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烈撞击下,温芫连人带车往前蹿了一截。
惯性作用,头往后猛地一仰,“咔”一声从脖子处传来。
温芫痛嘶一口气,还没回过神,就听车窗外一声怒吼:“你他妈的有病吧?”
追尾她,还骂她有病?温芫脸色沉了下来,下车,正跟后车气势汹汹走来的人打了个照面。
那是一男一女,看起来像是一对情侣。男人看见她,却微微一愣:“温芫?”
“崔卓?”
温芫皱起眉毛,也很意外。
根据记忆,这个崔卓是原主的……
前男友。
还是青梅竹马的那种。
少年时期,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
崔卓出身普通家庭,相较于称得上小富之家的温家来说,是门不当户不对。
可“温芫”喜欢他,对他掏心掏肺,而在崔卓的刻意逢迎下,两人度过了一段很是美好的青葱时光。
可好景不长。大学时期,温家的公司因为市场冲击加上经营不善,资产大幅度缩水。而“温芫”的“废柴”之名也渐渐传开。
当时,崔卓是在国外留学,相比之前,眼界也宽了,越发看不上“温芫”。
他觉得她这辈子也就是当设计师打工赚钱的命,之前惹自己攀附的富二代光环也消散了,彻底对她厌弃。
很快,崔卓就把她甩了,在那边傍了个富婆。
可笑的是,当初他自费出国留学的钱还是温芫给的。
正愣神间,跟崔卓一起的女人也走了过来,夸张地惊呼:“哎呀,这不是盛家那个上门妻吗?!”
温芫皱着眉看了过去,居然又是老熟人:这不就是昨天大闹她婚礼的杨书雅吗?!
这也太冤家路窄了,温芫有些讶异地挑了挑眉。
她眼神扫过动作亲昵的二人,看来这个杨书雅就如同她自己所说,根本就是个把男人当玩物的富二代而已。
昨天还在婚礼现场对盛雁鸣死缠烂打,今天就换了个男伴。
但是温芫也无心同情盛雁鸣就是了——谁会同情把自己当垃圾的人呢?
杨书雅面带嘲讽:“怎么了崔卓,你认识这废物?”
崔卓恍然惊醒,立刻表忠心似的伸手揽住了杨书雅的肩膀:“书雅,她就是我那个初恋……”
杨书雅脸上难掩惊讶,随即笑出了声:“原来她就是那个窝囊废啊?笑死我了,你跟我讲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假的,还真有这种垃圾?”
温芫眸光沉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遇到了刻骨铭心的初恋,原主的情绪此刻在她心头疯狂翻涌。
“温芫”的情感感染了她,她不悦地看着杨书雅:“少说废话,把车的事儿解决了就赶紧走。你闯红灯追尾我,说说怎么办吧。”
杨书雅嗤笑一声:“我追尾你?你知道我的车多少钱吗?全球限量,把你卖了都赔不起!我没管你要钱,你还敢跟我要钱?”
她眼神满满恶意:“对了,你知道吗?崔卓以前跟我说过他的‘前女友’。”
崔卓脸色有点发白,扣着杨书雅肩膀的手指不自觉的收紧,直到听到杨书雅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才松开了手。
说起来,他当初也是电话里对“温芫”说的分手,那之后两个人连面都没见过。
时隔多年,猝然相遇,不知为何,他莫名起了一些类似心虚的情绪。
杨书雅靠近温芫,故作神秘:“他说他当年在国外,天天跟鬼妹出去花天酒地、纸醉金迷,都是他这个‘女朋友’给他付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涂着艳色口红的唇角勾起讥讽的弧度:“我记得那时候你家的公司已经在亏损了吧?听说你天天打好几份工,强充富二代养男人?温芫,你真不愧是海城第一废物啊~”
温芫的心剧烈地疼痛了起来。
这是属于“温芫”的情绪波动,是她十年青春的葬礼。温芫没有说话,默默地承受这一切。
崔卓的嘴唇发白,抖动了半晌,突然爆发似地冲她大吼:“是,我就是嫌弃你没钱,嫌你没本事!温家有钱的时候,你那么不争气,根本没有管理公司的天赋,家产全让你大姐接盘了!”
“何况现在你家没落了,我想要好点的生活有什么错?实话告诉你,我最恨你这幅沉默寡言的德行,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跟着你我得有多窝囊?!”
“温芫,你这个废物,对,你就是个废物!我没有错!”
崔卓仿佛是说服了自己一样霍然抬头:“你连给书雅提鞋都不配,就连盛家,在杨家面前也不算什么!你看你窝囊的样子,还去入赘,我呸!还好我没跟你!你还算什么女人?”
温芫脸色阴沉。
心脏疼得快要炸裂,让她失去了耐心:“说完了吗?”
杨书雅只当她强做镇定,冷哼一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请柬,丢到温芫身上:“对了,温家这个水平,应该没资格受邀参加这种级别的酒会吧?”
她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没关系,我让你见见世面。记得,别让我失望哦~”
说完,她不管呆立在一旁的崔卓,扬长而去。
崔卓眼神复杂,回头看了温芫一眼,随即转身追了上去。
温芫忍着心口的剧痛,回到车上。
她把车开到路边,呼吸沉重,等着这阵疼痛过去。
她跟杨书雅的争执已经让路口堵了好一会儿,但是周围人碍着杨书雅的豪车不敢贸然上前。
被撞的这是盛家的车,温芫叹了口气,看来杨书雅是不会付修车的费用了。
至于保险……少不得要惊动盛家人,到时候还要挨一顿排揎。
搞不好又要自己掏腰包。
她仰靠在座椅上,扬起手冲着阳光看着刚才杨书雅扔给她的请柬,上面鎏金印着:罗赛斯艺术鉴赏酒会邀您赏光。
右下角小字写明地点和酒会时间——7月25日晚八点。
三天后?
温芫皱皱眉,脑海中浮现了一段记忆。
罗赛斯……是这个世界中,著名的超现实主义画家。原主毕竟是学设计的,对此也有一些了解。
是画展?不……看杨书雅不怀好意的样子,应该没那么简单。
很显然,盛雁鸣招温芫入赘这事让杨书雅很没面子,她憋着劲儿想看温芫出丑。
那么这场酒会……大概率是会让她出丑的一个舞台。
温芫捏着请柬,指尖无意识地弹动。联系之前杨书雅说的话,这酒会可不是谁都能去的。这请柬,也应该算是宝贵。
为了看她出丑,杨书雅还真是够下本儿的。
去?肯定是有陷阱,保不齐又是一波群嘲。
不去?那不就是认输了么。
而她温芫,唯独不喜欢认输。
温芫嘴角勾起一个若有若无的笑容,纤细手指轻轻把鬓发撩到耳后。
一枚小小的耳扣在阳光下闪过一线光芒。
耳扣样子很独特,是一个被弯折的、外圆内方的铜钱,扣在耳骨上。颜色乌金,很有种古朴的韵味。
反倒是你,别让我失望才对啊……
杨书雅。
晚上盛雁鸣回到家,就见冷锅冷灶。
他恼烦地揉揉头发:“孙叔,搞什么?累了一天回家连口热饭都没有吗?”
孙叔撇撇嘴:“老爷让我们都别做饭,叫夫……温小姐做饭。”
他连夫人两个字都叫不出口,只叫温芫作“温小姐。”
“可温小姐到现在还没回来……也不知去了哪里。”
盛雁鸣第一反应是他老爸在搞什么——温芫怎么说也是他的妻子,又不是佣人。
可说实话,婚礼后他冷静下来,也有点后悔自己头脑发热招了个废物赘妻回家。只为了羞辱杨书雅,少不得自己要被海城豪门圈当成笑柄。
一腔怒意就这样迁怒到了温芫头上:“给她打电话!一个入赘的,真把自己当太太了?!”
谁也想不到,温芫此刻正在破败的城郊。
晚风吹袭,她的发丝随风扬起。
温芫的目光虚虚地凝聚在虚空中的一点,慢慢闭上眼。
在她闭上眼的瞬间,耳骨上扣着的古钱突然发出细微的光芒,在暮色中莹润跳动,就像有生命一样。
那光芒渐渐脱离了古钱,慢慢展开,笼罩在了温芫紧闭的眼眸上。
片刻后,她的双眼睁开。
而此时,在温芫的眼中,这个世界已经不是刚才的样子。
她的眸光凝在了远处正闪着光晕的一点上,随即上车,沿着那个方向开去。
车又开了十多分钟,在一片荒地中停下。
温芫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拎出一把新买的铲子,走进了人高的荒草之中。
她目的明确地在一处站定。
这一处看起来跟别处没什么差别,只是一片覆着干草的土地。温芫却毫不犹豫地一铲下去,挖了起来。
霞光渐渐抛弃了这片天地,暮色四合。
温芫吭哧吭哧地挖着坑,车里的手机疯狂亮起又熄灭,熄灭又亮起。
“盛雁鸣”和“于震”两个名字交替闪烁,无休无止,可温芫浑然不知。
终于,她挖出来个一米深的坑。温芫喘个不停,脱力地把铲子扔到一边,双膝一软,跪倒在湿润的泥土中。
蚯蚓在土壤里惊恐地钻动逃跑,她也恍若未见,改为用手在坑中摸索。
不多时,指尖传来微凉的触感。温芫眼睛一亮,有了!
十分钟后,她手里摸着被泥土糊得严严实实的箱子,展露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金手指上线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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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前任竟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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