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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黑魔女的养鱼日记

铃兰赌坊,光看名称就觉得此地雅俗共赏,但吴语笙看着面前比自己打了八圈的巨龙,还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龙哥,斗地主会玩吗?”

巨龙猩红的眼睛斜睨着她,巨大的鼻孔里冒出黑烟:“黑魔女?”

“不是,我千年王八。”

巨龙:……

这只蜘蛛请来的救兵,似乎没有脑子。

不过真上赌桌吴语笙可就认真了,最简单的数字比大小,她每张牌加起来的总和都比龙大二,搞得巨龙脑门都冒火了,输了八颗龙牙愣是没赢一把。

戴安娜也是火上浇油,疯狂从巨龙嘴里套话:“诶老兄,你有没有因为王子或者勇士要拯救公主而讨伐你啊?你身上的伤可真不少,啧啧,那群人类什么时候停止闹剧啊?”

“那我哪知道,自从阿迪雅希丝那女人死后我就觉得人类越来越烦了。”巨龙气不打一处来:“她就没留个崽子吗?现在那个戴王冠的老头简直蠢得没边了!”

而在它面前,阿迪雅希丝留下的崽子又默不作声的赢走了它一颗龙牙。

好东西,回去镶她法杖上。

主神还算有点良心,拿走了她的系统没清空她的背包,在道具【幸运女神的眷顾】加持下,吴语笙可谓是大杀四方,甚至达成了把一只地精赔的只剩裤衩成就。不少精怪嚷嚷着她肯定作弊了,但魔女大人双手一摊:“证据呢?菜就多练,输不起别玩。”

酒精让情绪失控,还真就有输不起的家伙,三四个坐在角落里郁闷半天的骷髅海盗擦亮了手里的铁钩和弯刀,气势汹汹的站到了吴语笙面前,为首的海盗抚摸着鹦鹉的羽毛,一张嘴,满口金牙闪瞎了魔女的眼睛:“小丫头,你身上有让我讨厌的味道。”

“人鱼,我闻到了恶心的海腥味。”

狗屁,她家鱼连盐都不吃。吴语笙活动了下双臂,正以为她要肉搏的海盗赶忙掏刀,结果魔女前摇过后零帧起手,爆破咒把他们几个差点轰成骨灰。

“这玩意比拳头好用多了。”

不讲武德的斗争从开始到结束不超一分钟,戴安娜倒是开开心心的捡金牙:“诶呀呀,小伊芙琳,够本了回去吧。”

“慢着。”

一楼酒馆的栏杆边缘突然探出个脑袋,男人长相俊朗温润,他笑眯眯的看向吴语笙,示意她上来:“早就听闻魔女大人芳名,能否有幸一叙?我手里可能有您想要知道的东西。”

瞌睡来了送枕头,她一炮给吟游诗人轰出来了,吴语笙从容不迫,戴安娜摩拳擦掌:“伊芙琳,你说要是赢老板一局,咱俩是不是就彻底成方寸集市的神话了?”

“我早就是了。”

戴安娜:……

没法反驳,这是事实。

八十五年前,这小丫头单挑半条街的场景她还历历在目,她还以为这丫头想占山为王,结果她只是饿了想吃块蛋糕。

唉,抽象至极。

吟游诗人叫约瑟芬,但大家更喜欢叫他铃兰老板,吴语笙看着他胸口长出的一串染血铃兰,觉得这外号也没毛病。约瑟芬将她带到了自己的会客室,端上美酒和资料,自己调试着里拉琴,正想高歌一曲,但被不解风情的魔女打断了:“我文盲,不认识字,你给我翻译翻译,翻译的不对我把你赌坊炸了。”

约瑟芬:……

“简单来说就是光明不在,黑暗永存,这次的圣女啊,是个心肠歹毒的家伙。”约瑟芬饮着美酒,语调轻快:“黑暗的圣女,那不就是魔女吗?”

吴语笙毫无形象的拿法杖掏了掏耳朵:“来,再他娘的说一遍,你的意思是老子替她班了?”

“嗯哼,那当然!”

“轰隆!--”

那一天,方寸集市的精怪们眼睁睁的看着扰民的吟游诗人连带着他的赌坊被黑魔女轰飞,而那个祖宗踩着赌坊的废墟,唉声叹气。

“妈的,我真是活够了。”

当黑曜石的马蹄声在院里响起时,莱西雅放下了那张精致的请柬,她耷拉着眼皮,没精打采的搂着吴语笙,嗅闻着她身上的味道:“你又去那了,不好闻。”

“毕竟也在那住过一段时间,拜访下邻里街坊。”战利品被黑魔女抖落在水中,龙牙,宝石,金币,鳞片……琳琅满目的奇珍异宝在水中漂浮,莱西雅缩着自己的脑袋,嘴角绷直:“我不喜欢他们,他们老是撺掇你把我卖掉。”

“嗯……”吴语笙抚摸着她的头顶:“等我有钱了,把那块买下来,你把他们都揍一顿。”

“你是无价之宝,没人买得起。”

方寸集市的时间流动和外面不同,在里面呆了大半天现在还是黑夜,距离她上班还是十个小时。吴语笙没有礼服,贝拉和芙丽尔的码数也不适合她,但穿着一身黑去也不行,她窝在莱西雅怀里想了半天,寻思明天翘会班去街上逛逛。

都开舞会了,也没人的心思在学习上。

鱼睡得很沉,还有些不安稳,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做着什么样的梦。魔女轻手轻脚的起身上楼去到了工作间。

原主的法杖好像是用自己的肋骨磨的,阿迪雅希丝给她却被弄丢的项链也是肋骨磨的,吴语笙摸了摸鼻尖,骨头这玩意……还是呆在自己的身体里为好。

龙牙的附魔效果比药水和锻造要好不少,她忙活到了下半夜炼化了五颗龙牙,剩下的四颗被吴语笙穿成了串戴在了莱西雅的脖颈上。

今天她肯定会回来很晚,给鱼留点能自保的物件是饲养员的职责。

对,她只是饲养员(冷漠jpg.)

太阳照常升起,新的一天开始。打工人的生物钟已经固定,想赖会床都没办法,莱西雅一般会睡到晌午,现在还在睡,尾巴也缠着吴语笙的腰,险些把她的骨头勒断。

“撒开。”魔女拍打着鱼尾,鱼哼哼唧唧的翻了个身,耍赖的模样让人无奈,吴语笙只能慢慢的把她的鱼尾移开,穿好衣服出门。

“令行禁止。”

淡淡的蓝光包裹住了小院,没有主人的允许,谁也不能擅自出入。黑曜石趴在门口,眼看她要出去唰一下起身,摇着尾巴兴奋不已,吴语笙漠然的摇了摇头:“闹市区不允许骑马与砍杀,好好看家。”

安顿好鱼和马,魔女大人踩着青石板和鹅卵石,绕开地上的污秽哼着歌往商业街赶,早晨最多的摊位还是早餐和瓜果蔬菜,少量的武器行和交易行也开启了自己的大门,吴语笙意兴阑珊,她触碰着自己的眼睛,湛蓝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浅淡的棕。

她的五官较帝都的人来说过分柔和,但自从战争平息后各国商人旅客之间的来往日渐密切,不同肤色的人类不同种族的精怪在法律的约束下也能泰然自若的上街行走,相较于方寸集市的“三不管”,这显然能让吴语笙暂时放送紧绷的神经。

皇家的宗亲国戚衣装都是私人订制,普通人家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像有点钱的富商才会上街买,各位收到请柬的小姐夫人们也是起了个大早去拾掇自己,吴语笙逛了三家成衣店都是人满为患,挤都挤不进去。

要不……她还是穿一身黑去吧。

“咕,咕--”

一只白鸽落到了她的肩上,这传信的、肥肥的小东西脖子上还挂了枚皇家的勋章,吴语笙从它嘴里抽出信纸,只一眼就像烧了它。

【快点来工作,不然扣工资,礼服的事情我可以帮你解决。】

【落款:圣劳伦斯·D·克拉利斯】

我去你大爷的!

魔女心中脏话万千,她没骑马没伪装,现在去和裸/奔没区别,但金钱是打工人的命脉,她没钱真的不行。吴语笙找了个小巷把自己的法杖变形成了把剑,在西幻世界里开始修真位面的御剑飞行之术。

于是乎,当圣劳伦斯站在门口准备嘲讽她怎么连马都不会骑时,就见吴语笙施施然的从剑上走了下来。

圣劳伦斯:……?

这是女巫的哪种路数?

“愣着干嘛?不上课了?”法杖重新把长发挽好,吴语笙整理着眼睛上从裙子撕扯的布条,大步流星的往前走,圣劳伦斯翻了个白眼:“上什么课,今天就连父王都在打扮自己,贝拉更是准备惊艳四座,倒是你……”

他打量着魔女灰扑扑的装束:“我有时候觉得,你根本不像个女人,不穿束腰,不穿裙撑,不戴首饰,甚至连头发都懒得打理,一点都没有女人该用的样子。”

“你认为我该是什么样的?”

“最起码要有贝拉一半的精致。”

“那只是你以为的。”吴语笙将碎发别在耳后,语气依旧平静:“我见过的人走过的路比你吃的盐要多得多,他们各种各样,甚至有的部族到现在连衣服都懒得穿,女人的皮肤也同男人般黝黑,身上满是纹身。”

“束腰压迫内脏,改变骨骼,我不想自己的身体变得不健康,那是对我自己不负责。”她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圣劳伦斯时,嘴角的笑容嘲讽:“如果你真的爱护你的姊妹,就应该丢掉那些束腰和掺了砒/霜的化妆品。”

“你的绅士风度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真论起来,我比你更尊重她们,不管是她们的意愿,还是对未来的憧憬。”

“你认为和花瓶似的公主可不比你这个王子差,圣劳伦斯殿下。”

补充:

#本位面以欧洲中世纪背景为主基调,以下科普资料均来自于百度与我所学知识,如有不对请指出

1.束腰起源于欧洲宫廷,最初是为了掩盖怀孕的真相而发明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束腰逐渐成为一种时尚潮流,尤其是在19世纪的欧洲,女性为了追求细腰而忍受巨大的痛苦。然而,这种时尚也导致了多起因束腰致死的事件,因为肋骨过度受压可能导致内脏器官受损甚至死亡。

(窒息而死的也不在少数)

2.铅粉让皮肤更加光滑白皙,但同时含有剧毒。用铅粉敷在脸上会带来很多副作用,比如头发变白,皮肤变干,腹痛,便秘等等。长期使用会令皮肤溃烂,面容受损,甚至丧命。

3.古代的法国贵妇会定期食用微量砒霜,保持皮肤白皙无皱。但砒霜是一种剧毒物质,服用稍一过量就会中毒,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失去小命。

4.加水银的化妆品在过去的欧洲风靡一时,人们认为水银能治疗青春痘和粉刺。

5.裙撑引起的死亡也不在少数,它的材质易燃,一旦裙子着火,由于裙撑的中空结构和穿戴者的行动不便,火势会迅速蔓延,导致严重的烧伤甚至死亡。

6.欧洲中世纪,由于城市化发展迅速,许多设备并不齐全,大街上基本都是秽物,高跟鞋最初的发明除了上马方便外还有为了防止衣摆粘上脏东西,喷香水也是为了掩盖自己身上的异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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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黑魔女的养鱼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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