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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你妈来了》是草莓台专门打造的一档大型亲子户外真人秀。录制地点在W市桃花县桃花镇的桃花村,一个风景秀美的国家级贫困地区。

按照《你妈》节目组的要求,妈妈们要比孩子们提前一天到达桃花村,并通过抽签的形式来决定自己和孩子接下来2个月要住的房子。

一上车就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江少虞,迷迷糊糊听到两位节目组工作人员的低声交谈,脑子里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过来。

“抽签决定房子?”江少虞探身询问前排的工作人员,眼神还没怎么聚焦,带着没睡醒的惺忪感,脸上还带着睡觉时被压出来的红印子。

“对嘞,节目组可坑人了,那么破的房子我都不知道是从哪儿找来的。”摄像大哥见她醒了,乐得跟她搭话。

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破房子?

江少虞的心凉了半截,剩下的半截已经咔嚓碎了。

据她上辈子所知,后妈唐知乐炒股从来没赚过,打麻将一次没赢过,投资的企业总是莫名倒闭,走在路上平白被狗撵过n次……

有这爆棚的运气,谁能对她们抽到最破的房子没信心。

反正江少虞对她后妈迷一样的霉运很有信心。

车窗外的景色幻影般掠过,平整宽敞的泊油路逐渐过渡成了颠簸不堪的泥泞小路。

车速慢了下来,热情的摄像大哥向她介绍一路上遇到的节目组为嘉宾准备的房子。

“这个算是最豪华的,足足有三层,前面还有个花圃,里面美得很。”

“这个一般般,是个平房,只有一层,但是装修还不错。”

“这个也很不错,两层的楼房,比上一个要好点。”

其实这几所房子都还不错,但载着他们的车子仍然继续前进,没停下来。这就意味着唐知乐并没有抽到那三所房子。

想到剩下的那两所房子,摄影大哥欲言又止。

当他转过头,看到江少虞昏昏欲睡的神情,委婉安慰的话到了嘴边又被吞了回去。

嘿,这姑娘还挺淡定。

不过他转念一想,人家可是出国留过洋的豪门千金,什么大场面没见过?是他少见多怪了。

江少虞并不知道摄影大哥的这一番心理活动。

W市和她居住的B市有不少距离,开车也得花两小时。

为了不耽误节目录制,江少虞难得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后,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匆匆涂了个口红就坐上了节目组来接她的保姆车。

在问清楚了房子的分配方式后,江少虞早已自觉做好了抽到最差的房子准备,心平气和地等待最后的结果。

等待着等待着,刚才清空的睡意又在此刻席卷而来,头脑昏昏沉沉,眼皮像坠了千斤。

大概过了五分钟,不断颠簸的车子终于停了下来。

江少虞若有所感地睁开眼睛,望向车窗外。

一所低矮古老的房子出现在眼前。

歪歪扭扭的瓦片,斑驳掉漆的墙面,长满青苔的墙角,门前还有一只大公鸡正在耀武扬威。

江少虞松了口气,摄像大哥真是危言耸听,房子也没想象中的那么破嘛。

这种程度她还是可以接受的。

她正要往房子里走去,突然被摄像大哥喊住。

对方挠了挠头,露出一点憨厚的笑:“小江啊,对面才是你们的房子。”

江少虞:“……”

江少虞转过身,望着眼前的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和篱笆围栏再次陷入沉默。

而屋外的墙皮别说贴砖,连漆都没刷,肆无忌惮地裸露着原始的砖红色。

好家伙,刘禹锡写《陋室铭》都不敢这么写。

可能是因为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只黑白花的小狗摇头晃脑地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歪着头与她对视。

江少虞从小最怕狗,当她还在犹豫是左脚先进门还是右脚先进门才不会被狗追咬时,一个头上包着黄色方巾,穿着红底黑花长外套,看起来有点眼熟的女人走了出来。

走近了瞧,她黄色方巾竟然还带着流苏边边,而绒面的长外套也是江少虞从来没见过的款式。

江少虞是轻度近视,刚好没戴眼镜。面对面前熟悉又陌生的女人,她微眯了眼睛,仔细观察了几秒才确认了对方是后妈唐知乐。

此时见对方这幅装扮,她惊讶到瞳孔微微放大。

要知道唐知乐在隐退前可一直被称为内娱时尚界的宠儿。

出了名的眼光挑品味高,各种时尚杂志的广告接到手软,各大品牌为了请她做代言人争得头破血流。

而她每一次的私服穿搭也会被各大时尚博主、穿搭博主截图深度分析,淘宝同款销量更是一骑绝尘。

处于以上种种考量,再加上江少虞一直自认为自己是个善于反思的人,因此她虽然内心觉得后妈今天身上这套衣服多少有点土气,但她并没有直接表现出来。

甚至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因为出国太久,跟国内时尚界脱节了。

意识到这点的江少虞皱眉,内心暗暗摇头,这可不行。

作为一个优秀的豪门千金,作为家族企业的形象大使,她必须紧跟风潮,表现出超高的时尚敏感度,不然不得被别人嘲笑死?

于是她上前摸了摸唐知乐脖颈下方交叉垂下的流苏边边,表情真挚诚恳地笑着称赞:“您这方巾质量不错,哪家出的新款,爱马仕的还是香奈儿的?”

为了增加可信度江少虞随口猜了几个牌子,毕竟这两家知名品牌一向是唐知乐最爱光顾的。

她又摸了摸唐知乐花色特别的绒面外套:“这件外套也是新买的吧,配色挺大胆的,就是夏天穿会不会有点热呀?”

唐知乐听到她的夸赞后愣了几秒,思绪在脑子里转了一圈,才意识到她误会了。

望着对方自信开朗的笑颜,唐知乐露出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不敢想象她知道真相之后的神情。

为了不让江少虞的误解继续加深,唐知乐几下解下头上带的黄方巾,露出如瀑的黑发,温声解释道:“你眼光真好,不过这不是什么牌子货。”

说到这她顿了顿,才继续道:“这是昨天村长媳妇送我的方巾,专门用来防尘挡风的。”

她表情中透露出点小自豪:“当时我们五个人一起去了村长家,但村长媳妇说我最有眼缘,就送了这条方巾给我,其他人可都没有。对了,我身上穿的罩衣也是她送给我的。”

江少虞又是一头雾水:“罩衣是什么?”

不会是后妈穿的那个衣服吧,这个不是外套吗?

知道她的疑惑,唐知乐“唰”的拉开罩衣的拉链,露出里面的粉色卡通T恤,细细地给她讲解道:“罩衣其实就和围裙的作用差不多,而且都是薄薄的一层,只不过罩衣和正常的衣服更加相似。”

江少虞:“……”

这下好了,丢大脸了。

一万头草泥马在脑中奔过,她这一刻简直想创死刚才轻狂无知的自己,不懂还乱说话。

像原计划那样和后妈来个久别重逢的亲密拥抱不好吗?

她到底在自作聪明什么?

眼见江少虞的脸色越来越尴尬,唐知乐赶紧体贴地岔开话题,催着她进屋歇歇。

可江少虞刚走进院子内,一团黑白幻影以飞快的速度向她脚下滚来。

小狗的到来让江少虞脚上突然一沉,她惊叫了一声,吓得脸色苍白,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唐知乐也被她突然的尖叫吓了一跳,见她害怕得厉害,赶紧走到不远处蹲下想把小狗唤走。

“牛牛,不许吓姐姐,快回来。”她提高了嗓门。

名为牛牛的小狗愣了一下,接着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小奶音表示抗议,爪子扒拉着江少虞的腿不放,黑豆子般的小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

“牛牛,回来!”

“汪汪汪!”回答她的是小狗抗议的叽里呱啦的狗语,它还是不肯放开江少虞。

唐知乐最后还是上前强行抱回牛牛,才把它从江少虞腿上扒开。她轻轻拍了下它的屁股,骂道:“下次再不听话就把你给炖了。”

转头看到江少虞惊魂未定的表情,唐知乐有些担心,关切道:“狗狗有点不听话,你没被吓到吧?”

江少虞摇摇头,声音低低地道:“没有,牛牛挺可爱的,我只是想到以前的一些不好的事情。”

“是小时候被狗咬过吗?”唐知乐问,江少虞这种应激反应看起来很像是因为童年留下了心理阴影。

江少虞抬眼,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她,“您不记得了吗?”

唐知乐摸了摸牛牛背上的毛,很不好意思地笑道:“年纪大了,记忆力也越来越差,好多事情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记忆力差?

江少虞记得前世她24岁时后妈的记忆力都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她还是点点头,表示理解,道:“四年前我们去逛街时,突然有一只黑狗扑上来咬我,我当时吓坏了,最后是您挡在我面前,我才没有被咬到。”

她记得唐知乐手上当时被黑狗咬了好大一口,去医院缝了四五针,即使痊愈后白皙的手上也留下几道粉色的疤痕。

也是从那时起,江少虞内心才真正开始试着接纳她。

要不是发生了后来的事情,她们也许也会成为一对亲密的母女吧。

唐知乐无意识地摸着手背正在被牛牛轻轻舔舐的粉色凸起,神情有些恍惚,又倏然勾起唇角轻轻一笑道:“哦哦,对,我突然想起来了,是有这回事。”

很粗劣的谎言。江少虞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她其实并不记得了。

这么重要的事,也是她们关系开始好转的转折点,她一直牢牢记在心上的,后妈竟然早忘了。

江少虞内心失落,垂着眼,鸦羽般的睫毛轻轻颤动,没说话。

气氛逐渐陷入一种尴尬的沉默。

还好沉默很快被唐知乐打破,没有继续蔓延下去。

她突然懊恼地一拍脑袋,道:“我这记性差得!想着节目录制时间早,你肯定没来得及吃早饭,还专门给你煮了一锅粥,这下好了,粥怕是都快凉了。”

后妈竟然为她煮了粥?

听到这,江少虞沉郁的眉眼重新涌上欢喜,心底仿佛有一股暖流流过。

她之前是知道的,后妈虽然出身农村,但家里人却都很宠她,从小到大就没干过什么活。

后来嫁给她爸,家里又有保姆,更不需要女主人事事动手,所以她是根本不会做饭的。

不会做饭的人为她亲自下厨,江少虞眼睛微微红,感动极了。

就冲着后妈的这份心意,江少虞心里暗暗决定就算她煮的粥再难喝,也要硬着头皮喝完。

反正煮个粥而已,再难喝应该也难喝不到哪里去。眼睛一睁一闭,一口咽了就行。

然而在艰难咽下第一口粥后,江少虞啪啪打脸,她发现她好像完全低估了她后妈的实力。

唐知乐是真正的黑暗料理天赋型选手。

毫不夸张地说,一口二十粒米,大概只有五六粒是熟的,七八粒半生半熟,剩下的几粒全生,差点把她牙都给崩掉。

而且这粥齁咸齁咸,估计晒干都能直接制盐了。

而唐知乐看着江少虞咽下粥,一脸期待地问道:“这是今天早上去村长媳妇家蹭早饭时我偷偷学的煮粥方法,味道怎么样?”

还没等江少虞开口,她又一脸我真聪明快夸我的小表情补充道:“我记得我们之前吃的粥都是咸的,但是村长媳妇竟然什么调料都没加,于是我就自己寻思着放了一点盐。”

江少虞:“……”!难怪那么咸。

可是,她就想问一句,谁家好人煮白粥放盐啊?!

不过为了不打击后妈的积极性,江少虞还是违心地点头:“挺好吃的,第一次吃这么入味儿的粥。”

这话听得唐知乐眉开眼笑,自豪地一撩头发,道:“喜欢吃就好,我以后天天给你做!虽然是第一次做饭,但我发现我竟然还蛮有天赋的。”

江少虞是真的怕了,赶紧拉着唐知乐的胳膊就道:“妈,妈,您照顾我这么多年也辛苦了,以后就做饭还是让我来吧!”

唐知乐听到她这脱口而出的称呼下意识愣了几秒,但又马上扬起眉毛,迟疑道:“可是你不是也不会做饭吗,好歹我还有点做饭天赋,要不还是我做吧。”

江少虞:“……”早知道,比起善意的谎言她应该实话实说的,刚刚就不该惯着后妈的。这下好了,坑的是自己。

江少虞宛如壮士断腕般看着碗里的粥,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喝下去。

刚好在这时,节目组通知嘉宾去村长家领任务卡。

广播里播放的塑料普通话此刻在江少虞耳朵里就像仙乐一样动人,她激动地站起身,放下筷子,终于有借口不吃这粥了。

然而,屁股刚离开椅子,唐知乐却又一把把她按回去,眼神慈爱如水:“你刚来,就在家里安心吃早饭吧,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这怎么行,我陪你一块去吧!”

“我这么大人了还怕走丢不成?听我的,你在家好好吃饭,对了,记得吃光哦。”

“……”

温柔的话语听在江少虞耳朵里跟催命符似的,她面如死灰,吃完这顿早餐,估计这辈子都不想喝粥了。

于是她托腮在疯狂地脑中思考着对策,突然余光瞥到跟在唐知乐身后的小狗,一道白光在脑海中闪过。

有了!

就在唐知乐将要出院子门时,江少虞突然从屋子里冲出来:“妈,你等一下!”

上辈子她从来没叫过唐知乐妈妈,而这辈子自从第一次叫妈迈出第一步后,第二次第三次叫也就显得简单得多。

唐知乐又往前走了几步,才意识到江少虞是在叫她,转头疑惑地看向对方。

而江少虞快速上前几步,一把抱住屁颠屁颠跟在唐知乐身后的牛牛,眼巴巴地看向她:“可以把牛牛留在家陪我玩会儿吗?”

唐知乐没想到江少虞这么快就克服了对狗狗的恐惧,而且竟然这么喜欢牛牛,捂着嘴笑:“当然可以啦。”

走之前又蹲下身摸了摸牛牛的头:“记得和姐姐好好相处哟。”

目送着唐知乐的身影走远,院子里只剩下江少虞和牛牛。

看着小狗深潭般的黑色眼睛,江少虞试探性地摸摸它的头,眼睛亮亮的,笑道:“好牛牛,帮姐姐一个忙好嘛?”

然而,在唐知乐面前奶呼呼撒娇的小狗,却突然对她呲起牙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警告。

江少虞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后退了几步,一脸惊奇,这小狗怎么还有两幅面孔?

她并没有放弃,千方百计地想哄牛牛过来,但无论她怎么喊怎么逗,牛牛都坚决不进屋,只是蹲在院子里用警惕的眼神看着她。

望着狗狗黑漆漆的眼珠子,江少虞总觉得这眼神好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一时之间却突然想不出来。

她有些烦躁地按了按眉心,算了,想得脑子疼。不管了,反正应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秉着山不就我,我便就山的原则。

江少虞把粥从屋子里端出来,轻轻放在牛牛面前。

“你妈做的,趁热吃。”

牛牛好像对她某句话不满似的,朝着她汪汪骂了几声。

江少虞听不懂它在骂什么,把碗又朝牛牛嘴边移了几寸。

然而牛牛鼻子只是耸了耸,嗅了嗅味道,用爪子嫌弃地推着粥碗,然后扭头就跑了。

江少虞:“……”

好了,这下谁也救不了她了,毕竟唐知乐煮的粥竟然连狗都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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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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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故事的结局里,王子终于找到了他的灰姑娘,从此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那企图套上不合脚的水晶鞋的女孩呢?她们后来怎么样了?

这是钟念小时候看《灰姑娘》时一直想知道的问题。

1.

某次,裴延去接钟念下班,车载音乐刚好播到《City of stars 》这首歌。

钟念皱眉,冷着脸按掉了音乐:“我不喜欢这首歌。”

“是吗?”裴延又重新点了播放,面容淡漠到极致,“可是我刚好喜欢听。”

在这舒缓醇厚的歌声里,钟念几欲发怒。

裴延却突然淡哂了一声,微微低头。

炙热滚烫的呼吸喷洒在她耳边,他笑意不达眼底,低低徐徐道:“是真的不喜欢听这歌?还是,因为这首歌让你想起了他?”

毕竟熟悉的人都知道,《City of stars》是宋祁言最喜欢的歌。喜欢到,连求婚也唱了这首歌。

当时裴延也在场。

那是他第一次见钟念哭,只因为追逐了多年的心上人真的爱上了别的女孩。

“裴延!”旧事突然被重提,钟念冷淡地喊他名字,“你无不无聊?”

“我只是想知道答案。”裴延弯了弯嘴角。

“好,那你就一个人留在这里慢慢想吧!”钟念解下安全带,摔门就走。

却没有听到身后裴延叹息了一声,声音低不可闻:“还要给你多久,你才能忘记他?”

2.

钟念喜欢宋祁言是平城豪门圈里人尽皆知的事情。

所以当商界新贵裴延以求娶宋家养女为条件帮助大厦将倾的宋氏集团渡过难关时,所有人都想不通,年轻有为的裴总为什么要娶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

某次商业聚会上,酒过三巡,有人大胆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包厢里一时无人说话,落针可闻,都以为裴延即将发怒时,他突然开口,声线淡漠:“我喜欢她,喜欢了十年之久。”

他知道她柔弱皮囊下的心机与伪装,也知道她楚楚外表里的自私与凉薄,但爱是没有理由的,在她还爱着宋祁言的十五岁,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表面柔弱无辜实则心机的病美人Ⅹ看似清冷禁欲实则爱吃醋的宠妻狂

阅读指南:1.先婚后爱,主都市,会穿插部分校园回忆

2.女主非传统真善美型角色,人设不完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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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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