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们野哥有时间,你直接来悦澜,到了和我联系。】助理隔了两三个小时才回复。
林夏看到这条消息地时候已经是下午吃饭时间了。
她今天看了一整天的资料,写分析做得头晕脑胀,看到这条消息后,脑子才逐渐清醒起来。
和张在野聊?
林夏下意识地想要拒绝。
可是,她还是在手机中打下:【好,我明天下午两点到。】
下午五点。
下班的时间,办公室仍旧没人离开。
直到天完全暗下来,月亮从落地窗前出现,才陆陆续续地有人离开。
“走吗?”陈倩敲了敲她的桌子,问。
“我一会儿走,你先走吧。”林夏从资料中抬头,回。
“好。”
陈倩收拾好背包离开。
林夏又加了会儿班,她把今天徐律给她安排的工作做好,微信发给她后,才收拾东西下班回家。
此刻的地铁仍旧拥挤,目光所至,都是神色疲惫地打工人,林夏找了个位置靠着,站了一个小时,转了一趟地铁又骑了个共享单车才回到家。
她住在京市郊区,这边距离哪都不近,但还是有不少来京务工的打工人住在这里。
房间是又破又小的,但是被林夏布置地很温馨。
她到家已经将近十一点,洗了个澡就上了床,因为明天早上还要六点钟起床去上班。
一天几乎只有睡觉、吃饭和在通勤的那几个小时可以休息。
真的很累,但是林夏总是会劝自己说,熬过去这两年就会好的,她成为执业律师后就会好的,会换一个离公司近一点儿的房子,会成为照耀别人的人,会被人尊敬地喊一声林律,一切都会变好的。
毕竟日子总该有苦尽甘来的一天,不是吗?
温热地风轻轻吹进破败的小屋,淡蓝色的窗帘被风吹得轻轻拂动起来。
出租屋里闷热的空气好似被这阵风吹散,林夏为了节约电并没有开空调,也没有开风扇,就借着这阵自然的风,慢慢地进入梦乡。
-
模糊地记忆涌入脑海。
门外的小声讨论声透过门缝传递给六岁的林夏。
“要不把林夏给你前妻养吧,现在我怀孕了,小孩子嫉妒心强,不想让弟弟妹妹出生,到时候这孩子保不住,有你受的。”
“她才多大,她不会这么想的。”
“怎么不会,怀孕不能做家务,我今天让她拖拖地,她差点儿用拖把棍创到我的肚子,咱也不说孩子是故意的,可是你让她在这,我总是害怕她害我们的孩子。”
没有的,她没有,她没有看到岳蓉在她身后,只顾着拖地,沾了水的拖把又很沉,她要用力才能稳住,她没想创她的。
林康没有说话。
林夏怕林康真的同意把她送走,赶忙从自己的卧室跑出来,为自己辩解。
她说话时,声音已经带了哭腔,眼泪不值钱地往下流着:“爸爸,我没有弄岳阿姨肚子里的孩子,我没有,我不是故意的,不要把我送出去可以吗?”
岳蓉显然没想到两个人的谈话会被林夏听到。
她装模作样地低下身体,蹲在林夏身边,把林夏脸颊上的眼泪轻轻擦掉,“阿姨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就去你妈妈那里住一阵,等阿姨生了孩子,你在回来。”
小小的林夏并不想去妈妈那里,因为妈妈好像并不喜欢她,两个人还没离婚时,妈妈就只喜欢抱着弟弟,逗弟弟玩,不怎么管她,还会说她是个赔钱货,在她受伤哭着去找妈妈的时候,妈妈总是一副冷脸,嫌她吵,都是爸爸在照看她。
林夏看向爸爸林康,圆圆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可怜兮兮地问:“爸爸,我可以不去吗?妈妈只喜欢弟弟,好像并不喜欢我。”
林康看了一眼岳蓉,蹲下将林夏抱起来,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这事儿我和你岳阿姨再商量,你先去睡觉,明天还要去上课。”
林夏在林康地轻拍下慢慢地睡着了,但这件事儿仍旧成了小小的她最大的心事。
她害怕被送走,于是第二天为了证明自己的用处,早起给家里人做了早餐。
小小的一个人站在小板凳上,煮了三个鸡蛋,下了三碗面条。
回家之后,没等岳蓉安排,她就把家里的地拖了,把碗洗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做得这些真的有了作用,林康和岳蓉真的没有把她送走,她成功地留在了爸爸家。
不过,这一切也是苦难的开始。
她发现在爸爸上班的时候,岳阿姨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总是会骂她蠢,骂她不要脸,还会威胁她,如果不听话就让爸爸把她送走,有时候气急了还会打她。
她会一边威胁她,一边在爸爸面前扮演贤妻良母。
林夏小时候总是在恐慌中渡过,总害怕在某一天早上醒来,自己就被爸爸妈妈一起抛弃。
后来慢慢长大,林夏的初中同学开始炫耀是家里的小公主,想要什么,爸爸妈妈就会给什么,手机是最潮流的款式,衣服是应季刚买的,连学习用具都是林夏舍不得给家里要钱买的辅导书。
林夏这时候才逐渐有了自己的意识。
原来一个正常的家庭是这样的。
她应该不属于这个家,她好像只是这个家的一个佣人,管吃管住地那种。
她留在这个家好像也只是为了让她看起来不是一个无家可归地小女孩儿。
因为家庭环境因素的影响,林夏变得格外自卑,又带点儿讨好型人格。
即使后来和家中决裂,林夏的性格也并没有太大变化。
-
天光大亮。
林夏关掉六点的闹铃,随便吃了个早餐,在地铁上画了个妆,九点准时到达公司。
“夏宝,你今天化妆啦,好漂亮啊!”陈倩是最先注意到她的打扮的。
林夏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复她的夸赞。
她平时是不怎么化妆的,她住的太远,早起化妆浪费时间,加上平时一般都在律所呆着,不出去见客户,就怎么随便怎么来,公司也没有要求员工必须淡妆,大家都是随心情。
她今天还穿了一身比较正式的西装衬衫,西裤,高跟鞋。
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去见客户,而且这个客户还是她高中暗恋的人。
不想被她看到自己最差的一面,于是努力地表现自己的好。
林夏点了点头,柔声回:“嗯,我今天要去见客户。”
“去见张在野吗?”陈倩一脸激动地问。
林夏点了点头,“嗯。”
“记得给我要签名,夏宝!”陈倩对着她挑了挑眉,欢快地说道。
“嗯嗯,记得的。”林夏笑着点头,柔声道。
昨天做了一整晚地噩梦,几乎算是没怎么休息。
林夏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打开笔记本,写案件综述和起诉状。
只不过,她把当事人的赔偿要求修改为,赔偿对方五百万,按照最低的标准进行赔偿。
张在野的这个案子,责任方在张在野,他毁约,想要一点儿不赔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是最低金额,这案子想要得到这个结果也是困难的。
不过,五百万这个数额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毛毛雨吧。
林夏不知道他这种级别的歌手参加个活动能赚多少,但就他家的背景而言,这些钱大概就是父母逼他分手的分手费,“给你五百万,离开我儿子”这种。
不过,这个经纪公司对他还算不错,为什么选择解约?林夏不理解。
林夏打着哈欠写完了整篇起诉状,打印了三份,又将电子版发给了张在野的经纪人一份。
成合律所林夏:【李哥,这份起诉状您先看下,有问题我们下午沟通。】
张在野经纪人(李):【好。】
下午一点,林夏打车去了悦·澜附近。
悦·澜是京郊的别墅区,保安管得很严,林夏被拦在了小区外,她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一点五十。
还好,不晚也不早,给张在野经纪人打电话,说到:“李哥,我到门口了,方便和保安说声,让我进去吗?”
“你把手机给保安。”经纪人说。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保安大哥十分恭敬地把手机还给她,顺便给她开了门,敬礼请她进去。
她以后也会凭借自己的努力住进这种别墅的,林夏想。
不用担心坏人的尾随,也不用为了省那十几块钱的电费舍不得开空调,可以受人尊敬,也能靠自己的能力帮助其他弱者。
走到别墅门口。
按响门铃。
没一会儿,门就被打开。
林夏见到了张在野的经纪人-李雾。
他个子很高,快要顶///到门框,五///大三粗的,看起来要比她年长几岁,若是手臂上有纹身,林夏大概会吓得马上就跑,长得和□□一样。
“野哥刚刚在午休,你去会客室等一下吧。”李雾本人和他的样貌不太一样,十分有礼貌地说道。
“好的,是我来得早了,怕路上堵车,提前早出来了一会儿。”林夏解释道。
对方“嗯”了一声后,对话止住。
林夏跟在他身后上楼梯,自己的身影完全被他挡住。
楼梯似乎都跟着他的脚步一颤一颤地。
如同她此刻跳动不停地心脏。
其实还是紧张带点儿兴奋的。
毕竟那么多年未见,此刻终于要见到他,说心中没有丝毫波澜肯定是假的。
其实,林夏在高中毕业后就有意减少对张在野的关注,可是他太火了,即使自己有意减少,也会听到他的消息。
但她会让自己减少对他的关注,慢慢地也就真的没那么在意了。
毕竟是两个完全不同阶级的人,高中偶然地相交之后,应该不会再有任何瓜葛。
可是,命运却像是捉弄人心的妖怪,又再次将他俩放在了一起。
而这条短暂的楼梯像是她们这么多年来未曾相交的路,终于在此刻,汇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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