捻指过了十日,这些日子,沈黛每日早出晚归,去寨中一家银饰作坊学艺。
苗族银饰做工复杂,一件银帽须几十道工序,且图案之刻,纹饰之雕,样样不得马虎。
坊主阿婆年逾五十,满头银发,是郢阳最好的银饰工匠。因为叱莲神使的身份,沈黛行事极其方便,即便是男子身亦能得名师教习锻制手艺。
她按照阿婆的教导,将银花丝掐好后,小心滴上硼砂水,硼砂与硝石同功,柔物去垢,方便将银丝焊接在银片上。
阿婆在一旁端详她的动作,眼角眉梢都是笑意,“老身收了那么多徒弟,从未见过像宋公子这般有天赋的,一点即通,幸好公子是男子,否则老身第一银匠之名便要拱手让人了。”
“再好的学生也需要师傅领进门,在下才疏学浅,是阿婆教得好。”
坊主满意点头,看向她的目光透着长辈看晚辈的慈爱,“老身是真喜欢你,这几年外边兵荒马乱的,不是晟人跟苗人不对付,就是那帮蛊师们四处害人。楚国内政不稳,人这心呐也难安定,像你这样的不浮不躁,沉的下心,谦虚还有才气的年轻公子不多喽。”
沈黛仍是那般谦逊温和的笑。
她手持银片,以锤击之,将银花银凤敲得立体起来,“叮叮咣咣”的敲打声在屋内一阵阵响起。
一日下来,手和肩膀都是酸的,天色渐暗,沈黛拜别坊主,约好明日再来习艺。
出了门,迎面见一人立于树下,斑驳树影映上他如玉的脸庞,落英缤纷中,花瓣轻落其肩。
“公子。”他瞧见了朝沈黛,飞步朝他跑来。
少年发辫飞扬,耳上银链甩出叮咛之声,眼角眉梢俱是笑意,一袭简单的黑底绣衣穿在他身,墨带束腰,活脱脱一苗家玉面郎君。
他将手中油纸包好的食物递到她手上,“刚做好的,公子趁热吃。”
是只巴掌大小的鱼,沈黛看到是鱼,神情一滞。
可看少年满脸期待,她还是试探着咬了一口,鱼皮焦里嫩,茅草香气瞬时充盈口腔,且没有吃到一根刺。
“此鱼为何有茅草的香气?”
“回公子,鲜鱼是午后在东市买的,处理好内脏后,用葱姜蒜和酱汁调料腌制半个时辰,再用香茅草扎好后放于文火上烤,这才有茅草香。”
“我知公子累了一天,定是饿坏了,便做了这烤鱼让公子先垫一垫胃,客栈后厨的锅上还炖着菜,我算好了时间,公子回去正好能吃上。”
沈黛眉眼绽出笑意,身上疲累竟也消了大半。
这些日子,阿鹿不止早中晚接她回客栈,还变着花样给她做菜,样样皆费功夫。
沈黛说不必那么麻烦,她自己能走回去,他却甘之如饴,说能伺候她便是他的福分。
像极了她的师兄们。
在桐州时,城内有几年闹采花贼,专盯幼女下手,有一次,她在下学时穿过一巷子,被人用汗巾迷晕了过去。幸好巡城侍卫路过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此一遭,她被吓出了病,好几日不敢出门,老师从京城回来后知道此事,气得找人打断了那个歹人的腿,清筠师兄他们也甚是自责,即便沈家派家丁护卫每日接送,他们还是不放心,坚持每日送她上下学。
尤其是清筠师兄,从那后,不论功课多忙都会在红楼前那棵梨树下等她,手里时不时会给她带一包饴糖,荷花饼,牛乳赤豆糕,还有品香斋的百合酥,昌兴隆的果子蜜饯,冰糖核桃。
他们执灯挎剑,小心翼翼,陪年幼的她从阴影中走出,陪她从垂髫到及笄。沈黛很小时便弃沈家而去,对她来说,红楼就是她的家,这里的所有人都是她的家人。
所以,她纵是粉身碎骨,也要为他们争一个说法,也要为他们在阴诡地狱里战上一战。
“公子,你在想什么?”
沈黛摇摇头,掩去神色间的异样,“没什么,我是在想……阿鹿,我这些日子每天学习锻银,你不好奇我是为了什么吗?”
“公子想做的事一定有自己的理由,阿鹿只管照顾公子,陪着公子便是,公子不说,阿鹿绝对不会探究。”
这是沈黛对他说过的话,他竟学得这样快。
“你很通透,若是一开始就有人教导你,定能成大器。”
阿鹿垂下眼帘,“我没有公子这样的福气,能自幼蒙恩受教。我虽认识公子时间不长,但能感觉到公子才学高绝,定是那帮晟国人有眼无珠才令公子屈居市井,若我是一国之主,定要给公子封王拜相,即便是禅让皇位也不无不可。”
沈黛被他的玩笑话逗笑,“阿鹿,草野微民与王侯将相,对我来说并无区别。”
心中忽地生出一个想法,她顿住脚步。
“阿鹿,我收你为徒吧。”
声音扬起,惊起花树上几只雀鸟,扑扇着翅膀飞远了。
日光暖暖而明,就像那年春日,老师牵着她的小手将她带回红楼,一缕晨曦映下,少女踩着自己的影子小跑。
……
沈黛是个说到做到的人。
刚用罢晚饭,她便将阿鹿拉到书桌前:“你来,我教你写字,你若要习书,必须先学会汉文。”
阿鹿在书桌前如坐针毡,挣扎着便要站起来,“公子,此事要不还是罢了……我身份低贱,怎可称公子一声老师?”
沈黛抿了抿唇,“阿鹿,你虽未言,但每次我执笔写字画画,你都静立一旁,目不转睛,我便知道,你对能诗书习字也是向往的。”
乌椤奚作出被戳中心事一样的神情。
见他神色松动,沈黛帮他挽起袖子,教他执笔,“先从自己的名字开始写。”
笔尖落上笺纸,她提笔写下“卯鹿恒”三个汉字,阿鹿看着她的动作,一笔一画模仿。
沈黛往前探了探头,道:“走笔再稳些。”
面前人不知为何,手像是不听使唤似的,写出的字不比螃蟹爬好看多少,沈黛无奈一笑,手绕过去,握着他的手。
狼毫划过纸张,传来细微的“沙沙”声。
沈黛搁下毫笔,将写着“鹿”字的纸张拿起端看。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鹿’寓意幸福健康和长寿,你的父母定是希望你此生安康,一生平安顺遂。”
乌椤奚笑了笑。
幸福,健康,长寿……这些词,与他统统不沾边呢。
“公子此话误了,我的父母并不是这么想的,鹿在我们楚人传说中,是从生下来被遗弃的生灵。”
沈黛手中动作顿住,缓缓扭头朝他看去,烛光渡不进他眼中寒潭。
“抱歉,我竟不知……”
乌椤奚给她递了盏雪椿茶,笑道:“公子,阿鹿给您讲个故事吧。”
琥珀色的茶水在杯中晃荡,映着少年颠倒的面容。
“南楚有一位远近闻名的蛊师,蛊术高绝,不少楚女都对她芳心暗许,可他却迟迟未娶亲。”
“有次,他入山中打猎,误入猎户陷阱,被一狼女所救,那蛊师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她,将她带回家中,给她自己能给的一切。”
“可那个狼女,她不爱蛊师,一心想要离开,逃了一次又一次……公子,若您是那个蛊师,你会怎么办?”
他转向沈黛,那双炽热的眼神对过来时,沈黛心脏漏了一拍,久久沉默不语。
“他会……放她自由?”
少年勾起的眼角眉梢仿佛在笑,却不见丝毫笑意,“不,蛊师为了留住狼女,将她一次次抓回来,一把火烧了整座山,杀死了所有与她亲近的人……他说,只有这样,狼女才会永远留在他身边。”
全身血液一点点冷下去,沈黛死死盯着他双目,脑中像有什么东西轰然坠跌。
“狼女生下了一个儿子,一个孽种,那个孩子亲眼看见,父亲把母亲关到阴暗的密室,用铁链锁起来,看见母亲咬下父亲的手指,骂他是畜生。”
“孩子对父亲说,母亲看起来好像很痛苦,父亲说他错了,只有相爱的人才会这般彼此折磨。”
“那个孩子当时很小,他出生后有很多不懂的事,这是第一件。”
乌椤奚闭了闭眼。
母后逃出楚宫时,在河里呛着泥水生下了他,母后说,本想将他溺死在水中,可他却浮了上来。
不过一念之间,母后留下了她,取名卯鹿恒,意为“被遗弃的孩子”。
那时,他明明记得母后很爱他,可后来,他们被接进了华丽的楚宫,这里的人说他是尊贵的公子,说母亲是庄王最宠爱的王后。
宫里的人变着花样讨好他,送他夜明珠当弹弓玩,他很高兴,可母后似乎不那么高兴,她变得歇斯底里,像野兽般嘶吼着,骂他是贱种,恨不得吃下他的肉。
后来他想明白了,母后依然爱他,只不过爱的方式变了。
可他觉得不够,于是他趁着父王不注意,时常偷偷去找母后,让母后咬下自己的肉。
那种真实的痛感,让他觉得,自己是被爱着的。就像庄王,喂他喝毒酒,在他身体里下蛊,让他离开楚宫过着野狗般的生活,也是因为对他的爱。
所以,太子达,他唯一的堂兄弟,还有现在的楚王,也就是他父亲的弟弟,他的叔父——他们根本不通情理,一直在误会他。
他囚禁太子达,拿走属于他的一切,还让蛊虫啃噬楚王的五脏六腑,让他痛苦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变成行尸走肉,是因为他关心他们,体贴他们……和爱他们。
太子达拥有得太多,他不懂珍惜,是个不懂爱的畜生。而楚王,杀兄夺位叛国,这样的猪狗也一定不知爱是什么滋味。
那,便让他们好好体会一下罢。
茶水渐凉,笺纸上墨迹干透,故事也讲完了。
乌椤奚没有去看沈黛此时的样子。
听了他的故事,任谁都会害怕,会想要逃离……人们眼里的惊恐的惧怕,他已经看腻了。
一双胳膊从身后环住了他的肩膀,几滴清凉在他脖上溅开。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她嘴里重复着这样的话,伏在他肩头,像一只受伤的惊鹿。
啊,她又哭了。
乌椤奚闭了闭眼,感受她身上的温度,还有滴在脖子上的凉意。
是了,你这么聪慧细腻,一定听出来了,这是我的故事。
不过,还有件事你不知道。
我此生第一件窥不透的是爱,你是第二个。
我不懂为何有人如此爱管闲事,对所有人无差别地表示善意,将所有人的痛苦加诸己身。
为了弄清楚为什么,我决定,换一种玩法。
我想照着你的样子,试着过正常人的生活,成为一个乖巧良善的正人君子。
希望你这位好老师,能给我想要的答案,教会我那些我从前不明白的事。
毕竟,我很有耐心。
①锻银相关内容出自《有温度的手艺:中国手作人的世代传承》(周卫平、曹诚博 著)
②“硼砂与硝石同功,柔物去垢”出自《本草纲目·石部》“硼砂……柔物去垢,杀五金,与硝石同功,与砒石相得也。”
太子和楚王:这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作者:心疼儿子呜呜呜(泪奔)
女鹅和儿子都是伤痕累累的人,两人的相处路线是彼此救赎彼此取暖。
但黛宝跟阿奚不太一样,她心里装了太多,相比于阿奚全身心的爱,她留给他的少得可怜,所以阿奚最后一定会发疯的(对不起先埋个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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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受虐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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