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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耳朵

十二月,正是纳拉一年最冷的时候。

纳拉自然保护区也建了有个十几年了,但由于当地居民大大小小的信仰问题,保护区的管控人员进出一直比较宽松。

天气好的时候,甚至能看到几辆扎眼的牧马人和成群结队的陆巡在路边草地停着露营。

今天是辛恋来这里那么久,第一次听到保护站的警报声。

她才知道,原来高原上的警报那么辽阔、那么尖锐、又那么紧促。

如同梵音一般,在耳边一阵一阵的盘旋不去。

她站在原地,下意识的裹紧了身上的派克服。

风像牦牛身上扎人的毛化成了藏在冷空气中的细针那般溜入骨髓,吹的人眼睛都快要睁不开。

纳拉刺骨的凛冬终于到了。

警报声久久不息。

“学长,这是怎么了?”

辛恋感觉到原本温和好客的纳拉保护站,瞬间连空气都变得凝涩了起来,一个接着一个的工作人员表情严肃的仓促赶来。

昨天还豪爽大笑、放声高歌的一群人,一下子脸上仿佛被什么黑沉沉的阴云蒙住了,双眼都变得躁动不安起来。

辛恋他们是京业大学的学生,半个月前加入了纳拉科考项目,打算跟着科考队前来填补纳拉生物多样性资料的空白。

不过警报响起的那边中心地带,据说是什么高级管控区,他们来了这么久从来没进去过。

学长蹙着眉头,很显然和她一样在状况外:“不清楚,先把人都叫起来再说吧,我一会儿去问问站长什么情况。”

还没等他们把正在高原上酣眠一头雾水的科考队员们全部集中起来,警报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又突兀的戛然而止了。

随之而来的是数十辆救护车和红蓝交接的警车,接踵而至,密密麻麻的警笛仿佛一双攥紧心脏的手。

不知道是高原海拔太高,还是警笛声太密集的,辛恋感觉自己的呼吸随着警笛都变得有些急促了。

天刚刚破晓。

“嘭!”

一声巨响。

拥堵着的管控区大门被人大力从内踹开,急哄哄正在准备开门的工作者们立刻自发往两边挪,让了一条道出来。

只见两个身影缓缓交叠搀扶着从里面走出来。

辛恋站在人群外,还能听见队员们压着嗓子的抚慰。

可能这群人常年驻扎大西北的人,很少用这么轻的声音说话,手足无措还显得不伦不类的,总感觉这些人的咽喉管里放了一个震动器,似乎每个字都带着颤。

“怎么那么多血……昭儿,你们伤哪了?”

“他奶奶的,那群狗娘养的东西真不是人!”

“耳朵别睡,乖啊先别睡,看着哥哥!”

“救护车来了,救护车来了,都让开点救护车到了!”

“他娘的,滚开点别挡着担架!”

快两米高的大男人们围在两人旁边,一边小心翼翼的搭把手,一边红着眼眶扯着粗嗓子叫唤着:“医生呢?医生!”

医务人员抬着担架上前,围在门口的十几个人迅速散了开来。

辛恋这才看清里面是什么情况,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每个人说话都不自觉的带着怪异的抖。

她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捂住嘴巴,惊诧的瞳孔里倒映出了两道血淋淋的身影。

人的感知是具有滞后性的。

在视觉接触到画面的那一刻,血腥味瞬间在辛恋的鼻腔里爆发了,仿佛煮开锅了水,抑制不住的从鼻腔灌入咽喉,再进到了胃里,浓烈得让人想干呕。

这是纳拉保护站最喧闹的一个夜晚。

云层散开,阳光满满的漏了出来。

偶尔还能看见几只稀有的黑颈鹤昂首着展翅低飞,轻挑般的波动两下水面的细纹,慢悠悠的落到岸边梳洗着羽毛。

“止血供氧!”

第一个担架被有条不紊的推进救护车里,车门缓缓进行闭合。

下一秒,一只带着血迹伤痕累累的手猛的伸出,五指用力扒停了正在关闭的车门。

突兀的骨节和暴起的青筋纵横交错,一颗狼牙脆弱的晃荡在纤细的手腕上。

医护人员马上上前来掰开她的手指,试图把这位刚刚躺下去又擅自挪动的病患给劝回去。

但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失血过多到脸色苍白如纸的女人,这个时候力道为什么如此之大。

隋昭昭一开口,就感觉血腥味就顺着五脏六腑冒着咕隆泡顶到了喉咙上,她被涌上来的血沫子呛到咳了好几声:“耳朵呢?他怎么样?”

“哎呦!你先回去躺着,你这小姑娘到底搞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没有呀?”护士大姐看着她一身的血,不敢乱碰,只好用胳膊揽住车门。

“跟我一起出来的人呢?我看他一眼就行。”隋昭昭扒住护士的胳膊,血迹揉花了护士大姐洁白的衬衣,她从担架上站起身,摇摇晃晃的扶住车门,不断重复道,“一眼就行。”

不远处突然传来几声粗嗓子的哭嚎和吼叫。

隋昭昭动作一滞,表情僵硬的推开车门,脚步平稳而缓慢往前挪动着着。

季冬十二月。

古人称肃杀之月,正是万物凋零的时节。

呼出的一口气掉在空气里都能变成冰碴子。

隋昭昭身上是一件单薄的毛衣,被血糊的看不清颜色,冰凉凉的贴在身上。

她知道,那一身的血,大多都不是她的。

耳廓周围逐渐变得空旷,杂乱无章的警笛慢慢的合成了一条平齐而刺耳的直线,从左耳穿到右耳,缓缓占据了她脑子里所有的声音。

“昭儿!隋昭昭!”

隋昭昭恍若骤然清醒的人,茫然的抬头看去。

“昭儿……你别这样。”

“你先去医院,行不行?”站长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壮汉,眼睛红了一整圈,睁着一对反光的眼珠子,说话像是憋着一口气似的哽咽,“耳朵的事情,你交给哥来办,行不?”

隋昭昭慢慢走上前去,她之前扛着耳朵出来的时候没仔细看。

如果不是那顶他一年四季戴在头上的针织帽,她甚至认不出来在草地上躺着的、面目全非的、冰凉的尸体,是那个纳拉活得最有血有肉的人。

她突然想到,他们藏传佛教里,死得不体面的人能不能进天堂啊?

隋昭昭不知道,她下意识想上前帮他整理一下,但是手还没伸出去,双腿立马一软直接倒在了草地里,又被人手忙脚乱的扶了起来。

“昭儿,你先听医生的话去医院行不行?耳朵还在这没走呢,你要是让他看见你这样……”

“骆哥,耳朵还能看见吗?”隋昭昭哑着嗓子问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她知道耳朵被留下,是因为他已经死透了。

医学界里唯一认定的死亡就是脑死亡,他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感受不到,人没了就是真的没了。

“耳朵他……想护着黑狗……那群人手里有大家伙……他……他没护住。”隋昭昭咳了两声血沫子出来,又道,“骆哥,你让他体面点走吧,跟黑狗葬到一块儿。”

黑狗是被半夜山路上的货车给压到腿的野狼,耳朵第一次跟着隋昭昭出门就把它给捡回来了。

这玩意黏黏糊糊的不像狼像狗,恢复的不错,再过两天耳朵就能给它做放生训练了,但它今夜也没能撑到救援,没能看到纳拉保护站外山那头瑰丽的日出。

一直在旁边观望的医护人员看她松口了,立马一哄而上把刚刚跑出来的病患再次架到了担架上,直到止了血,供上氧,所有人这才松了口气。

辛恋和科考队员们远远的站在一旁,虽然这些人和她素昧平生,甚至没打过照面,但生死带给人的冲击是刻在人类种族DNA里的。

她不由得红了眼眶,突然想起一句话。

如果有人愿意将生死抛之于脑后,那么他心中一定是有比生命更值得他坚守的东西。

学长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虽然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们还不了解,但到现在大概多多少少也都猜得出来。

来之前站长就再三叮嘱过他们,纳拉这边因为宗教信仰以及地区交界的问题,一直有盗猎的试图占空子,让他们考察的时候注意着点。

他叹了声气:“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碰到学姐,这真是……”

“你认识她?”辛恋擦了擦眼角的湿润。

“你不认识她?”学长反问道,语气变得稍稍怪异,“咱们生农院很少有人不知道她吧?这次纳拉科考就是隋昭昭学姐给咱们牵的线。”

“隋昭昭……是那个隋昭昭吗?”

“京业大学还能有几个隋昭昭啊?”学长拍了拍她的肩膀,“导师原本还说让咱们走之前请人家吃个饭,一直没见到学姐的面,结果现在……哎算了,不说了。”

生在这片土地的人,是要葬在这片土地以示感恩的,耳朵被大家整理好郑重的带到山那头去了。

人群也渐渐散开,阳光总算是彻底开始临幸这片土地,夜里刺骨的温度也缓缓的升了起来。

辛恋目送着他们走远。

在京业大学里,世俗所谓会考试的天才已经一抓一大把了,更多的是那些真真正正有天赋的人。

而辛恋不是一个聪明人,即使她为了期末那点成绩,成天泡在图书馆里,也在课堂上频频听说过“隋昭昭”这个人的名字。

她毕业也没几年,却已经成为了京业大学生农院的传说。

尽管老师们对她的评价褒贬不一,有老师说她天资聪颖,好像能跟真正的野生动物交流一样,履历十分惊奇,也有老师说她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生性高傲自满,明明可以在学术方面深造、用自己的才能贡献给地球生物多样性领域研究中的人,偏偏在脑袋最活跃的年纪选择了放弃。

但毫无疑问,隋昭昭是生农院这几年甚至是未来十几年课堂最佳典型案例。

赶在年前给各位大老爷们开个文,尝试了一个新题材,还是老规矩,接受指导,畅所欲言。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红红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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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

【日更,每晚九点】

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型救赎文学

#表里不一x野性难驯#

高亮:年龄差,男大女五岁,年上。

“在隆冬,我终于知道,我身上有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加缪

【1】

别栀子从小就生的标志,又有个名声不好的寡妇妈,屋里来往的男人络绎不绝。

所以她才活得艰难。

她想尽办法让自己长得更慢一点,只有她知道长大对她这种人意味着什么。

后来她见到了陈涉。

陈涉是县城里开厂子大老板家的私生子,小小的县城家家都有他的骂名,没人敢惹这只疯狗。

烟雾和血腥气混杂交织着的巷子里。

陈涉一身伤靠在墙角,他掀起眼皮,猩红的双眼宛如冷漠的困兽,孤峰独耸的骨架支撑着年轻狂妄的皮囊。

同行的女孩们都被血淋淋的场面吓得尖叫跑走了,只有别栀子捏着书包肩带,朝他一步一步靠近。

如同盛开的栀子花瓣,清冷透光。

她说:“四哥,我能跟着你吗?”

……

陈涉那小子被小姑娘给缠上了。

姓陈的混是混,女人缘确实是真好,现在就连那清清冷冷的重点高中漂亮小姑娘也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但他这性子注定就是个浪荡子。

别栀子天天雷打不动的跟在他身边,看着他跟别的女人**,看着他对她的示好不屑一顾,还那样死心踏地。

【2】

高考结束后。

别栀子签了一家经纪公司。

她是县城里唯一考上了名校的人。

出分那天,大家都跑去找陈涉庆祝。

昏天黑地的台球厅里,充斥着令人窒息的烟味。

陈涉靠坐在桌脚前,垂着头双目腥红,死寂一般的沉默。

骨节突兀,筋络暴起,血淋淋的指缝间用力的捏着一部碎掉的手机。

别栀子把他拉黑了。

他永远联系不到她了。

【3】

五年后,别栀子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

在一档节目拍大西北的旅游宣传综艺,晚上住在当地最有名的一家民宿里。

一抬眼,多年未见的前任成了跟节目组接洽的帅气向导,正靠在门口,冷静的叼着烟,目光森森的盯着她。

……

遇到别栀子之前,陈涉没爱过人。

一身无处宣泄的叛逆和疯骨被禁锢在冷戾的皮囊下。

月光赐下一场预料不到的久别重逢。

他那根孤峰耸立的硬骨头,硬生生的被打碎折了下来,平静而疯狂。

他听见自己融化在烟雾里的声音。

冷漠又漫不经心。

“大明星?没见过,不熟。”

却在一个又一个的晚上乞吻。

“别栀子,你说的,你会爱我到死。”

——他是我年少时的庇护,是我生于泥沼荆棘之处遇到的救赎。

——但我是不愿困于瓦墙枯朽的藤蔓。

——就算他恨我入骨,我也绝不回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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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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