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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高恪吓死,但如果硬要拒绝,比如抢方向盘,很有可能两败俱伤,所以高恪决定跟他耐心谈谈。

高恪说:“先吃饭。”

在古镇水乡,韦楚河中意的吃饭地方就那么两三个,一种乌篷船,这种船不是五十块钱一趟供游客看风景的,它的船体整体很大,常停在河岸边,经常有树叶子在垂放,风雨停后,船老板拿出一张写有诗词的白沙布铺在船头,再凌乱放两捆画卷,矮桌上是仿古茶具,木兰花插在桌下的琉璃瓶中,船舱里的布置就比较简单,一张古式长桌,坐的是锈垫,燕子图案,当然这些和菜比都不重要,韦楚河最爱吃这家的花雕醉蟹,松树桂鱼,红烧肉,还有糖藕,每一口都是唇齿留香。

没有韦楚河,高恪一辈子也不知道人还能在船上吃饭,只是外爷刚走,景色再美,菜再美味,高恪也没心思吃饭,这顿饭,他机械的动了几个筷子,大部分时间都给韦楚河倒黄酒,帮他剥蟹肉,韦楚河喝得快乐,情绪上头,月光下,摇曳的船上,听着流水**的声音,昏暗的乌蓬内,他盯着高恪的嘴,有了心思。

高恪说:“楚哥,你在车上的事我就当没听见。”

韦楚河不接话,拎起酒瓶向高恪倒酒,“你也喝。”

高恪酒量一般,胃又疼,他不能喝太多,结果听了韦楚河的长篇大论后,逐渐烦躁,一口闷酒。

“我跟你讲讲男人之间怎么做,还有前列腺**的感觉?”韦楚河脑子里养满精虫,三句话两句不离床事,少年气血强劲,面对这类话题会感兴趣,但高恪特殊,他外爷刚走,死亡恐惧占据他全部,他再听下去胃又要疼,一杯黄酒下肚,高恪转移话题,“楚哥,谢,谢谢。”

谢谢他给安排工作,给预支工资,短时间内,高恪就做上店长,还涨了工资,如果不是韦楚河,高恪肯定没办法带外爷住院,看病之顺利,高恪坦白,“我外爷走了,至于二店的工作,如果你不再奇奇怪怪,我会去做。”

可让韦楚河不奇奇怪怪是不可能的,他喝了酒连装斯文人都不会了。

“这由不得你!”

高恪:“那我不干了。”

船体被震得摇晃两下,红灯笼撞舱身,桌子被韦楚河拍打,“你说不干就能不干?你让我临时上哪去找员工管二店!不可能!”

在混乱中,高恪准备起身,被韦楚河发现,他拽住高恪领口,朝高恪撞击,用嘴唇撞,那是高恪的初吻,在狭窄的船舱里,一股酸味的空气中,高恪透过别人的舌头,尝到了自己胃水,这恶心的经历高恪一辈子也忘不掉,拳头最终仰起,他狠狠揍了韦楚河一拳。

如果迷恋一人,那么这人无论是拳头还是巴掌,脸蛋最先感受到的其实是这只手的温热和柔软,韦楚河一点也不觉得这是高恪的讨厌,只是害怕留不住高恪,他立刻服软,“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着急了,我错了高恪,我想让你接受我的方式太直接让你不舒服了我有错,但你别走好不好,起码?或者你带我一起走!我正好想去内蒙玩一玩!车票,饭钱,我全包,我们多了解了解对方,我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

高恪想象的韦楚河是怎样的人,温和,大气,阴暗,卑鄙,全都没有,高恪只觉得韦楚河,挺好的,可能只是在感情上栽过跟头,所以面对新感情才会手足无措,激动冒失,但这些跟高恪都没有关系,高恪只想回内蒙,带着外爷的骨灰,他不想亲嘴,不喜欢潮湿的南方,不想呆在这个狭窄又晃荡乌蓬船里。

高恪出船舱,结果这外头并不是河岸边,而是水乡的中央地段,很安静,没有一户商家,只有不住人的矮屋,灯结蛛网,木墙生苔,在深深的漆黑中,唯一亮光是船体自带的灯笼,艳红光,亮黑水,鱼游过,仿佛开了河水的膛肚。

韦楚河后脚跟出来,“诶!我让老板放我们船自由游,老板不跟着我们吗?”

自从强吻事件发生后,高恪恐惧韦楚河靠近,他下意识往前挪脚,可身前是恐惧的河水,身后是恐怖的人,高恪没有退路。

这里的水,盯久了看,过滤掉灯笼的光,太绿了,墨绿,黑绿,即使在月光亮白的照耀下,也暗不见底,又像翡翠砌的地面,船不是游在水面,而是踏这冷静的水上,且像死亡,毫无目的得飘着,该怎么好,偏偏这种时刻,韦楚河上手摸高恪屁股,一下,一弹,韦楚河嘴角一弯,高恪傻眼,身体不受控要走,朝前走了一下,太像地面,却瞬间下坠。

船上少了高恪,乌篷船明显抬升,巨大的水花飞溅。

高恪掉得太突然了,他原本只是转身,想把屁股藏住,这下‘心想事成’,屁股藏在水下去。

秋末,人们稍微下蹲,靠近水面,就能闻到浓浓腥味和淡淡冷冽,更别提整个人掉进去,一会就能冰到手脚发麻,下沉,无尽的下沉。

而船上的韦楚河则眼睁睁看高恪挣扎,下沉,被水呛咳,脸色发青,却无动于衷,他几乎什么运动都会,篮球,网球,高尔夫等等,就是不会游泳,此刻,他还并没有接触到水,就已经幻想自己的溺亡,在死亡面前,什么亲嘴,屁股,都是狗屎,韦楚河不要高恪了,什么都不要了,逐渐的,水面陷入平静,某人下沉,无尽的下沉,韦楚河也扒着船门,滑坐船头。

他甚至连唤高恪的名字都不敢,一直咽口水,一股脑钻进船舱,想当这件事从未发生。

他不停嘀咕,不会有人看见的,不会有人知道的,这船停的地方偏僻,等船开走了,人们只会发现高恪的尸体,韦楚河捶着发麻的腿,他从没推高恪下水,他不是杀人凶手,他顶多是见死不救,都怪高恪倒霉,要是高恪同意去开房而不是吃饭,那么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所以都要怪高恪自己,让他清高,让他活该,让他承受!

“对,不会有人看见的,都怪他自己!清高!活该!”

船逐渐远去,船里,韦楚河自我安慰的话,被高恪听得一清二楚,高恪很庆幸,他并没因为韦楚河的收留而感动,甚至产生感情,他对韦楚河而言,是世界的新鲜产物,是挪威男友的替代品,根本不是唯一,在冰冷的河水中,高恪又一次看见草原,或许只有在草原,在母亲的头发下,握着外爷修好的弓箭,在父亲远走的背影中,他骑在特尔木温暖的脊背上,在追逐着金黄灿烂的太阳时,高恪才能感受自己的唯一性。

外爷离去的当下,高恪流不出眼泪,而当身边都是水时,他皱眉哭泣。

他真不喜欢水多的地方,这儿太小,太闷,太潮,环境和人物都太杂,什么都有,可对高恪而言,又什么都没有,他好想回家,好想草原,好想继续活他的十九岁,好想带外爷回草原,所以即便他吞下淤泥,死虾,腐烂的鱼尾和铁链般的藻,这些东西一遍又一遍割着他的舌头肉时,他再痛苦,再痛哭流涕都不能放弃活着。

活下去,哪怕母亲自杀,父亲矿难,外爷病亡,哪怕遇人不淑都要活下去,憋着一口气活下去,憋着一口气浮起来,忽然,高恪的眼睛刺疼,他在黑暗的水中看见一道亮光,是走马灯?高恪奋力仰头,探出水皮,看见一白晃晃的身影,那怯生生的瞳孔又黑又亮,还有氧气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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