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儿的衣裳呢?难道是先给我做了?”
他那日特意加钱买了那身天青色的料子,就是想着等他把夫郎养得白净了穿上肯定很适合,没想到小小的夫郎居然不急,先给他做了。
这个年纪的哥儿不应该爱漂亮吗?那天店铺老板跟他信誓旦旦保证的呢。
“我想,我想给阿父做……”
料子是男人买的,他擅自更改用途底气不足,声音小得好像只有自己听见,发现男人半天没回答时还在庆幸自己好像没被听见。
程锐是听见了,但是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想了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月儿,那是夫君买给他喜欢的夫郎的,阿父有他的夫君。”
哥儿本来就为自己不合理请求感到羞愧了,听见那句“喜欢的夫郎”后简直要哭了。程锐和自家夫郎相处了几日,完全知道该怎么哄人,见他这副表情,伸手轻轻捧住了那张泫然欲泣的小脸。
“等过些日子,夫君想好了要做什么营生,赚了钱进来,让阿爹养好了身体,还怕买不了这样的衣裳给阿父吗?”
“真的吗?”
韩月的注意力已经被阿爹的身体会好这件事完全吸引过去,不再像平时那般柔弱谦和的模样,着急地追问。
“真的,阿爹是好人,做的好人好事,上天怎么会忍心叫他这样一生?”
程锐作为现代长大的人,是完全不信那套封建迷信的,但是他这几天偶尔听到村里人背后说韩月阿爹活该之类的话,他只是这样的身份听了都难忍,更何况身为人子的韩月呢?
这话是他特意说来安慰自家夫郎的,虽然还没有把握,但是有钱有闲有医生的话,心结和病因应该都能解了,就算恢复不完全,肯定也比现在好,因此他才敢这样早的对韩月说这些。
夫郎果然被这一句安慰到,用力的点头附和他。
被夫郎这么一看,程锐也不好再咸鱼了,虽然他上辈子赚了很多准备用来结婚的钱,但是他现在是穷光蛋。
一个没有正经持续收入的男人,即使躺在金山银山上也只会让人觉得不过是坐吃山空,不是可靠的伴侣,所以程锐又去了镇上。
今天不是赶集的时候,镇上依然繁华,除了本地的店铺之外,还有周围村子里来卖东西的。
人多,但是品类不多。程锐本来是想看看这里人的消费习惯的,但是现在想想好像没必要了。
生产力低下的社会,卖方所能提供的产品有限,消费者的选择自然也就有限,只能被迫接受这些数年不变的产品。
那么他要赚钱就很容易了,只需要利用现代的现成的知识,再找一家有声望的店铺来作为背书,稍微营销一下就好了。
他倒是没什么做大做强,成为这个地方的首富的野心。真正做过事的都知道,事情要做成只要努力坚持就好了,但事情要做好,那就需要运气了。经商更是如此,不然同样的时代机遇浪潮里面,怎么有人潮头独傲,有人却溺水身亡呢。
有了主意,程锐也不急了,一路挑挑拣拣逛着,往上次去的布行走着。
行至门口,上次的掌柜还记得他,连忙热情相迎。
“客官,您又来了,上次买的布料可做成衣裳了?贵夫郎可还喜欢?”
不提后面这句还好,一提起来程锐就又想起自家与众不同的夫郎来,摆了摆手示意掌柜的别再说了。
他那些经验根本不管用。
“上次送的东西正合用,多谢掌柜的细心周到,我这次是准备买点料子缝在衣裳里御寒,这不是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吗,提前准备着。”
程锐不知道这时候都穿些什么御寒,所以话多了些,让掌柜的给他找,免得自己露馅了。
很少有大主顾爽利又客气的,掌柜的一听到这句话也重复了一遍。
“一场秋雨一场寒,您这话说得好,店里新进了些兔皮,买给怕冷的夫郎是最合适不过。”
程锐瞬间捕捉到关键词,想起那天掌柜的也是这么说的,心里警醒起来。
他这次要多问问,不然买回去他家夫郎又留着不用怎么办?
新进的兔皮还没拆开,分了两堆,一堆纯白无暇,一堆灰色的。
兔毛经过鞣制依然柔软温暖,程锐想起自家夫郎那张小脸来,想象了一下这张可爱的小脸被兔毛围住,冬日里和他雪地里玩闹的场景来。
这样一想,好像不是他夫郎喜欢不喜欢的问题了,而是他喜欢看夫郎穿。
“这个给这么高的夫郎制一身衣裳要几张呢?”
程锐伸手去拿了一块往自己身上比划,但是估计不好,开口问了。
“客官您是说要用白兔毛做一身衣裳吗?”
程锐点点头,把展开的兔毛又卷了起来裹在手上,继续问了一句。
“一张皮够做暖手的吗?”
兔子很多,但是难抓,而纯白兔子就更难抓了,因此售价贵些,一般都是买来做手炉,做一身衣裳这种只有某些富户才会这样做。兔毛形状不规则,还好他经验丰富,不然还不好报数量。
等了一小会儿,掌柜似乎在翻看兔毛的数量,才给他报了一个数,程锐点点头又去看那堆杂色的兔毛。
手工制作的东西虽然偶尔品质不一,但是放到店里卖的也差不多,除了明显的缺口之外,他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还是认真的查看了一遍,做个样子。
“那就买四身杂色兔毛,再买一身纯白的,还要两个来做手炉。”
翻看完料子,程锐装作超绝不经意提起。
“掌柜,除了皮毛之外,这店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换了吗?我听闻外地有些人会用什么东西来替代皮毛,好像是一种又软又白的东西。”
又软又白?云吗?还是……掌柜想起这人家里娶的是夫郎,还出手这么大方,估计是很受宠爱的夫郎,就没用对那些喜欢荤话的客官的那一套话术来回答,只是不解的摇了摇头。
“没听说过,不过倒是有乡下穷苦些的人家会取了芦苇之类的植物来做衣裳,客官您是用不上这些东西的。”
程锐没理会掌柜有意的抬高,付了钱又问了一句他想要求证的事情。
“近来我家夫郎茶饭不思,说是成日里不是野菜就是青菜萝卜的,不想吃饭了,掌柜您住在镇上,可有看见什么新奇些的菜,我好买回去。”
谁料这个问题也是得到了掌柜的共鸣,放下手里的兔毛就两手比划着说起来了。
“唉,这哪里有什么不一样的菜吃,不都那几样吗?吃不完还要裹上盐,腌得黑乎乎的原本是什么都看不出去,吃到嘴里就剩咸味。我老婆子前些天还叫我少吃一顿算了,这样她也少操心一顿,我觉得也是,牛嚼错了草还有一顿新鲜的吃,人这一辈子几十年都吃一顿饭,何必还要一天分三顿吃……”
看来是天下苦青菜梆子久矣,才能惹得这精明能干的掌柜工作期间这么滔滔不绝的吐槽。
难怪系统给他的菜也几乎都是各种青菜萝卜,原来如此,不过突然想起系统,他的系统好像好久没吱声了。
程锐没多想,让掌柜替他包好了兔毛,自己下午来取。
镇上一共有五家酒楼,其他小饭馆小摊他没算,现在他面前就是规模最大的一家,足有三层楼高,门庭若市。
一楼已经坐满,他刚进去就有小二前来招呼,但是转眼又去问候别的客人了,程锐自己寻了个要走得远的空位坐下,听旁边的人要完了菜,才招来小二问是否还有其他菜品可选。
答案当然是没有。
都是长叶子菜短叶子菜,有叶子菜没叶子菜排列组合之后加上肉或者鸡蛋鸭蛋鹅蛋什么的就又是一盘新菜,难怪他一路走过来,感觉大家都爱吃同样的菜,原来不是心有灵犀,是迫不得已。
这和家里吃的没什么区别啊。
程锐随便点了两道,菜上上来了,尝了一口,以他的口味来不好评价这个地方的传统做法。因为原材料品类的困乏,所以不得不在调料的种类上做文章,但是调味料也同样很独特。
独特,他只能这样说。
其实在这种没有化学污染的环境里种出来的菜只要简单的清炒撒上盐就会很不错了,但是可惜当地人已经被单调的菜品逼疯了,开始玩叠加了。
结完账,程锐也没有心思再逛了,他本来还以为今天自己来酒楼吃饭是背着家里人偷吃,心里有点愧疚来着,现在只想取了衣服快点回去,至少晚饭不要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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