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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那条可以逃票进山的小路

绯花镇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啾啾、啾、啾啾啾——!!

窗外的鸟儿在树枝上欢快地叫着,慕乘渊醒来的时候是早上5点25分,离手机定好的闹钟还差5分钟。

昨晚他睡得特别香,接连两天的赶路把他累得不行,一觉睡到自然醒。

洗漱出来后慕乘渊赶紧关掉了一直在循环打铃的闹钟,换上一身轻便的运动服,背起平时出门用的挎包,里面是他常用的视频拍摄工具。

轻轻推开门出去,走廊上静悄悄一片,这个点起床的人很少。

慕乘渊从三楼沿着楼梯下去,整个民宿内部已经看不到慕家老宅的影子了,装修是日系经典的原木风,榻榻米、移门、屏风,还有前院的竹林和惊鹿,在绯花镇一众的老房子里别具一格。

任冬在听到一连串夺命拍门声后,吓得一个翻身从床上滚了下去。

他的房间在前台后侧角落里,上一任民宿老板把那里当仓库,任冬接手后直接改成了自己的卧室。自从七年前爸妈离世撇下他一个人,任冬就喜欢待在小一点的空间里,这样独处时心里不会觉得空落落的。

他给房间里加了张狭小的单人床,一个人睡着正正好,就是翻身的动作如果太大的话有掉下去的风险。

“哎哟——我去!谁大早上的这么没素质!”

任冬揉着摔疼的屁股和大腿,嘴里一顿骂骂咧咧,在地上摸到拖鞋后给自己穿上,撑着床板才从地上站起来去开门。

睡眼惺忪间,面前是慕乘渊那张放大版的帅脸,还带着须后水清爽的味道,“走吧,跑步去!”

“跑你妹!”

任冬甩手就要关门,被慕乘渊一把拦住,偏偏挣脱不开。

“早起锻炼身体,走吧!走吧!”

“我不——”

双方僵持了一会,任冬在慕乘渊的蛮力下最终败下阵来,认命般去洗漱穿衣,哈欠连天中领着慕乘渊往后院走。

“嘿!家人们,早上好!”

慕乘渊举着相机,对着镜头打招呼,“老规矩,一日之计在于晨,让我们从跑步开始美好的一天吧!今天换了个背景,我昨天刚从米兰回来,坐飞机太累了……”

“给大家看一下我所在的地方——绯花镇,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这里有著名的临溪山风景区,是天然的森林氧吧。我小时候的玩伴在这边开了家民宿,今天我们就跟着他一起云参观,感受下漫山花开的绝妙美景吧。”

慕乘渊拿着相机转了一大圈拍全景,任东站在他对面,小心地避过那些自拍镜头。

近距离观察到慕乘渊那被修身运动服包裹住的发达肌肉,线条优美十分流畅。任冬不禁低头看看自己瘦削单薄的身板,还有早起随便抓了几下就出门的头发,乱糟糟得像是随时能孵出个小鸟来,他自发地离慕乘渊更远了一些。

默默地等慕乘渊把话说完,暂时放下身前的相机,任东擦干净自己打呵欠打出来的眼泪,朝他递过去一瓶水,“还没跑呢就说这么多话,不累么?”

慕乘渊笑着接过水,拧开盖子灌了一大口,边喝边摇头,“习惯了,而且我还蛮喜欢隔着屏幕和观众们聊天的。”

任东啧舌,“果然网红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说完还对着慕乘渊竖了个大拇指。

慕乘渊也不谦虚,笑着收下好朋友的夸奖。他将矿泉水夹在腋下,重新举起相机,对着任冬一偏头,“走,我们出发!”

昨日下了一夜大雨,清晨山间的空气分外凉爽。在鸟儿清脆的鸣叫声中,时不时有水珠从高处的树叶间滴落下来,一路滚进行人的后脖衣领中。

慕乘渊很快就中招了,温热的后背遭冰凉的雨水一激,不由地全身一颤,人也越发的清醒。

曾经的慕家老宅和绯花镇中心隔了一条小马路,在一片矮山坡上,穿过大块的油菜花田,用篱笆隔出了院子。

六年前任冬接手这间改造的民宿时,基本维持了上一任老板的装修布置,只在前后院增添了一些新的花树绿植。

前院种了大批青竹,后院是各种樱花树、桃树、海棠、玉兰等,一眼望去都是粉粉白白的,树枝上还挂满了各色彩带、风铃、明信片,微风吹过铃音清脆,好不浪漫。

后院外有一片密林,里面有条小溪是从临溪山上下来的,按任冬他们当地人的说法,跟着小溪走出密林,再翻过几个小土坡,就可以偷偷溜进临溪山风景区,还不用花门票钱。

慕乘渊并不打算让任冬带着他免费进山,只是小时候山上风景区还没建好,大人们从不让小孩进山里玩,他对这条传说中的小路非常好奇。

小溪的水流很湍急,在晨曦光芒的映照下波光粼粼,慕乘渊兴致勃勃地跑上前,蹲下身伸手进水里捞了几把。

水波清澈见底,他见了心情大好,又低头洗了把脸,冰凉的溪水瞬间驱散了跑步带来的热意,沁人心脾。

相机屏幕上被溅了几滴水,慕乘渊见状赶紧扯住袖子轻轻擦拭。

一阵微风吹过,被冷水刺激过的感官异常敏感,他在周身草木的香气中嗅到了一股腥气,比脚下潮湿泥土的味道更为霸道,强劲得像是一记重拳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任冬被慕乘渊猛然站起身的动作吓了一跳,他本就跑得比慕乘渊慢,此时的手里正掬着把溪水,冷水脸洗到一半,“你、咋了?”

“我闻到了……”慕乘渊环顾四周,缓缓吐出后半句,“血的味道。”

任冬:??!!

“会不会搞错了?”任冬吐出嘴里的水,说道。

慕乘渊瞥了任冬一眼,“我小时候天天被你们叫狗鼻子,你都忘了?”

任冬“嘿嘿”哂笑了几声,挠挠头,脸上一副不相信的样子:“说不定是啥小动物,镇上还有人偶尔来林子里挖捕猎陷阱。”

“去看看再说。”慕乘渊关了相机,寻着血腥味往前走,他才不相信任冬说的打猎之类的鬼话。

慕乘渊走了几步,回头看到任冬跟上来,便反问说:“就算有野兔山鸡之类的,早些年肯定被抓光了,难道还能剩下?”说完又指了指天空,“喏,还剩下些鸟。”

这下任冬是彻底无话可辩,他安静地跟在慕乘渊后边。两人离开小溪,往旁边树林的深处走去。

越往里走参天大树随处可见,繁枝茂叶完美地遮挡住了阳光的进攻。和林间开阔处明媚的小溪相比,这里就像是偏僻的深山老林,阴暗潮湿压抑,罪恶悄然滋生。

不久慕乘渊停在了一块地势较低的小谷地前,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前面有几丛新翻出的土堆,底部被雨水冲刷过的地方积了好几滩泥水,里面浑浊不堪。

慕乘渊翕动了几下鼻翼,太阳穴没来由地一跳,他心中顿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刚才起,越往林子深处走,那股血腥味就越浓郁,闻多了他觉得头脑发昏,甚至还有想呕的感觉。

慕乘渊忍着恶心,一把扯起衣袖,把鼻子捂得严严实实,小步地挪到谷地边缘,做了几下心理建设后还是勇敢地探身朝谷底望去。

一看之下连连后退,撞到了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任冬身上,在连踩了好几下任冬的脚之后,慕乘渊才终于稳住身形,随后脸色发白地瘫坐在地。

任冬被踩得吱哇乱叫,猛然间看见慕乘渊煞白的一张脸,他也心中发毛,咽了口唾沫问道:“你看到啥了?吓成这样!”

慕乘渊伸手指指前方,示意任冬自己去看,他不发一言地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几口。

见慕乘渊双唇紧抿,唇色发白,神色之间多了几分颓然,显然是吓得不轻,任冬没再说话,犹豫了几秒,他还是决定亲自去看看。

这块小谷地看着倒像是以前镇上几个喜欢打猎的人挖的陷阱,时间久了早已荒废,周围的杂草都有半人高了。

任冬用脚拨开前方纷乱的杂草,鞋底与草叶摩擦发出“沙沙”的响动,周身的空气仿佛凝固住了,死一般的寂静中,任冬的心跳像刚坐完云霄飞车,骤然加速,他觉得自己有些喘不上气。

“我就看一眼,没事的,天塌下来慕乘渊比我高。”任冬自我安慰道。

他做了一下深呼吸,结果吸上来一口浓重的血腥气,登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缓了片刻任冬怀揣着奔赴战场的决绝,伸长脖子往底下那么一瞅,正好对上下边一双空洞洞的眼睛。

“妈呀——!!”

惨叫声划破天际,惊起林间的数只飞鸟。

**

为了给表妹池薇薇补生日礼物,宋休宁答应在周五放学后带她去看她偶像的芭蕾舞演出,一晚上从C市到S市来回开了将近四小时的车。

在把池薇薇送回家后宋休宁坐在车里想了会,最后转道去了朋友开的酒吧,在吧台边的老位置坐了下来。

调酒师认识他,直接先给他来了杯薄荷伏特加,宋休宁一口气喝完,心中烦躁不减,本打算再续一杯,突然想起些什么,又改换成一杯鲜榨的西柚汁。

清新爽口的汁水混合着柔嫩细碎的果肉,入口丝滑的同时带着淡淡的香气,但紧随而来的是一阵酸涩和微弱的苦味。

宋休宁不怎么能吃酸,他喝了一口就皱起眉,叹了口气,还是把果汁挪到一边,重新点了杯酒。

暧昧的暖光下,蓝色的液体轻轻摇曳,灯红酒绿中的男女看不清面容,周身环绕的呢喃软语像微风吹拂过心弦,撩拨起心湖之下尘封已久的情丝。

少女的心情非常愉悦,她蹦蹦跳跳地走在少年的前方,洁白莹润的双腿在月光下宛如精美的艺术品。

这里的夜很美,天空是那样澄澈,顺着蔚蓝色的海岸望去,海与天连接在一起,一切恍如白昼。

海风吹乱了少女的头发,她毫不在意地将它们全部撩至耳后,指着海里一大片漂浮涌动的荧光蓝激动地喊着。

少年急忙跑过去想要听清少女在说什么,他抓住少女的手臂,轻得没有实物感,再抬头,少女的脸笼罩在一圈白雾中,看不清原本的模样。

少年挥舞着手臂意图驱散白雾,一下一下又一下,那团白雾却始终飘散不去,越聚越多越来越浓——

**

被手机铃声吵醒时,宋休宁窝在自家客厅的沙发里睡得正香,迷迷糊糊间摸到手机,眯着眼按下接听键。

宿醉的后遗症非常鲜明,他的太阳穴现在是又酸又胀,几乎要爆炸。

宋休宁揉着额角,在听到电话内容后随即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挂完电话后他用力揉了几下脸,起身去卫生间洗漱。洗过冷水脸之后才觉得自己真的醒了,赶忙换了身衣服便开车出门。

绯花镇出了桩血腥命案,现场惨不忍睹。更棘手的是,在尸体下方的水洼中发现了好多散碎的白骨,目前已证实是属于人类的骨头。

春天是绯花镇和临溪山的旅游高峰期,特别是四月,温度适宜,鸟语花香,又有各种汉服文化活动,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

人一多,自然舆论压力很大。

绯花镇警方第一时间上报给春水区分局请求支援,罗副局长随即派出由宋休宁负责的刑警队前来调查此案。

宋休宁来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树林周围已经拉上了亮黄色的警戒带,大片绿色中一点黄特别显眼。

这一块地方他有模糊印象,在绯花镇算是地理位置很偏僻的,林子里除了树和小溪也没啥好玩好看的,因此当地人都不怎么来,反而是极个别喜欢户外探险的游客偶尔会过来。

赵海洋先一步到了现场,他刚值完夜班还没来得及回去补觉。宋休宁和他打了一声招呼,见他的黑眼圈都快拉到下巴了。

其实宋休宁在来的路上已经大致听说了现场情况,但在亲眼见到尸体的惨状时,他也有些吃不消。

尸体在一块地势较低的谷地里,周围有好几处新翻出的泥土堆,全身上下血迹斑斑,肉眼可见的伤口无数,双眼被挖,脸部损毁尤其严重。又在一洼由泥土和雨水混合而成的血色池塘里浸泡了一夜,全身开始肿胀,伤口边缘泛白,看着分外渗人。

和宋休宁前后脚到现场的田小北才来分局一年多,哪里受得了这般刺激,看了尸体一眼后就跑到角落里开始狂吐不停。

C市一向风调雨顺、和谐美好,宋休宁经手的案子也没见有这般凶残的。他忍着胃里泛出的恶心,仔细观察现场四周,脑海中尝试着还原犯罪现场。最后视线再次汇聚到尸体上,尽管衣着破损,但能辨别出是女性服饰。

刘法医和助理还在忙着收集血色池塘里的白骨,最先被发现的是头颅和部分躯干,初步判断是属于不同的两个人类。

一同被打捞出来的还有一个脏兮兮的蓝色行李袋,上面有只沾满了泥土、几乎看不出颜色的玩偶挂件。

宋休宁盯着那黑不溜秋的东西看了一会,右眼皮猛地一跳。

普鲁斯特的玛德莱娜蛋糕成功发挥效果,死去的记忆正在一点点复活。

发现尸体的是两个来树林里晨跑的人,一见到案发现场就没忍住,在边上吐得稀里哗啦的。

宋休宁走过去时,其中一个人靠坐在树荫下,手里晃着瓶矿泉水,垂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另一个就比较惨了,弯着腰还在吐,可惜肚子里已经吐不出东西了,干呕的声音听着很磨人。

宋休宁来到两人面前,蹲下身正准备开口闻上两句。话刚到嘴边,恰好看见其中一人抬起的脸,眼皮又是一跳。

**

绯花镇

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今夜的月色很美,风却极不温柔,它任性地横冲直撞,将四周的一切吹得混乱不堪,精心维持的表面变成了一地鸡毛。

女人和男人一人一把铁铲,如同两个设定好的机器,正在卖力地向下挖着。

带着潮气腥味的泥土被毫不犹豫地抛在一边,洒落一地的尘埃,在暗处逐渐变深、变粘稠,最终堆积成一座一座的小土山,或许用一个个低矮的野坟头来形容更贴切。

午夜,正值昨天与今日的交替之时,夜晚与白天的界限也变得模糊,一些不适合在晚上做的事情,似乎在过了午夜之后就有借口可以执行。

滴答、滴答——

额头传来一点濡湿感,女人下意识地抬手一摸,冰冰凉凉的,她以为是夜间的雾气或是树叶上没挥发完的露水,没有在意。

不一会,天上开始下雨了。

女人随意拿衣袖擦了擦脸颊上的雨水,手上的动作不敢有丝毫缓慢,她咬牙坚持着,即使她的双手早已开始脱力、打颤。

雨水是大自然最忠实的清道夫,任何难以消除的痕迹,在雨水的冲刷下全都会荡然无存。

淅沥、淅沥——

雨下大了,女人的手更抖了。

男人的力气比女人大,他一直埋头挖坑,丝毫没有停歇,速度也比女人快很多。

眼前的深坑逐渐成型,长长的一条,应该能从头到脚完美地掩盖住他们想要埋藏的东西。

哗啦、哗啦——

天空开始向下泼水的时候,长条的深坑终于挖好了。

女人一把扔掉铁铲,喘着粗气坐到地上,两条手臂止不住地颤抖、抽搐。

男人也累得够呛,原地休息了一会,又把女人拉起来干活。

两人一边一头抓好,用力过度的双手抖动着,将一具用床单包裹好的长条形物什甩进土坑里。

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啊!——”

女人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她的身体因过度惊吓而瞬间泄了气,另一头的男人一下子控制不住平衡,长条物什掉在地上,床单随着惯性滚出去一段,露出一截蓝色的暗影。

“嘘!——”男人语气不善地朝女人抱怨了一句,“你小点声!”

“可、可是,”女人双目圆睁,指着地上那一堆看不出原形的东西,“它刚刚……动了。”

女人的牙齿在嘴里打颤,话也说得结结巴巴,不过声音变成了细声细语。

“你是不是太累出现幻觉了?”

男人不信女人的话,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湿着双手将额前的头发全部拢到头顶,被雨水打湿的脸上剑眉星目,和电视上的明星没啥区别。

见女人还是没回过神,男人干脆来了句:“你去边上歇着吧,剩下的我来弄。”

女人依言站到旁边一棵大树底下,看着男人捡回床单,将地上那具物什重新包好,拖进坑中,挥动铁铲开始埋土。

一捧一捧的泥土接二连三地落下,砸在床单上发出“噗嗤噗嗤”的声响,混合着山里乱窜的风发出的阵阵呜咽声,宛如一首催人入梦的安眠曲。

女人又累又困,她真想倚靠在树干上就此躺下,进入梦乡,但眼前的场景显然不允许她这么做。

女人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又掐着自己的大腿,企图借用疼痛来让自己保持清醒。

又是一阵大风刮来,周围的小树承受不住,树叶沙沙作响,在风的摧残下如泣如诉。

它们的身躯在疯狂扭动着,好似下一秒就要从泥土中挣脱出来。

挣、脱、出、来。

女人大睁着眼睛,站起身向前走了几步,她用衣袖擦干净脸上的雨水,又看了几秒后飞快地跑到男人身边。

她冲上去按下男人抬起的双手,伸手往一处指了指,示意男人去看。

男人累的双眼眼神都有些散乱,看上去全凭毅力在坚持着手上的动作,整个人麻木得像是具行尸走肉,根本没反应过来。

女人确信自己没有看错,是有什么东西要从土堆里挣脱出来。

夜晚是情绪的地狱,女人心中的野兽在咆哮,她的心彻底沦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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