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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捉)

今天是来到哥谭的第二周,全新的一星期,从辱骂这个该死的世界开始。

按理来说,不用去实验室,今天只有两节课还没有早八,持有的股票又涨了,明天晚上是拉丁帅哥口中的“potluck”……这么多要素重合在一起,我本该度过一段梦幻一般的时光。

可我没有。

这是为什么呢?

“是啊,这是为什么呢?”

我冷笑,咬牙切齿,摩拳擦掌,阴暗爬行,扭曲诅咒:

“去他[bibi——]他*川渝粗口*的捕鼠者!”

就你小子会梅开二度是吧!?我请问呢?阿卡姆和黑门监狱是豆腐做的吗,一创就碎?怎么又逃出来了啊?蝙蝠侠你在做什么啊蝙蝠侠!

这短短时间内发生的意外太多,我甚至都有些麻木了。

捕鼠者好啊,捕鼠者对我们这种普通人的影响也就是多出了亿点点老鼠,没杀人没致幻也没宣传植物lives matter……嗐,就凑合着过呗!

不知不觉,我也被染上了哥谭味儿,也就是——

“啪——咚!”

我手持拖鞋,扇飞了一只老鼠,赶紧去拿“武器”:扫帚。

别说,这也是从学生公寓里抢救出来的物品之一。我的平板都完蛋了,结果一把扫帚竟然还幸存了下来。

所以我坚信这是命运的安排。这!就是我命中注定的武器!我的手中又一次握住了希望!

我雄赳赳气昂昂地守在了阳台门边,宛若一个女战神。很好,我也梅开二度了。

——感觉自己越来越凶悍了呢,不愧是我!雌鹰般的女人!

抬头就是一只灰不溜秋的大肥耗子直直往我脸上扑,吓得我发出尖锐爆鸣,下意识抬起扫帚,格挡。

很好,被挡住了。

“呼——”

我大松口气,紧接着又发出一声尖叫:

“啊啊啊——”

怎么还有!?我是不是该庆幸老鼠不像蟑螂,会因为喜欢黑暗而往人惊叫张开的嘴巴里飞???

我一边尖叫着,一边对仿佛抱脸虫朝我脸突袭而来的耗子使出了全力一击。伴随着一声沉闷的“啪”,大肥老鼠被我击打了出去。

“好耶!全垒打!”

我振臂欢呼,没成想第一只被扫帚格挡落地的老鼠恢复了精神,开始在我脚底下乱窜。

粗粝的、打结的,却又带着说不清道不明阴湿油腻感的毛发从我的脚尖一扫而过。过去了大约三五秒,我才后知后觉感到一阵恶心,而这股恶心的后劲却又那么绵长,让我难以忍受。

从喉头发出一道难以自抑的呕吐声,我“yue”了一下,继续抄起扫帚打老鼠。

只是这行为究竟是生物被侵犯了领地的本能驱逐行为,还是有脏东西碰到了身体后的猛烈报复……我只能说,都成年人了,我就不能都要吗?

事实证明,短暂的愤怒会冲破人的理智,但长久的记仇会使我的头脑格外清明、下手也格外狠辣。

老鼠的速度确实很快,但我比它更熟悉地貌,也更聪明,最终还是我略胜一筹,在它即将通往逃生之路——阳台口的时候,一扫帚拍在了它的身体上。

它当然没死,阴沟里的老鼠的生命力一贯顽强,只是晕了过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苏醒。所以我神色凝重地思考,去弄死它还是不弄死,这是个问题。

听说老鼠的报复心也很强啊,要不还是斩草除根吧?

说干就干,我转身就要去厨房拿一把更趁手的兵器——中式大菜刀。

可当我抬头的时候,正正好好与一双被藏在面罩下的眼睛对上了视线。

他:……

我:……

他:…………

我:!!!

怎么办?被路过的义警看到了放飞自我的一面,要灭口吗?

“啊,你是……罗宾!”我声音平淡地说。

——开玩笑的,我怎么可能打得过一位哥谭义警?只能转移话题才能勉强把事情糊弄过去这样子。

然而对方留下一句“不,是红罗宾”,就带着被我打晕的老鼠走了。

就这么走了,半点留恋也没有。当然我也不是很想他留下来啦,留下来陪我唠嗑还是打老鼠啊?只是他那么冷淡,身体一转,钩抓枪一射,连披风的弧度都那么潇洒,笑死,他真的很装……可恶啊!我当然知道你是红罗宾,这不是太尴尬了所以故意叫错名字吗!

我只好对自己说:算了,是我的问题,虽然是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但叫错人家的名字还是不对的。

他该不会生气了吧?

“不要啊,我明天就去买红罗宾的周边冲销量行不行啊?”

我喃喃自语,十分头痛。

剪秋!本宫的头好痛啊!

小时候的我曾以为任何难题都不能将我击倒,打不死我的只会使我更强大。后来我发现都是屁话,任何难题都能将我击倒,打不死我的只会让我肉质更加Q弹紧实。在我以为学业和独立生活就是目前人生最大的难题时,事实开始向我的脑袋予以重击——

如何修复同一位超级英雄,好吧,哥谭不讲究这个说法,那么就是,如何修复与一位义警的关系?

再更详细一点:如何告诉一位神出鬼没的义警,我真的没有记错他的名字?可以用本人能清楚地记住创○营的每一张人脸和对应的名字来证明吗?

“果然还是冲线下销量更能证明自己吧?”我嘀咕,“回头再给红罗宾摆个阵发网上。”

决定好之后的行动方针,我这才想起来把阳台门关上。接着,我就地一坐,靠在墙上翻起了手机。

GCPD的通知依旧很及时,让我对国人评价的美国速度有了怀疑。这处理和通知都很快啊,难道哥谭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通知里说,捕鼠者引发了骚乱,被再次逮捕,这次要被直接送到阿卡姆,不在黑门监狱待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捕鼠者上一次被蝙蝠侠抓住后,也没进阿卡姆啊。接着,下面的评论吸引了我的注意:

【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犯罪者和犯罪者也是有壁的。有的人能进阿卡姆,有的人只能进黑门监狱。】

【回复一:你直接报捕鼠者名字得了,对了,他叫什么来着?】

【回复二:Nobody cares,就像疯帽匠,酱料王,都是三流货色。】

【回复三:瞎说,还有人只配进GCPD!】

我:……

搞什么,我以为只有贴吧海米喜欢比战力,原来哥谭人也热衷于给罪犯们排个三六九等啊?

今天又是长见识的一天呢!

悠闲放松的心情止步于一条来自拉丁帅哥的信息:

【Domingo:记得准备明天聚会的食物,今晚已经平息,可以安心睡觉。】

我大为震撼:

【Sue:今晚可是黑门监狱暴动诶,这样也能继续?】

【Domingo:为什么不呢?明天还要正常上班上课,当然也能正常聚会。】

【Domingo:不管有没有发生骚乱、暴动、枪//战……明天的太阳都会照常升起。】

我沉默了足足五分钟,才回复他:

【Sue:明白了,我再加一道菜吧。】

我突然有一种感觉,直到今天为止,我才开始认识哥谭,和它的人民。

像草一样迎风就长,夹缝里也能生存,只要不被彻底拔出根系,就会一直牢牢盘踞在这里。

这是座充斥着罪恶的城市,但这些居民的生命力又不容人质疑。

我忽然回忆起很多年前看过的香港电影,里面描述的九龙城寨就和哥谭给我的印象有几分相似。又或者,这里是另一种意义的流星街、乃至整个猎人大陆,不管有能力的人如何,普通人都是一样的艰难求生。

所有人都一样,我们都在这个破破烂烂、神奇的还没有毁灭的世界,用自己的方式活着。

“但生活有时候还是太苦了,还是吃点甜的吧。”

我决定好了新增加的菜色。

以及——

“天杀的捕鼠者!明天有早八!”

向本地人学习,我开始对引发骚乱的反派骂骂咧咧。声音或许有些大,引起了一阵共鸣。

面对闹事的犯罪者,哥谭人说哥谭粗口,一昧地共鸣:

“Fuck捕鼠者!我六点的飞机!”

“黑门监狱关不住人就别叫监狱了!是个人都能逃出来!”

“Daaaaamn!我的论文——”

嗯,最后一道声音,有点耳熟啊?我这几天好像已经听过不下三次了呢?

不管了,事已至此,先睡觉吧!

……

在和蝙蝠侠罗宾汇合的路上,红罗宾忽然伸手点了点耳朵边的监听设备,但在建筑间穿梭的身影仍旧不见任何停顿。

他没想过,只是为了避免女孩尴尬而走开的行为,会引发对方那么多的猜测和弥补措施。

有点好笑,有点无奈,有点可爱,但更多的还是——

“哦红罗宾,看来你的周边销量会迎来一波涨幅?”

“别这么说,神谕。”红罗宾皮下的韦恩少总当然对有收入很满意,但义警本人对近期发售的新品周边还是有点吃不消。

传统的手办玩偶乐高都算了,在某个岛国销量奇高的徽章立牌也行,但各种印着他形象的时尚生活小垃圾……不能理解,希望那姑娘别买这种东西。

“哦,男孩。”神谕的声音很愉快,她用一种十分诡异的包容口吻说,“真有够不坦率的。”

红罗宾掐断了和神谕的通讯。

用扫帚打晕老鼠也是我的亲身经历

那会儿我才小学一年级,吃完饭坐在后院里发呆,忘了为啥抱着扫把。一只老鼠就在此时从我眼前飞驰而过,我一扫帚下去把它拍晕了……只能说那会儿的我狩猎本能大爆发了吧(唏嘘)

一开始的疯帽匠确实是三流反派,但重启后戏份明显增加,也是出息了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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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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