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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十二月的冬夜,扑面而来的冷风就像无形的冰刀,朝着熙熙攘攘的路人脸上刮过,让人避之不及。

港城向来不落雪,但整个城市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冰窖。

周三晚上,沈蔷连续赶图几天,好不容易下了个早班,刚回到宿舍就被舍友徐羡央求着陪她去个地方。

两人坐了半个多小时的地铁之后,终于到达目的地,沈蔷看着这一片人山人海,不禁问道:“你来铜锣湾干什么?”

而且今夜,铜锣湾相较于往常或与其他区比多出一倍不止的人,俊男靓女,比比皆是。

“亏你还在港城待了快四年,”徐羡一边解释一边带着沈蔷在窗口排队,“居然连每周三夜场赛马会都不知道?”

她在港城四年,肯定是听说过赛马会。

赛马会历史悠久,每周会举办两次,是港城人最喜欢的娱乐项目之一,有观摩的、有研究的、也有博运的,各种人的定义不同。

一件东西,有欣赏的人,自然也有欣赏不来的人。

沈蔷就是那类欣赏不来赌.博的人,她一向是个乖乖仔,好学生。

反观舍友徐羡向来胆子大,沈蔷不放心的低声叮嘱道:“看看就好,可千万别买啊。”

“放心啦!”话音刚落。徐羡对着窗口道:“唔该2-7-8,一组thank。”

沈蔷:“......”

徐羡扭头对沈蔷说:“来都来了,排队那么久,买十块钱试试?”

“靓女,赶紧选三个数字,后面一群人等着啊。”窗口的大叔用粤语说,顺便丢了一张纸给沈蔷,“快写。”

徐羡付了二十块钱后冲她笑,“快,最低只能买二十,我们一人买十块钱,不写不退的。”

沈蔷被大家一直催,再抗拒倒显得矫情。纤细的手指拿起纸张,写下第一个数字时,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根正苗红的少女,写下第二个数字时,她觉得写都写了,就那样吧,写下第三个数字并且交给窗口大叔时,她希望自己能暴富。

“7-2-9,系唔系?”

沈蔷点了点头。

徐羡拉着沈蔷坐在观赛区第一排蓝色塑料单人凳上,不一会儿陆陆续续有些人往里面涌入,而她们的头顶是一层比一层高的观赛区。

沈蔷手里攥着那张投注成功的纸,像电影票一样小张,上面写了密密麻麻的几个数字,她却一眼就看见7-2-9这三个数,盯了许久。

徐羡瞄了一眼沈蔷,她今天穿了一条白色的针织长裙,外披一件藕粉色的针织外套,未施粉黛的脸,皮肤却有着异于同龄人的好,像婴儿的肌肤一样,白嫩透红。

樱桃口、小翘鼻、杏眼低垂。

不愧是被港大不同系传的美人。

虽然两人同在一个寝室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但四人宿舍聚会少之又少,这是她第一次单独约沈蔷出来。也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沈蔷。

至于为什么是第一次约,不是她排外,不主动,而是沈蔷太难约了。

“我等下得告诉她们俩,我终于把你约出来了!”徐羡开玩笑说:“其实我刚才都好怕你不出来,你平时都太忙了,别老想着工作,该放松的时候还是得放松一下。”

沈蔷听完徐羡的一通发言,脸色微微红了。

大一开学的时候沈蔷在宿舍还算久呆,但两个月后她遇见了宋泊礼,一心扎在他身上后就开始频繁往外跑。一周内两三天住宿,周末必不在,而是陪在他身边。

她夜不归宿的事情,舍友们也曾侧面问过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沈蔷却不敢说实话,只说:“我找了一个家教,有点远,偶尔太晚就在那睡,是个单亲妈妈。”

她特意加重单亲妈妈,像是希望她们不要乱想,又像是在让自己的“ 夜不归宿”好看点。

舍友们深信不疑,之后她夜不归宿,偶尔出远门,她们都让她注意安全。

沈蔷也曾想过,要不要实话告诉她们。

但她一想到他的身份地位,恐怕会让她陷入“高攀”“拜金”“有心机”的境地,她就不敢讲,毕竟他也都没有亲口承认过两人的关系。

也曾想过只告诉她们她有男朋友。

但如此一来,她掩盖的“夜不归宿”以后似乎又都成了她是不是在外面陪男朋友。

思来想去,她还是收起了敏感的心思,没说出来。

沈蔷乖乖的嗯了一声。

徐羡指着沈蔷手中的票据数字,好奇问:“这三个数字对你而言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或者是你的幸运数字?我看你毫不犹豫就写了这三个。”

沈蔷摇头,“我随便写的。”

“那就看你和这串数字有没有缘分咯,”看沈蔷有些不自在,徐羡以为是好学生因为赌.博而内疚,嬉笑将话题转回到赛马上,“你不常出来玩,其实赛马不是那种名义上的赌.博,它是一个很大的慈善机构。也是港城贵族富人的娱乐活动,你知道在港城,介绍富人都不用他是某某公司的CEO,而是一句,某某先生是一位马主哦,这样对方就会立刻肃然起敬。”

她只听闻过赛马,但从没有去真正了解过。

徐羡这么一说,勾起了沈蔷的好奇心,“为什么?”

“因为买马、养马很贵,如果是一匹优良血统的马,光是购买就得支付几百万,后期还有马匹的饲养费,驯马师、骑马师、以及马匹的医疗费,这些都是以百万起步计算,但都是次要的,”徐羡头头是道的讲解,“最重要的、也是最难的是成为马主,成为马主不但要给高额的入会费,还要通过马场内200名会员其中资深的推荐、刚刚那只是第一关,第二关就是港城本地并且是马会内有威望的人帮你引荐,并有三个资深会员附议,验资,才能通过筛选。”

“所以,成为马主,不但有钱还得有身份地位。”徐羡总结。

成为马主居然是这么一件难事?

沈蔷心里浮现出某人的身影。

论钱,脑海画面中的男人常年身穿定制西服,白色衬衫服帖工整的扎进西裤里,冬日他会披一件高定长款黑色外套,皮鞋常年佣人擦得发亮。不管是身上穿的还是脚上踩的,都是专门奢侈品店员SA上门恭敬的裁量尺寸,她在他那过夜时偶尔第二天会看见。他腕上的一块表,就能抵内地首都的一套二环内的房。

论身份,宋家,港城谁人不知,谁人不识?

港城媒体闲来无事总爱报道一些事情,但每每有关于他的名字或报道,向来都是客客气气极为收敛,亦或者说,还无人敢在太岁头上乱挥墨,怕得罪。

港城媒体包括整个港城的人都称呼他宋泊礼为

——太子爷。

所以...他也养马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时。

徐羡抱怨了一句好渴,“早知先买点喝的了。”

“你在这等我,我去买。”沈蔷在人情世故上向来不会吝啬,更何况今天如果不是徐羡拉她出来,估计她自己在寝室又得时不时的想起宋泊礼。

想他在干嘛,

想他是不是又去应酬,

有没有喝醉,什么时候回来,为什么这一个星期不打一个电话给她,是不是真的那么忙。

这一系列的想法在他出差这一周里,已经快将她折磨疯掉,但她又不能主动去联系他,他喜欢乖巧的,他虽没有明说,但她都懂。

否则她怎么会独独让他停步,待在他身边四年。

沈蔷从旁边的过道轻轻松松的走出去,徐羡怕她走丢,也跟着一起去。

赛马场人山人海,但几乎都在观赛台,往后走是一些餐厅,也可以打包。

沈蔷下班到现在还没有吃饭,整个人饿的不行,她边拿起手机看团购,边低头往前走,这里离观赛区有点远,另一个门出去就是VIP的包间。

与外面露天的观赛区不同,这里显得格外豪华。四处全景落地窗,金碧辉煌的灯光,和随处可见的马匹雕像以及科技体验马,还有人在台上唱着歌,很好听。

沈蔷往餐厅走去,左手边是舞台上一男一女唱着歌曲《唯一》

“我真的爱你...”

“句句不轻易....”

右手边突然传来几个人的脚步声,然后是一声,“介绍下,这是这是我们港城的太子爺宋董,宋董不但是一位马主,还是赛马场的执行董事。”

沈蔷脚步一顿,眼眸一颤。

在港城姓宋,还能被称为太子爷的,翻天都只能找出一位。

但他不是还在出差吗?

她记得,他临走前的那晚他们奋战到凌晨,乐此不疲,洗完澡后,他隐隐提过,这次出差要半个月久。

那为什么...他今天会出现在这里?

而且他没和她说过,他出差回来了。

背后的人还在讲话,相互介绍认识。

耳边是徐羡激动低声。

“天啊!是宋董啊!你听见没有,宋太子不但是马主,还是赛马会的执行董事,”徐羡抓着沈蔷的手臂,“你知道赛马会的执行董事,背景有多强大吗?那是我们几辈子都够不着的高度啊!”

之后徐羡说什么,沈蔷都听不进去。她的耳朵就像是蒙了一层水雾,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

她很矛盾。

既期盼这个人是他,毕竟两人已经一个星期未见到,她的确很想念他。

但又期盼这个人不是宋泊礼,毕竟他和她说过要出差半个月,现在提前回来,他甚至都没有和她说一句,她不想亲眼看见他对这段感情是摆在台面上的不在乎和无所谓。

沈蔷侧眸余光看向说话的十来个人。

这十个人同样都穿着黑色的西装,但被簇拥在中间的宋泊礼就是要比周围的人突出好多,不论是气质、亦或者身高、再或者是样貌,都让人挪不开眼。

他同样穿着黑色西装,可看上去他的西服明显贵气,白色衬衫扎进西裤里,服帖工整,宽肩窄腰,双腿垂长,一只手插进裤兜里,另一只手自然垂落,腕上是一只新表,看上去价格不菲。

三七分侧背发型,是他在重要的场合才会梳的一款,剑眉下是一双深邃迷人的桃花眼,鼻骨高挺,薄唇微微勾起,是礼貌、绅士的笑容。

这样一个耀眼的男人除了宋泊礼,还能有谁?

他真的提早回来了;

没和她说,也没漏一点风声。

还没等她多看几眼,下一秒,她目光一顿,看见了站在宋泊礼身边的女人。

女人身材丰腴,面带得体笑容,在冷风刮搜的冬天她衣裳单薄仅穿一件碎花长裙,皮肤白皙,举手投足间女人味十足,可刺痛沈蔷双眸的,是她臂弯处挽着的一件外套。

那件外套,是高奢定做,她为何记忆犹新?

是因为胸口处的有一朵蔷薇花的暗纹,她在他选款式和布料暗纹时,藏了私心,添了一朵蔷薇花纹进去。

他出差提前回来,身边还带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还挽着他的外套。

他们之间隔得不远,却有着不同的心情。

那个女人站在他身边,一颦一笑风韵十足,而她眸光低垂,手里只攥着一张写了7-2-9的票据。

想起徐羡问她的话,“这串数字对你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还是你的幸运数字?”

她当时摇头了。

但她现在看着这三个数字,无法自欺欺人。

7.29。

是他的生日。

沈蔷眼睛有点酸,心里那口委屈的劲,从心里钻到胃,再到喉咙,最后冲上鼻子,杀到眼睛。她鼻子有点酸,眼睛红,但很快被她硬生生的压下去了。

耳边是徐羡对宋泊礼惊魂未定的赞叹。

“要是能让我和宋董在一起一天,我宁愿单身十年,”徐羡酸了:“真不知道谁那么有福气,能和宋董在一起!”

她没有搭话,心里思绪千变万化。

她陪在他身边无时无刻不再担心他身边出现别的女人,但没想到,提心吊胆了四年,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她竟可笑的不敢上前去问。

以什么身份去问?

她正欲收回目光,就见被簇拥着的男人视线也看向她。

四目相对。

宋泊礼剑眉微不可见的蹙起,似乎是没料到会在这里看见她。

沈蔷指甲嵌进肉里,心提到嗓子眼。

下一秒。被簇拥着的男人长臂一伸,对着沈蔷勾了勾手,嗓音低沉,道:“过来。”

这里是重点哦!

系唔系

翻译: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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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唔该翻译:麻烦/有劳,系不系:是不是

2.赛马会资料都是网上查询借鉴

3.女主是成长性人设,她后面恋爱脑没了就会分手然后搞事业,女主是个珠宝设计师哦。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哦。

同时我还开了一个破镜重圆的预收。

文案放上来,大家喜欢的话可以点击收藏。

《香山浔风》文名暂定文案会精修

熟知兰濯风的人都知道,兰爷心中有个白月光,他好吃好喝供着她,金屋藏娇四年,最终毕业的时候,那只金丝雀一脚把他给踹了。

谁都不能在他面前提起那个女人的名字。

直到某天,那个女人再次出现在香山澳。

-

孟浔大一那年偶入金沙,远远望去,男人坐在真皮黑沙发,矜贵的双腿交叠,薄唇咬着一块牌,狭长双眸望着对面的人,手捏住牌的一角从唇边拿下,桌面翻出三张K,他云淡风轻,不留情面道:“我不是想证明什么,但你打的真的很烂。”

桀骜轻狂,目中无人,这是孟浔对他第一印象。

好友说:“他在香山澳好有排面的,人人都叫他兰爷。”

他是香山澳人人尊重的兰爷,放荡不羁。

她是A大芸芸众生的普通人,清冷乖巧。

两人,天壤,云泥。

她以为他们不会有交集,但她没想到两人会在一起。

更没想到,这段关系中她占据了主导权,她把兰濯风给甩了。

-

再见兰濯风时,是她公司业务需要出差澳门。

没有她的日子兰濯风照样过得风生水起,意气风发,依旧是人人敬仰畏惧的兰爷。

她也以为他早已放下她。

却在某天,男人失控将她堵到船角,强撑着仅有的尊严,咬牙问:“四年,你到底爱没爱过我。”

“四年,我骗你的。”

她轻轻一笑,眼里没有一丝笑意:“赌场出疯子,情场出傻子,兰爷是疯了还是傻了?”

“说你爱我,”兰濯风红了眼,语气卑微,闭眼求她:“说你爱过我。”

【四】

再后来,香山澳的一处山顶,兰濯风斥巨资打造了一个只属于孟浔的王国,取名为

——香山浔风。

有人问兰濯风这么做值不值得。

他当时轻轻一笑,看着远处朝他走来的孟浔,眉眼带笑,语调低沉道:“孟浔说过,她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永垂不朽。我想陪着她也告诉她,我对她的爱,就是永垂不朽。我想给她一个,我理想中的王国,而她是我永远的Queen。”

1:男主比女主卑微。

2:1v1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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