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①我们一无所有,我们无所不能。
一行人随着蒸汽游轮,驶过污浊的海洋,终于抵达洛萨斯克工厂的核心地带。
巨型轮船停泊靠岸,远处连绵雪山和刺骨的寒风悉数化成遥远的风景。
凛冬时代,人类竟然在绝境中建造出一片青山绿水的生存基地,难怪在亿万年的进化历程中,这个渺小又软弱的物种会成为星球的霸主。
山峦叠嶂的厂区满目尽是翠绿的松柏,山谷中的急湍猛流悉数被炙热熔融状态的岩浆取代。
翻腾的岩浆持续拍打着河岸两侧的悬崖峭壁,挂在石壁上的岩浆冷却后留下一层流光溢彩的金属物质,好似将整条峡谷渡上一层铁皮铜骨。
悠然的马车行驶在悬空的桥梁上,成群结队的工人正在搬卸河对岸输送而来的物资,没有人在意木桥下流淌着的炙热岩浆,以及几个微不足道的闯入者。
一行人透过炙热的气流去窥视脚下翻腾的峡谷,季默仔细的观察着脚下的峡谷:“岩浆都是这样吗,看起来浓稠又笨重。”
言孤城同样也有疑惑:“像是金属融化后冷却的熔融物质,就算附近的山头都是矿,这么个喷发力度,也撑不了半个月。
若是司家的老东西没撒谎的话,洛萨斯克的工厂至少存在二十年以上,他们从哪里攫取的这麽多金属,把这些金属融化也需要耗费巨大的能量。”
季默:“看来只有进一步深入工厂,才能获取答案了。”
一行人沿着荒无人烟的官道缓缓前行,漫无目的的摸索着洛萨斯克的真面目。
岩浆带来的温度让两侧的森林植被繁茂,硕大的黑蝴蝶忽闪着巨大的翅膀在妖冶的花朵上驻足。
直到翻阅过两道山坡,在黄昏日落的交接时刻,让他们见到了真正的洛萨斯克。
人类是这世界上最会趋利避害的物种,从他们学会直立行走的那一刻起,就只在风调雨顺的地方建立自己的聚落,要么沿着河流,要么沿着平原,一切都为了繁衍生息。
从未有一个时代的居民选择将聚落建立在诺大的悬崖上,黑黢黢的崖底不断汩出炙热滚烫的岩浆。
四周修凿的人工河渠巧夺天工的将这些熔融状态的液态金属输送到工厂的核心地带。
“有意思,把工厂修到火坑上,真有点符合无常博士这疯子的狗德行。”言孤城一时间也没了主意,毕竟他上半辈子一直跟犯罪分子打交道,实在是没经见过像无常博士这样的疯子。
“默默,要不咱们趁早打道回府,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没羞没臊的过一辈子,何必去搭理一个疯子呢。”
“哎,谁说不是呢,原本以为从死人身上薅头发已经够缺德了,没想到这帮人居然从地核里挖矿。”季默望着四周巨大的峡谷陷入沉思,人类长久的生活在地壳之上的生物圈,至于天上和地下的世界一直存在于神话生活当中,那句话怎么说来来着,兔子急了也咬人。
这个时代的人类显然是被逼急眼了,不然也不会借着大裂谷的地形优势,打起地核的主意。
要知道地球本身就是一个金属球,最内部的地核一直封印着数量惊人的液态金属,估计最颠的疯子也没产生过拆家的念头。
“娘老子养大儿子,哪知道白眼狼日子过得稍不如意,想的就是砸锅卖铁的拆家,临了还得将娘老子的心肝剖开,把脾肺都拎出来过过称,掂量一下能换几个臭子儿。”言孤城越说越觉得好笑,不禁和一票兄弟不屑的狂笑起来。
可是所有人笑着笑着又哭了,原本以为进入最危险的地方就能探寻世界变得糟糕的真相,这真相必定是血淋淋的、残酷的、必定掺杂着某些人或者利益集团的阴谋。
可当你真正凑近的时候发现,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苦主遍地都是,却遍寻不到真正的凶手,因为苦主就是最大的真凶。
沿着炽热的河渠走进灯火通明的工厂,这里没有预想的苦难与悲鸣,所有人的脸上充满了骄傲与自豪,尽管他们手里攥着的仅仅是两三个煮熟的土豆。
工人们三五成群的依靠在悬崖峭壁的围栏上喝着啤酒,吴宇带着王炸放倒几个离群去方便的工人,快速换上统一的制服,顺利的摸进传说中的洛萨斯克第一动力工厂。
悬崖峭壁上篆刻着醒目的标语,‘激活太阳,重铸世界’,夸张地标语一直延伸到工厂的涵洞,黑黢黢的墙面上挂着数不清的屏幕,屏幕上呈现着黑白色调的世界。
工人神情疲惫的啃着软糯的土豆,不约而同的望着某一块屏幕,大家操着不属于家乡特有的方言,诉说着白雪皑皑的世界原本的模样。
世界的每一处角落似乎都能通过黑黢黢的涵洞呈现出来,季默终于明白为什么所有进入洛萨斯克的人,之后再也没有出来过。
软弱的人去奋斗,为了赚取片刻的温存,而强者的奋斗,则是幻想着能够改变畸形的世界。
人对于故土的眷恋足够让其倾尽一生为之奋斗,尽管所谓的故土仅仅是一幢破房子,或是一块能够种植白菜土豆的菜畦,或许只是一只下落不明的狗。
言孤城罕见的多愁善感:“坏人最大的麻烦就在于,他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问题,甚至非常正义,搞不好,洛萨斯克核心区的工人们,都抱着拯救是世界的目的在打工。”
季默贴心的给她擦擦脸颊上的汗,顺便递上一枚水灵灵的果子。
言孤城:“默默,对方人多势众,咱们要是实在打不过,就加入,怎么样?”
就算现在天上破个窟窿,言某人也依旧能吃着小水果,聊着俏皮话。
“孤城别闹,小心别人注意到我们。”
奇怪,自从进入洛萨斯克工厂后,言孤城就一直再撺掇跑路,甚至走到这儿了,直接开始劝我投敌了,这完全不像他的风格。
吴宇见自家老大和季大师在耳语,有样学样的凑到司野的身边:“一会儿你可得跟紧我,别再搞出上次的事情,你那个爹不要也罢,属实不太靠谱。”
说罢,他还十分自然的将一只胳膊搭在司野的肩膀上,这让司野紧绷的情绪略微舒缓许多。
司野想了一路,父亲明明是血亲挚爱,却舍得下黑手将他送上绝路,而关键时刻出手相救的,竟然是他一直提防和忌惮的人。
他的认知里,朋友都是互利互惠的工具,为什么这群没有任何利益牵扯的人会将命运死死的拴在一根绳上,看起来既愚蠢又好笑。
可是事到如今自己也成了这根绳上的一员,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绑上的绳子。
“哎,从小到大都是这副养不熟的样子,你这朵带刺的野玫瑰,也就少爷能吃的消喽。”
吴宇调戏完司野,见他面色稍微活泛些,便安心的扭头去骚扰王炸:“王少爷,行啊,关键时刻还挺够意思,该不会看上我们家这根带刺的玫瑰了?”
此言一出,王炸差点没让口水呛死。
他看吴宇的眼神更像在看马路边手脚健全的乞丐。
又扫了一眼二人:“滚,小爷累的慌,没空搭理你们这对奸,夫,淫,夫。”
“哎,怎么说话呢,我们家野子将来可是要做司令官的青年才俊。”
吴宇自小和王炸吵吵嚷嚷的长大,知道王少爷就是个家族遗传性炮仗人格,但在战场上绝对安全可靠,“谢了兄弟,我欠你一个人情。”
“少来,你自己的人最好看紧点,省的麻烦别人。”王炸若无其事的扛着把大砍刀,脖子上依旧挂着那根闪亮的银项链,“你吴少爷的人情勉强够点份量。”
司野憋了半天,别扭的冲着王炸问出心底疑虑:“为什么救我?”
“什么为什么?好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后来又进入同一个作战小队,救你本就是应当应分的事情,只是害的我家青莲差点灰飞烟灭。
司野,你以前可是个很精明的人,难道看不出来司长海他早已经变了,不,或许他从一开始就是这个德行。”
屠城小队的成员基本上都是联盟各区下一代的骨干力量,自幼哪个不是娇生惯养,自然就养成了谁也不服谁的脾气。
不过即使彼此再看不管,到底都是一个大院中厮混着长大的发小,岂有见死不救的道理。
王炸今日明知道救人会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可是仍旧义无反顾的做了,或许这就是英杰之家不言自喻的底蕴。
王炸用下巴颏指了指前面开路的言孤城:“就好比那位爷,你把他扔进土匪窝里一百年,他出来后照样是嫉恶如仇的治安官。
至于令尊,只怕从根上就烂了,德行这种东西只能被带进棺材,劝你还是早点想通些好。”
“司家的事情不需要外人指手画脚。”话虽强硬,但是司野内心却认可了王炸的一番话。
没想到表面上粗神经的王炸,却看得比他还要他透彻,难怪王家世代都是一副莽夫样,却仍旧在波诡云谲的联盟斗争中屹立不倒。
大智若愚想必就是对王氏父子最好的形容。
司野由衷的言明:“谢谢,我欠你一个人情。”
吴宇再三揉揉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司野,回身拍了拍王炸的肩膀。
“你小子平时看起来傻了吧唧,没事想到说话还挺中听啊,我们家小野向来都是等着别人道谢的主儿。”
吴宇和王炸的在后面插科打诨,言孤城和季默并肩相视一笑。
“孤城,或许你以后在联盟的工作可以轻松许多,这些小朋友成长的非常快。”
“好啊,不如我趁着后继有人,早早打个辞职报告,一起回你乡下的老家,岂不是逍遥快活。”
季默:……
备注:①狄更斯《双城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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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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