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十一月平淡无奇,一个能过的节日也没有。冬风一吹,接近年关的安城就成了裹上毛绒白毯的蛇,入眼是热烈的红,体表却是刺骨的冷。
胡蝶穿上去年过冬买的羽绒服,在镜子面前转了半圈。相比之下,这一年体重骤降,羽绒服在她身上就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杨嘉一刚打来电话,他从安大上完课,去陈子卫工作室和导演见面洽谈。到小区门口会等她一起走。
说来也是巧,工作室里有员工在导演面前提了一嘴胡蝶和他们老板是好友,这下好了,导演非要一行人凑桌饭好好聊。
胡蝶自从发现胃癌,这日子过得就有些虚幻,摸不透。最近这种情况更甚,偶尔回忆前几日刚做过的事情连一丝头绪都想不起来。
-下楼了吗?
-抬头。
胡蝶远远就看见杨嘉一低头摆弄手机,衣服兜里震过后,就见到他发来的消息。
杨嘉一也见到了她的回信,抬头,看清她的位置后招了招手。
“穿这么点?不冷吗?”杨嘉一见她走近,琢磨她的穿搭,皱了皱眉头。
胡蝶摇头,和他一起往公交站台走,“不冷,里面穿了好多件,只不过衣服都变大了,裹不住才显得空荡荡。”
杨嘉一抿唇: “连围巾也没戴。”
胡蝶划着手机看公车到站信息表,听他说围巾这件事情,也反应过来,“算了,反正公交上有暖气,陈子卫那里也有。”
去往陈子卫工作室的公车,和先前去医院的那辆行驶方向恰好相反。
城市另一半的风景胡蝶未曾看过。今日也算有幸,借着张导邀约的由头,和杨嘉一悠哉悠哉坐在车后厢,看着公车走走停停,路过一场又一场电影。
“胡蝶。”
“嗯?”
“想去S省吗?”
“......”胡蝶望着窗外的风景愣神,杨嘉一提到这个地方的时候,胡蝶确实没反应过来,等车辆又到站停下来,她才说,“想过。”
“现在呢?”杨嘉一转头看着她纠结起来的手指,“现在还想吗?”
胡蝶惨然一笑,“就我现在这个随时随地要被救护车拉走的样子,我还是指望阎王爷下半辈子直接把我投生到那去,到时候我下去了,具体情况再和他商量商量。”
杨嘉一:“......”
胡蝶胳膊肘戳戳他,“想开点,去不了就去不了,我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万事顺意的小说情节。”
杨嘉一沉默几秒,道:“如果你愿意,上山下海我都带你去。”
胡蝶摇头,以为他少年意气,笑道:“好啊,那我等你。”
昨晚因为张导的邀约,杨嘉一又仔细看了一遍《查言观色》。因为在学校宿舍呆着的缘故,他用手机注册了胡蝶更新小说的官网,在深夜、在被窝,蒙着头看完。其中不乏有网络读者的留言评论。
胡蝶没有去往实地考察,对于S省乡土人文环境不是很了解,这些部分也就成为了被重点围攻的地方。或许是因为胡蝶最新的《屠戮》,评论区又赶来许多考古的读者,一来二去,骂战升级。
胡蝶有没有看过评论区杨嘉一不知道。只知道这本书的后记字里行间里,全然透露了胡蝶对于那里的遗憾。
胡蝶不告诉他,他就自己猜。在有限的时间里,将她未能完成的心愿一个个实现。没人救她,他来救;没人爱她,他来爱。
一整个下午,胡蝶和杨嘉一都在包厢和张导商量电视剧的细节。按理说,对于剧本的商讨是交给制作公司以及电视编导团队的,不过张导自从业以来,是业界出了名的尊重原著,因此胡蝶也没拒绝。
等小说大框架和背景音乐制作都确认好,已经过了九点。
胡蝶有点困,杨嘉一也没墨迹,剩下的事情交给陈子卫,随后带着胡蝶离开。
两人算是饭后消食,顺着外面的宽阔大道溜达。
被饭店外的冷风一吹,胡蝶缩缩脖子,那点刚弥漫到脑袋的困意瞬间消失。
胡蝶想起席间张导提了一嘴的demo,问杨嘉一:“我能听听那首歌吗?”
“哪首?”
“就刚才张导夸你的那首。”
“那首呀…”杨嘉一低头,抿着嘴巴笑,“词还没有润化,要不过几天我修缮好给你听完整版?”
“不要,”胡蝶瞪了他一眼,“拜托,听未来的大音乐制作人的草稿demo很酷的好不好~”
胡蝶拖着长长的调子,像在撒娇。
杨嘉一本来也是逗着她,见她耍起小无赖,笑着应,“现在就唱,小祖宗。”
胡蝶清清嗓子,摆正自己的脸色,将唇角的弧度压下去,“乱叫什么?”
“那…大祖宗?”
胡蝶见阻止不了他‘胡言乱语’,加快脚步先走。
杨嘉一赶忙追上前,松松握住她的腕骨,两人几乎同一时间放慢了脚步。
月光浪漫、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霓虹灯闪烁,犹如他的心脏。
砰砰砰——
在一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夜晚,杨嘉一握着胡蝶,以为两人能走到下辈子。
“划过山茶花,膝盖雪藏下,杳无音讯的世界你还想吗——
“夏走过,蝶飞过,凛冬已经过——”
两人的影相牵相挽,成了这场有风无雪夜里,上帝不忍抹去的慈悲。
-
游乐场已经停止营业。
杨嘉一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人直走都能走跑偏。
胡蝶坐在门口的花坛边,眼神迷蒙。
现在是十点二十,距离之前胡蝶停筷吃完饭刚巧过去三个半小时。
隔壁报刊厅正要关门,杨嘉一小跑过去买了一瓶水。
自从杨嘉一知道她最近丢三落四,就腾出一下午时间把药盒里的锡纸片剪好,分成一次性的用量,一个一个塞到她经常穿的衣服里。
果不其然,杨嘉一在她的外侧口袋里摸出药。
杨嘉一坐到胡蝶身侧,胡蝶晃悠的身体找到了支撑点,顺势靠在了杨嘉一右胳膊上。脑袋似小鸡啄米,一点一点。
“胡蝶,”杨嘉一低着嗓音叫她,就跟哄孩子似的,“我们先把药喝了再睡觉好不好?”
胡蝶迷蒙中兴许是听见了喝药二字,猛地摇起头,拒绝道:“我不喝。”
“听话。”杨嘉一扭开瓶盖,又将药抠开,倒在自己手掌心。
温热的唇印在杨嘉一手心。
胡蝶被哄着,咬走那几片药,杨嘉一又将水递了上去。
“慢点喝,别着急。”
喝过药,胡蝶才算彻底销声,安静地靠在杨嘉一肩窝,轻巧单薄的呼吸很难让人察觉她的存在。
可偏偏杨嘉一能从仅有的皮肤接触中感知到胡蝶存在的痕迹。
她的额抵在他的右侧动脉上,连同那一处的脉搏跳动都变得振聋发聩。
毛石砌的台子越坐越冷,杨嘉一也不想叫醒她,只能将人缓缓扶正,自己蹲下,将人挪到后背,调整片刻,将胡蝶牢实地背上。
胡蝶轻到让人完全感觉不到重量。
杨嘉一踩着路面上两个人的影子走着,走到胡蝶小区附近那条街区,路面上的车辆已经少的可怜。只有道路两旁的路灯陪着他们。
杨嘉一突然想起出院的时候,杨平暮对他说得那一番话。
“胡蝶是个可怜的孩子,妈也算是活了这么多年了,看人的眼光不算退化。当年生你弟弟的时候妈妈就遇到过她,现在又遇到了,虽说她现在是个你们口口相传的大作家,但她站在那,那孤苦无依的样子是骗不了人的。咱们和她有缘,妈这笔救命钱也是她给出的吧?别让人家姑娘寒心,妈最近也在恢复,你要是方便就多照顾照顾。以后努力赚钱还人家,利息也捎带着。”
是啊,光是胡蝶站在那里,就是孤独的代名词。
纵她有华名、有数不尽的金钱,但是她的身前身后,都没有可以依靠存在。
她没有人可以寄托思想,生病扛着,被骂扛着,无论做什么都在扛着。
曾经杨嘉一以为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孤独的那一个人。
动辄打骂的父亲,误杀弟弟的父亲,成了他从小到大被攻击、被看笑话的起源。
小学的时候,他想熬到初中就好;初中想着熬到高中就好;高中想着熬到大学就好……
他熬过来了,他没有要好的朋友,没有可以一起肆意挥洒青春的‘狐朋狗友’,他只能沉浸在音乐里,和音乐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
和胡蝶一样,他们同是孤独人。
可他只是皮相孤独,胡蝶却是内里荒芜。
没有人救过她,或许有人踏入过那片土地,仅仅送了一株玫瑰。
胡蝶要的是什么?
甘霖、自由、永不背弃。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进胡蝶的内心,但他愿意一试。
带着雨,带着她的愿望,带着他的真心。
尽管这注定是一场有限期的爱,但他不怯。
他与胡蝶的灵魂心心相惜。
电梯上行,胡蝶环臂搂住杨嘉一的脖子,在他宽厚的背上寻了一块更稳妥的地方,砸吧砸吧嘴又睡过去。
杨嘉一无奈摇头,走出电梯,走到门口,稍微弯下身子,输入密码。
将胡蝶放在床上,盖好被子,杨嘉一退出房间。
客厅只点亮了一盏装饰灯。
杨嘉一也没嫌弃,取出手机,认真思考,在备忘录中缓慢郑重地输入:
-待执行
1:去往s省。
2:爬山
3:潜水
4:游乐园
5:......
杨嘉一抬起眼,看着窗外灯火阑珊,恍若在某一瞬间,人声鼎沸。他和胡蝶登上了万丈高山,潜下了深海鱼群。
他又想到两人先前在公车上的对话,突然感慨道:“我可要真的带你上山下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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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歌手x缉/毒/警察|be
步恣意还是流浪歌手的时候,在徊音镇住了三个月。
老破小的旅馆三楼,被她和一个男人占据。
某天暴雨夜,她看见了男人的样子。
李远山骨相优异到可以当作整容医学范例,左脸面皮却被皱巴成百岁老人样子,一道扭曲如河道般的划痕从他的眉骨延伸到下颌。眉眼间满是防备,像一头炸了毛且呲牙咧嘴的凶兽。
一道闪电划过——
他的过往鲜血淋漓地在步恣意面前铺开。
很多年之后,步恣意送走一届又一届的警院学生,默哀过一座又一座的衣冠冢。她清楚地知晓,李远山脸上皱皱巴巴的皮,蜿蜒曲折的刀疤,是一直被时间遗忘的功勋。
如同平淡的某个雨天,她在地下通道唱歌,李远山带着口罩帽子,将自己裹得像在过冬。他就站在阶梯那,只露出一双坚毅的眼。
在人声鼎沸中,两人渐渐迷失对方。
而音响中缓缓流动的垫音,还在播放着——
“玫瑰会在新鲜期绽放,而爱只会做枯萎的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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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泅海为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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