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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因为失去了,才懂得什么是珍惜。

回想起上一世,他们好像是在宋砚书成年的后一天回的中国。

那时刚赶了一天飞机的宋家人以及渔歌,都因为奔波劳累而倒头就睡,没人在意宋砚书的等待,也没人知道,那晚宋砚书被人打到头脑发昏,内心挣扎到崩溃哭泣。

渔歌的声音沉了沉:“会回来的。”

-

银白色的月光缓缓流淌在地板上,照亮了静悄的墙角,窗外枝桠的影子洒下,跟随微风的律动晃动着身体。

轻音乐混着微醺的晚风,醉人分外。

床榻上的少女睡得比较安详,眉头舒展,浑身放松,葱白如玉般光滑的手交叠着搭在枕头上,她呼吸平缓,已然睡熟。

这晚,没有惊涛骇浪的情感波折。

只有与少年的第一次邂逅与为数不多的和谐共处。

春雨绵绵,阳光洒在人身上暖暖的,经过花园时,喷泉水给她来了次洗礼,水打湿了她的肩头,那是她第一次来到宋家。

那时宋祁正跟朋友们在外没回来,悄然的别墅透露着股别样的安详,一位少年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画着画,他体态很好,背打得很直,身形很薄,像是一个坠入凡间的天使,与人间格格不入。

干净,是她见到他时的第一感觉。

他太干净了,以至于当他主动向她打招呼时,她都没反应过来,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盯着少年的脸不放,目光也跟随着少年不断移动。

那时是渔歌与宋砚书的初遇,恰巧那时光影交错,将面前的少年勾勒出暖黄色的一圈身形,显得他的模样缱绻又柔和,那一刻,渔歌几乎要陷进这个温柔乡的假象中走不出来。

还记得宋砚书是她在宋家见到的除宋母之外的第一个人。

还记得渔歌那时对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哥哥抱有别样的情感,以至于每次当他靠近,她就会乱了方寸,只是那年她年纪小,自以为是地将这份不该有的悸动错认成了担惊。

所以,她从一开始,或许喜欢的就是宋砚书。

第二次,是在放学后的雨天。

那个时候渔歌很不愿意跟宋砚书在一块儿,不愿跟他一起回家,碰巧那天司机叔叔请假,他们要自己回家。

在校门口的报刊亭等了许久,雨势也不见小。

烟雨蒙蒙中,也不曾见到等待的少年的身影,那时渔歌十二岁,在宋家被宠着,她也没自己真正记住过回家的路,而且雨势愈发迅急,她眼眶也被蒙上了一层水雾。

心中的不安感愈发强烈,凉风呼呼喝着,灌进校服的空隙,渔歌被冻得瑟瑟发抖,她蹲下身体,两只手紧紧抱住自己,将脑袋埋到最下面。

宋祁哥哥是不是不要她了……

她胡思乱想着,心里也更加不明朗。

恐惧,席卷了她的全身。

她独自一人在那儿等了半个多小时,眼见依旧淫雨霏霏,渔歌接过热心的报刊店老板递来的雨伞,刚刚撑起准备尝试自己寻找回家的路。

但就在这时,一把雨伞出现在了她的头顶。

十二岁少年的身体没有那么壮硕,但在这一刻,却是无比的高大。

手中的雨伞掉落在地与雨水混为一谈。

渔歌眼眶滚烫,泪水在打转,她下意识咬紧上唇,眼前模糊成一片,但隐约能看清少年的脸。

是宋砚书来找她了。

是她讨厌的,爱欺负的宋砚书来找她了。

而自始至终,她等的那个人也没出现。

“我哥刚刚去图书馆给你买了最新出版的《病隙碎笔》,还没来得及接你,所以让我先来找你。”

这是十二岁少年撒的第一个谎言。

直到好久好久之后,渔歌才知道。

原来那本她一直小心珍藏着的《病隙碎笔》是宋砚书冒着大雨跑去书店给她买来的,而宋祁也并不是给她去买书,而是在跟朋友们在篮球场打球说笑。

他自始至终没想过要去找大雨中等他的渔歌。

对她好的,只有那个笨蛋,宋砚书。

她最该爱的明明只有这个傻小子。

但画面一转,渔歌重生回来,却发现曾经一直在原地等待她回头的宋砚书不再站在原地徘徊,他的身边有了新人,那个人是阮津甜。

他变了,不再只对她好了。

宋砚书的笑容不是只属于她一个人,他面对阮津甜时笑容明媚灿烂,就连阳光都要逊色几分。

她尝试呼唤他,却发现他们之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层屏障。

泪水无声滚落,打湿了枕头。

惊醒后,渔歌拿出手机,找到与宋砚书的聊天框。

给他发了条消息。

【一直陪着我好不好?】

上一世她拒绝的爱,是她这一世的穷追猛打。

因为失去了,才懂得什么是珍惜。

-

美国学校放学很早,下午两点半,渔歌看完影片从教室走出来,她一身随性的红色连帽卫衣外套,搭配喇叭牛仔裤,很好地显示出了她身材的优越性,腿长,身形薄,用金色鲨鱼夹夹起的一头乌发特别浓密,衬得她头型很圆。

她戴上耳机,拉上帽子,戴着口罩,与周围纷扰的人群格格不入。

她不怎么爱交外国朋友,不为别的,就是懒得说外语。

她是中国话的死忠粉!

刚才蓝牙不小心断开,重新连接的时候,渔歌一个没注意路,迎面撞上同样戴着耳机的少年。

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摘下耳机向对方说抱歉,也是这时候,他们的目光对上。

面前的少年留有一头金发,是三七侧背发型,全身是一套美式立领运动服,少年剑眉星目,英气逼人,却是琥珀色瞳仁,拽得不纯。

渔歌目测这人大概一米八左右,毕竟她一米六五,看着他还得微微仰头。

“你好,我英文名是Alex,本名陈时,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叫Moon,本名渔歌,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月亮?很纯洁的名字,渔歌渔歌,很欢快的感觉。”

一同走出校门,美国校园外总是透露着股祥然,光影交相辉映,绿叶掩映,车流不疾不徐,微风拂面,枝桠左右张望。

自从来了美国,上学放学渔歌都是自己骑自行车回去的,只是偶尔她不想骑车,所以家里就会派司机来接她放学。

陈时也不知是不是刚好跟她顺路,一路跟她畅聊,而渔歌也为了迎合陈时的速度,只轻轻推着车向前进。

走到一栋小洋房前,渔歌的手搭在黑棕色的,雕刻精美的栅栏门上,向陈时告别,他们没有加联系方式,但这次不期而遇的邂逅,却实打实的让人感到心情愉悦。

进到洋房里边前,有个前院,那儿有绿意盎然的草坪,在阳光下绿得发光,草丛之间,有一团毛茸茸,圆乎乎的小白肉球。

渔歌将书包放在桌上,脚步轻缓,而后一把扑到草坪中将小毛球抱进怀里,那是她养的兔子,品种是美国长毛垂耳兔,小家伙滚圆滚圆的,却始终小小一只,由于毛发过长,因而不仔细看,真的会误以为它是只毛球。

所以它的名字就此而来——毛球。

“球球,姐姐回来啦,你在家有没有乖乖听话呀?”

她抱起兔子往家里走,刚打开门,她就因沙发上坐着的人儿而怔愣在了原地。

与梦境中的画面近乎一样。

白窗帘,木地板,以及坐在沙发上安静画画的少年。

“宋砚书……”

少年闻言停下手中的画笔,望向声源处。

确认了那张她心心念念的脸,渔歌难以置信,甚至误以为自己是梦境,可怀中毛球火炉般的身体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这不是在做梦。

宋砚书真的回来了!

但轻灵不是说,原故事不会发生改变的吗?

难道说,这仅限于她吗?

现在她顾不得那么多,像是被磁铁吸引,她不由分说地跑到宋砚书身边坐下,怀里的小家伙抬起脑袋四处张望,轻轻一跃,竟进入了宋砚书怀里。

“你怎么来美国了呀?”

宋砚书轻笑:“你不是给我发消息说想让我陪着你吗?”

笑意漫上眉梢,她心中甜腻,耳根粉红:“那你就真的来陪我啦?你不用上课吗?”

“台风,停课一周。”

“真好。”她脱口而出。

怀里的小家伙蹭来蹭去,才终于获得宋砚书的注意,他将毛球捧在手心,富有骨感的手修长白皙,骨关节却又粉红,很养眼。

渔歌盯得入了迷,目不转睛。

宋砚书即将再一次成年了。

那这一次,他们的故事真的就要开始了。

“这是电动毛绒玩具吗?”

渔歌嗤笑出声,伸手揉揉小家伙顺滑的毛发:“什么啊,这是我妹妹,叫毛球,你看,它是不是很乖?”

“嗯,是很乖。”

几分钟后,远在中国的周杳收到了一条来自宋砚书的消息——

【你姑姑。】

配图是一张兔子照片。

周杳:?

-

来到这个小说世界已有十几年之久,阮津甜却越发想念自己的父母,如今他们在异世界,不是手机通讯所能触及的距离,纵然在这个世界,有她心心念念的宋砚书。

可她也知道,自己始终在做无用功。

她不知道怎样能回到自己的世界。

在这里,她有爱她的父母,可父母从来都不会花时间陪伴她,他们只会拿钱安慰她,刚开始,因为突如其来的经济自由,使得阮津甜在心里上稍稍有些安慰。

可十年如一日的所谓慰藉,却逐渐轻如鸿毛。

“妈妈,你们今晚也不回来吗?”

正在门口换鞋的阮母动作一顿,温雅的脸上闪过一丝愧疚:“抱歉啊宝贝,爸爸妈妈这段时间实在太忙了,你要是无聊就去商场逛逛,钱爸爸妈妈给你报销。”

“可是……”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

这回,阮母是彻底走了。

望着紧闭的大门,她心中一沉。

回到房间,阮津甜拿出画笔,随意勾勒两笔,外形初现,但那张脸仍旧没有下文,粗略翻阅画册,有身无脸的人物数不胜数。

她想念父母的时候就会画一张。

但时间久了,她根本记不住父母的模样了……

也不知她现在穿越到了小说中,原世界中的她是不是也在被另一个人给替代。

她并不觉得自己有像其他书中的穿越者那般因为可以攻略心爱的男主改变结局而喜出望外,反而在一次次碰壁中徘徊妄图放弃。

可老天也没给她放弃的机会……

她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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