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繁之跟在姜凌身后,情绪很高。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就算野草籽和青苔把她昂贵的靴子弄脏了,她也没有半点嫌弃,反而十分新奇地左看看右看看,时不时低头拨一拨旁边的草,问姜凌那是什么。
姜凌一一解答后,迎来的就是季繁之崇拜的目光,“你好厉害啊,什么都知道。”
“并没有什么,在这里时间久了,就知道了。”姜凌淡淡回答,嘴角的弧度却扬起了一些,不注意看的话,很难发现。
人嘛,毕竟还是喜欢听好话的,尤其是季繁之容貌出色,被这样的人夸,很难不高兴。
季繁之笑着继续夸赞,“那也非常厉害。这么多的名称,光是记下来就不容易。”
她们此时走在一处左边靠着水塘的田埂上,两边野草很多,水塘靠岸的一侧更是长满了长长的草,还有些是橙黄色的,形状像是一个个火腿肠,季繁之好奇问,“那是什么?”
“香蒲。”姜凌回答,“就是蒲草。”
所谓“蒲草韧如丝”,这些草因为韧性足够,所以古代时常常被劳苦人民割下来用作房屋的建设。
姜凌过来这一趟就是割这种草的,还有芦苇,虽然初夏时水塘里的芦苇还没有长得很高,但是对于只是修补房子的姜凌来说,很足够了。
她小心地靠近水塘,初夏时水位挺高,还好她的镰刀也足够长,向下轻轻一割,很快就抱上来很多蒲草和芦苇。
季繁之也想帮忙,但是她没有镰刀,来的时候姜凌就和她说了,她很穷,所以只有一把镰刀。
“你去四处转转吧。”看出季繁之想要帮忙的心,姜凌抬头说,“我马上就割好了。”
季繁之不愿意,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她好歹是个帮工,怎么能丢下雇主自己跑了呢,坚持陪着姜凌。
虽然她什么也不会做,只能干站着。偶尔在姜凌割完草时过去把那一捆草接过来放在田埂旁边。
蒲草很有韧性,带来的结果就是一根细细的草,杀伤力却十足,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容易就会被草茎割伤。
为了以防万一,姜凌来时带了两副防割手套,是她特意从镇里五金店里买来的,这会子她和季繁之都戴上了。
她很注意,所以没有被这蒲草伤到分毫,但是季繁之不懂把草抱上去的时候要躲着点,所以手腕上不小心被划了几道小口子。
虽然不太疼,只是留下了红痕,但是季繁之细皮嫩肉的,那些红痕看起来就格为触目惊心了。
姜凌三下五除二割完三大摞草,就收了镰刀。
季繁之问说,“这就够了吗?”
“够了。”姜凌多看了一眼她手腕上的红痕,就收了镰刀。
体验生活而已,何必那么较真。
她把割好的蒲草扎成捆,放在一边。
季繁之询问,“不用把这些草拿回去吗?”
“先放在这里,没人会拿的。等一会再让人帮忙带回去。”
姜凌回答完,把镰刀收好,背上竹筐,和季繁之说,“跟我来。”
季繁之赶紧跟上去,看见姜凌绕过了两个田埂,到了一处小水洼边上。
此时那里聚集了不少的小孩子,有十几岁的,也有很小看起来不超过十岁的。
人人都拿着一根木棍做的钓竿,神色非常紧张地看着水下。
季繁之非常好奇,凑到姜凌边上,“她们在干嘛?”
“钓鱼钓虾。”百岭村的设定非常杂乱,本来按照这个地方的地理环境,不该有小龙虾和螃蟹的,但是偏偏这里就有。
姜凌第一次看见村里的小孩抓了几十只帝王蟹和大闸蟹回去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眼睛有问题。
虾和虾蟹身上没有丁点肉,还要耗费大量的油盐和调料来处理,又浪费钱又吃不饱,村里人都不喜欢吃。
只有无人看管的孩子们特别享受那种垂钓的乐趣,家里受宠的孩子,钓上来以后带回家去,让家里大人帮忙烧来吃。
野钓是很有趣的行为,季繁之好奇地看着小朋友们在那里捧着木棍,其中有一个很健康强壮的女孩,看起来年画娃娃一样很可爱,莲藕般白胖的双臂捧着钓竿,眼睛盯着水面不动,突然,她手持的钓竿上,那原本笔直的黑线被重重拉得斜了一下,那样就是钓到了。
枯木棍做的钓竿一甩,青壳虾就被甩到了岸上,身子猛地一退一缩想要像在泥水里那样,迅速蜷进去躲藏,然而在混浊的水中这一招适用,在岸上可就不好使了。
刚才还拿着钓竿的女孩迅速把钓竿抛回水中,然后蹲下来猛地一扑,就把沾了一身土的青虾给捉到手了。
“哇!岩姐真厉害!”女孩的身手很快得到其她更小点孩子的崇拜。
女孩十分得意地把青虾放进自己带来的竹篓里,然后拍拍手上的泥,打算继续去拉钓竿。
眼看着她蹲回去,姜凌适时出声,“青岩。”
这就是表姨家的小女儿了,六岁多快七岁了,算起来和姜菱是远房的表姐妹关系,因为年纪最小,家里人都宠得没边了,小姑娘不喜欢被拘束,就爱四处跑着玩儿,常常四野里疯跑,每次表姨喊她吃饭的声音都能在整个百岭村上空回荡。
“哇!表姐!”看见她,名叫青岩的女孩很明显非常高兴,虾都不钓了,钓竿一丢就往她这边跑。
小牛犊似的风风火火直冲过来,姜凌及时闪避,才没被这小姑娘撞到。
“表姐你又躲我。”青岩小姑娘嘴上抱怨,脸上都笑成一朵花了。“表姐,表姐,我跟你说哦,最近用你说的方法,捉了好多蝎子蜈蚣呢,我还抓了四五条蛇呢!我妈都没有我捉得厉害,还有啊,我最近捉了好多虾蟹哦,都养在我家前面的小池塘里呢,你要不要啊,要的话我给你好不好啊……”
小姑娘脸蛋红扑扑的,小嘴叭叭叭地说了一堆话,边说边背着手,明亮的眼睛黑葡萄似的,十分期待地看着姜凌。
她最喜欢这个表姐了!人长得特别好看!懂得又特别多!虽然妈妈常说表姐命不好,不让她多和表姐接触,但是管它呢!
姜凌掏出一块棉布,小姑娘太活泼了,脸上都是汗,又沾了泥,脸上一道道的都是黑痕。
替她擦干净脸后,问她。“你妈妈呢?”
“在收小麦。”青岩小姑娘高兴地抓住她的手,如实回答,听见姜凌先问她妈而没有首先回答她的问题,还有点伤心。“表姐你怎么只关心我妈妈呀,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一般人听见孩子的这些童言童语,就算不要她的东西,也会哄两句再拒绝她的好意,姜凌却不这么觉得,直接拒绝说,“你自己留着吧。”
她拒绝得如此干脆,青岩小姑娘十分伤心,嘴一瘪就要哭,眼睛瞄到她身后的季繁之,忽地眼前一亮,连哭都忘了。
拽住她的衣服,小声说,“表姐,那里有个漂亮姐姐哎。”
小孩子天性喜欢亲近漂亮的东西、漂亮的人,青岩小姑娘作为掌上明珠,尤是如此,看见季繁之,眼睛就挪不开了。
小孩子的声音,比较尖锐,就算她故意小声说话,声音又能多小,季繁之和她们靠得近,当然听见了,立即对她绽放一个魅力十足的笑容,挥手说,“你好啊。”
小姑娘当即红了脸,死死拽住姜凌的衣服,特别害羞。
姜凌努力想把她从自己身前拽出来,但是青岩小姑娘格外害羞,毕竟她长这么大,除了姜凌,还没和其她的漂亮大人说过话呢。
青岩小姑娘敦实得很,从她藕一般白胖的手臂上就可见一斑。
而小孩子骨头又特别脆,姜凌不敢用力,小心地拽了半天没把人拽出来,于是回头看了一眼还在发射十万伏特电压的人。
季繁之小时候起就知道应该怎么笑才会把自己的魅力发挥到最大,毫不夸张的说,从小到大,从三岁小孩到耄耋老人,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的。
还在努力释放魅力,就接收到了姜凌冷淡的眼神。
她毫不怀疑,如果眼神可以变成刀子,那她现在身上就有好几个窟窿了。
赶紧收拢了笑容,一本正经说,“我只是在和小妹妹打招呼。”
姜凌没有回话,收回视线,目光重新回到抱住她的小姑娘身上,“青岩,我找你妈妈有事,你先放开我。”
姜凌用了点力气才把小姑娘从怀里挖出来,她不太喜欢和人太过亲近,尤其是青岩小姑娘太活泼了,火炉一样,浑身都是汗,她刚刚洗干净的衣服,都被蹭黑了。
青岩小姑娘还是很害羞,到底不再找姜凌要抱抱了,听见姜凌说要找她妈妈,赶紧叮嘱自己的小伙伴帮忙看着她的钓竿,然后自告奋勇要给姜凌带路。“表姐,我带你去,我妈妈在山坳那边的麦田里呢,那里特别特别大,很难找的!”
百岭村的田地大多是从山地里开垦出来的,一重山隔着一道沟,如果不是熟悉路的人,是不容易找到。
姜凌点头,“好,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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