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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72

时差都没倒,情绪又在一天里起伏不定,接连几次后的宋瑾撑不住的趴在陆征怀里睡着了。

不忍心再要她,下床从抽屉里拿出来湿纸巾帮她擦干净,才把她搂怀里。

听到她有序的呼吸声,感受着她身体的温度,一切都是这么真实,陆征才安心的闭上眼睛。

这一夜,陆征睡的异常踏实。

因为心底缺失的那块终于填满。

宋瑾是在他臂弯中醒来的,闻着他身上熟悉的男性气味,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是他,赖在他怀里亲吻他肩膀,胸膛,亲他脖子,喉结。

陆征也由着她亲,纵容着她由亲到吸,再到咬。

被她亲的有反应才翻身将她压身下,含住唇瓣轻轻吮吸,听到她喉间发出嘤咛声后,才缠住她舌尖吸缠。

半睡半醒时的亲昵是宋瑾最喜欢的,她满足的搂住身上男人的脖子,张口把舌头交给他,双腿分开环上他的腰。

“饿不饿?”陆征的嗓音开始暗哑,“昨晚就没吃饭,先吃点早餐?”

宋瑾向他撒娇道:“可是我想先吃你。”

轻轻将他推开,翻身把他压身下,然后再搂住他脖子,一遍遍的向他表达爱意。

也不再羞于向这个男人表达对他的依赖,甚至开始跟他畅聊两人的未来。

她伸出来四根手指显摆道:“10月我的电影才上映,现在才6月,我可以在温哥华陪你4个月呢。”

“等11月我再……”她立刻摇头,“11月不能来,书意姐那会儿都生了,我得照顾她坐月子。”

意识到说漏嘴,赶紧扭头看身边的男人,发现他竟一点也不惊讶,“你不会早就知道书意姐怀孕了吧?”

陆征也只是抬手轻轻揉了下她的头:“盛书意要是没怀孕,你不至于大过年的去找陆曜。”

“那薛泽知不知道?”

“暂时还不能告诉他,得风头过去,至少也得两年后。”

用手指挠了挠他的胸膛,宋瑾咬弄着唇对他说:“孩子生下来是上我户口,你没意见吧?”

“我能有什么意见?”陆征笑道:“他老子我都养了,还能养不起个小的?”

连着两天,宋瑾跟陆征都待在房子里哪里都没去。

陆征让助理送来些食材,给宋瑾做了不少她爱吃的菜。

左手使不上劲,宋瑾在厨房帮他摘菜打下手,两人一起把饭菜做好,再一起吃饭聊天。

他们分离那么久,也没任何陌生感,在一起就像是老夫老妻。

也是在这两天里,宋瑾知晓了2022年大年初一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

那天陆家人都忙着在宗祠拜祖,江北地区的旁亲,还有外地的旁亲也都从各个城市赶回来,家里人忙的不行,根本顾不上其他的。

过去跟在陆万林身边几十年的秘书吴志厚早就得知陆征这个二儿子因为一个女人跟家里闹僵,连续几年都没回老家宗祠拜过祖,也都没回过京区大院。

仗着长辈的身份,吴志厚竟然带老婆张晓,还有往日的几个亲信跑去盛家。

吴志厚是想着让老婆说些狠话,反正盛家在江城也是有头有脸的大户,话说狠点,他们肯定能知趣的管好自家女儿;至于陆征那边,没了女人的阻碍,也能跟家里关系和睦点。

他们还是五点多过去的,那会儿陆家都在宗祠忙活,陆万林更是不知道他们从北城带人过来了江城;是去完盛家,陆家人都去祖坟的时间段,吴志厚跟张晓前去陆家老宅那边“邀功”。

这就是为什么那天祠堂只有警卫员跟陆万林和吴志厚夫妇,因为其他的陆家人在那个时间段都在祖坟那边。

吴志厚跟张晓仗着是长辈,在陆征面前一个劲的说教,还在宗祠说他对不起陆家的列祖列宗,甚至还放狠话说北城又不缺冤死鬼,死一个□□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正是他们夫妻这两句话,彻底将陆征激怒。

冲他们夫妻开枪的那一刻,陆征不是没想到后果,但那两枪,他必须开;如果不给他们两口子点教训,陆家其他的“门客”也得多管闲事的帮陆家扫除“障碍”。

因为在他们这些人眼里,都认为宋瑾是“障碍”。

只有摆明态度,那些人以后才不敢打宋瑾的注意。

至于陆征冲自己开的那两枪,是要代替父亲陆万林给所有“门客”们一个交代;不然传出去他这个儿子在祠堂枪击父亲多年的老部下,还是当着父亲的面儿,只会寒了那些站位陆家人的心。

所以,他是选择用自己的血,保住宋瑾,也保住陆家百年公正的声誉。

时过境迁,宋瑾的心境早已不是当初对政治完全不懂的小女人,她理解陆家处在那个位子的为难,也知道多事的都是下面的人。

她反而安慰陆征:“哪都有这种人,别说你们家了,就算是普通老百姓,家里也有多管闲事的七大姑八大姨,自家事还整不明白,整天闲操心别人家的。”

她甚至还笑着说:“以后只要咱俩好好的就行了,不理他们。”

看到她这副豁达模样,再想到年初一那天她跪在地上那副绝望的眼神,陆征注视着她,“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怎么突然说这句话?

“因为他们,你才被岳母打,也是因为他们,我才挨这两枪,我们又因为他们差点错过彼此。”他语气轻佻的说道:“总得让他们付出点代价,也得让他们尝尝跟亲人离别的滋味,你说对不对?”

很明显,这男人早就安排好了一切。

因为当晚,国内新闻爆出某吴姓官/员因受贿被查,家里地下室翻出来一百多瓶茅台,还有整箱子金条和大量现金……

来温哥华第三天,宋瑾才跟陆征出门去了薛泽那儿。

陆征住在温西,薛泽住温东。

温西是温哥华有名的的富人区,温东房价偏低。

薛泽所住的独立屋紧挨着高尔夫球场,绿意盎然,环境倒还算可以;跟北城那个象征着身份的京区相比起来,他住这地方,不是一般的寒酸。

来之前宋瑾问过陆征,为什么要让薛泽住温东,毕竟都传那边治安不太好;他说是薛泽要求的住的温东,说那边熟人多,闲着没事还能凑一起打打高尔夫,喝点小酒;江雨一家也住哪儿。

温东没有太好的学区,好的学校都在温西那边;江雨的女儿刚8岁,之前在北城京区读的是最好的学区。

薛泽倒是乐观,没半点落差感,他还跟宋瑾说:“温西我住不惯,总遇到熟人,见面看到我像是见到鬼一样,不如温东这边住的舒服。”

江雨也说刚过来得低调点,不然又得被盯上。

宋瑾是第一次见江雨的老婆陈燃冉,一头利落的短发,气质很干练,还热情好客;在厨房里为他们切好水果端过来,还招呼着女儿过来向他们打招呼。

其实江雨跟陈燃冉三年前就办了离婚,听到风声那会儿,为了不连累老丈人家,两人先办离婚;陈燃冉和女儿也是三年前就来了温哥华。

他们那个圈子,只要有点风吹草动,都会提前做好准备;免得被“打个措手不及”。

跟薛泽一样,江雨在出国前就将所有隐匿财产捐给了盛远慈善基金会,用来扶贫。

其他跑路来到国外多数都大肆挥霍,因为他们都觉得指不定哪天就被抓回国,那么多钱不花也是白瞎;当初江雨也是这么想,被陆征给拦下了。

陆征当时问他是想躲一辈子,还是将来带着妻女昂首挺胸的回国;他毫不犹豫的选了后者。

陈燃冉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她本人在北城还曾是某风投公司的高级主管;却甘心放弃事业和身份,为了江雨来这异国他乡生活。

拨通盛书意的视频,宋瑾把手机拿给薛泽;时隔半年,这对相爱的人终于见到彼此。

半个多小时后薛泽才下楼,他脸上虽然带着笑,但走近不难发现他眼角有些微红;目送他去院子里抽烟,想到盛书意说的那盆木炭,宋瑾越看他背影,越觉得他孤单。

以至于回温西的路上,宋瑾开着车还向陆征感慨:“这几年感觉像是过了一辈子,浮浮沉沉的,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陆征知道她是为薛泽和江雨如今的处境感伤,开口跟她说:“都有个过渡期,熬过去就好。”

曾经那样辉煌耀眼,如今却成了“鬼”,连熟人都避而远之,这样的过渡期一旦熬不过去,余生都得郁郁寡欢。

好在薛泽跟江雨都有爱意支撑,如果这份爱也不在了,估计他们也得颓废堕落。

快到住处的时候,宋瑾突然想起来前几年他们分别后几乎都不联系,她问陆征:“你过去几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陆征冲她轻佻笑道:“你指哪方面?”

这次来温哥华,宋瑾觉得陆征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他不再像过去那样满眼都是工作,手机也很少见他拿起来看,一天还接不了一个电话;身上那股松弛感像个退休的老干部一样。

他还爱笑了,今天在江雨家,那孩子几乎都在围着他转,一口一个叔叔喊着。

比跟江雨这个爸还亲。

是跟陈燃冉在院子里聊天的时候,宋瑾才知道三年前她们母女来加拿大是先去的渥太华,住的地方跟陆征紧挨着,五岁多的小姑娘到冬天经常跑他那院子里摘山茶花。

所以,当陆征故意岔开话题,往那方面扯的时候,宋瑾立刻瞥他眼:“开着车呢,别不正经。”

她每次说这种话,声音都有种娇柔感,在陆征听来,就像是在撒娇;尤其自从她剪了齐肩发,衬托的她这张脸比长发那会儿还显得嫩;逗她的时候总有种长辈在“欺负”小辈的感觉。

就连薛泽都说他:明明才相差5岁,你看宋瑾那眼神就跟老父亲看女儿一样;生怕她磕到碰着,吃不饱。

还说宋瑾走哪儿,他眼神就跟到哪儿。

这会儿看着面前娇羞的小女人,陆征认真说道:“过去几年我每天都在想,要是被你这小女人知道我过得不好,你肯定又得躲起来哭,我只能努力的熬,熬着让你见到我最好的一面。”

开着车的宋瑾听完他这话,鼻尖微微酸楚,把车速降慢,语调尽量欢快的说道:“10月份你跟我回盛家住吧陆征,我让我妈每天都给你做她的拿手菜给你吃,保证把你养的还跟以前一样壮。”

可他竟然说:“岳母不是挺满意韩振的?”

宋瑾听的都破涕为笑,“我妈去南城那次是想看看我跟韩振到底是不是真恋爱,她说恋爱跟婚姻一样,都不能将就,让我考虑清楚,不要为了顾及外面那些流言蜚语就忘记自己的初心;我这次来温哥华就是我妈鼓励我让我来的。”

听到是安晓让她来的,陆征又笑了,“不早说?”

“我哪知道你那么大醋意!”宋瑾扭头,没好气的瞪了他眼,“你隐婚的事我都没跟你算账呢。”

哪知道这男人眸底笑意更浓:“到家慢慢算,反正有的是时间。”

1

十几分钟后。

二楼卧室的大床上,宋瑾的手腕被墨蓝色领带绑,这还是她第一次被陆征用领带绑;心理上格外兴奋, “把我手绑着,到底是你跟我算账还是我跟你算?”

他挑眉:“那换你绑我?”

“算了吧,你手还没彻底好呢,我才不舍得绑你。”

“倒是挺心疼我。”把她吊带往上推,含住她用力一咬;因为得知她跟韩振在一起的那一刻,想弄死韩振的心都有。

“唔……你都把我咬疼了。”

“疼了才长记性。”陆征抬头吻住她唇的同时,手也伸到了她腰下。

今晚的陆征像头狼,宋瑾觉得他这头狼恨不得将自己这个猎物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前两天估计是想着她才刚到温哥华还没倒时差才对她无尽温柔,今晚倒好,本性全部暴露。

一夜放纵,换来的是下午才从床上爬起来。

宋瑾腰酸的不行,看到陆征精神抖擞的,气的都想咬他一口。

“这几天有没有想去的地方?”陆征把她圈在怀里,看她的眼神再次恢复宠溺。“去海边走走?”

“附近有没有花店?”她说:“你这房子太冷清了,一点生活气息都没有,我得重新给你规整一下。”

“好,先吃饭,吃完饭带你去买花。”

饭都做好了,三菜一汤。

饭后去花店买花的时候,看到很多华人面孔,宋瑾心想着估计住这片的华人比较多,还都是富人,难怪薛泽跟江雨不住这儿;要换做是她,她也得搬走。

路过一个院子,看到里面一棵银杏树都快遮住房顶,宋瑾忍不住的朝里面多看了眼。

陆征开口说:“这是薛泽的房子,盛书意读大学那几年一直跟他住在这里。”

瞬间,宋瑾就明白为什么院子里种银杏树。

盛家院外那条路就是百年银杏大道,盛书意18岁就被时秋送出国读书,异国他乡,小小的年纪,怎能不想念家乡?

好在,她遇到了薛泽。

宋瑾问:“书意姐两年后是不是就能来温哥华了?”

“看薛家的情况。”陆征不想欺骗她,“现在薛家属于调查阶段,又是风口上,这阵风不知道持续多久。”

“那我这段时间多去温东转转吧,反正薛泽他们几个也闲着,我过去跟他们学打高尔夫去。”

“不带我?”

“你不工作了?”

“工作哪有媳妇儿重要?”

宋瑾听后嘴角上扬,“这话我爱听。”

……

高尔夫球场里,宋瑾在陈燃冉的指导下,频繁进球。

三个男人时不时的朝她们那边看一眼,然后再聊回正事。

没怎么打过高尔夫,宋瑾挥杆挥的胳膊疼,休息的时候走到陆征跟前,摘下帽子习惯性的挨着他坐下,头靠在他肩膀,“太热了。”

陆征拧开瓶盖,把瓶口递到她嘴边。

她也不抬手,只仰着头就让陆征这么喂。

对面的薛泽酸道:“妹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伤了手。”

陈燃冉那边接过老公江雨的水,喝了口后,代替宋瑾怼薛泽,“当年举着雪糕喂小书意吃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酸。”

“我一孤家寡人,整天被你们这两对喂狗粮,我心里能不酸才怪。”

听薛泽这么一说,宋瑾赶紧给盛书意发消息问她忙不忙,说这会儿正跟薛泽在一块呢。

盛书意给她回复说这会儿正在产检,得半小时后才能视频看薛泽。

看到她在给盛书意发消息,陆征用纸巾帮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将黏在她脸上的碎发塞置耳后,柔声问道:“晚饭想吃什么?”

“嫂子你想吃什么?”宋瑾问陈燃冉,“晚晚几点放学?”

“晚晚有阿姨接,咱们吃咱们的。”陈燃冉问江雨:“老公,张哥那中餐馆还开着没?”

江雨拿出来手机:“我打电话问问。”

点完电话,江雨说晚上去吃中餐,是北城一老乡开的,味道比较正。

晚上到那家中餐馆,用餐的几乎都是华人,江雨定了个包厢,但隔音不太好,还是能听到外面顾客聊天的声音。

跟国内大环境的不同,这里的华人都在毫不避讳的聊国内最近发生的事件;听到他们聊到江家和薛家,语调充满了讽刺,还说是得罪了陆家咎由自取;那话讲的就好像他们是亲临者一样。

许是因为听多了,江雨跟薛泽都没什么反应。

偏偏外面那帮人又扯到陆家老二身上,说这个神秘的老二跟一个□□的小姐搞到一起,已经被陆家逐出家门。

江雨几乎是瞬间起身,宋瑾跟陈燃冉还没顾得上拦,他就已经冲出去,随手拎起一瓶啤酒朝着那个胡说八道的男人头上砸了上去。

陆征背对着包厢门坐的,脸上表情很平静,在宋瑾看来,他这反应更像是默许江雨动手。

江雨坐的离他最近。

不想江雨动手,以他的性子自会拦下。

“他妈的!出了国就满嘴胡诌诌!”江雨揪住被砸蒙的男人,满眼狠戾的警告道:“你丫的下次要是再胡说八道被老子听到,老子直接让你变哑巴!”

许是因为他身上戾气太重,那桌人见朋友被砸,也都不敢出声,甚至连报警都不敢。

因为这餐厅所在社区,经常有□□,治安也不太好,要真惹了不该惹的,命怎么没的都不知道。

陈燃冉去找了老板为江雨善后,老板应该是知道他们的身份,连钱都没接,反而给他们赠了好几道菜。

因为这个小插曲,这顿饭吃的并不尽兴;离开餐厅,薛泽提议去会所喝点酒;这次没有随便选,挑了家规格最高的。

人少不热闹,江雨打电话叫来了几个人,之前在北城薛泽的场子里,宋瑾也都见过他们。

这些人见到陆征都很恭敬,喊二哥的同时也不忘叫她嫂子。

酒下肚后,大家都逐渐放开,聊的话题也都涉及过去的圈子,说谁谁已经被逮回去了,谁家又被查封了;宋瑾看了看身边的男人,知道他烟酒都戒了。

陈燃冉唱歌很好听,唱的是《再回首》,这歌很应景,听的宋瑾莫名很感伤,只能搂住陆征的腰,撒娇的赖在他怀里。

陆征让她坐腿上,像抱孩子一样把她抱怀里,旁若无人的低头吻住她唇。

她喝了果酒,口腔里有股蜜桃味,男人吸住她舌头,手伸到了她上衣里。

包厢里灯光灰暗,大家都沉浸在陈燃冉的歌声中,根本不会朝他们这边看;宋瑾由着他吻,动情时搂住他脖子,直到气息开始紊乱,才趴在他脖子上喘息,“要不我们今晚住这边吧。”

知道她是不舍得跟这些人分开,陆征应下,拎起那瓶果酒喝了口,捏起她下巴,嘴对嘴的喂她喝下。

陆征没喝酒,嘴里却都是那股蜜桃味。

提前离场,没有走远,在对面酒店开了间房。

门开,宋瑾主动勾上男人的脖子,身体贴向他,仰头亲吻他。

……

经过一夜的滋润,宋瑾气色更加红润,整张脸都洋溢着幸福,尤其是那双眼睛,在看陆征的时候都泛着星光。

她丝毫不遮掩对陆征的仰慕,尤其是在听他跟薛泽他们聊正事的时候,她会不由自主的托着下巴专注的聆听,像个小迷妹一样迷恋这个男人。

累了就坐他怀里,一点也不避讳的跟他接吻。

反正江雨他们都很有眼力劲,每次他俩旁若无人的接吻时,他们都会别过脸去。

再温东待了一周,他俩一直腻腻歪歪,气的薛泽都赶他俩走。

临回温西前,薛泽把宋瑾叫一边,跟她提了个醒:“你住那房子一楼下面还有一层,陆征从不让我跟江雨下去,你回去好好找找门,看看陆征是不是瞒着我们在下面藏了什么女人。”

藏女人?

根本就不可能。

但宋瑾却觉得,下面……肯定有什么秘密。

*

在温西住的日子里起初有些枯燥,毕竟宋瑾在这边没有一个熟人。

陆征恢复工作,但不像之前在国内那样经常晚回来。

他偶尔下午三四点钟就会离开公司,给宋瑾发消息,问她想吃什么,好让生活助理那边提前送食材过去。

宋瑾每次都说不挑食,吃什么都可以,陆征在电话里都是接句:真好养活。

但让助理送过去食材,绝对都是她爱吃的。

陆征去公司,宋瑾也没闲着,经常给母亲安晓打过去视频电话,在母亲的指导下,煲一些高营养的汤,也会做些清淡爽口的菜;不知道是不是跟这男人生活久的原因,她现在的饮食不像过去那样重口,也开始喜欢上不辣的菜系。

每次陆征吃的时候都会夸一句:厨艺越来越好了。

当然,也有失败的时候,那汤煲的像黑暗料理,宋瑾一口都难以下咽,嫌弃的要倒掉,陆征却还是会盛出来一碗喝几口,喝完鼓励她句:下次会更好。

反正从这男人嘴里听不到一句不好听的话,情绪价值给足她。

白天陆征去公司,宋瑾打开电脑写剧本,写累了院子里逛会儿,逛的时候都会朝那下沉式的院落多看一眼,看到那山茶花树枝繁叶茂的都快爬出来,心想着:冬天开花肯定美。

其实那晚薛泽跟她说下面还有一层之前,她一直以为下面是地下室,放杂物用的,从没多想过。

薛泽说了后,她也有在一楼找通往楼下的楼梯或者门,结果压根就找不到。

这半个多月陆征也不主动提及下面一层都有什么,宋瑾总想着让他主动提,包括关于那三年跟孙家女儿联姻的传言,还有他那无名指上的戒指,奈何这男人就跟什么事都翻篇一样,只字不提。

是有一天,宋瑾注意那面书柜,想到看过的很多小说和影视剧里,都会用书柜隐藏暗门,她灵机一动,挨个的去摸那些书籍,终于!摸到一个固定住的书,稍微一扭动,书柜开始朝一边移动,一道通往楼下的楼梯出现。

这种感觉挺奇幻,像是开启了什么魔法之门,就连走下台阶的时候,她一颗心还怦怦直跳。

但是当她按开灯,看到这段时间她心里一直惦记的所谓“秘密”,乱跳的心脏瞬间得到平复。

说不上来的一种感受,宋瑾觉得自己就像海上漂浮的帆船在狂风巨浪后终于迎来宁静,可以有方向的继续往前方航行;可她又连忙否决,因为她从未质疑过陆征对她的爱,是她没想到,这男人竟爱她爱的如此深。

陆征才是那艘帆船,无论面对多大的狂风和巨浪,都没放弃过朝她航行。

环视着墙上那一张张照片,有她几年前刚回国时粉色头发,因为吃抗焦虑的药发胖的,还有她曾经在朋友圈发的所有照片,那男人竟把她朋友圈的照片全部保存下打印了出来。

还有她这几年接受采访,被媒体抓拍的各种参加活动的路透,以及叶修言之前发给她的房山看守所外的那组照片。

下沉院落种的是她喜欢的石榴树和山茶花,而这宽敞的客厅里,全部都是关于她。

客厅中间只摆放了一张木纹桌和一组深灰色的沙发,宋瑾走过去,看到全是相框,以及……那枚所谓的“婚戒”。

拿起来看并没发现这戒指有什么特殊之处,可是当她稍微转动了下戒指,摸到到那纤细的金属圆圈上有两处并不平整光滑,举起到光线处,看到“晴,瑾”这两个字……

刹那间,她有股想马上见到陆征的冲动。

这种冲动无比强烈。

一刻都没停留,上楼拿车钥匙出门,开车到盛远公司温哥华的分部,车停好,宋瑾快步往公司大楼里跑,赶上中午的饭点,职员都在往外走,只有她不顾有门禁往里走,保安用英文喊着让她停下,周围的人都将目光投向她。

几部电梯陆续打开,职员高管都陆续往外走,其中一部电梯里走出来的刚好就有陆征。

他刚走出来,眼尖的宋瑾冲过去将他一把抱住。

这是认识陆征6年多来,宋瑾第一次在公开场合不避讳的宣示主权。

围满人的一楼大厅,还全是他们盛远的职员和高管;她不在惧怕任何流言蜚语,只想告诉这个男人:无论未来这条路上有多大的狂风巨浪,她都会攥紧他的手,与他一同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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