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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魔教篇2

天可怜见的,我马不停蹄跑了一天一夜,连那匹可怜的矮种马都翻白眼吐舌头了,我都没能见到圣女那小丫头和胖虎的踪迹。

这不可能!

圣女好歹是先跑了几天的,追不上倒也正常,但少教主也就比我早了半天。他那匹心爱的马驹我也知道,叫什么“乘风”,一个很酷炫的名字,但那种血统尊贵的高头大马,更善于短途冲刺和战场拼杀,用来翻山越岭还真跑不过专用来运货的矮种马。

要说跑岔了路也不可能啊,从我们魔教总坛到第一个还算富饶的城镇,唯有这一条官道,少教主的马连长途都跑不了,更别说跋山涉水走密林的小路了。

难道我漏掉了什么?

我停留在官道旁的一处茶摊边,把那匹累麻了的矮种马交给摊主的儿子,给它喂点草料歇息下,自己则坐在半旧的长凳上,让摊主上了一壶大叶子茶,努力回忆赶路途中,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被我略过了。

我记得昨晚月黑风高,我骑着小马“得得得”的,一路绝尘而过的时候,好像是听到了一些诡异的声音,像是风吹树叶的响动,但如今仔细想来,又像是有人轻轻呜咽哭泣,又或者是路边的野猫叫……

卧槽,这是什么《聊斋志异》的剧情?

正在我仔细回忆,那个女鬼般的哭声和少教主声音到底有几分相似的时候,就听到耳边一声暴喝:“你找死!”

来了,来了!在江湖混的标配,路遇斗殴事件 1!

这种事情有多常见的,那就是茶摊的老板和他十来岁的崽儿,一脸淡定地看着两三个大汉围住了矮桌前的一个男人,还有心情和空闲把自家锅碗瓢盆都收起来。

韩非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侠以武犯禁。

公权力的缺位,必然导致私权的无限扩张,大侠就是这种情况下必然的产物。所以,越是繁华的太平盛世,侠士反而越没有发挥空间,等到了我所处的现代社会,大侠就只存在于舞台和武术招生班的宣传简章上了……想当大侠?先看看罗翔老师的刑法课去吧!

大侠的存在,对平民百姓来说,就是饮鸩止渴里的“鸩”,他们是主持正义的解药,也是证明世道不公的毒/药。

哦,犊子扯多了。

我暂时把招人嫌的胖虎忘在脑后,反正他都哭了一晚上也没事,再让他多吃点苦头,更好劝回去。我一边用陶碗喝凉茶,一边饶有兴致地看别人打架斗殴。那三个大汉来者不善,手上都有家伙事,但看衣服却瞧不出门派出身。

这样的才麻烦,若是统一制服的,多半都是大门大派的弟子组团办事。而那些大门派在江湖混,素来混的就是一张脸面,所以做事讲究得很,哪怕是寻仇都要师出有名,甚至提前邀约。

但这种小混混武人,可就百无禁忌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用的出。

被三人围住的男人仍旧坐着喝茶,颇有几分深藏不露的大侠风范,但旋即便破了功。当那柄精钢大刀一声招呼不打,就往男人头上劈之时,他灵敏异常地扔了茶碗,就地一滚,险险避过了这一刀,而本来就不结实的木桌则代替他当场散了架。

于是乎,我便端坐于茶摊上,面无表情地观看了一场在泥地上各种闪转腾挪的好戏,这男人活泼得就像一只刚放出门的二哈。姿势动作毫无章法,脸上却露出狗子般的警觉。

他的扮相本就不讲究,胡子拉碴的,头发也没梳好,衣料款式更是普通,如今在泥地里滚了一圈,愈发像是谁家散养的土狗了。

好在这一番下来,他也没受伤,倒把三个壮汉累得喘气。看得出,这三个壮汉不是名门出身,只会一些粗浅的外家功夫,仗着一把子蛮力和手中的精钢兵器逞凶罢了。

但事已至此,不继续砍人是不现实的,大哥好歹也是要面子的,人在江湖活的就是一张脸皮。他们略加休息,便又举起大刀冲去。男人在地上又打了个滚,眼看着就滚到了我的脚边,他抬起头,用那双格外有神的大眼睛盯着我瞧,和我“深情”对视了三秒。

在这三秒里,我仿佛从他眼神里读出了太多信息量,以至于我觉得那是自己的幻觉。

那三个大汉显然不在意误伤他人,茶摊的老板父子早就躲了起来,饮茶的客人们也作鸟兽散,唯有我一人坐在那里格外显眼,他们砍向我的大刀也没有分毫停顿。

哦豁,倒是连我的性命都想要了去?

啊呸!咸鱼不翻身,你们当我是塑料做的!反抗不了变态教主,我还带不过你们几个小混混!

我刚想抬手,便感到身上一沉,那狗子……啊不对,那个男人扑了上来,搂住我的腰就在泥地上一同滚起来,那一瞬间,我就感觉有一辆装满水泥的卡车向我迎面驶来,一股蛮力大到我根本反抗不急。男人抱着我滚落在地,再次避开了刀锋,接着毫不犹豫接着将我推开,自己朝另一个方向逃跑。

说实话,当时我确实有些反应不过来,一则是不敢相信对方手劲那么大,一则也是没感受到什么危险和恶意。然而,当我半躺在泥地上,看了看我那一身低调奢华的云锦料子,再摸了摸脸上黏糊糊的泥巴,双手抑制不住地颤抖了起来……

你们知道这件云锦有多贵吗?!

你们知道一个可怜的社畜每天辛辛苦苦冲KPI,就为了过年发点奖金买好衣服穿有多么艰辛吗?!

你们知道出任务回去后,找左护法报销差旅费有多难吗?!

卧槽,你们都去死吧!

……之后的武打戏份就先给诸位读者省略了吧,反正场面十分残暴,以至于“狗子”都不忍直视地喊道:“大哥,大哥,算了算了,再打就打死了。”

呵呵,打死就打死,反正老子是魔教的,弄死还能多三个KPI指标!

当然,这只是气话罢了。就像之前所说,我并不喜欢杀人,除非别逼无奈,否则在没有同事在场的时候,我为什么还要创收KPI?笑死,咸鱼是绝对不会让老板沾到一丝便宜的,加班是不可能加班。

于是,我只把那三个壮汉打了个半死而已。看到那三个鼻青脸肿的倒霉蛋躺地上了,我这才感到从前天教主训话起的那股胸口郁气慢慢散去。拖了一张小板凳坐下,活像是山大王似的,拍了拍桌面,冷声道:“说说看,你们怎么回事,敢骗我就弄死你们!”

没错,就是要拿出我们魔教那种一言不合就诛你九族的恶人气势来!

在三个大汉和“狗子”的描述下,我大致还原出了事情始末:三个大汉的大哥昨日成亲,娶了个好看的新娘子,结果狗子跑来偷走了人家大嫂。

这还不被追着砍?这要是换做我们魔教,现在都能剁成肉泥喂蝎子加餐了。

我默默看向了狗子,狗子就不是个爱干净的讲究人,知道我嫌弃他浑身泥水,便干脆坐在地上,指着那三个壮汉苦笑道:“我可没偷人老婆啊,是那姑娘自己想跑,我就帮了一把。”

“……那人家姑娘为什么想跑?”我无语问道。

狗子无所谓地耸耸肩:“那谁知道?我就是去蹭一顿婚宴吃食,结果被他们家打出来,正好看到新娘子要跑,姑娘人好,之前看我可怜,叫婢女给我打包了酒菜,我想着就顺手帮一把。”

我沉默片刻,又看向三个壮汉:“你们大哥谁啊,这姑娘莫不是你们强抢的?”

“要不得啊,大侠!”三个壮汉哀嚎道,“我们大哥是伏虎门的老大,但伏虎门可是在蜀山派地界,谁敢在蜀山派门下强抢民女?我们可是规规矩矩的正派人士,大嫂也是请媒人正儿八经说聘,八抬大轿娶来的。”

“放屁!”我说着就砸了一个茶碗在他脚边,“正派人士?正派人士你们连路过的我都砍?”

“我们这不是以为……你们是一伙的吗?”大汉期期艾艾地回答,我差点被气笑了。

不过说到蜀山派,这是个武林中出了名的大门派,属于江湖中无论出什么大事要开会,都得记得给他们寄一张请柬的豪横门派,地处四川,是道教的分支,不过相比于成为武林霸主,蜀山弟子可能更想得道成仙。

因为是道教分支,所以蜀山派的道长们并不热衷于江湖事务,以至于虽然它离我们魔教直线距离最近,却能咸鱼到完全打不起来,戳一戳,都不带动一动的。

但这不代表蜀山道长们好欺负,上一代老教主就曾经杀到蜀山头上,差点没被蜀山的陆老掌门弄死,之后魔教就不太敢去招惹蜀山,蜀山也没兴趣惩恶扬善,只要不去他们地盘上撒野,道长们啥事不管。

他们大概能用“道系三连”的表情包来概括:关我屁事,关你屁事,滚!

江湖上这些爱恨情仇,可能在道长们看来,甚至没有他们山上的大熊猫好玩。

所以,蜀山派地界上的小门小派非常多,因为道长们根本不管,但他们却没有一个敢乱惹事,因为这群道士动起手来很凶残。

如果伏虎门真在蜀山派脚下,那还真不可能是强抢民女,只能是狗子多管屁事。

“怎么能说我多管闲事呢?”狗子仿佛能看出我在想什么,立刻为自己辩解道,“她请我吃饭,我帮她一把,这叫公平交易。”

我眯着眼看他:“那我现在救了你,你又打算拿什么来换?”

“可我刚才……”

“云来商行的暗纹云锦,你知道一尺多少银子吗?”我核善地看着狗子,微笑着,心疼我户头的余额,寻思着今年魔教能发多少年终奖。

狗子睁着有神的大眼睛,傻愣愣地看着我,大概他既不知道云锦的价格,也不知道自己该从哪里弄来钱赔我。

“可我那是为了救你。”

“你看我像是需要你救的样子吗?”

他沉默了,我也沉默了,我和狗子无言相对,夕阳的余晖照耀下,显得我们两个就像纯种的二百五。

唉,我叹了口气,我和一只人形二哈较劲干什么呢?这里离附近的城镇尚远,何况我还要去找胖虎,不可能往前到了城镇,洗澡换衣服之后再走回头路,到时候城门关了,又耽搁一天。

万一胖虎凉了,我也就凉了,虽然我觉得能练到回雪心法五层的小少爷凉不了,那功法自动防御还带保温的,顶多考虑他会不会饿死的问题,但左右人三天不吃饭也死不了。

“你们可以滚蛋了。”我冲那三个壮汉随口喊道,起身准备牵马往回走。

一方面去找胖虎的下落,另一方面,我记得赶路的时候,看到路上有农庄和池塘,看着干干净净的,在那里清洗一番也行。

眼看着狗子也要跟上来,我板下脸补充道:“行了,衣服不用赔了,你也滚蛋。”

“……”狗子顿了顿,落寞地又坐回泥地上了。

刚刚良心有一点点痛的我瞬间冷漠,无他,太脏了,喜欢滚泥地的狗子不需要同情!

*蜀山派为架空门派,不是安徽的蜀山,是四川的蜀山,不过四川蜀山上有没有大熊猫和道长们,我是真不知道,反正是架空。

*本文有点慢热,多谢大家支持

*另一篇预收小甜饼文——

《把龙神当蜥蜴养之后[ABO]》

文案:普亚帝国的卢卡公爵用一把宝石匕首,从熊孩子手里换来了一只正被虐待的珍奇蜥蜴,金眸金鳞,只是看着奄奄一息,半点不漂亮。

毫无养宠经验的公爵脑子一热,就把这只蜥蜴带回了家,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这只倒霉玩意儿养的白白胖胖,每一块鳞片都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只不过——

养宠达人:你们家蜥蜴……喂布丁和香煎小羊排?还爱喝葡萄酒?

帝国神官:神特么蜥蜴,这是条巨龙!

卢卡公爵:巨龙?(看向某个地方)哪里“巨”了?

龙神毗卢姆斯一直活跃在和深渊恶魔战斗的第一线,中招后变成巴掌大小,被人类当珍奇物种抓了,还被人类幼崽虐待。

龙神对此很淡定,他都活了几千年,不至于和渺小的人类计较,直到他被捧进一汪清甜的月桂信息素中,龙族预言中的“净化者”将拯救龙神于危难之中,并彻底击破深渊大魔,所以,就是这个人类吗?

*小甜饼,HE,1v1双洁。

*几千岁智者包容龙神攻vs淡定摸鱼人类公爵受

*ABO,正文无生子,没有深奥狗血设定,预言中的命定伴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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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魔教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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