年,他看似风光的继位,但只有她知道,他不快乐,其实她也不快乐。
她原本当时便要离开的,只是没想到老天爷再次跟她开了个玩笑,她居然同他有了个孩子。
她倒也没有多艰难的取舍,毕竟王位谁都能坐,但肚子里的孩子却只有她这一个母亲。
一川漠里的人都说她一个外邦女子,只会带来不祥,不配做漠主夫人。她高兴时,便不理会,不高兴时,就将说坏话的人打一顿,反正没有人知道她曾是个王女,不需要维持王室的体面,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种武力服人的方式,一直持续到孩子的出生。
兴许真的因为她是外邦女子,孩子一出生便是一双异瞳,一只眼睛像他的父亲,一只眼睛像她。
人们的恶意前所未有的高涨,她知道光靠打是解决不了问题了,总有一日,这些恶意会毁了这个孩子。
也是那时,她再次萌生了离开一川漠的想法。
她要带着孩子去外面的世界生活,她要变得足够强大,足够坚韧,足够保护自己和孩子,也足够保护她的子民。
她告诉宿平,给她两年时间,两年后她会回来带走孩子。
兴许宿平也早有此意,走的那一日,他亲自送她离开了一川漠。
此后整整两年,她几乎在腥风血雨中度过,等她好不容易再次回到一川漠时,宿平却告诉她孩子丢了。
他终究没能守住他们之间的承诺,于是她与他大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自此以后,他做他的主君,她做她的女王,他们到底成了陌路人。
“是,故友所言皆是事实。但早在十年前,北国就与一川漠决裂。打中原可以,但与一川漠一起打中原,不行。”
乾坤没想到女王会拒绝,不由愣了愣,但也没再追问:“好,在下一定竭尽全力,助殿下无往而不胜。”
“也祝故友早日得偿所愿。”
乾坤闻言作揖告辞,女王见王落闲也要一道离开,出声道:“王儿,阿母有些话想与你说,你且等一等。”
王殿中。
女王展了展眉,带了几分笑意,甚是和蔼道:“你倒是与那柳公子十分亲近,他待你可好?”
“刘兄待我十分好,”王落闲不假思索道,“我与他之间可是有过命的交情。”
“怕不只是过命这么简单吧?”女王看破不说破,“王儿,柳公子曾经救过阿母的命,如今你与他如此要好,阿母心中也十分宽慰。待阿母百年后,有柳公子照看你,阿母也能放心的闭眼。”
“母亲美貌依旧,瞧着不过二八年华,说什么百年之后的事情?不过有句话您说对了,有刘兄照看我,我也十分放心。”
女王闻言不由又笑了笑:“如此甚好。”
“母亲,您方才所说与父亲决裂,可是为了我?”王落闲又道,“如果是因为我的话,我早就原谅他了,母亲也莫再介怀了。”
女王摇了摇头:“宿平固然有错,但当年我的错更大,我不该抛下年幼的你独自离开。宿平当年受人制肘、自顾不暇,让他在那样的境地下护你两年,确实强人所难了些。我与他都不是称职的父母,若你当年有个好歹,我们都将抱憾终身。其实我不愿见他,也是因为我不愿见当年的自己。况且一川漠本就不问世事,又何必让它受世事侵扰?”
“母亲,我是不是从未跟您说过当年的事情?”
这么多年,往事恍如一块巨大的伤疤,王落闲不揭,女王亦不敢揭。
如今王落闲开口提起,让女王十分意外。
“其实当年也是刘兄救了我,只不过当年他还是柳屏亦,我亦不知他叫做柳屏亦。”王落闲缓缓道,“自那时起,我便一直在追赶他。这么多年终于让我再次遇到他,我想完成他心中所有的愿望。母亲,刘兄想让一川漠加入战局,必有他的用意,我愿意同他一同前往。”
“那里的人绝非善类,饶是宿平,为了坐稳漠主的位置也曾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母亲,父亲已非当年的父亲,我亦不是当年的我。不论结果好坏,我都能承受。况且我相信刘兄,也请您能相信我。”
女王没想到她的王儿外出游历一趟,竟有如此大的变化,欣慰之余不免也有些感慨:“那你此去小心。”
“母亲,答应我,若我说服父亲,届时也请您摒弃前嫌。”
“好。”
王宫外。
雷公步履清闲的跟在一辆牛车旁,牛车上的青年见他跟了自己一路,不由扯住了缰绳,先开了口:“不知雷公子是否有事要寻在下?”
“在下见小师父招阴布施,诡法使得甚是得心应手,不免好奇的紧。照理来讲,凡人修道修的乃是仙道,既是仙道便不可能有诡法。况且诡法之术自两千年前罗参城之乱后便早已消失殆尽,不晓得小师父师承何处,如何习得这样的术法?”
道然闻言后,半阖着一双眼睛笑了笑,慢吞吞的答道:“兴许小生有些机缘,得老祭司临死前传授北国祭法,总算不至饿死街头。至于祭法是仙法还是诡法,小生便不清楚了。倒是雷公子,果真是个高人,于道修一事颇为精通。”
“不敢当不敢当,在下不过是在小师父面前班门弄斧罢了。”雷公一道笑了笑,心想这小子还挺能装。
且不说北国如何能有如此强大的诡法,单就道然一声声唤他“公子”便叫人起疑。
如今雷公化的依旧是女相,就算道然能勘破他的凡身,那看到的也该是一个窈窕的仙子,而非他口中的“公子”。
九天诸仙都不能一眼看破的事情,却被一个凡修如此轻易的做到,可见其道行深不见底,被中原排挤只怕是他一面之词,他来北国必定另有目的。
雷公想到此,面上又露出三分笑意:“小师父的机缘当真是旁人羡慕不来的啊。你我相识一场也算是缘分,在下想将此物相赠于你,望小师父莫要嫌弃。”
他说着递出了一根棉布发带,倒与道然的一身衣服十分相衬。
此物上有雷公的灵识,若道然戴着它,日后便好探查他的底细,若被道然识破,将发带丢弃,也能证实自己的猜测,证明道然确非寻常之人,那自己也好早做防范。
而一条棉布发带,并不贵重,当下没有拒绝的理由。
道然微微一怔,伸手接下:“多谢雷公子,只是小生出来匆忙,倒是没带什么物件可以回赠。”
“小师父客气了,山高水长,总有再会之日。”
“好,小生静待与雷公子再会之日。”
十天后,北国王宫外。
女王依依不舍的攥着王落闲的手:“王儿,出门在外莫要拮据了,为娘替你备了些东西,都是路上能用的,记得带上。”
刘二与雷公看着女王身后十数辆马车的物什,不由抽了抽眉角。
要是依这阵仗出行,只怕到时整个天下都会晓得北国要与一川漠约盟了。
王落闲摆了摆手,一副两袖清风的模样道:“阿娘,孩儿此去便是为了同刘兄一道打天下的,莫要让这些俗物阻碍了孩儿的抱负。”
女王闻言甚是动容,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王儿果真是长大了,本王甚幸。”
刘二与雷公再次抽了抽眉角:“……”
这娘俩果然都是戏精。
女王擦干泪水,给王落闲塞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复又看向雷公:“先生,一路艰辛,两个大男人总归不懂女人家的难处,先生若有何需要尽管同小儿说,他虽于男女之别脑子不灵光,但总归还算个能用的人,莫要同他客气。”
雷公忙作揖感谢女王的好意:“自然自然,陛下费心了。”
雪地延绵,终有青山相依,此去一别,唯等离人归。
马车里,乾坤看着一动不动的窈窕仙子,微微蹙了蹙眉,不咸不淡道:“女先生莫不真要同我们一道?”
仙子拢了拢耳边簪花,故作惊讶的问道:“少君可有不方便?”
乾坤见他如此厚脸皮,扯开嘴角笑了笑:“此番是去阿落家,你在,自然不方便。”
这拒绝实在直白,仙子嘴角僵了僵,也添上了几分笑:“不会的,小仙最是懂事了,不会给少君和小友添麻烦的。”
乾坤听闻笑得愈发灿烂:“无妨无妨,你若是敢添麻烦,本君一定不会饶过你的。”
白色梅花鹿一边拉着马车,一边听着车内状似和睦的笑谈,只觉得脊背一阵发凉。
一川漠还有多远呐?
它的主人怎么还没来呀?
它要主人的抱抱,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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