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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chapter56

这世上总有人踟蹰前行,步履蹒跚,总有人兢兢业业,克己复礼,总有人追寻自由,向着那短暂的生命燃烧尽存留于人世间的微茫星辰。

总有人这么做,总有人去追寻光。

那是信仰,那是希望,那是在这繁碌人间最朴质、最卓越、最深刻的念念不忘。

沈世稷的时光被拆成无数碎片,拼凑成了一个支零破碎的他。

1916年奥地利物理学家路德维希福莱姆首次提出虫洞的概念,1930年爱因斯坦和纳森罗森多次对虫洞概念补充。

如果不同的时空之间有隧道,那么虫洞就是连接他们之间的走廊,在这个走廊中,开启了无数扇同样的门,远达几十亿光年,近的只有几米。

拥有钥匙的人可以开启无数的大门。

可谁会拥有这把钥匙呢?

……

沈世稷十岁,饥肠辘辘,自己站在街头流浪。

他好像有家,又好像没有。

蒙头垢面,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脑子里只有吃的,他看到一个女孩站在烧鸡店前买了一只烧鸡。

那个女孩穿着漂亮的青蓝色的裙子,背着书包,很大方的将钱拿出来递到阿姨手上道了声谢。

白嫩的小手仔细擦着手上的油,仔细将烧鸡拎在手里。

他动了念头,他的眼里只有烧鸡,这样一个小女孩,就算是抢了她的烧鸡也没有什么。

谁叫她不谙世事,谁叫她锦衣玉食,谁叫她有人爱呢?

既然所有人都对他恶劣,既然他妈天天打他,说些疯话,那他理应也是一个疯子,他也应该对别人恶劣。

这没有什么,这是他骨子里带的。

他就是个坏人。

他跟着她走进了巷子里,一把将女孩推倒,抢了她的烧鸡,之后满意地听到了身后的哭叫。

看吧,他就是一个天生的坏人。

他飞快奔跑,跑回家气喘吁吁,看着掉落的墙灰和散落的垃圾,油腻的墙壁上缀着的斑点血迹,迅速窝在角落里大快朵颐。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了,好久没有独属于自己的食物了。

他就是块社会的恶劣因子,世上有好人和坏人,那坏人为什么不能是他呢?

他天生如此。

客厅传来他妈疯狂的吼叫和砸桌椅的声音,他庆幸自己回来早,家具没有落在他身上。

但很不幸,女人逼近了他,他看到她进来,拿着晾衣架,抽打在他身上的时候喊着贱人。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挨打,只知道今天的鸡肉很好吃。

等到妈妈累了就会停下来,他就可以蜷缩在垃圾旁边睡着了。

第二天,他继续站在烧鸡店对面,依旧看到那个女孩,举着钱买烧鸡。

果然,有些傻子就是要让坏人来长记性的。

故技重施,没有意外。

只是女孩的哭声好像变小了,但他大踏步往前跑,没有回头。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第七天,他又看到了这个女孩,他吃烧鸡都要吃腻了,女孩为什么执着买?等着他来抢?

这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傻的人?

女孩买完烧鸡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走进巷子里,她回头望着对面,仿佛在寻找什么。

他赶紧躲在墙后面,这次终于聪明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觉得女孩应该走了,反正烧鸡也吃腻了,今天也没有抢的想法,就准备离开。

可没想到,刚回过头,就看到女孩拎着烧鸡,站在他面前。

两个人小小一只,一样的个头,面对面站着。

“给你。”女孩瓮声瓮气说道,举着烧鸡递给他,“下次不许抢了。”

他终于见到除了他妈之外的另外一个神经病。

如果是之前,他懒得和面前的这个傻子说话,只是推倒她跑开。

可现在周围人来人往,不时还有目光落在他身上,他也不能做出什么大的动作。

“有病吧你,抢你什么了?”

“我记得你,”女孩眼里蒸腾出水汽,葡萄似的眼睛眨巴说道,“你推我的时候很疼,如果你饿,你可以管我要。”

“神经病,让开。”

“小孩子不可以抢东西,要善良对待每一个人。”

他彻底无语了,“你有病吧,你给我念书呢?谁是小孩子,你才是呢。”

“老师说人性本善,要让爱遍布世界上许多地方。”

“人性本恶,你老师说错了。”

“老师没有说错,这个给你。”

女孩另一只手摊开手掌,里面有一个创可贴,“你的脑袋破了。”

“你才脑袋破了。”

他跑开,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站在光里做一个善良的人拿着创可贴和烧鸡去帮助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这不对。

他回家的时候,身上都是泥土和脏污,路过中学的时候被学生抢了,自然什么都没有抢到,挨了一顿打。

好在他很习惯,挨打也是。

但这次,屋子里的母亲没有穿着吊带睡衣疯狂大叫,而是微笑着让他过去。

母亲面前摆着热气腾腾的面条。

茶几似乎收拾了一下,玻璃裂缝用胶带沾住了。

他觉得陌生无比,却还是狼吞虎咽。

“吃完了吧。”母亲问道。

他点头,惊觉母亲在哭,不是平日里那种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而是平静的,温和的,判若两人。

“今天是你生日,妈妈祝你生日快乐。”

他有些迷茫,似乎是自己第一次过生日,生日是什么样子的?要吃面条吗?他原来也可以过生日吗?

“妈妈和你说,你有自己的父亲,他很有钱,有很大的房子,很新的车子,你和他在一起会有截然不同的生活,答应妈妈,去找他好不好?”

“妈妈你呢?”

“我?对啊,我呢?”女人站起来,她的脸上从温和变得迷茫,转而恢复平日里的疯狂炽热,“我呢,我为什么要在这里?"

她一把拽起小男孩,双脚凌空,没有支点,“说啊,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将男孩惯在地上,“都怪你,是你啊!你毁了我!”

那碗面条最终成了鞭笞人的武器,热汤淋在他身上,碗碎在地上。

女人光脚踩着碎瓷片,鲜血四溢,她撕扯着衣服,直到没有蔽体之物,她开心的咯咯笑,“好漂亮啊,好漂亮的鞋子……”

他蜷缩进角落,这房间还是恢复到最初的样子。

那是他的地狱。

他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怪物。

怪物应该报复这个世界上最美好、最干净的人。

报复谁呢?他只能想到那个小女孩,因为强大的他欺负不了,只能欺负弱小的傻子。

他尾随小女孩进了小区,小女孩有妈妈站在楼下接,温柔地摸着她的头,接过她的书包,两个人手拉着手上楼。

他坐在楼下的椅子上,等到星河遍布,看到楼房亮起灯光,属于小女孩的剪影被融入进流动的烟火中,那里有四个人此起彼伏,他好像可以听到悦耳的笑声。

他只能在阴暗的角落,像一只下水道里的老鼠,去窥探着属于人间的幸福。

女孩太美好了,她似乎学习很好,总能看到她蹦蹦跳跳拿着奖状回家。

看到她戴着三道杠,系着红领巾。

他倚着校园外的栏杆,听着里面的朗朗读书声,看到门口小吃摊来来走走,吆喝声层层叠叠,炒饭、炸串、豆浆牛奶的气味遍布,看着白杨树的阴翳笼罩着奔跑的同龄人整片青春。

他的青春是什么,他的少年时代还有吗?

他不知道,他只能从垃圾桶里翻几本教材看,只能捡几根残破的笔头做几道练习题,算一算数学,想象着校园里的阳光明媚。

树枝在地上划拉,很奇妙,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女孩的画像。

路过的人都会惊叹一声天赋异禀或者这小孩画的真好。

似乎这个女孩的画像根深蒂固,他天生要记在心里报复。

报复人世不公,报复他窥探的人间百态。

他想,他也许可以像街角的大爷一样给别人画画挣钱,这样他就不用捡别人吃剩的盒饭了。

果然,凭借着年龄小,他在一众公园大爷里脱颖而出,不少人排队画画。

他有了一些钱,吃上了独属于他自己的饭,也买了几件旧衣堆里的衣服。

他对着公共卫生间的镜子看自己,扯着宽大的衣服,似乎有些人样。

“快看,挽挽,这里有个和你一般大的小男孩。”

他抬起头,看到画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小女孩出现在他面前,过了这么久,她似乎不认识他了。

她妈妈让她坐下,“小朋友,给你小姐姐画一幅好不好,阿姨给你钱。"

她妈妈用哄小孩的语调说话真恶心。

他还是画了,几乎是非常顺利完美的一幅,她的样子刻在他脑海里,不用抬头就知道五官的拐点。

“可真像啊,小小年纪就是个天生的美术家啊。”女孩的妈妈夸赞。

女孩也对着画爱不释手,她小心翼翼拿起画,又看看他,“你真的,真的是我见过最棒的艺术家。”

那当然。

可这一切又被毁了,他被发现了。

公园里出现妈妈的吊带睡衣,凌乱的头发,拿着棍子向他走来。

那些他自己买的画笔颜料全部被撕碎、掰断、沦为地上的彩粉。

周围人有阵阵惊呼,甚至有人报了警。

“我说过没有,你的脸是这么用的吗?去要钱,去找你爸要钱啊!你值好几个亿啊!”歇斯底里,逐渐癫狂。

他没觉得画板砸在身上有多痛,也没觉得周围人的目光有多么诡异。

他只知道,下次要戴上口罩,遮住脸。

夜色降临,他画了一天的画,身上都是颜料,路过金碧辉煌的酒店,透过玻璃看到女孩一家人其乐融融,像是一幅最美丽的油画。

叔叔、阿姨,还有一个和她一般大的女孩。

酒店灯光流转,桌子上的菜肴颜色鲜艳。

女孩应该上了青小最好的初中,她会有光明璀璨的未来。

他继续往前走,走回独属于自己的洞穴,继续做下水道的老鼠。

一切的终结在他捂着额头逃出家门,鲜血顺着他睫毛下坠,她的母亲在身后哈哈大笑,头上、身上都是血,手上还拎着不知道从哪里买的菜刀。

她穿着染血的白色吊带,光着脚,嘴里发出笑声,可眼睛却在流泪。

邻居报了警,母亲被抓进了精神病院,他被交给了社区。

社区王妈领着他的钱,从来没有让他吃饱过,只给他一个馒头凑合,好在他平时可以画画挣钱,靠着天赋走上了艺考。

无数个日夜,他缩在灰暗的角落,看着残破的教材,偶尔也会透过铁锈栏杆的窗户去想一个在爱里成长的女孩的未来。

领取到录取通知书那天,他想着,也许他可以给他母亲看看,一个疯子的孩子也可以不是疯子,也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可他到精神病院的时候却只收到一个墓园的地址,还是社区帮忙安葬的。

“他们没告诉家属吗?你母亲因为重度精神抑郁三个月后就去世了。”

他没有哭,平静地到复印店复印了一份录取通知书,将复印件烧了。

也许,她在地狱。

或许,她本不该如此。

他也记得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依偎在她怀里相依为命,去分一个甜脆的苹果,吃着热腾腾的饺子,看着电视里的春晚。

只有一个人在世上的时候,除了活着还能做什么?

在他的人生轨迹里,总要看看同期的人。

像是冥冥之中的比较,他再次看到了女孩,女孩已经长得亭亭玉立,成为了县状元,戴着大红花站在青小高中前面。

她的家人站在她身旁,和她拍照。

他躲在暗处,也给他们画了一张全家福,之后平静的在一个夜晚烧掉。

女孩去了京华,像她那样的人,天生属于更大更广的舞台。

在一个下雪的日子,他也买了火车票,颠簸周转,去了京华读书。

一座城市,却没有相见的偶然,在一个下雪的周末,他坐车到了京华大学外面,坐了很久,看着学子来来往往,谈笑风生,似乎来自另外一个学术界。

终于,他看到了女孩,不过这次,她的旁边没有她的家人,而是一个男生。

这个男生很高,穿着闲适,两个人并肩走着,叫她小安安。

女孩叫他招妹,两个人打打闹闹,之后有更多的同学和他们一起走着。

她笑着,蹦着,跳着,她身后总有阳光,总有人站在她身后。

他回去的时候,坐在公交车上,看着外面车水马龙,只觉得北国万里,风雪依旧。

只是大二的时候女孩去f国留学了,像是一粒沙子投进了大海。

他无法获得她的消息。

他孤独的背着画板,像个行尸走肉,只是在拿起画笔的时候才会找到他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价值。

用颜色、用线条、用笔触去抚摸他短暂活着的悲戚,踽踽独行,茕茕孑立,醒来,画室里都是她。

他画了很多她的画,他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落笔之后,情不自已。

他没想到,有一天,他会通过新闻获得她的消息。

知名狗仔林裁运爆料商界丑闻,沈家独子沈世觐圈养美女,饲养海岛,摧毁人格。

新闻放了她的照片,没有写名字。

照片马赛克了眼睛,但能看出她独属的笑容,那样的灿烂,那样的骄傲,本应绽放绚丽,却殒命s国山崖。

他记得她每一寸骨相,记得每个表情,记得站在暗处看的阴翳斑驳。

他忽然笑了,撕碎了面前的画,一张一张烧了所有的画。

新闻很快消失,无形的力量让它隐于暗潮之下。

可就算全世界的人忘了她的名字,他也记得她叫雒挽安。

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芳。

他烧了她的画,断了那些线条的流转,颜色的更迭也变得灰暗无比。

只有一个人在世上的时候,除了活着还能做什么?

雨落时节,他买了一张去s国的机票。

站在s国的山崖之上,被冷雨打着身体,他抚摸着石头,仿佛能够摸到那时的余温。

她是带着怎样的情绪,怎样的感情被困在一个叫做沈世觐的男人身边的呢?

沈家,一个瑰丽夺目厚重的金钱帝国,那么遥远,却又那么靠近。

如果有来世,他希望可以当面问问,或者介绍一下自己。

坠落山崖那刻,周围浓重的墨卷席而来,可惜,人生终究是阴沟里的老鼠。

他没有想到,能够重生。

再次醒来,他正看到母亲被精神病院的车抓走,自己正捂着流血的额头。

他追着车跑,生怕梦一般的场景消失殆尽。

好在,不是梦。

依旧是上辈子的情节,他被王妈看着,只是这次,他叫来了了社区主任,揭露了王妈的恶行。

王妈唾了一口,骂他没妈的孩子。

他怎么会没有妈妈呢?他到精神病院找到了欲自杀的母亲,他尽可能用温柔平稳的语气和她说话。

他说他会去找父亲。

会听她的话,只求,只求她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和他在一起。

他准确躲避母亲的各种利器,努力吃饱,在她不知道的时候画画,终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

可是当他拿着录取通知书回家,却看到割腕的母亲躺在血泊里。

他终于把录取通知书给母亲看,却是弥留之际。

她的眼睛终于清明,泛出释然的解脱。

“你父亲是沈渐钟,沈家,你该,你该回沈家……”

他痛哭出声,“为什么?”

“对不起……妈妈,太累了,原谅妈妈。”

他无法原谅,只是无法原谅自己。

如果人生轨迹无法改变,那么他的重生有什么意义?

他想寻一个答案。

他也到了f国留学,循着雒挽安的足迹。

bl大学像是一座城市,他继续画画,站在暗处看着她从豪车上下来。

他发现,她喜欢沈世觐。

他看到她仰望着沈世觐,看到她挽着沈世觐的手,看着她心甘情愿上了车。

但这一次,他终于拉着她的手跑了一条又一条街道,他从未觉得奔跑如此畅意。

她的手和想象中一样,温软细腻,他想一直这么跑下去。

身后黑人不追了,他们停下来,在便利店门口买水。

“雒挽安,我租的房子就在附近,你看,那栋红房子顶楼,要上去歇会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眼前的少女一脸警惕,“不用了,今天谢谢你,我回宿舍了。”

“我是美院的,所以我听说过你。”

“哦。”显然不信。

雒挽安的世界仿佛被沈世觐占满了,沈世觐太会了,他会送豪车,会送鲜花,会莫名其妙开私人飞机到学校停机坪,在所有人面前声势浩大向她示爱。

玫瑰花瓣飘散校园,她似乎和沈世觐天生一对。

而这些都是现在的白墨念无法给予的。

如果白墨念不知道结局的话。

可他也怀疑,万一会变呢?万一答案会变呢?

他多次找到雒挽安,试图靠近,却有保镖跟随,只是有一天,在树林的喷泉旁,雒挽安对他一笑,有些牵强,“如果我说,白墨念,这都不是我想的,你信吗?”

他不信。

他只想告诉她小心,却不想阻拦她的幸福。

“你说是家人重要,还是我重要,还是钱重要?”

“你重要。”白墨念脱口而出。

“如果非要排个序呢?”

“还是你。”

”谢谢,白墨念,也祝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棒的艺术家。”

……

雒挽安死了。

出了车祸,葬身异国他乡,家属收到了一笔巨额赔偿。

白墨念在租住房子前面的空地上燃起了一把火,周围摆着这些年画的雒挽安的画像,接着把汽油淋上,焚烧殆尽。

转身离开的时候,看到天边血色的红霞。

这招来了警察,他拼命跑着,步履不停,看着景致变幻,周围人唏嘘声起,却再也无法牵到那个人的手。

回国后,他去找了沈渐钟。

大雨淋漓,他举着伞站在沈家大门前,水汽中,周围山色朦胧。

他看着大门徐徐打开,从里面开出一辆黑色的轿车。

车窗摇下,露出一张五十左右年长者的脸。

气质矜贵,眉目淡淡,难掩疲惫,“就是你要见我?”

白墨念看着这张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脸,“你还记得白鸢吗?”

男人没有表情,只是扫视他一眼,“你和白鸢什么关系?”

“她是我母亲,她告诉我了一些事,你想听吗?”

片刻沉默。

终于,年长者开口,”你想说吗?”

白墨念握住伞柄的手微微颤抖,他盯着男人的脸,似乎想在上面找到一点感情的证据,可惜,都没有。

“不必,今后,也不想。”

汽车车窗升起,飞驰而过,溅了他一身的水。

他举着的伞坠落地上,浑身湿透,凄风冷雨。

身后的沈家园林大门徐徐关闭。

湖光山色,宛转山路,他决绝而行,再无留念。

互联网快速发展,经济上行,前所未有的浪潮席卷而来。

白墨念将他的画放在了网上,很快收获一大批粉丝,而他在肆意挥墨之际也会去想那个葬身异国他乡的女孩。

他的画有人要重金购买,那是幅心脏,在心脏上长出藤蔓纸条,长出枯枝残叶。

购买的人叫做隋子阅,“我很欣赏你的画,我是你的粉丝。”

“谢谢您。”他背着画板,一身白色体恤,还是一个穷艺术家,漫长的岁月都在踽踽独行。

“我觉得你很有风骨,学艺术的人身上多少都沾些铜臭味,华丽的笔触充满着对金钱的渴望,但是你都没有,你像在,在等死,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等死有什么不好的吗?”

“没有,不过我是一个医生,治病救人是我的天性,我不想看着一个艺术家不能继续作画。”

“如果我说,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是我重生后的世界,我本来以为可以改变一切,却什么都没有改变,你会信吗?”

“理论上重生也是可以实现的,国外有很多科学家在研究虫洞的问题,不过这个实验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没有真人愿意去尝试,或者尝试后没有结果。”

隋子阅继续说道:“你已经改变了,你改变了我。”

白墨念读着粉丝的鼓励,偶尔也和隋子阅聊天,得知在一场手术中,因为操作失误,病人去世,但是家属却说是他害死的,说他是杀人凶手,是个杀害幼女的凶手。

家属每天在医院门口拉上横幅,医生世家的他被停职察看,很长一段时间拿起手术刀的手就会抖,后来因为心理问题再也无法进手术室。

白墨念用贫瘠苍白的话去鼓励他,他忽然觉得有人在和自己感受一样的命运而暗暗窃喜,可又觉得不该如此,他时常自己对着画板发呆。

他以为自己就会这么行尸走肉活下去,不知道命运的齿轮何时停歇,直到看到狗仔林裁运的报道。

沈家独子沈世觐圈养美女,饲养孤岛,摧毁人格。

几乎是和上辈子一模一样的语句。

他难以置信,明明雒挽安已经车祸去世,为什么,为什么她的照片还出现在新闻上。

新闻依旧石沉大海,可这一次,他无法坐以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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